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26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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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研究論文

【英文標題】InterpretationofMarxistTheoryofValueofLabor

【內容提要】馬克思勞動價值論,是繼承了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科學遺產、建立在歷史唯物主義基礎之上、具有合理的科學內核和重大理論價值的一個科學范疇。同時,在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問題上,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具有值得進一步探討和研究的方面。

【英文摘要】ValueoflaborisascientificcategorybuiltupundertheguidanceofhistoricalmaterialismbyMarx.Ithasbeendevelopedonthebasisoftheheritageofcapitalistclassicaleconomics.Whilepointingoutthatthistheoryisrationalandofgreattheoreticalsignificance,theauthorremarksthatfurtherstudiesarenecessarytodwellonwhetherornotmaterializedlaborcancreatevaluewithrespecttoMarxisttheoryofvalueoflabor.

【關鍵詞】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價值/勞動

Marx/theoryofvalueoflabor/value/labor

【正文】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創立100多年來,一直存在多方面的爭議,其中包括價值是不是由勞動創造的、研究價值決定的意義何在、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等等。隨著資本主義經濟和西方經濟理論的發展,這種爭議有不斷擴大的趨勢,例如,隨著西方邊際學派用價格論取代價值論之后,價值決定不再是西方經濟學所探討的主題,人們普遍認為價值決定問題不再有探討的意義;又如,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自動化、電子化甚至電腦化的出現,生產中需要投入的活勞動要素相對減少,而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包括機器、設備、新工藝、新產品在內的資本要素,即物化勞動要素卻急劇增多,很多產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勞動參與就能生產出來。那么,該如何看待這些問題?又該如何看待勞動價值論呢?筆者認為,討論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必須采用全面的觀點,整體地看待勞動價值論的真正含義。

一、價值是由勞動創造的,勞動是價值的實體

這是勞動價值論第一個方面的含義,它強調勞動價值論中“勞動”二字的含義及其理論價值。它強調和認可了勞動在創造社會財富方面的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確認了勞動是人類存在、發展的動力和條件。它來源于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世界觀,來源于馬克思對勞動大眾的關切和重視,與他一貫地以人民大眾的根本利益作為經濟學研究的起點和終點的階級立場和思想方法一脈相承。這是勞動價值論的精華部分。

在人類經濟思想發展史上,對什么是“財富”經歷了一個曲折的探索過程。在前資本主義社會,人們生產出來的產品主要供自己消費,產品的具體的、直接的使用價值是財富的直接表現,人們既不追究“一般財富”的概念,也不存在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致富欲。在資本主義早期階段,隨著交換范圍的擴大,隨著人們對原始資本積累渴望的日趨增長,有了“抽象的”以貨幣為目的的商人,開始把金銀貨幣當做財富的象征,貨幣主義就是這種觀念在理論上的反映。在這之后,又產生了分別把商業勞動、農業勞動、工業勞動作為創造財富的源泉的重商主義、重農主義和重工主義,他們雖然意識到了勞動在創造社會財富中所起的作用,但都不能從各種各樣的具體勞動中抽象出“勞動一般”,因而想不到探究如何增長一國財富這樣的問題。只有到了斯密,才第一次從形式多樣、紛繁復雜的具體勞動中抽象出“勞動一般”這個范疇,把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從流通領域轉到生產領域,并以探求一國財富如何增長作為自己的研究課題,開創了現代意義上的真正的經濟學。

馬克思繼承了斯密在“勞動一般”問題上的貢獻,并且科學地闡釋了這項研究之所以能在斯密那里取得重大進展的原因,即:人們之所以能夠對任何種類的勞動予以同樣看待,并且確立勞動在現代經濟運行中的作用,并不是聰明的人腦對由各種具體勞動組成的“具體總體”進行了總結和歸納,而是因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種勞動在現實中形成了一個十分發達的“總體”。在社會經濟運動過程中,任何一種勞動已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勞動,個人很容易從一種勞動轉到另一種勞動,特定種類的勞動對他們說來只是偶然的形式,因而是無差別的。勞動已經不僅在范疇上,而且在現實中成了創造財富的一般手段,而不再是與具有某種特殊性的個人結合在一起的規定了。(參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2版,第2卷,21—2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它發生在資本主義社會,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對現代社會開辟財富之門具有重要的意義。

