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職工體育鍛煉現狀分析

時間:2022-08-17 03: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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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職工體育鍛煉現狀分析

1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

對職工鍛煉場地、目的、鍛煉方式、企業主管部門對職工體育鍛煉的支持情況等進行設計問卷。對管理者及職工采用現場發放,當場回收的方式發放問卷,回收率78.8%,其有效回收率為93.3%。

2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參與體育鍛煉的現狀

2.1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體育鍛煉的意識情況

2.1.1職工對《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了解情況《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頒布實施,對我國群眾體育的發展

具有巨大的指導和推動作用。寧鄉縣民企職工對《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了解狀況不容樂觀,調查表明,僅有6.1%的職工知道并了解《全民健身計劃綱要》,而大部分職工僅僅知道,甚至有39.5%的職工都不知道,男女沒多大差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業職工體育意識和其在社會體育實踐中所處的地位不相符合,這一現狀若不及時予以改變,會給全民健身運動的發展造成一定的阻礙。

2.1.2職工對體育鍛煉的認識

寧鄉縣企職工喜歡體育鍛煉最主要的原因是強身健體和興趣愛好。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越來越關注自己的身體狀況,人們選擇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體育項目進行鍛煉。因為職工在體育鍛煉中不僅獲得了身心健康,而且增進了與同事間的感情以及與領導間的溝通,職工之間的興趣增大,企業職工對體育鍛煉也有了更好的認識。寧鄉縣民企職工認為體育鍛煉比較重要(約占調查人數的53.7%)比認為不太重要和不重要(約占調查人數的26.9%)的多兩倍,男女職工在對體育鍛煉的認識上無明顯差別。這一結果說明寧鄉縣民企職工大部分對體育鍛煉有較好的認識,對身體健康是較關心的。可見,體育鍛煉在民企職工心目中占重要地位。

2.2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體育鍛煉的參與情況

體育鍛煉意識是人類意識的一個內容,它是客觀存在的現象在人腦中的反應,是人們在以身體練習為基本手段,以強身健體為主要目的的體育活動中自覺性、目的性、計劃性和社會性的表現。體育鍛煉意識包括人們對體育的認識、對體育鍛煉的態度和情感以及體育鍛煉行為的調節。

2.2.1民營企業職工參加體育鍛煉的頻度

體育鍛煉頻度是指單位時間內參與體育鍛煉的次數,是反映體育鍛煉狀況的重要指標之一,通過研究分析民營企業職工體育鍛煉的頻度可以看出民營企業職工的體育鍛煉意識和體育鍛煉習慣的養成情況。寧鄉縣民企職工每周都參與鍛煉的有117人(約占總數的45.3%),且其中只有22.5%的調查對象每周鍛煉3次以上,還有8.5%的調查對象從不參加體育鍛煉。在鍛煉中的男女存在差異,男職工每周3次以上的(約占13.3%)高于女職工(約占9.2%),從不參加鍛煉的女職工的(約占5.1%)要高于男職工(約占3.4%),說明男職工參加體育鍛煉的頻度要高于女職工,可能是大部分的女職工要承擔較多的家務勞動,從而影響她們參加體育鍛煉的頻度。不同年齡階段的職工參加體育鍛煉的頻度也存在差異,30歲以下的職工每周參加體育鍛煉3次以下的明顯高于31歲以上的職工,而在3次以上的明顯少于3次以下的職工,不參加鍛煉的人數明顯高于3次以上的職工。可能是由于30歲以下的青年人交際較多,自由活動時間偶爾去鍛煉幾次。上網時青年人因為較喜愛的活動,從而減少了體育鍛煉的次數,而31歲以上的人,對上網的喜愛程度小于青年人,他們多將時間用于鍛煉,以增強健康,而且他們深深體會到體育鍛煉對健康的重要性。

2.2.2每次參加體育鍛煉的持續時間

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參加體育鍛煉,每次鍛煉時間為30分鐘以下的人數為124人(約占調查人數的42.2%);每次鍛煉時間為30-60分鐘的人數為134人,占調查總體的45.6%;每次鍛煉時間為60分鐘以上的職工為36人,占調查總體的12.2%,說明參與鍛煉的職工半數以上基本上達到了鍛煉所需時間,不到一半的職工鍛煉時間太短,需要延長。男女職工在參加鍛煉持續時間上存在差別,每次鍛煉持續30分鐘以上的男職(約占調查人數的34.4%)高于女職工(約占調查人數的23.4%),在30分鐘以下的女職工(約占26.9%)高于男職工(約占15.3%)。由于女性的特性是好靜厭動,再者女性的力量等素質不如男性,從而在鍛煉時間上表現出了男性高于女性的特征,這一結果與資料顯示基本相符。

