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履約階段問題分析
時間:2022-01-04 09: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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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經歷了國家財政部數次“清庫和整改”浪潮后的ppp項目逐漸進入了履約階段。然而,在實施PPP項目時,政府和社會資本方仍然面臨較大的風險,稍有不慎就會陷入泥濘之中,甚至導致項目提前終止。傳統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項目變更、項目超概、土地等問題,PPP項目也不例外,但政府付費延期、績效監管、政策變化、使用者付費不足等是其獨有的風險。該文以PPP項目履約階段為研究對象,分析各類風險產生的原因并提出相應對策。
關鍵詞:履約;變更;績效監管;付費延期;政策變化;應對策略
PPP項目是政府方與社會資本方依法進行合作的項目,自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以來,PPP項目給地方政府帶來了巨大的發展機遇。通過利用政府與社會資本這一合作模式,各地啟動了數萬億資金規模的項目,進一步完善了各地方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創造了巨大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生態效益等。但目前全國各地仍有大量的PPP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不同程度的隱患,需要參建各方齊心協力探索,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類隱患和問題。
1PPP項目履約階段的困境
在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文件的要求下,各地方政府新上的PPP項目前期工作更加規范,項目入庫審核也越來越嚴格。原以為項目將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順利實施,但從目前項目的履約情況來看,項目實施期間出現了諸多問題,導致項目推進緩慢,使得PPP模式陷入新的困境之中[1]。
1.1項目實施內容調整
1.1.1項目實施范圍的變化理想狀態下,PPP項目的實施范圍是以審批通過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約定作為標準,項目按照合同的約定便能順利推進。然而,在項目實際的履約過程中,由于項目前期策劃工作準備不充分,政府領導換屆以及政策變化等原因,導致項目需要調整實施范圍。尤其是投資金額較大且具有多個子項目復雜的綜合性項目,實施范圍可能與采購文件發生巨大的變化。政府與社會資本方會再次進入談判階段,延誤了項目實施進程[2]。1.1.2項目變更管理項目變更管理是履約階段最常見的問題。對于傳統的政府投資項目而言,各地方政府也出臺了相應的變更管理辦法,操作流程比較清晰。然而對于PPP項目而言,項目變更及執行也是非常困難的事情。2019年出臺的發改投資規〔2019〕1098號文件明確了需要重新履行項目審核備案程序的情形,但財政部未明確PPP項目在綜合信息平臺的調整程序,在項目實踐操作中會影響PPP項目融資。
1.2項目績效考核
項目進入履約階段后,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便凸顯出來。績效考核與PPP政府的支出責任密切相關。從績效考核工作流程上劃分為指標體系建立和績效考核過程兩方面的問題。1.2.1績效指標體系的建立從PPP模式興起之初,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就是一直強調的重點內容,尤其是對于項目運營的評價。在財政部《財金〔2020〕13號》文件出臺之前,績效指標體系沒有參考標準,各地方政府對指標的理解程度不一,制定的指標的側重點各不相同。早期入庫項目的指標設計更偏向于項目運營的具體工作過程,背離了PPP模式的初衷,結果導致績效指標體系在履約階段不具備可操作性[3]。1.2.2績效考核過程績效考核過程是對績效指標的應用,績效考核的結果是作為政府運營補貼的計算依據,是績效考核工作的重點。在項目履約階段,地方政府對待績效考核過程持有不同態度,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類:一是認為績效考核就是一種形式。整個思維還是停留在“BT”模式的思維,項目建成且完成竣工驗收就可以分期付款了。二是把績效考核當作“減少財政支出的手段”,一定要在績效考核過程中扣分,減少項目運營補貼[4]。上述兩種態度都足以說明,政府與社會資本方僅僅將績效考核過程當成實現各自“目的”的工具,這也引發PPP項目在履約階段的新問題[5]。
1.3政策變化風險
政策變化風險貫穿PPP項目全生命周期,不僅是現在需要面對的問題,也是未來需要面對的問題。國家相關部委從2014年開始逐步出臺文件規范PPP項目的實施,每次新文件都會有新的要求。對于進入履約階段的項目,新的政策文件就意味著項目需要整改。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要進行重新談判,形成新一輪的博弈,特別是涉及影響投資收益的問題,短時間內不會達成一致協議。PPP項目是屬于公益性的項目,長期反復的談判引發的建設和運營停滯會帶來負面的社會影響。
1.4政府付費延期