馬克思認為,“勞動”、“抽象勞動”這些作為現代經濟學的起點的范疇的產生,是與以追求貨幣為目的的雇傭勞動制度的產生相聯系的,它打開了現代勞動分工體系的形成和發展之門。因為,當工人可以在現實中,通過直接與貨幣相交換,把自己各種各樣的具體勞動轉化為被社會承認的抽象勞動的時候,工人就可以不關心自己所從事的“勞動的內容”和“活動的特殊方式”,“只要分工沒使勞動能力完全片面化”,工人對于使“自身勞動能力”得到發展的和“預示著”向“較好工資”方向的“任何改變,在原則上都是可以接受的,都是有準備的”。因此,這將促進“勞動能力品種的發展”,促進“勞動種類”的形成和“工資方法的劃分”,促進新的勞動部門和新的勞動方式的建立,促進整個社會內部的分工和現代勞動體系的深化和發展。所以,承認勞動價值論,承認勞動是創造價值的源泉,就為現代社會打開財富創造之門奠定了必要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基礎。

與馬克思所處的時代相比,今天人們生產產品、創造價值的勞動,不再是以生產簡單工具和簡單日常用品為基礎的、只需要很簡單的工藝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簡單勞動,而是需要許多現代化的機器設備等資本要素的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復雜勞動,生產和消費之間的鏈條也大大地拉長了。但是,即使是最復雜的生產工具和機器設備,如果向前層層推移,最終都歸結于人類的活勞動,勞動在社會生產過程中仍然起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勞動創造價值仍然是正確的。

二、社會必要勞動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市場經濟發揮作用的方式和途徑

這部分主要是理解勞動價值論中“價值”二字的含義及其理論的和實踐的價值。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雖然是在繼承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科學遺產的基礎上得來的,但對價值概念的內涵卻給予了極大的豐富和創新。

首先,與古典政治經濟學不同,馬克思認為價值是人類抽象勞動的凝結,這就揚棄了斯密的“勞動一般”在形式上、內涵上的模糊性和局限性,而把一切形式的人類腦力和體力的消耗都算在“勞動”范疇之內,保證了范疇使用的徹底性,擴大了“勞動價值論”的適用范圍。用馬克思自己的話說就是:“勞動就它表現為價值而論……不再具有它作為使用價值的創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這種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證明了的。這一點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1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其次,馬克思用“社會必要勞動”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一組范疇獨具特色地說明了他所理解的勞動價值論是如何確定商品的價值、又如何深刻地說明了商品交換中所蘊含的深刻矛盾及解決矛盾的方法的。在馬克思看來,形成價值的勞動不是一般的勞動,也不是一般的抽象勞動,而是經過市場的選擇被證明是社會所需要的、必要的勞動,因此,決定商品價值量的不是普通的勞動時間,而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種界定不但說明了商品交換所依據的量的關系的決定、商品交換的性質,而且說明了價值的實現途徑及其所體現的社會關系。它極大地擴展了勞動價值論的理論內涵,把對勞動價值論的理解和運用推到一個相當高的理論和實踐層次。

1.價值量的決定——理論探索及社會實踐的需要。

關于商品價值量的決定,也即價格的決定問題,是古典政治經濟學一直試圖在理論上搞清楚卻沒能搞清楚的東西。斯密的勞動價值論是雙重標準和混亂的;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論雖然是徹底的,卻因為沒能說明勞動與資本相交換的關系而徹底破產;在馬克思之后,效用價值理論不再從生產的供給方面探討價值的決定,而是改為從商品的需求,也即商品對消費者效用滿足程度的角度探討價值的決定;但邊際效用價值論在號稱是一場“革命”之后,在西方經濟理論發展史上,也被完全不研究價值的均衡價格理論所取代。

