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研究

時間:2022-04-24 03:53:35

導語:鄧小平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鄧小平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研究

摘要: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鄧小平提出了一系列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舉措,包括重新恢復和確立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合理解決黨內派性、促成制定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開展黨內全面整頓等。這些理論和實踐探索蘊含著豐富的政治智慧和深刻的哲學思維,啟示我們要堅持“歷史思維”,充分吸收黨的歷史智慧和營養;堅持“核心思維”,著力維護黨的領導核心和中央權威;堅持“人民思維”,始終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法治思維”,持續發揮黨內法規的規范作用。

關鍵詞:鄧小平;黨內政治生活;規范;歷史啟示

“”結束后,為醫治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創傷,鄧小平提出了許多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舉措,并在實踐中堅定地向前推進。回顧歷史、總結經驗,全面、準確地領會鄧小平關于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主要思想、重要論述和實踐探索,可為新時代下進一步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提供重要的歷史啟示。

一、歷史背景:黨內政治生活面臨的四大問題

新中國成立以后,中國共產黨由局部執政轉變為全國執政。由于局勢初定,黨的角色轉型雖然已經形成,但是在很多方面還不夠成熟,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還不夠高,加之又面臨許多新的風險和考驗,進一步激化了黨內長期存在的問題和矛盾。特別是“從50年代后期開始,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逐漸不正常,個人專斷、個人崇拜、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一類現象滋長起來”[1],這些問題和現象加劇了黨內政治生活的不規范化程度,進2018年第1期(總第271期)一步使矛盾不斷累積,同時也給推進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系統工程增加了很多困難。(一)長期存在的“左”的錯誤思想嚴重影響了黨的思想路線。“左”的錯誤思想是與科學的馬克思主義在根本上相背離的一種思想形態,其表征為想問題、辦事情不從客觀實際出發,不從現實國情出發,而是完全從主觀愿望、從本本出發。這一思想在“”時期彌漫到全黨全國,使黨的思想路線脫離了中國實際國情,使全黨認識和分析事物存在嚴重偏失。“”結束以后,“左”的錯誤思想并未隨之結束,而是繼續影響著全黨的思想認識。“兩個凡是”提出以后,不斷堆砌各種輿論障礙,原本思想解放的大好局勢又陷入了沉寂。(二)黨內派性問題導致黨被分裂的可能性增大。派性同無產階級的黨性是根本不相容的,有派性必然損害黨性。在黨內搞小宗派、小團體,立“山頭”、樹“暗礁”,會造成黨的不團結和不穩定,使大部分黨員黨性受挫,不敢批評,不敢講真話,被派性思想左右,被派性組織利用。同時,還會造成黨組織紀律性差、不團結、缺乏凝聚力和戰斗力等諸多危害,使黨的形象蒙塵,黨的領導受損。如、兩大反革命集團,其所作所為對黨的團結統一造成極其嚴重的破壞,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尤其是在“”結束后一段時間里,其派性余毒仍在作祟。在這種情況下,黨的組織路線和干部路線被扭曲,黨內斗爭惡性呈現,黨被置于時刻分裂的危險境地。(三)不正之風加劇了黨群關系的惡化。“”既脫離了黨的組織,又脫離了廣大群眾[2]。這一運動從發動伊始,所帶來的無序狀態使一些不良作風逐漸蔓延開來:有的黨員干部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軟、散、懶”的現象較為突出;有的干部好擺門面,好說假話、空話、大話,不講信用,欺上瞞下,人民群眾深受其害;有的干部專橫跋扈,貪贓枉法,營私舞弊,搞權力私授、利益輸送。這些行為嚴重搞亂了黨風政風,黨的工作偏離了群眾路線,進一步惡化了黨群關系。(四)正常的法規制度和紀律檢查機構遭到嚴重破壞。在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的年代,沒有形成良好的制度執行文化,我們對于制度的設計和修改也沒有科學規范,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度的功能和效用。1969年4月,黨的九大召開,由于受錯誤思想指導,在政治報告和黨章修改草案刪除了關于黨員權利一節,并取消了中央書記處和中央監察委員會等機構,致使黨內組織機構和組織程序更加混亂。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重新制定科學規范的制度,重塑紀檢機構的權威性也并非易事。

