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網絡誘因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17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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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網絡誘因研究論文

摘要:迷戀網絡的網客大多是青少年,他們涉世未深,心理上很不成熟。許多網絡犯罪青少年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是不注重法律知識的學習,缺少法律意識,在作案時有的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犯罪。并且青少年的自控、自律能力比較弱,很容易受到不良思想和文化的侵蝕,有的行為上出現偏差而導致違法犯罪,在案發之后,無不悔恨難當,但悔之晚矣。涉網犯罪尤其是網絡引起的青少年犯罪正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令人頭痛的問題,它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遏制和打擊。

關鍵詞:網絡;網絡犯罪;青少年犯罪

網絡時代,廣大青少年對網絡趨之若騖,紛紛“觸網”,據CNNIC的調查,目前,網民中14—35歲的青少年占90.6%,按照這個比例,新余市110萬總人口中大約有13萬青少年有上網經驗,青少年是網絡社會中的主要群體。絢麗多姿的網絡世界就像潘多拉魔盒,在給人類帶來種種便利和享受的同時,也帶來了陰暗丑惡的一面,涉網犯罪尤其是網絡引起的青少年犯罪正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令人頭痛的問題,它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遏制和打擊。

一、網絡引發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主要特點

僅2007年,轄區人口只有20萬的某工礦檢察院就批準逮捕了因網絡引發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8件36人,件數和人數分別占去年該院辦理的批捕案件的13%和28%,涉網犯罪所占比例讓人觸目驚心,且有逐年遞升之勢。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侵財犯罪比例大

涉網犯罪與當前刑事犯罪特征基本一致,以侵財犯罪案件居多。犯罪分子采用盜竊、搶劫等手段,將公私財物據為己有。在過去一年發生的網絡犯罪案件中,8起案件全部為搶劫和盜竊案。

2.團伙犯罪案件多

8起案件中,只有1起是1人單獨作案,其余7起全部為團伙犯罪,這些青少年因天天在一起上網而認識,進而勾結成伙、集體作案,共同實施搶劫、盜竊等,涉網案件已呈現出犯罪嫌疑人團伙化。

3.犯罪年齡小,文化層次普遍不高,在校學生比例大

由于迷戀網絡的主要是青少年,所以網絡犯罪的主體呈年輕化。該院在一年多來辦理的網絡犯罪案件中,36個犯罪嫌疑人的年齡全部在26歲以下,其中13—16歲13人,占36%,17—18歲9人,占25%,18—26歲的成年人15人,平均年齡僅為18.3歲,未成年人占了61%。犯罪嫌疑人的文化層次比較低,只有小學文化的6人,在讀中學生9人,初中文化11人,技校和中專(民辦學校在讀)的10人,都沒有職業。令人痛惜的是8起案件中,有5起是在校學生實施的,有19名在校學生因為上網而走上犯罪道路,特別是某廠礦中學的9名初一、初二的學生結伙搶劫案件更是讓人痛心。

二、網絡引發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頻發的原因

1.犯罪主體的法律意識淡薄是犯罪的主觀原因

迷戀網絡的網客大多是青少年,他們涉世未深,心理上很不成熟。很多網絡犯罪青少年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是不注重法律知識的學習,缺少法律意識,在作案時有的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犯罪。有些學生沒錢去搶時,還認為是好玩,根本不認為是在犯罪。青少年的自控、自律能力比較弱,很容易受到不良思想和文化的侵蝕,有的行為上出現偏差而導致違法犯罪,所有犯罪的青少年在案發之后,無不悔恨難當,但為時已晚。

2.一些網吧經營管理混亂,使部分青少年脫離監管是犯罪的客觀原因

有些網吧只顧經濟利益,不顧社會效益,違反政府關于加強網吧管理的規定,誘使學生“泡吧”。有些娛樂場所設置“店中店”或“房中房”,隱蔽性極強,表面上看不出里面有網吧,躲避執法人員的檢查。還有的網吧延長營業時間。由于未成年人認識能力和自控能力較弱,一上網就沉迷其中,甚至通宵達旦,數日不歸,難以自拔,而嚴重影響了學業及身心健康。

3.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是引起網絡犯罪的心理原因

青少年正處于青春期,幻想、沖動、好奇、模仿,這既是他們的長處,又是他們的弱點。在一些網吧,常有學生在聊天室里,且神態專著。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從最初玩游戲到迷戀上網有許多原因。如大多數未成年人心理尚未成熟,人生經歷相當淺薄,在家備受寵愛照顧,但面對學業的負擔、競爭的壓力產生了心理障礙。又如,社會及家庭因素。有些父母忙于工作或做生意,照料不上孩子的學習、生活;有的家庭不健全,父母離異,孩子缺乏應有的家庭溫暖而感到孤獨;有的家庭教育不當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其次是探究與掠奇心理。青少年的求知、探究欲很強,而網絡好像是一個神秘的世界,在這個沒有國界且過濾了金錢、容貌、身份、家世、地域的時空里,孩子們感到無限的自由,既沒有世俗的偏見,也不會出現面對面交談時可能有的尷尬與傷害,產生一種朦朧的“美感”。還有的是溝通與表達情感的需要。通過上網,雙方可以自由平等地互換信息,敞開心扉的交流思想、表達情感,從而消除了各種社會暗示和干擾,進行相對單純的、非功利性的精神交流,且雙方不會產生任何的心理負擔,變得自由而充滿創新性。

