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改革論文

時間:2022-04-06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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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改革論文

摘要:目前,高等職業院校后勤社會化與本科院校相比還有一段差距,特別是在托管改革模式的理論研究與實踐上較為匱乏。文章試圖從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的特征與意義,托管的理論依據與可能類型以及有效托管路徑的基本原則、運作程序與問題解決的方法等方面來對托管改革模式進行分析。

關鍵詞: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型;改革模式

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是新型的后勤改革模式,具有委托管理,所有權與經營權、管理權相分離的體制特點。其建設的現實意義在于建立良好的管理機制,解決高等職業院校后勤管理與經營中難以解決的問題,改變多耗、低能、低效的后勤管理、經營模式,為建立高績效的后勤服務奠定基礎。

一、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概述

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是高等職業院校根據一定的法律,將后勤部門全部或部分資產的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以契約的形式,在一定條件和期限內,委托具有較強管理能力并能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或自然人運作,以實現契約規定的委托經營目標。

(一)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的特征

1、社會震動小,權責明晰。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經營不涉及產權轉移,只涉及經營權的讓渡,是一種溫和的漸進式變革,企業職工易接受,對社會震動也較少。而且,托管中委托方與受托方之間簽訂的契約來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2、交易成本低,交易風險小。高等職業院校后勤實施托管經營,不涉及所有權的變更,只發生經營權在時空上的讓渡,即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委托方只出讓經營權,受托方一般只注入啟動資金與輸入現代管理技術,因此,托管經營,不發生產權交易與轉移,其交易風險相對較少。

3、托管制更加科學、合理、完備。承包制是以一定的經營利潤為指標的經營權讓渡行為,在承包制下經營者并不關心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缺少對企業資產的整體評估,同時其調動資源、整頓改組企業的能力極其有限,故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而企業托管經營則是在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基礎上的一種開放式的經營管理,目標是提高企業資產的運營效率,有利于資源的調動、企業的整改和中長期發展。

(二)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改革的重要意義

1、推動學校辦學模式的重大轉變。長期以來,高職院校自辦后勤,嚴重制約了辦學水平的提高。高職院校推進后勤托管改革,能使高校領導可以集中精力搞好教學與科研,進一步密切了高職教育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聯系,促進了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加速了人員結構調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2、促進了高職院校和社會的穩定。通過后勤托管改革,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將社會優質服務引入校內,提升服務水準,改善學生的學習、生活條件,促進了學校和諧、穩定環境的創建。通過新建、改造學生公寓和學生食堂,保證了近年來高職院校擴招的順利實現,初步解決了擴大高職教育規模的瓶頸制約問題。招生規模擴大,緩解了城市就業的壓力,也促進了社會穩定。

3、推動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高職院校后勤托管改革的順利推進,不但能加快高校后勤服務產業化的進程,也能有效地帶動了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商業零售、餐飲等服務業的發展,拉動了社會需求,促進了所在地區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而且,高職院校后勤托管改革取得的顯著成效,對其他部門和單位起到了示范

帶頭作用。

二、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的理論依據與可能的類型

(一)理論依據

1、信托理論。信托是指財產所有者為了取得收益或達到某種目的,在信任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契約,委托他人按照契約規定,代為管理、營運和處理其財產的一種經濟行為。現代信托指的是營業信托,這是一種以有償、利益關系調整為核心的商事活動,是一種法律行為。信托當事人由委托人、受托人和收益人3者構成,財產所有權與管理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相分離;信托行為和信托契約在不違背法律、公共秩序和社會常理與慣例前提下具有強制性和靈活性;受托人根據委托及契約的規定并基于信托契約的彈性擁有一定的裁量權;在信托契約、法律、行政和社會的監督下受托人的裁量權一般不會濫用,委托人和收益人的權益不會被損害侵蝕。

2、理論。其又稱為合同理論,在專業化分工的條件下,由于每個人都不可能是自給自足者,因此一種所謂的委托-關系便會相伴而生。委托-關系是一種明顯或隱含的契約,根據這種契約,一個或多個行為主體指定、雇傭另一些行為主體為其提供服務,與此同時,前者授予后者一定的決策權力,并依據其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相應的報酬。授予者就是委托人,被授予者就是人。委托-關系的核心,是委托方如何將人的行為限制在符合委托人利益的范圍內。他所關注的主要有3個問題:一是人的選擇和對人的激勵;二是減少“成本”或由所引起的資源耗費;三是簽訂最優合同,防止雙方尤其是方尋機違約為自己謀利。