因此,直到今天,在西方經濟學當中,并沒有能夠從較深的層次說明商品價格的決定以及商品交換關系所體現的社會生產內在矛盾的理論,有的只是對交換以及對價格形成的表面現象加以描述的均衡價格理論。但是,這種說明不但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中都是必要的。首先,我們如果不能從理論上說明價值的決定,那么,“兩個商品互相交換的比例,它們的價值,就純粹是一種偶然,從外部飛到商品上面來的東西,可能今天是這樣,明天又是那樣”。(《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01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這就陷入了不可知論。其次,價值不但在理論上是商品價格的基礎,在實踐中同樣是商品生產者進行商品交換活動的基礎,因為商品所有者在計算各種交換的可能性時,既要考慮到它當做價格波動中心的中等平均價格,也要考慮到價格圍繞這個中心上下波動的平均幅度。

2.理解社會必要勞動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起作用的方式是理解勞動價值論在現實中發揮作用的途徑的關鍵。

當我們用“社會必要勞動”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一對概念,在理論上說明了價值量的決定——社會必要勞動決定價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價值量——之后,并不等于我們在實踐中真正地解決了價值量的決定問題。“社會必要勞動”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其實是一對在現實操作中看來非常含混不清的概念。那么,怎樣理解馬克思賦予它們的內涵及作用方式呢?筆者認為,這恰恰是理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的關鍵所在。這樣一對在現實中難以把握和含混不清的概念,恰恰能夠說明市場經濟、交換機制產生的歷史根源及其意義,能夠在提出商品交換所包含的內在矛盾——在社會分工發展和深化的過程中,存在著人類社會的勞動由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矛盾——的同時,提供解決這個矛盾的方法。

我們知道,人類社會的發展經歷了從自給自足的小生產向必須通過分工和交換而形成的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過程。在商品經濟產生的早期階段,產品的供需比較穩定,生產結構比較簡單,社會似乎能夠像馬克思曾舉例說明的那樣,用一定生產力水平下中等勞動熟練程度的生產者所耗費的時間,作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以解決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問題。

但是,這并不是商品經濟存在和發展的本質和本意。它的本質特征是變化、發展、求新、圖變,而決不是為了尋找中等條件、平均勞動熟練程度的生產方式。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必然要超越這種變動緩慢的低水平階段,社會經濟結構必然會日趨復雜,社會勞動的供需關系、生產結構、產品結構也會日益復雜,供需鏈條會不斷拉長。這時,由社會分工和交換所產生的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問題、社會勞動交換的問題,也就是說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問題,就成為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任何人都無從知曉并確切地說出他生產的商品中凝結了多少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無法知道社會需要什么樣的產品,需要什么樣的具體勞動,他提供什么樣的產品、什么樣的具體勞動才能構成社會勞動分工體系的一個部分。更明確地說,就是在這樣一個紛繁復雜的社會分工體系中,任何人都不能保證他生產出來的產品是社會所需要的產品,他的產品一定能夠賣得出去。這是一個無法人為計算、人為控制的問題,同時又是人類獲得發展和進步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它直接關系到以私人勞動為特征的個人能否使自己的勞動得到社會的承認并因此能夠從社會中獲得其生存、發展的資料這一重大問題。

值得慶幸的是,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在提出這一問題的同時,也提供了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因為它轟轟烈烈地發展起來了,形成了現代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它找到了一種能夠容納更廣泛的社會分工,容納更高水平的生產力發展,保證全社會的消費者獲得更多樣的、更復雜的、更高層次的需求滿足,同時刺激全社會的勞動者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特長,激發更高的社會勞動能力和勞動效率的經濟機制。而這種機制是能夠通過商品的社會屬性、價值及價值的決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說明的。

我們說,所謂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本質上是由市場過程來抽象的量,是通過無數買者和無數賣者進行無數次的交換這一社會性的活動,通過“社會”的過程抽象出來的“社會性”的勞動時間。它是把供給、需求、科技水平、生產力變化等一切復雜因素都考慮在內的,由社會過程決定的,能使供求達到平衡的,為社會所必需的、有效的“勞動時間”。這樣,它就有了事后決定的含義,是對市場經濟運動過程之結果的肯定和總結。它既是人力所難以衡量和計算的——人類社會正是通過市場機制、交換機制,來解決人類本身所無法解決的信息不完全問題、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途徑問題,也是不可模擬和復制的。它不是現實的、具體的勞動量,與現實的用小時、分鐘、秒表示的時間不同,它是抽象的、社會性的概念,是經濟學理論分析的需要,是一個用于理論分析的范疇,既無法量化,又不能用于具體的國民經濟體系核算。

