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市場研究論文
時間:2022-01-19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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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企業和銀行是否有規避外匯風險的需求
我國目前進出口貿易情況
2003年我國進出口總額達851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7.1%。其中出口額4384億美元,增長34.6%;進口額4182億美元,增長39.9%。對主要貿易伙伴的進出口均增長較快(見表1)。
從數據中我們不難發現我國對歐盟的貿易額在迅速增加且增速超過了美國。同時,美元的強勢地位在相對衰落。這樣一來,外貿結算中以美元為計價單位的比例相對下降,而以歐元等為計價單位的比例會上升。現在我國實際上實行的是近乎盯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制度,這種制度消除了人民幣與美元之間的匯率波動,但卻不能消除人民幣與其他國家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目前的進出口狀況表明我國進出口企業承擔的匯率風險在增大。
我國外匯儲備與存貸狀況
據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和外匯儲備報表顯示,截止2004年6月,我國的外匯儲備已高達4706.39億美元。其中美元占據一半多。截止2003年報11月,中國境內金融機構(含外資)外匯存款余額為1505億美元,其中企事業單位外匯存款余額達538億美元,而儲蓄存款余額則為861億美元。同時,至11月末,中國境內金融機構(含外資)外匯貸款余額為1306億美元。從2002年初起,美元大幅貶值對于我國高額的外匯儲備與存貸額產生了負面影響。
從我國進出口貿易和外匯儲備與存貸情況來看,我國的企業和銀行有歸避外匯風險的需求。
外匯期貨在我國是否有需求
我國外匯現貨交易的情況
我國外匯交易在市場結構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二是銀行間的外匯交易,包括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和外匯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交易,后者占據主導地位。
據中國人民銀行外匯交易統計表的統計數據,2004年上半年銀行間外匯市場共123個交易日,四種交易貨幣總成交量為793.19億美元,比2003年上半年(590.75)增長34%。(見表2)
從表2不難看出,我國外匯交易量漲幅明顯,尤其是對港幣與日元。但是交易量最大的美元,其匯率變化幅度卻是微小的。
遠期結售匯業務
遠期結售匯業務是目前國內市場惟一的保值工具。所謂“遠期結售匯業務”是指外匯指定銀行與境內機構簽訂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或售匯的外匯幣種、金額、匯率和期限;到期外匯收入發生時,即按照遠期結售匯合同辦理結匯或售匯。通過辦理這項業務,境內機構可以在涉及外匯資金的投資、融資以及國際結算等經營活動中達到“避險保值”的目的。
但由于對國際匯市變動的方向可預見性差和美元對人民幣匯價的相對穩定的原因,我國的遠期結匯業務并未發揮其真正的保值作用。
我國目前外匯市場存在的問題
從我國外匯現貨市場和遠期結售匯業務來看,我國的外匯市場至今發展仍不成熟,缺點包括:第一,外匯市場組織體系不健全。按照國際慣例,一個完整的外匯市場組織體系應包括央行、外匯銀行、客戶(企業、個人)和外匯經紀人,而我國目前外匯市場上實際只有兩個主體:央行和外匯銀行,而沒有實際意義上的經紀人。第二,在交易性質上,我國的外匯交易市場僅是一個與現行外匯制度相適應的本外幣頭寸轉換市場,不具有現代外匯市場所具有的金融性。第三,從市場公平上看,由于實行銀行結售匯業務,企業貿易和非貿易項下的外匯需賣給銀行,因此外匯市場是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供求關系不平衡。第四,從對外聯系上看,我國的外匯市場與國際市場基本上是隔離的,因而對國際匯市的變動預見性較差。
外匯期貨的意義與特征
外匯期貨是指在有形的交易市場,通過結算所(ClearingHouse)的下屬成員清算公司(ClearingFirm)或經紀人,根據成交單位、交割時間標準化的原則,按市場價格購買與出賣遠期外匯的一種業務。
外匯期貨的特點在于:
外匯期貨交易所交易的貨幣必須為特定的國際性貨幣,例如英磅、美元等硬通貨。
買賣雙方須通過指定交易所以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交易。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不同,買賣雙方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如IMM)進行交易;交易所為保障每位參與者都有公平參與的機會,采用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同時,買賣雙方必須委托經濟人才能在交易所內買賣,因此這種交易方式具有匿名保密的效果。
成交合約標準化是期貨市場與遠期市場的另一種重要區分。標準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交易數量標準化——每一份外匯合約都由交易所規定標準交易單位。例如,英磅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份25,000英磅交易時,參與者只需告訴經紀人需要買入或賣出多少份即可;交割日期標準化——國際貨幣市場所有外匯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期都是以3月,6月,9月,12月作循環,且交割月的第三個星期三為該月的交割日。
最小價格波動幅度。國際貨幣市場對每一種外匯期貨報價的最小幅度都作了規定。在交易場內,經紀人所作的出價或叫價值只能是最小波動幅度的倍數。
清算中心與保證金制度。到期交割需通過清算中心進行,且清算中心有保證買賣雙方履行契約的義務。保證金是指在進行期貨交易時,期貨交易者為了確保合約如期、正常履行而在交易所指定的賬戶中存入的款項,作為履行合約的財力保證。
標準化的合約減少了因對合約內容的疑義而產生的貿易爭端。對交易者匿名保密,可以保護進出口商的商業機密。同時,清算中心與保證金制度,可以確保雙方履約的能力,避免信用風險的產生。
從外匯期貨市場的意義與特征來看,在我國設立外匯期貨市場不僅可以幫助企業和金融機構規避外匯風險與信用風險,同時可以完善我國外匯市場的組織體系、加強我國外匯市場同國際外匯市場的聯系,促進外匯市場的發展。但是人民幣不是國際性貨幣,因而不能直接進行人民幣對外幣的期貨交易。
