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內部審計功能提升探析
時間:2022-05-15 03: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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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從目前影響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制約因素出發,有針對性的提出相應的完善策略,進而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提升教育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的作用。
關鍵詞:高校;內部審計;免疫系統
隨著國家對高等教育投入的不斷加大,高校多渠道籌資辦學的能力不斷增強,高校面臨的經濟業務活動日趨復雜,內部審計作為高校經濟業務活動的“免疫系統”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本文將從行政負責人重視、審計隊伍建設、體制機制順暢、審計實務拓展、審計信息化和審計結果運用方面分析目前制約高校內部審計質量提升的影響因素,進而提出相對應的完善策略,促進高校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范內部管理,提高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益。
一、高校行政負責人重視是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的前提
當前高校中部分行政負責人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比較落后,認為內部審計在完善高校治理結構方面發揮的作用有限,高校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提升教學質量、抓好科研工作和服務于社會發展,對于高校各種資金如何使用、如何分配、使用效益如何重視不夠,更有部分高校領導認為審計工作的積極開展會導致審計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的矛盾,經常性的監督會影響學校財務工作的正常運行,部分學校主要領導甚至從未詢問過學校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的情況,盡管在審計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努力下,高校內部審計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審計部門無論是在人員設置和質量配置都與其他部門存在著較大差距,在這種現實條件下很難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作用。實踐證明,高校行政負責人重視是提升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質量的關鍵要素,只有高校行政負責人重視內部審計工作,才會設置合理的審計機構,配置素質過硬的審計人員,形成良好的審計環境,更好地支持并解決審計實務中的困難和問題;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貫徹執行的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除此之外,在高校的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專項經費的申報等事項中將審計機構的設置情況以及審計結果的應用情況作為硬性條件才能更好地保證高校按照《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要求設置獨立的審計機構,配置素質過硬的審計人員。
二、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是提升審計質量的基本保證
現實中,高校的專職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即使配備了足夠數量的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也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目前高校開展的審計工作有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中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科研經費審計、舉借債務審計、基建和修繕工程結算審計以及各種諸如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各種專項審計,如此繁重的審計工作要求不相匹配的審計資源去高質量的完成,難度可想而知;除此之外,內部審計機構還要配合相關部門參與各種諸如教育收費檢查、固定資產處置、二級單位小金庫治理等工作,繁重的審計工作與審計力量的嚴重不匹配導致審計質量無法保證,審計檢查浮于形式。隨著國家財政對高等教育事業的投入加大,高校的經濟業務活動的資金規模和面臨的財務風險也日益增大,高校只有重視內部審計工作,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審計隊伍,配備充足的審計人員,形成一支知識結構合理、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專業審計隊伍,才能夠充分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的作用。
三、體制機制順暢是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保障
《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中指出高等學校應該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規章的規定,建立內部審計制度,設置獨立的審計機構,在學校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獨立開展審計工作,向學校主要負責人負責并報告審計工作。現實中部分高校未獨立設置審計機構,審計部門仍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甚至部分高校內部審計的職能掛靠財務部門,紀委是黨的監督,監察是行政監督,審計部門主要側重經濟業務活動監督,各自的工作范圍、手段、目的、方法各不相同,將其合署辦公勢必造成審計工作專職不專;高校內部審計的外部法律規范主要有《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以及各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制定并的關于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關的制度多而且法律層級較低說明了高校的內部審計工作仍然處在探索時期,同時各行業、地方和協會之間缺乏協調,造成了高校內審實務中缺乏統一的指導規范,各自為政的現象較為普遍,同時相關主管部門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管普遍存在缺失的現象。促進內部審計作用發揮,充分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提高內部審計部門的權威和地位是當務之急,設置獨立的審計部門,職能上獨立于紀檢監察部門,接受高校行政負責人的領導,獨立向其報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門的干擾;除此之外,國家相關的審計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權限范圍內加強對已頒布的內部審計規章方面的檢查落實力度,形成統一的內部審計規范,為基層的內部審計工作提供具體的操作規范,理順高校內部審計工作體制機制。
四、積極拓展高校內部審計實務的外延
現實中高校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時,仍然關注于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將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作為審計的主要方向,缺乏對高校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的探索的動力,對于高校內部控制層面的審計更是很少涉及,提出的問題也多是就事論事,缺乏識別違反財經法律法規活動根源性原因能力,財務收支審計、高校中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也大多以事后審計為主,側重于審查中層單位的經費支出的合規性,普遍缺乏對學校和中層單位完成任期目標的審計,造成審計報告深度不夠、質量不高。轉變審計工作的思路,拓展審計工作的廣度和深度,從合規性審計向績效性審計轉變,探索開展高校內部控制審計;在審計涉及的內容上從財務收支審計向關注完成任期內的經濟責任目標上轉變,重點關注被審計對象完成任期目標的情況;在審計方式上,從事后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轉變,有條件的情況下對重點經濟業務活動事項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五、提升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水平
計算機輔助審計已經在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各個高校應用的審計軟件的版本不統一,利用的深度和廣度也不盡相同,現實中絕大多數高校未能獲取財務部門賬務處理系統的接口,未能做到內部審計的實時監控,更有部分高校仍然停留在傳統的手工審計模式,審計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直接影響到了審計的質量和效率提升。教育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的支持和指導力度,探索教育系統統一規范的信息化審計軟件;另外,高校行政負責人應支持審計部門獲取財務部門的賬務處理系統的接口,實現與財務部門賬務處理系統的聯網,對學校的經濟業務活動的實時監控是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重要路徑。
六、充分落實審計整改決定,保證內部審計權威性
審計整改落實方面國家審計有完善、規范的處理程序,而高校缺乏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整改的法律依據和具體的操作規范,缺乏對發現審計問題后續整改的落實和跟蹤機制,再加上高校審計力量不足,未能把后續審計工作作為審計工作的一項常規性業務。審計和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建立統一的內部審計結果運用制度,高校可以依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先建立起內部的審計結果運用、整改以及經濟責任追究方面的規定,將審計整改工作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提升內部審計結果運用的權威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中指出加強審計資源統籌和內部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對內部審計工作發揮的作用和地位給予了充分肯定,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作為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適應新時期國家對審計工作的要求,提升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益,促進高校遵守國家財經法規,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的作用。
作者:周山 單位:濱州學院審計處
參考文獻:
[1]教育部.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令第17號[C].2004-4-13.
[2]董麗英,馬宏雙,吳佳棟.我國高校內部審計研究[J].財會通訊,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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