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高院女學生就業歧視的問題與對策

時間:2022-04-24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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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高院女學生就業歧視的問題與對策

摘要:就業市場不完善,就業法律法規不健全,生育保險制度不健全,就業指’導工作薄弱等,是女大學生就業歧視的主要原因。政府完善就業市場。健全法律法規,健全生育保險制度;高校根據市場需求調整專業與課程設置,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就業指導工作;女大學生轉變求職觀念,挖掘自身優勢,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樹立創業意識,實現自我就業等,是消除對女大學生的就業歧視,提高女大學生的就業率的重要措施。

關鍵詞:女大學生;就業歧視;就業市場;對策

隨著高等教育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大學畢業生逐年增多(2006年達到413萬人),大學生就業難度不斷增加。而女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更為突出。有關調查表明,在應屆畢業生求職應聘中,有超過半數的招聘單位(甚至包括一些國家政府部門、銀行、高校、醫院、報社及國有大中型企業)在招聘條件中提出了只要男生的要求,這就使同樣具備應聘資格的女生失去了競爭機會。有的單位雖然招收女生,但又加上了身材、面貌等非職業條件,女大學生僅僅是因為性別原因,而被拒絕在工作崗位之外,或被迫就低應聘。針對這種情況,如何改革女大學生就業管理,消除女大學生就業歧視,使女大學生盡快為用人單位所接收,已成為我們研究的新課題。

一、女大學生就業歧視的原因

(一)女大學生就業市場不完善

勞動經濟學的觀點是:如果具有相同生產率特征的勞動力僅僅是因為他們所屬人口群體不同而受到不同對待,就可以說當前存在勞動力市場歧視。假設工資是勞動力的生產率特征和每一種生產率特征可以要求的價格這兩個變量的函數,那么當雇主為既定的生產率特征所支付的價格,依據勞動力性別的不同而表現出系統性差別時,勞動力市場的性別歧視就產生了。目前,我國大學生就業中就存在著性別歧視,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顯現的性別歧視,即女生一次性就業率低于男生,或女生就業數量少于男生。女生就業時勞動力市場沒有向她們提供數量平等的就業機會和與能力相符的勞動崗位,致使一定比例的女大學生找不到工作。用人單位在錄用名額中明確規定了男生多于女生的比例,甚至言明男生優先,這種性別歧視現象較為普遍。二是潛在的性別歧視,即女生獲取工作機會時在崗位、工資待遇等方面做出讓步或犧牲,也就是說女生的就業質量低于男生。

福建女性發展研究中心在對廈門大學本科畢業生進行的就業調查中發現,簽約時雇傭單位擬付工資低于3000元的,占全部女生的78.8%,高出男生11.3個百分點;擬付工資在2000元以下的,占全部女生的64.8%,超出男生14個百分點。控制其他變量不變,簽約單位對男生的擬付工資平均要高出女生11%。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的調查顯示。被調查的75家企業當中,有42家表示,在工薪相同的情況下,愿意招收男大學畢業生,只有3家表示愿招女大學畢業生。此外,目前我國大學生的就業市場還不夠健全,市場體系還不夠完善,市場信息還不夠暢通,市場交易還不夠規范,人力資本價格機制還沒有形成等等,造成大學生在就業市場上的交易成本較高,交易成功率較低,最終導致大學生尤其是女大學生就業難。

(二)女大學生就業法律法規不健全

女性是人類自身再生產的載體,在人類的繁衍、文明的延續方面做出了特殊的貢獻,是人類社會得以延續和發展的重要基石。保護女性的勞動就業權利,消除就業中的性別歧視是國際組織對國際社會的要求。根據這一要求,我國在保護婦女勞動就業權利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保護女性就業權利的實現。在大學生就業方面,近年來我國一直致力于就業制度改革,畢業生就業法律法規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就業機制正在形成。但從總體上看,由于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保障措施和設置最有效的保障機構,立法的內容僅停留在一般的原則性內容上,因而無法確切保障女生的就業平等權。我國在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建設上,對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規范不全,缺乏有效的監督,法規的內容計劃體制色彩濃厚,與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等等,堵塞了就業渠道,影響了大學生特別是女大學生就業。

(三)女性生育保險制度不健全

我國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試點并推行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是針對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用工制度而出臺的保護婦女就業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婦女的權益。但由于以下原因:生育保險制度在執行上缺乏應有的剛性;各地生育基金的統籌方案不規范,法律監督不力;人們在觀念上不重視,企業參加生育保險不積極;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企業女職工生育的費用一般與實際支出差距較大,超出部分還要由參保企業承擔,增加了婦女就業企業的負擔和勞動力成本,給婦女就業帶來了不利的影響。所以《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從推行到目前實踐效果并不理想,許多省市還沒有完全實行。同時由于女性退休早,在經期、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對工作產生一定影響,平時因子女和家務拖累等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一生中實際在企業的勞動時間比男性少工作5—8年;女性的壽命長,平均比男性多領幾年退休金等因素直接影響了女性就業企業的效益和競爭力。因而,作為市場主體的用人單位,從其自身的經濟效益考慮不愿意錄用女生,致使女大學生就業難。