3.馬克思的價值理論是以他對市場經濟較高階段發展運行規律的理解和認識為基礎的。

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確立及其對社會必要勞動的說明是建立在對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認識和了解的基礎之上的,是建立在資本關系在市場經濟中確立了統治地位的基礎之上的。也就是說,在馬克思看來,只有以普遍的交換為目的的資本式的、社會化的生產,才能在整個社會范圍內,把一切生產變成商品生產,使使用價值普遍地以交換價值為媒介。也只有這樣,才能使通過貨幣所進行的交換行為成為一種有規則的、重復性的活動,才能在高頻率的交換過程中抽象出價值這一范疇,來反映社會必要勞動的質的規定性和量的規定性,也才能真正地使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成為決定交換價值或價格的內在尺度。從而排除商品交換初期那種由消費者的主觀意志、偏好,即主觀效用決定價格的現象,讓生產費用成為調節生產和消費的內在尺度。

對于這個過程,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把一切商品作為價格——作為被計量的交換價值——來規定,這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只是逐漸發展的,是以經常的交換為前提的,因此是以商品經常作為交換價值來比較為前提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15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所以,只有有了“十分發達的商品生產,才能從經驗本身得出這樣一個科學真理:彼此獨立進行的、但作為自然形成的社會分工體系的分支而互相交錯的私人勞動,不斷地被化為它們的社會的比例尺度”。(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法文版,54—5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因此,馬克思認為,在《資本論》第1卷第1章中所研究的商品、價值關系并不是商品經濟產生之初的商品、價值關系,而是在充分認識了比較發達的商品經濟的基礎上,研究出來的作為一般抽象的商品、價值關系,它必須以普遍的、發達的商品交換為前提。也正因為如此,馬克思才在論述價值形式的發展過程時指出,與其說在這個過程中“商品開始轉化為貨幣,不如說表示使用價值開始轉化為商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3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因此,“價值概念的純粹發展……要以建立在資本上的生產方式為前提,同樣,在實踐上也是這種情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05頁。)“價值表現為一種抽象,這只有在貨幣已經確立的時候才是可能的。……這種貨幣流通導致資本”,它“只有在資本的基礎上才能得到充分發展”。所以,“價值概念完全屬于現代經濟學,因為它是資本本身的和以資本為基礎的生產的最抽象的表現”。(《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29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說明了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性質、轉化的途徑以及轉化過程中量的決定,說明了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交換關系的本質。

首先,它揭示了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中交換關系的本質,這就是,在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社會中,每個人不直接生產供自己使用的生活、生產必需品,而是專門為別人生產當做商品銷售的產品。每個人的私人勞動本質上是社會勞動,但直接表現為私人勞動,它必須通過交換過程轉化為社會勞動,商品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必須作為商品交換出去,必須由別人來購買和消費。因此,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反映了私人勞動轉化為社會勞動的關系,說明了與前資本主義自給自足的經濟形式不同的市場經濟的本質。

在這一點上,現代的西方經濟學拋棄了古典政治經濟學所開創的價值理論,轉向由供需決定的價格理論,雖然省卻了價值決定和價值分析上的麻煩,卻不能揭示商品交換所體現的社會勞動交換這一本質問題,不能說明前資本主義自給自足經濟與商品經濟、市場經濟在經濟運行方式上的本質差別,不能說明市場經濟的歷史性,暴露了其理論分析上的狹隘性。

其次,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用“社會必要勞動”界定“價值”,雖然在表面上貌似“不可知”,但用無數次現實社會中的交換后果來說明商品價值的決定,卻恰恰是在更高的層次上堅持了理論分析的徹底性和有效性,揭示了價值是通過市場關系這一社會過程,來確定社會勞動的分工體系和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方式。通過社會的交換過程,它告訴人們,哪種私人勞動是社會所需要的?它在怎樣的程度上、在多大的量上為社會所承認?所以,市場、價值、價格等機制,正是人們通過社會關系、社會過程來確定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手段。這正是市場機制的本質,是市場機制的優點,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形式。

可見,“社會必要勞動”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一組概念,在說明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與前資本主義自給自足經濟的區別,說明商品交換過程所體現的社會關系的同時,為商品交換過程的實際運作和人類勞動分工體系的深化和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三、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