4.長期迷戀網絡誘發畸形心態,放縱是造成犯罪的主要思想根源

由于很多青少年思想上并不成熟,在網絡中他們的冒險心理和模仿心理得到極大的滿足,長期沉湎于網絡聊天和游戲,在思想上放縱自己,沉溺于游戲人生,得過且過,混吃混喝的迷失心態。對于網絡中存在的暴力、欺詐、賭博、色情等不健康內容和傾向他們又不具有認知能力和自我統一能力,性情因而容易變得焦慮和沖動,特別是出現了囊中羞澀時,一些自我控制能力差的青少年,就會不自覺地產生去偷、去搶、去騙的念頭。三、預防網絡引發的青少年犯罪的對策

青少年本是祖國的花朵和希望,由于上網失足使他們自毀前程,令人痛心。許多犯罪嫌疑人本就是13—16歲的學生,他們沉浸在網絡的虛幻世界中,一時沖動違法犯罪,使他們淪為階下囚,令家長和社會都痛心疾首,即使免于牢獄之苦,但犯罪的陰影卻一生也難以抹去。網絡犯罪案件頻發還嚴重地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成為社會新的不穩定因素。因此,應調動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等各方面的力量,齊抓共管、積極防御,引導青少年正確對待網絡,減少社會危害性。

1.增強家庭內部思想交流渠道的暢通,使涉網青少年遠離犯罪的基礎

現在的孩子總埋怨與父母有代溝,不情愿與之交流。父母與子女之間缺乏良好的對話基礎。特別是在網吧上網的未成年人大多由于家庭變故,學業的壓力、內心的孤獨等原因使然。因此,家長必須學會與孩子溝通。一是家長應不斷充實自己,尤其是對于上網等,也順應時展加強這方面的學習,要從被管理者的角度去感受理解。二是切忌簡單粗暴。輕易地、簡單地阻擋孩子上網,這樣容易引起對立情緒。網絡有極強的致癮性,家長對網落成癮者不能橫加指責,要幫助孩子制定上網計劃,并且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講清益處與危害,鼓勵戒除網癮的積極性,逐漸減弱對網絡的依賴性。三是激勵孩子多參加各種活動,多與社會交往。四是友情加親情,善于平等地與他們交朋友。抽出一定時間陪孩子進行一些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動,以滿足他的情感上的需要。五是采取措施控制時間,學著與孩子一起上網,及時加以引導。

2.強化學校的正面宣傳工作是引導“涉網”青少年遠離犯罪的治本途徑

一是老師應從學科技、愛知識的角度,講清網絡上的是是非非,把學生更多的精力引導到學習上來,教育學生要把上網看成是博學知識的一種新途徑,而不是去掠奇。二是老師要經常從各方面了解學生的心理態勢,及時掌握各種不良苗頭,并有針對性地把它解決在萌芽狀態。三是學校應轉變傳統的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模式,適應網絡時代青少年社會化的特點,現代教學模式要和網絡接軌,開辦網絡學校,開設網絡課堂等,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法庭審判觀摩等手段,在教學計劃中增設心理醫學、法制課、健美課等講座,全方位提高學生素質,幫助學生正確、合理、有效、守法上網,以此增強青少年網絡的識別能力和控制能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行為能力。

3.各部門齊抓共管、積極防御是讓青少年遠離網絡引發犯罪的積極途徑

一是要加強管理,通信、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要聯合管理,不能從局部利益出發,嚴格控制網吧的發展,強化監控措施,要全面實行上網實名制,憑真實合法的身份證件上網,禁止未成年人上網。嚴格對網吧經營者的管理,加強對網絡管理員的管理,讓他們經常巡查,對出現賭博、色情、迷信內容的網吧和接收未成年人上網的網吧要嚴厲處罰并予以關停。二是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出臺防范舉措,對涉“網”犯罪案件應該嚴厲打擊,決不手軟,對暴力犯罪案件和團伙犯罪案件要從重處罰。三是要開展青少年“網德”教育加強青少年組織建設,消除虛擬組織對現實的消極沖擊。

4.制定相關法規是預防網絡引發的青少年犯罪的必由之路

網絡引發的犯罪問題已經引起國家的重視,從1994年起,我國就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它們對保障和促進我國信息網絡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青少年網絡犯罪廣泛性和犯罪主體低齡化等特殊性,我們必須盡快建立健全有關青少年網絡的專項法律法規,切實保護青少年不受網絡犯罪的侵害和預防青少年網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