(四)女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薄弱

一是就業指導形式單一,有些學校的就業指導就是搞幾次講座,內容局限于信息、政策宣講和執行、提供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的條件和機會、技巧培訓、協議辦理等服務性工作;有些高校雖然也開設了就業指導課,但沒有把就業指導當成一門學科來研究,指導作用不突出。二是就業指導教師水平參差不齊,專業的、高素質的就業指導教師太少,缺乏指導的知識和經驗,不善于根據學生的個性、興趣、特長和能力來指導,致使大學生就業指導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比較突出,服務職能欠缺,與大學生的需求反差明顯。三是就業指導工作的季節性,不少高校的就業指導主要在大學的最后一年甚至最后一個學期,在其他年級很少進行就業指導。

二、消除女大學生就業歧視的對策思路

女大學生在就業中所面臨的一些突出問題,已經引起黨和政府領導的關注和重視,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顧秀蓮呼吁社會各界重視女大學生的分配問題,同時在《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上提出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實現男女平等就業,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于就業工作的精神,消除女大學生就業歧視,改進女大學生就業管理,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加以解決:

(一)政府方面:完善就業市場,健全法規和制度

1.完善就業市場,為女大學生就業創造空間。完善就業市場和就業服務是促進女大學生就業的重要環節。應舉辦形式各異、規模不同的就業洽談會,收集招聘信息并組織供需交流;建立和完善全國各高校、各專業的畢業生數量、就業率、畢業后收入等指標的定期制度;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開設專門的窗口,開展有針對性的指導、培訓、服務和招聘活動。對初次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女大學生進行失業登記后,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開展咨詢指導服務,推薦女大學生;完成國家宏觀調控指標,推動雙方簽訂協議;反饋社會需求和女大學生就業情況。取消進入非公有制單位的指標限制、跨省市的指標限制和時間限制;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女大學生提供創業的小額貸款和擔保;對于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以及到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女大學生,有關部門和學校要盡可能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按照有關規定,在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維護其合法權益,從而使女大學生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最佳配置,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控制人才的合理流向。并以此作為女大學生就業的主渠道,逐步完善女大學生就業市場體系,積極培育、開拓和完善女大學生就業的直接與間接、有形與無形市場,為女大學生就業創造更廣闊的空間。

2.健全法律法規,保障女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在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同時,應繼續完善畢業生就業法律法規建設,保障男女畢業生就業的平等機會,以法律手段對求職中的性別歧視問題進行矯正,將女畢業生的就業弱勢限定在較低的程度。因此,政府應制定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女大學生就業的國家干預機制,修正和完善原有的政策與法規,相關部門應切實擔負起監管的責任,努力營造有利于女大學生就業的社會、經濟和法律環境。有關部門在制定和出臺具體措施時,要有性別意識,避免在實際操作中損害女大學生的利益;要對忽視性別意識的措施制定出相應的補救條款,對措施可能造成的歧視和不公平現象進行有力的限制;對受到歧視或處于不利地位的女大學生要給予適當的幫助。

3.健全生育保險制度,提高女大學生的就業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修正)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推行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與生育相關的其他保障制度”。我們認為應設立專門的機構管理和監督生育保險基金的運行,并運用法律手段保證多渠道籌集保險基金,如要求所有就業人員和用人單位統一交納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障金,其中一部分作為生育保險基金等。通過實行生育保險制度,使用人單位對男女勞動能力的評價和用人標準更為合理,消除用人單位使用女性勞動力提高成本的顧慮,為實現女大學生的平等就業權利提供必要保障。我們也可以借鑒挪威、瑞典和希臘等國的做法,即通過立法對女性從業者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在稅收上給予優惠,鼓勵企業吸納女性就業,從而提高女大學生的就業率。

(二)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完善就業指導工作

1.根據市場需求調整專業與課程設置,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培養女大學生的綜合素質。目前,新科技、新經濟、新發展、新機遇、新挑戰的需求日益迫切,人們對高素質人才的渴求愈加急迫,人才的競爭也日趨激烈,用人單位對人才的期望值不斷提升,女大學生將面臨更為激烈的就業競爭。因此,高校要確立市場觀念、強化市場意識、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設置專業和課程,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把實踐教育、創新能力的培養貫穿整個教育教學的全過程,努力提高女大學生的思想素質、道德素質、業務素質、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強化競爭意識、市場意識和主動就業意識,把她們培養成為知識面廣、文理兼通、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合作能力、適應就業市場的復合型人才,從而使高校女畢業生的質量更加符合市場的要求。如中華女子學院根據女性教育特點和當前社會需求,設置了女性學、學前教育、社會工作、商務文秘、花卉設計等具有特色的專業,這些專業的畢業生就業率高,備受用人單位的青睞。