二、歷史貢獻:系統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突出問題

在黨和國家發展緊急的歷史關頭,鄧小平認真思考、研究和分析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實際情況,審時度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順利地解決了一個時期以來黨內突出的原則性問題、緊迫性問題、戰略性問題、長期性問題和系統性問題,為恢復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作出重大貢獻,同時也為改革開放事業開創了良好的政治局面。(一)推進“一場思想解放”,重新恢復和確立實事求是思想路線。黨的思想路線也稱為認識路線,是黨的政治路線、組織路線的基礎,是黨內政治生活健康運行的根本保證。“”結束以后,針對“左”的錯誤思想的繼續延伸,鄧小平提出“思想的基本點就是實事求是,就是把馬列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3],“我們必須世世代代地用準確的完整的思想來指導我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4]。這些論述為沖破思想迷霧、樹立正確思想認識提供了科學指南和重要方法,為重新恢復和確立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奠定了方法論基礎。鄧小平支持關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討論,并明確表示“兩個凡是”不符合馬克思主義。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個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一切從本本出發,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進,它的生機就停止了,就要亡黨亡國。”[5]隨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了實事求是思想路線。鄧小平還主持起草了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和重大影響的重要文件——《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這一文件正確評價了及思想,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科學總結了黨的許多歷史問題,使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對自己的領袖和黨有了正確認識,極大地解放了黨內思想,使黨對于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達到了具體的歷史的統一。(二)強化“一類組織建設”,合理解決黨內派性問題。派性是組織問題,是存在于黨內的不正之風,嚴重制約著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秩序和經濟發展。解決好黨內派性、理順黨內關系是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著力點。鄧小平很早就認識到派性問題一日不解決,黨就一日不得安寧。但派性問題并不是簡單的違紀違法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具有深刻的復雜性,如果處理不當還可能引發更大的問題,造成更為不利的政治局面。他提出要對派性分子進行分類處理,對派性分子中的大多數人,“我們按照同志提出的‘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來解決群眾中的派性問題”[6];對利用派性的敵對分子,要堅決給予打擊。用這樣的辦法,既實現了團結和教育黨內大多數,又集中解決派性頑固分子,在嚴肅認真的斗爭中保持了黨內穩定和高度統一。(三)促成“一部黨內法規”,著力健全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黨內法規是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規章制度的總稱,與黨內政治生活密切相連。其中,準則是黨內地位僅次于黨章的重要法規,是廣大黨員的行為標準,對每一個黨員都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1980年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是我們黨第一部明確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黨內法規,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實踐意義。其中,鄧小平關于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嚴明黨的紀律、發揚黨內民主、反對黨內派性、要講真話、正確對待犯錯誤同志、健全黨的監督體系等方面的論述為《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撐和思想來源。《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頒布以后,鄧小平強調:“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更應該嚴格遵守黨章、遵守《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起模范作用。”[7]《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概括總結了黨的歷史上處理黨內關系和整頓黨風的重要經驗,并針對當時特別突出的問題和矛盾提出了新要求,它標志著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道路上邁出了制度化的重要一步。(四)開展“一次全面整頓”,系統糾正黨內多方面問題。整黨是解決黨內思想、組織、作風嚴重不純的教育和改造的運動,可以有效地增強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凝聚力和戰斗力。1975年在鄧小平的領導下,我們黨開展了“”期間一次較為全面的整頓。此次整頓的核心是黨的整頓,關鍵是領導班子,逐漸恢復和完善黨的組織建設,并對其他方面的整頓產生了積極影響。“”結束以后,鄧小平又提出了全面、系統地整黨的思想,認為我們黨內存在黨員思想蛻變、組織紀律渙散、消極腐敗嚴重等問題。1980年,鄧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會議上作了《目前的形勢和任務》的講話,指出“我們黨確實存在一個整黨的任務”,“現在,我們的黨員三千八百萬。如果三千八百萬都合格,那將是一支多么偉大的力量!問題是有一部分黨員不合格,要在教育的基礎上進行整頓”[8]。1980年2月29日,鄧小平在《堅持黨的路線,改進工作方法》的講話中指出:“需要結合討論黨章修改草案和貫徹執行黨內生活準則,在全黨進行一次教育。老干部都要參加,搞個小整風也好,無非是對照條文看合格不合格嘛。”[9]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他提出:“要整好我們的黨,實現我們的戰略目標,不懲治腐敗,特別是黨內的高層腐敗現象,確實有失敗的危險……這也是整黨的一個重要內容。”[10]1983年10月11日,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整黨的決定》,針對思想、作風、組織等各方面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的整頓,加強對黨員的教育,提高全黨政治意識,為更好地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提供政治保證。實踐證明,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我們黨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決自身問題和實現勘誤糾錯。