這個問題是說,在明確了商品的價值是由勞動——更明確地說是由社會必要勞動——創造的、并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這一前提下,在一個具體的生產環節和階段,如在企業中,商品的價值是由物化勞動還是由活勞動創造的。

眾所周知,在正常的生產情況下,生產出來的商品的價值總是比前期投入的生產要素的價值即生產成本大。其中,前期投入的要素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人力成本主要指購買勞動力商品花費的成本,即對工人支出的工資;物力成本主要指采購生產所需的物質要素花費的成本,如在廠房、機器、設備等上的花費;生產出來的商品增大的價值部分,在資本主義生產中,通常稱為剩余價值。因此,對勞動價值論理解的問題,在這樣一個具體的生產過程中,就變為商品成本的轉化、實現以及剩余價值的形成問題。

更進一步,我們知道,任何商品都是人的活勞動作用在一定的物質實體上生產出來的。由于人類社會現有的物質財富都可以還原為人類勞動的產物,是人類勞動一層一層疊加在最初的原始資料上形成的,因此,可以把這些物質資本要素看成是人類勞動的物化,稱為物化勞動。這樣,具體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價值論,或者說剛才提到的具體生產過程中商品成本的轉化、實現以及剩余價值的形成問題,就轉化為活勞動與物化勞動在商品價值的形成過程中分別起怎樣的作用的問題,更直接地說,就是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不同看法,表明了人們對勞動價值論的不同理解。

傳統的觀點認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在本質上僅僅是指活勞動創造價值。在一個具體的生產過程中,這一點通過對商品價值構成及形成的說明而具體化。投入了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的商品,在生產出來之后,其價值是由這樣三個部分構成的:第一個部分與投入的人力資本相對應,即勞動力商品的工資部分,它通過工人的勞動在生產過程中再生產出來,屬于活勞動創造出來的價值的一部分。第二個部分與投入的物力資本相對應,主要是在生產過程中投入的廠房、機器、原料等物質資料的價值。它本身不創造新價值,只能通過工人的勞動把它轉移到新的產品中去,稱為物化勞動的轉移,這是物化勞動不創造價值的具體表現。新產品價值的第三個部分,即比投入成本增大的剩余價值部分,因為只有活勞動才創造價值以及物化勞動不能創造價值,這部分價值只能是由工人創造的了。順理成章,資本家對剩余價值的無償占有,就徹底地體現了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

但近年來,在對勞動價值論的理解上,出現了一些反對意見。反對者認為,生產的過程是一個由活勞動與物化勞動共同作用的系統工程,勞動與資本彼此之間誰也離不開誰,因此,不能說剩余勞動僅僅是由活勞動創造出來的。尤其在今天,科學技術高速發展,物化勞動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具有巨大的生產能力,發揮著不可替代的、越來越大的作用,否定它在價值創造過程中的作用,就不能客觀地、科學地、正確地認識先進技術、先進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作用和功能。因此,應該認為是價值及剩余價值是由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共同創造的。

反對者們更進一步認為,因為物化勞動歸根結底也是由活勞動創造的,所以,物化勞動創造價值,是在更高的層次上堅持了勞動價值論,從而保證了勞動價值論的徹底性、連貫性,只有這樣,才真正地堅持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錢伯海、王莉霞:《否定物化勞動創造價值,就等于否定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載《經濟評論》,1999(2)。)是對勞動價值論正確的、科學的理解。

筆者認為,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的問題是理解和堅持勞動價值論不可繞開的一個重要問題。一方面,勞動價值論應該能夠說明在一個具體的生產過程中,商品的價值是由誰來創造和決定的;另一方面,如果說只有活勞動才創造價值,那么,在這一理論框架中,應該能夠說明科學技術在社會勞動分工體系中的作用,說明在勞動過程這一系統工程中各個因素所起的作用。而如果說物化勞動和活勞動一起創造價值是對的,那么,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剝削理論、平均利潤率形成理論、資本有機構成理論等等,就全部都要改寫,資本與勞動的關系也需要重新認識和看待。這就成了一個非常重大的理論課題,是不能輕易下結論的。因此,本文僅僅提出這一問題,留待大家作進一步的研究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