PPP項目運營補貼的支付是履約階段最重要的問題,是項目繼續合作的保障。在項目履約過程中,有部分地方政府出現了付費延期的情況。此處主要是指由于政府方的原因導致付費延期的問題。1.4.1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不及時竣工決算審計是確認項目總投資的重要工作程序,也是確認運營補貼計算支出的依據。雖然在PPP項目合同中會約定竣工決算審計完成的時限,但在實踐中往往由于種種原因,導致政府方無法在支付第一個運營補貼時點前完成審計工作,造成政府支付延期。1.4.2地方政府財政緊張,無力支付相應費用2018年以來,中央要求地方政府清查和化解隱性債務。在化解隱性債務的同時,還要安排PPP項目運營補貼,這對本不富裕的財政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政府方也只有和社會資本方談判,當期PPP項目的運營補貼延期支付[6]。1.4.3項目當期財政支出突破財政承受能力“紅線”政府為了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利用PPP模式的融資性質,在財政承受能力論證階段,過于樂觀地估計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未來增長率以實現入庫的要求。近些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響,部分地方財政的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降低,當期眾多PPP項目的累計支出責任已經突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引發了政策風險。綜上,上述問題只是基于現階段(建設期過渡至運營期)所體現的普遍問題,PPP項目在履約階段可能還會爆發各種各樣的特性問題,阻礙著項目的推進,不斷挑戰政府與社會資本方的信用底線。
2風險應對策略
PPP項目在履約階段出現的大部分問題都是有“因果”關系,項目前期條件不成熟,必然導致后期出現諸多問題。為了避免PPP項目在履約階段出現上述問題,提出以下應對策略。
2.1充分論證項目可行性,嚴格審查設計成果
從嚴實施決策階段和設計階段等相關論證工作,從源頭上降低項目履約風險。2.1.1項目可行性論證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階段主要包括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PPP模式增加了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以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以下簡稱“兩評一案”)環節。在立項階段,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審查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選址意見書、土地預審意見等,論證項目的實施內容與范圍、建設內容和規模,選址以及項目投資估算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確保項目履約時不會發生重大變化。在“兩評一案”論證階段,即入庫程序,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應對項目投資收益進行審核,確保不偏離市場合理收益;財政部門應對地方財力進行合理預判的同時,對項目進行嚴格的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確保當地PPP項目未來支出責任不突破“10%”紅線。2.1.2嚴格審查項目設計階段工作設計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尤其是對于項目公司負責設計工作的PPP項目,政府相關部門應對設計成果進行嚴格審查,把控項目總投資,確保項目履約時總投資不超概算。
2.2重視績效考核工作
出臺全面預算管理的文件后,績效考核不再流于形式,PPP項目績效考核工作將是履約階段的重點工作。為了更好地推進項目,使公眾享受PPP項目帶來的幸福感,建議從以下兩方面提升績效考核工作。2.2.1引入專業的第三方機構2021年4月出臺《財監〔2021〕4號》文件,目的在于鼓勵和規范專業第三方機構參與財政部門的預算績效評價。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過程涉及工程行業、財務分析、法律法規等多項專業,同時遵循“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的原則,PPP項目績效考核更需要熟悉工程、財務、法律等行業的復合型專業機構。2.2.2重新制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重新制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是規范績效考核工作的基礎。雖然《財金〔2020〕13號》文件,明確發文日期之前已中標的項目可以沿用采購文件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按照文件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和績效監控工作,但在實際績效考核工作中,沿用原指標體系可能無法準確衡量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情況,無法實現績效考核的目的。
3結語
任何事物都處于動態發展且不斷完善之中,PPP項目亦是如此。PPP項目履約階段更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在不斷變化中產生新的問題。為了使項目順利地渡過履約階段,國家各部委應當結合行業經驗,出臺履約階段的相關政策指引;PPP從業者也應當集思廣益,多為項目出謀劃策,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實際。
參考文獻
[1]楊敏.PPP項目合同履行中政府違約風險的法律規制研究[D].西安:西北大學,2021.
[2]肖華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法律機制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2020.
[3]周婷.PPP運作中政企合作合同風險問題研究[D].濟南:山東大學,2020.
[4]包曉麗.基于履約管理視角的PPP項目前期費用支付問題與對策研究[J].項目管理技術,2021,19(1):51-55.
[5]周良偉.淺談PPP項目風險管理及措施建議[J].科技經濟市場,2020(4):97-99.
[6]毛君豪.PPP項目履約過程中績效評價體系的完善機制探討[J].財政監督,2019(22):59-64.
作者:黃立 單位:安迅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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