(二)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的可能類型

1、直接托管經營。由受托法人獲得被托管企業的經營權,然后直接派員或注入適量資金進行托管經營,并把有效的經營機制、科學的管理手段和優質的行業服務優勢引入校內,憑自身的管理和資金優勢獲取一定的經濟回報。

2、中介托管經營。由托管公司尋找可靠的托管方,以托管公司對被托管企業實行托管,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使被托管企業解困搞活,達到一定盈利水平后,再將企業經營權歸還資產所有者,或經資產所有者同意,實現被托管企業資產的法人主體變更。

三、實現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有效托管的路徑

(一)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的基本原則

1、受托人資格審查原則。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不僅涉及我國高校后勤管理水平的提高,更涉及到我國高等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和穩定,因此對受托的資格和范圍有一定限制。我國相關政策規定,受托人必須具備雄厚的經濟實力,專業、行業優勢,足夠的流動資金以及必要的現代技術、管理方法和現代營銷模式。但外國企業法人和自然人不能成為受托主體。

2、契約明確原則。托管必須通過契約形式,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訂立契約的過程中,必須保證委托方與受托方自由真實地表達各自的意圖和要求。是否托管、是否愿意接受托管,完全以雙方當事人的自由意志為準,雙向選擇,互惠互利,而不能借助行政干預或其他外來影響,否則就失去了托管的理論基礎與現實意義。

3、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原則。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作為后勤改革的途徑與方式,必須遵守國有企業改革的根本原則,即國有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保證企業經營者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通過市場調節,明確產權關系,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的運作程序

1、調查研究。組織專家對委托企業進行調研和考察,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選擇確定被托管企業。

2、資產評估。在托管前,委托方應按照國家規定,聘請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對被委托企業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界定產權并進行資產評估。

3、公告招標。學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被委托部門生產經營狀況及資產負債表結構和所有權結構以及委托目標等內容,向社會招標受托單位。

4、組織招標評審。組成招標評審委員會,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原則,對各投標方的資信條件、經營管理能力、未來經營改造方案等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為托管雙方簽訂合同提供依據。

5、簽訂托管經營合同。委托方與受托方應簽訂各自責、權明確的契約合同。托管雙方在對經營目標、經營策略、風險責任、利益分配等合同條款達成共識后。簽訂委(受)托經營合同。

6、確定托管資格。委托經營合同簽訂并在公證機關公證后,由委托方向受托方頒發委托經營書,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手續,確定托管資格。

7、受托方在產權清晰和享有充分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努力實現被托管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產經營目標。學校應制定托管經營的實施辦法和相應的配套政策,以規范托管經營行為和有利于托管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高等職業院校后勤托管問題解決的方法

1、規章制度要健全。建立和完善招標議標、經營活動、監督管理、文明服務、崗位職責、安全責任和經濟合同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制度、規定、合同等應盡可能細致、全面和合理。

2、監管運行不停息。后勤托管后,作為校方主要的就是監督管理。學校要建立全方位的后勤社會化監管機制,成立由工會、紀檢、監察、審計、學工部、團委、后勤、總務、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的強有力的監管組織,建立競爭、制約、監督和考評機制于一體的科學管理體系。堅持全方位的全程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要求受托方提供擔保。為了監督和制約受托方的行為,防止受托方的違背誠信經營行為,所有權人和受托方簽訂協議時可要求受托人提供一定的擔保。如果受托方出現違規經營時,可用擔保財產抵償經營損失。另外,還要確保進入學校的后勤服務人員的基本純潔性,杜絕經濟風險承擔力較差、經營能力不強、服務意識淡薄的投機經營分子,思想素質很差的社會浪子和不法奸商混進校園。

4、服務宗旨不能移。后勤社會化不能完全甩手,各部門的服務范圍、經營項目、時間和地點、價格和質量等,學校應該統籌管理。必須堅持“三服務兩育人”宗旨,堅持姓“教”原則,充分體現公益性服務。具體服務內容均須明確職責,規范服務準則,按質量標準體系的要求嚴格考核,最終達到提升后勤管理與服務質量。

5、違規行為狠打擊。監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置,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照顧關系和忍耐遷就。違規經營、損害學生利益、破壞學校形象的行為則要“重拳出擊”、嚴懲不貸;涉及違反工商、稅務、衛生法規、商品質量、環境保護和治安條例的要移交各相關行政執法管理部門處理。

6、文明服務常年比。學校的后勤,不同于社會上的商業,它是固定地為師生提供后勤保障的,除了經營,還兼有服務和育人的功能,要注重效率、效益、安全和質量,提倡文明經營、文明服務,要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創文明示范服務窗口、優質服務職員的競賽評比活動,把優質、優價、優良服務活動變成全體后勤服務部門和員工共同關心的事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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