2.加強就業指導工作,幫助女大學生順利就業。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加強就業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現代社會是一個高速發展的信息社會,傳統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交流、供需見面等在時空上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建立形成覆蓋全國的大學生就業信息網絡,為女大學生就業工作提供人事調配、為用人單位提供最快速、簡捷的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將大量的基礎性的信息交流在網上進行操作,積極推動女大學生就業信息管理手段的現代化。

要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專門化、專家化、有奉獻精神的就業指導隊伍,就業指導教師不僅是知識的傳播者,而且要成為女大學生職業生涯設計的指導者、職業工作介紹者和勞動力市場信息傳播者;實現就業指導服務個性化,根據每個女大學生的專業、個性、優勢、就業偏好和心理傾向不同,進行不同的指導,體現人本關懷,實現就業渠道多樣化,為女大學生就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香港各高校在就業指導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又各具特色的形式,值得我們借鑒。各大學一般設有學生就業輔導委員會,下設學生輔導處,并設有輔導組、信息部、資料室和視聽電腦室等,專門為畢業生提供職業選擇及有關就業過程中的一般事務等方面的服務。學生剛入學.學校便對學生的職業理想、個人生活安排等問題與學生進行個別談話,提供顧問服務。學校利用信息網與社會廣泛聯系,為大學生提供大量需求信息等。香港的十所高校聯合成立了“聯校就業資料庫”,為大學生提供統一的就業資料。各高校大學生通過學校的終端可以直接查詢有關就業信息。這種形式不僅提高了信息的傳遞速度,而且使各院校的就業輔導資源更有效地得到運用。

(三)女大學生:轉變就業觀念,主動適應市場就業競爭

1.轉變“一錘定音”的觀念,“先就業,再擇業”。

大學生就業體制的改革,為大學生提供了施展才華的機會,女大學生應該通過學校、人才市場、報刊、網絡、親友等多種途徑,主動了解大學生就業政策與就業形勢,搜集各個方面的就業信息,要把自己的專業、興趣、特長與社會的需求結合起來,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實現自我價值。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及勞動制度的改革,人才流動和再就業將是一種普遍現象。事實上在經濟發達國家,人才的流動率是很高的,即使是日本,專業人才平均一生也要流動10.2次。因此,女大學生要明確“好的工作不一定是最適合自己的工作;最適合自己的工作才是最好的工作”。在求職擇業時,正確地處理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的關系,將社會需要同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正確地評價社會,客觀地認識自己,找一個既符合社會發展需要又能發揮自身優勢和特長的工作,在社會實踐中完善并提高自己,通過多次擇業最終找到自己的社會定位。

2.挖掘自身優勢,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女大學生要看到自己在語言表達、專業基礎知識、形象思維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工作耐性等方面的優勢,正確認識自我、評價自我,提高認識社會和適應社會的能力,發揮自身的優勢和長處,確立合理的就業目標,摒棄自卑心理,克服依賴心理、攀比心理和從眾心理,樹立正確的就業意識,做好充分的就業準備,勇敢地參與就業競爭,并學會推銷自己,積極創造就業條件,迎接就業市場的挑戰。

3.樹立創業意識,實現自我就業。1998年召開的世界高等教育大會強調指出:大學畢業生將愈來愈不再僅僅是求職者,而首先將成為工作崗位的創造者。女大學生要努力培養自己的創業意識、創業心理品質、創業能力和創業知識,自主創業并為社會提供新的就業崗位。要選擇自己熟悉的專業和知識結構,發揮自己的特長;發揮求異思維的作用,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從1999年開始,我國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鼓勵和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為女大學生創業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環境。女大學生剛剛步入社會,人、財、物、產、供、銷等諸方面知識和物質基礎都非常有限,要量力而行,從小事做起,注重積累。要面向市場,面向社會,把潛在的生產力轉變為現實的生產力,創出一片屬于自己的天地。

總之,政府和高校要雙管齊下,為女大學生就業搭建平臺,使學有所成的女大學生有機會回饋社會,報效國家。要以制度設計和政策引導的形式建立合理的性別分工機制,協調公正與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完善各項保障制度,充分挖掘工作和職務中的女性優勢,淡化生理特征的固定成見。在企業選擇與政策引導之間保持一種合理的張力,為女大學生的“就業權利”尋找一個堅實可靠的支點。女大學生要轉變就業觀念,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強,主動適應市場就業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