三、現實啟示:堅持用“四種思維”規范黨內政治生活

鄧小平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思想主張和實踐舉措,蘊含著豐富的政治智慧和深刻的哲學思維,對于我們黨在新形勢下走出管黨治黨的思維誤區,全面糾正慣性思維和慣有做法,實現正確有效地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一)堅持“歷史思維”,充分吸收黨的歷史智慧和營養。一個黨如何對待它的歷史,直接影響到它能否立足當下、能否把握未來,也會影響到它如何繼續開展黨內政治生活這一重大問題。我們黨是具有高度自覺歷史意識、十分重視歷史思維、善于以歷史眼光分析問題的馬克思主義政黨,要堅定歷史自信,充分發揮黨的歷史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的作用。第一,正確認識和評價黨的歷史問題。鄧小平強調要堅持客觀公正的科學態度,看待歷史問題要從全局著眼,要分清楚事物的主流和本質,對所犯錯誤要進行嚴肅的批評和反思,但也要一分為二地看到正確的東西,“全面肯定”或“全面否定”都不是科學的態度。由此,從黨的歷史來看,雖然一定時期黨出現了嚴重問題,但歸根到底,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是正確的,是不容置疑的,不能夸大黨的錯誤來否定黨的領導。同樣,對于黨的領導人的認識和評價也應如此。第二,善于總結和借鑒黨的歷史經驗和教訓。鄧小平談問題常從黨所開創的歷史談起,從承載經驗和教訓的具體事件談起,善于從正反兩方面的經驗總結歷史智慧,“我們不靠上帝,而靠自己努力,靠不斷總結經驗,堅定地前進”[11]。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在于能夠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并且肯下功夫去糾正錯誤和彌補不足,這是黨一直以來的政治優勢所在,不管在什么時候都應保持和發揚,從成功經驗和挫折失誤中學習。第三,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黨的優良傳統歷經長期的、嚴峻的革命考驗和一代代共產黨人-28-的傳承,已經形成了穩定的、深入人心的文化積淀,深刻反映了我們黨的性質、宗旨、理想、信念等。全黨應該繼承和發揚黨在不同歷史階段形成的優良傳統,發揮優秀文化的精神滋養作用,激發全黨堅守無產階級政黨的政治本色,繼續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不斷提升黨內政治生活的內在品質。第四,找準黨的歷史定位,堅持做到歷史和現實的統一。歷史是過去的現實,二者是一脈相承、前后相繼的。善于運用歷史思維分析現狀、認清趨勢,才能更好地認識和把握黨的建設的基本方位,把握黨內政治生活運行的內在規律,使得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更加富有自覺性和主動性。(二)堅持“核心思維”,著力維護黨的領導核心和中央權威。形成穩定的、強大的領導核心,是黨的領導制度健全和完善的重要標志,也是黨內政治生活不斷加強和規范的重要保證,有利于全黨服從中央這一重要原則和最高利益的實現。從根本上講,維護黨的領導核心和中央權威是一致的,確立領導核心的直接目的在于維護中央權威,維護中央權威也是要明確中央在全黨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兩者均體現為要通過加強黨的領導力、號召力、凝聚力、戰斗力,確保黨內集中統一,能夠更好地集聚積極因素推動方針政策落實到位、立地生根。要堅持“核心思維”,就要做到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充分認識黨的領導核心及中央權威的重要性。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就提出中央要有權威,“有了這個權威,困難時也能做成大事”[12],同時還強調“任何一個領導集體都要有一個核心,沒有核心的領導集體是靠不住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是。因為有作領導核心,‘’就沒有把共產黨打倒。第二代實際上我是核心。因為有這個核心,即使發生了兩個領導人的變動,都沒有影響我們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始終都是穩定的。”[13]由此可見,中央權威和黨的領導核心對于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來說具有重要意義,要注重發揮領袖(領導核心)和中央領導集體(中央權威)的核心作用,保證黨的統一和穩定,保證政令暢通,凝聚全黨力量,有效應對和解決復雜多變的矛盾和問題。第二,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不斷提升治國理政的能力。無產階級政黨在長期的歷史斗爭中經常面臨來自內部和外部的各種挑戰,要在沒有現成經驗的情況下探索社會主義的發展道路,這就必須保證黨自身的穩定和強大,提高政治權威的供給能力,避免黨陷入政治分裂、重大決策失誤等執政“陷阱”。當前我們黨正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世情、黨情、國情復雜多變、充滿挑戰。要想破解種種實踐難題,首要沖破黨內思想藩籬,堅持核心思維、反對派性思維,努力打破行動惰性和慣性,自覺防止和反對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和本位主義。實踐證明,全黨團結即使弱小也有獲勝的可能,全黨分裂即使強大亦有可能陷入遭遇重挫折、走向敗亡的境地。新時代下必須堅決維護黨的領導核心和黨中央權威,毫不動搖地自覺服從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毫不動搖地自覺維護以習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和實踐部署。(三)堅持“人民思維”,始終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人民思維是我們黨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邏輯呈現,是開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一以貫之的思維方式。鄧小平就一直強調想問題、辦事情要多考慮和征詢人民群眾的意見,要尊重人民群眾作為實踐主體的重要性,把人民群眾擺在重要位置上,堅持人民利益的至上性。因而開展黨的活動也要牢牢樹立“人民思維”,不能罔顧民意,與群眾脫離,要把踐行群眾路線與黨內政治生活緊密結合起來,具體做到:第一,堅持黨的利益與人民利益的一致性。1956年,黨的八大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指出:“每一個黨員都應當理解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都必須全心全意地為人民群眾服務,遇事同群眾商量,傾聽群眾意見,關心群眾痛癢,盡力幫助群眾實現他們的要求。”[14]黨的十七大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更加明確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全黨的一切活動行為都應圍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利益展開,在具體的工作中要以人民為中心,以人民利益為指向,這樣才能使黨群聯系更加緊密,關系更加和諧,黨的執政基礎才能更加穩固。