高職院校財務風險
時間:2022-03-16 1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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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債務風險
債務風險是指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過度舉債或不良舉債后產生的影響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及人才穩定等不良后果的可能性。而近幾年高職院校的大規模擴招對進一步擴大基礎建設、示范性評估對內涵建設質量和速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高職院校的基礎設施和辦學條件明顯跟不上需求,建設資金需求不足的矛盾日漸凸顯。從目前來看,銀行是高職院校的最大債權人。銀行貸款在短期內對學校建設和發展具有資金量大,易較快實現建設目標等有利作用,但隨著貸款規模的增大,貸款資金的還本付息必將對高職院校穩定發展帶來負面影響,使學校陷入高風險境地。
1.2資本運營風險
(1)財務風險意識淡薄,對資本運營風險認識不足。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高職院校成為法人實體,國家的財政撥款相對減少,自籌資金的壓力隨之增大,迫使學校在籌集、調度及合理運用資金等方面面臨許多復雜的問題。然而,不少高職院校管理者及財務工作者并未充分認識到這一轉變,墨守成規,不能正確測算學校的承受能力,盲目追求發展,資金運用不合理,導致學校綜合財力入不敷出,加劇了財務運營風險。
(2)學生欠費現象日益嚴重,欠費金額越來越大,嚴重削弱了學校經費的自給能力,影響了學校的資金籌集,給學校資金的運營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3)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到位,相關部門和人員只憑經驗和感覺進行粗淺管理,漏洞百出,資產的處置隨意性強,致使國有資產管理混亂,流失嚴重,賬實不符。
1.3投資風險
2高職院校財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2.1債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1)科學、合理地制定學校總體發展戰略、學科及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正確處理好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與自身經濟承受能力的關系,充分考慮貸款成本和風險,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科學確定貸款的控制規模,將負債率控制在安全合理的范圍內。
(2)建立貸款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審計、監察、工會等部門的監督作用,對貸款項目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控,監督內容包括貸款額度、使用方向、使用效益等。
(3)強化貸款風險意識,強化法人經濟責任制。高職院校校(院)長是高校貸款項目的總負責人,對全部貸款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負總責。對管理不善、控制不嚴、造成資金損失浪費的有關人員應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貸款,誰負責”的原則,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
(4)加強貸款資金的管理,提高貸款資金的使用效益。高校內部要建立貸款資金管理小組,要分項目對資金使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審核,使貸款資金按計劃使用,精打細算,無超支浪費。2.2資本運營風險的防范措施
(1)強化風險意識,建立財務風險預警機制。高職院校的各個層次都應該樹立風險意識,特別是領導層必須將風險防范意識貫穿于整個決策工作的始終。要建立動態監控資產負債率、成本收入率、學生繳費率等指標為主的風險預警控制系統,以財務報表、預算指標及其他相關財務資料為依據,采用數學模型、比例分析等一般方法,對超過警戒線的給予風險警示,達到整體控制風險的目的。
(2)強化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率。依據《預算法》中有關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學校編制預算需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日常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并按照“輕重緩急”和事業發展需要確立專項建設項目,力爭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嚴防預算調整“一枝筆”審批模式。
(3)加強學生收費管理,及時回籠資金。目前,高職院校學生欠費存在著無故欠費和無力繳納兩種情況。對于惡意欠費者,學校可結合誠信教育舉辦專題講座,提高大學生的誠信意識,進而提高依法交費的自覺性、主動性。學費的收繳率要與學院、系、職能處室的經費相掛鉤,同時要建立健全“獎、貸、助、補、減、捐”的助學體系,落實助學貸款、獎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措施,組織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從根本上解決困難學生的欠費問題。
(4)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高職院校必須按照“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資產管理、財務管理、預算管理相接的管理機制。加強對學校各部門固定資產的驗收、登記、建帳工作,驗收登記務必見物,務必核對發票的真實性,確保一票一物。建立定期清查盤點制度,保證實物資產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卡相符。對大額的固定資產采購項目,應成立專家組進行評估、論證,并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以防止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2.3投資風險的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管理責任制,逐步建立、完善考核及獎懲制度。學校進行投資、融資、資本運作、資產經營,應設立決策委員會、投資專家團隊和監督機構等等,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確保投資安全和有效。
(2)要設立專門的投資運營機構,或交由專業投資機構。像資產規模較大的高職院校,一般應設立專門的投資機構,以保證資產的合理、高效運營。
(3)落實投資責任,建立重大投資集體決策制和責任追究制。目前我國高職院校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在實際執行中往往造成院長一人說了算的局面,容易出現因個人的知識、能力有限或摻雜個人利益而形成的誤判。為此,重大決策必須推行集體決策制,既能避免個人決策的片面性,又可防止損公肥私行為的發生。
(4)明確產權關系,實行事企分開。高職院校與校辦企業要貫徹“事企分開”的原則,理順產權關系,確保企業獨立的法人地位,明確產權,規范企業經營,加強企業管理,以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產權關系明確后,學校作為投資者以出資額享受對等的權益,參與決策和管理;經營者向出資者負責,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同時,學校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和宏觀管理,強化企業的激勵機制,讓企業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把經營者的收益、員工的報酬與企業的經營績效直接掛鉤,兼顧公平,獎罰分明,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也使學校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參考文獻
[1]胡秀錦.高職教育發展的特征分析[J].教育發展研究,2006,(10).
[2]朱愛麗.高校會計核算風險的防范與控制[J].會計之友,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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