外匯期貨市場一旦建立,能否發揮作用
外匯期貨的功能
外匯期貨作為期貨的一種,主要有兩種功能:價格發現與避險。
價格發現
價格發現的意思是透過期貨市場去了解未來現貨的價格。買賣期貨合約是雙方同意在未來某個時點以目前決定的價格進行交易,因此期貨價格和人們預期在交割時的現貨價格必定有關,而且精確性往往比其他預測方法要高。若人們可以預期未來的價格,那么在作消費或投資時可以考慮更周到,決策結果可以更有效益。
利用期貨價格估計未來現貨價格是否有效,則取決于估計的精確性。由于期貨交易是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的,而交易所作為一種有組織、規范化的統一市場,集中了大量的買者和賣者,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形成價格,它基本反映了真實的供求關系和變化趨勢。
避險
避險的基本概念是將風險轉移出去,規避價格變化所可能帶來的損失。外匯期貨市場可以規避各種因匯率變動所產生的風險。一般而言,有交易風險和換算風險兩種。交易風險是指涉及實際交易將一貨幣轉換成另一貨幣時發生的外匯風險。在進行會計處理時,將一種貨幣轉換之另一種貨幣因匯率變動造成資產或負債值改變的風險,此時沒有實際的外匯交易,稱之為換算風險。
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有很多,如通貨膨脹率、利率差異、經濟增長率差異、預期因素、中央銀行的干預、政策差異、國際收支狀況。
我國的匯率政策及特點
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實行匯率并軌,建立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因此,目前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是一種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這一匯率制度的特點是:外匯市場供求關系是決定人民幣匯率的主要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銀行間外匯市場前一天的匯價,決定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并通過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和國際市場各種可自由兌換貨幣的匯率,套算出人民幣對其他各種可自由兌換貨幣的匯率,該匯率是當日各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以及外匯指定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外匯與人民幣買賣的交易基準匯率。
但亞洲金融危機過后,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一直穩定在1:8.27左右,同時我國外匯市場上供求關系不平衡,因此人民幣匯率實際上采取的是盯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制度政策。
調節匯率的方法以經濟手段為主,輔之以法律和行政手段。匯率并軌后,國家成立了外匯公開市場操作室,及時吞吐外匯和人民幣,以保持匯率的穩定。我國中央銀行利用貨幣政策、匯率政策、利率政策以及各種法規制度,調節和監控外匯市場,使其有序地、規范地運行、必要時對外匯市場進行直接干預,確保匯率穩定和經濟發展。
中央銀行對外匯指定銀行的結售匯周轉外匯頭寸實行限額比例管理。央行規定,各外匯銀行持有的結售匯周轉外匯頭寸超過其高限比例部分,必須在銀行間外匯市場上賣出;而在外匯指定銀行的結售匯周轉外匯頭寸降低到其低限比例以下時,則應及時從銀行間外匯市場購入補足。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以目前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水平和我國現行的匯率制度,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不一定能發揮出來。它需要大量的信息和與國際貨幣市場的聯系,才能對未來價格做出精確的估計。而我國目前遠期外匯市場的匯率走勢預測都存在很大誤差。
避險功能主要體現在人民幣對除美元以外的國際性貨幣。我國居民經常進行人民幣與美元之間的兌換,但由于美元兌人民幣匯率的穩定,使得我國居民的避險意識不強。
結論
我國目前企業與銀行有利用外匯期貨市場規避外匯風險、進行套期保值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國的匯率政策和外匯市場的缺陷,雖然可以建立外匯期貨市場,卻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
筆者認為可以有兩個方案來建立我國的外匯期貨市場:
一種是像當年臺灣建立股指期貨市場一樣,先開放國內投資者從事國外的外匯期貨交易,然后再建立國內的外匯期貨市場。可以在國內設立外匯期貨經紀商,國內的居民可以通過國內外匯期貨經紀商的交易通道在國外外匯期貨市場從事外幣對外幣的外匯期貨交易。等到我國完全開始實行浮動匯率政策,人民幣具有國際性貨幣性質后,再開放國內外匯期貨市場。那時,我國的外匯期貨經紀商已經積累了一定的操作經驗,同時居民的避險意識也增強了,這樣外匯期貨市場的功能就可以充分發揮出來。
另一種方案是現在經常被討論的:先進行國內企業、居民、機構外幣對外幣的期貨交易,來套期保值。在操作上,與國際主要期貨市場進行合作和聯網,做國際外匯期貨市場的一部分,以獲得經驗,在人民幣資本項目完全可兌換后,再放開人民幣與其他外幣的期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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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陳東海,《重開外匯期貨正當其時》,《國際金融報》,2003.12.09內容摘要:通過統計數據資料分析得出,我國目前企業與銀行有利用外匯期貨市場規避外匯風險、進行套期保值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國的匯率政策和外匯市場自身的缺陷,目前建立外匯期貨市場并不能發揮其作用。借鑒臺灣的經驗,提出先開放國內投資者從事國外的外匯期貨交易,然后再建立國內的外匯期貨市場的解決方案。
關鍵詞:外匯期貨外匯期貨市場需求外匯期貨市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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