第二,堅持為人民服務宗旨與人民群眾實際需求相結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鄧小平全心全力推進改革開放偉大事業,著力維護和發展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用事實回應西方國家長期用以詰難我國、質疑我們黨的“人權”問題。我們黨以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的利益為首要,著力解決十幾億人口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并已經使絕大部分人實現富裕的小康,人民的權益得到廣泛程度的保障,人民群眾更加擁護黨,黨的執政根基也更加穩固。從根本上講,我們黨堅持社會發展的人民思維,是發展具體的、符合實際需要的人民利益,而不是口號式、文件化的人民利益,這與抽象的人民思維有本質區別。事實上,黨的問題某種程度源于實踐活動的導向出現了問題,要解決這樣那樣的問題,關鍵就在踐行黨的宗旨、密切黨群聯系、走群眾路線,把開展黨內政治生活出發點、落腳點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聯系起來,才能確保黨始終充滿生機活力,始終有一個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生活。(四)堅持“法治思維”,持續發揮黨內法規的規范作用。法治是一種強調確定性的規則之治,告訴了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其實現程序等基本要求。因而法治思維強調要以法律作為判斷是非和處理事務的準繩,要求人們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和推進工作。對于政黨而言,黨紀黨綱就是黨的運行規則,堅持按照黨內法規制度來管黨治黨、推進黨的事業就是黨內法治思維的生動展現。因此,在處理復雜多變的黨內問題和矛盾時要堅持“法治思維”,用黨內法規來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的執政合法性基礎,具體要做到以下三個方面:第一,重視黨內法規的作用,凸顯黨紀規約的嚴明性。對于一個政黨來說,黨內法規就是黨的“法”,規定了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及黨組織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政治生活的行為要求,是規范黨組織及其成員行為的重要武器。鄧小平認為紀律廢弛是黨內政治生活出現問題的重要原因。他指出:“一個黨如果允許它的黨員完全按個人的意愿自由發表言論,自由行動,這個黨當然就不可能有統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戰斗力,黨的任務就不可能順利實現。所以,要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嚴格地維護黨的紀律,極大地加強紀律性。”[15]通過彰顯黨內法規的嚴明性,在全黨形成嚴肅的組織紀律意識,引導和教育全體黨員及干部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第二,不斷扎緊法規制度的籠子,突出黨紀要求的針對性。隨著形勢和任務不斷發展變化,黨內的情況和關系也隨之而變化,一些問題和矛盾也會凸顯出來。因此,要及時采取針對性的舉措來應對。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我們黨的法規制度根據實際情況不斷進行立改并廢,不斷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對于管黨治黨的積極作用,提升了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新時代下更要重視黨內法規制度的功能效用,因而在法規制度設計方面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要認真總結和分析黨內政治生活中的突出問題,根據其結構性因素和發生機理來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法規制度安排,并著力編密扎緊制度的籠子,構筑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第三,強化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度,增強黨紀規范的實效性。落實制度是制度發揮作用的最重要環節,也是解決黨內問題的必然要求。樹立法治思維,按照規則行事,就是要落實制度的要求和遵循基本程序,要求全體黨員、干部及各級黨組織按照黨內法規的規定開展黨內活動,任何人和組織都不得以任何借口超越制度和紀律的“紅線”。一旦存在超越規定的行為或者言論,都應及時按照對應法規的要求進行處理,在這過程中更要突出法規是“鐵的紀律”和“鐵的規矩”,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擾和影響,堅決把紀律執行到位,把規矩切實守牢,彰顯黨內政治生活的公平正義。強化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度,是黨內政治生活從“寬、松、軟”到“嚴、緊、硬”轉變的重要方面,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發揮作用,進而形成規范效應,否則任何不守規矩的行為都會徹底損害法治的權威,削弱法規制度的實效性。毋庸置疑,鄧小平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貢獻是巨大的,徹底改變了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的現象,為改革開放偉大事業開創了良好的政治局面。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國共產黨的九十年[M].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6:558.

[2]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改革開放三十年重要文獻選編[G].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195.

[3][5][6][8][9][15]鄧小平文選: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26;143;14;269;281;271.

[4]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157.

[7][10][11][12][13]鄧小平文選: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9;313-314;118;319;310.

[14]鄧小平.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

作者:劉先春 葛英儒 單位:蘭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