2.2.3體育鍛煉的參與形式與強度

體育作為一種社會文化活動,人們在參與過程中會因年齡、性別、愛好等不同而選擇不同的參與形式。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參與體育活動的形式首選是與朋友、同事一起參加體育鍛煉(約占調查人數的59.5%),另外有16.4%的職工選擇與家人一起參加體育鍛煉,只有5.5%的職工選擇以單位組織活動的形式,6.5%的職工選擇俱樂部的形式,而自主活動的約占2.6%,還有約9.5%的職工選擇其他方式參加體育鍛煉,說明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體育大都喜歡結伴而行。男、女職工在體育鍛煉參與形式上基本一致,分別為男職工146人(約占調查人數的49.7%),女職工148人(約占調查人數的50.3%)。運動強度是指:單位時間內從事的運動所消耗能量的大小。本調查中鍛煉強度是參照《中國群眾體育現狀調查與研究》身體活動的激烈程度來確定的,其標準為“:全身微熱”相當于輕度運動強度“,全身微微出汗”相當于中等強度“,中等出汗”相當于大強度“,大汗淋漓”相當于極重運動強度。寧鄉縣民企職工在鍛煉強度上存在較明顯的年齡差別,在各種強度中,30歲以下的人明顯高于30歲以上的人,尤其是高于40歲以上的人。從輕強度到極重強度,30歲以下的人分別為32人(約占10.9%)、43人(約占14.6%)、33人(約占11.2%)、15人(約占5.1%)。而31-40歲的人分別為27人(約占9.2%)、41人(約占14.0%)、29人(約占9.9%)和4人(約占1.4%)。可能是由于30歲以下的人年輕有活力、精力充沛,相對喜歡強度較大的運動。而年齡較大的(尤其40歲以上)職工,體力及身體狀況相對較差,且家庭任務多而重,所以在運動時多表現出了強度相對較小;而男女性別在運動強度上沒多大的差別,可能是在自己所選運動項目喜好的原因,且這一結果與任海娟和侯昌松的有一點差別。

2.2.4參加體育鍛煉的時間與地點

寧鄉縣民企職工選擇參加體育鍛煉的時間首選是“雙休節假日”(約占30.0%),其次是選擇“下午”參加體育鍛煉(約占24.1%),“早上”參加體育鍛煉(約占21.1%),“晚上”參加體育鍛煉(約占24.8%)。由于雙休節假日有較多的空余時間,平時工作較忙,鍛煉時間較少,難得有休息時間,便選擇用鍛煉的方式度過節假日,取得鍛煉和休息的雙重效果。下午鍛煉的人相對于早上和晚上的人要多,由于早上時間短,人們忙于上班,晚上可能要忙于應酬,所以鍛煉的人也較少,而下午的時間相對充分一些。而在不同性別上,男性在雙休節假日及晚上鍛煉的相對多于女性,而其他時間男女差別不大。在年齡上,41歲以上的人在節假日鍛煉的明顯高于其他年齡段。此年齡段的人,在平時要照顧家人,鍛煉時間有限,只有在節假日及雙休日有一點時間鍛煉。30歲以下的人,在晚上鍛煉的較多,可能是他們有父母關照,不要做太多的家務,晚上有時間鍛煉,此年齡段也是好動的年齡段。寧鄉縣民企職工選擇參加體育鍛煉的內容依次排序為散步(39.1%)、健身操(19.0%)、球類(14.6%)、跑步(12.6%)、其他(10.1%)、武術(3.7%)。由于散步不受場地的限制,大多能結伴而行,所以為首選對象,且40歲以上的男性較多,30歲以下的女性也較多。不同性別職工在體育鍛煉項目的選擇上各有側重,男職工選擇球類的比例明顯高于女職工,而跑步、散步、健身操則是女職工普遍喜歡的項目。不同年齡層次職工所選的體育項目比例也有較大的差距,因為年齡大的職工體力相比于年輕人差,一般都選擇體力消耗較少的項目,如散步、健身操,而年輕的選擇體力消耗較高的其人數相對多些,如跑步。同時還存在個性要求、興趣愛好的差異,選擇的運動項目也會不同。而在鍛煉地點的選擇上,選擇社區體育場地較多,占調查總體的48.3%,其次是公共體育設施和附近學校體育場地,分別占調查總體的29.2%,選擇單位體育設施進行體育鍛煉的職工只占調查總體的11.6%。這說明隨著社會的發展,寧鄉縣的居民社區的設施條件有了很大的提高,通過對企業與社區運動場所觀察比較,得知寧鄉縣民營企業體育場地設施條件還是較差。而選擇營利性體育設施進行體育鍛煉只有10.9%,可以說明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的體育消費觀念淡薄。在此年齡上,對營業場所的選擇有所不同,青年職工選擇營利性場地進行體育鍛煉的比例明顯比年齡大的職工要多,可能是因為年輕職工對體育消費觀念相對較強,愿意花錢買健康。年齡大的職工大都已婚,家庭負擔重,加上收入不高,受經濟條件的限制,去營利場所的較少。不同年齡段的民營企業職工選擇進行體育鍛煉的場所也有所差異,年輕的職工選擇附近的社區體育場地進行鍛煉的比例高于其他年齡段的職工。因為年輕職工體力比較充沛,鍛煉隨時隨地,無需太多準備。

2.3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體育管理與組織現狀

2.3.1寧鄉縣民營企業管理職工體育機構設置情況

對寧鄉縣8家民營企業的調查,有5家企業有專門指導職工體育教練的人員,有6家企業沒有設置機構管理職工體育。這一調查結果說明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體育管理比較薄弱,這必然影響民營企業職工體育活動的開展。

2.3.2寧鄉縣民營企業組織開展職工體育活動情況

寧鄉縣民營企業都在不同程度的重視職工體育活動的開展,對管理者的調查的得知,只有兩家企業有專業的管理機制負責職工體育,有5家民企有運動隊,有球隊的企業,平均每年有2次企業間的交流比賽。說明企業對體育鍛煉有點認識,但重點放在運動隊,而非群體運動,且平時無經費投入,只有一次比賽交流后的聚餐和經費企業報銷。通過查閱長沙瑞泰醫藥塑料包裝有限公司的體育開展情況的相關資料,發現他們每年組織三四次籃球比賽,而且是運動隊的對外交流,而組織職工的較少,從而說明寧鄉縣民營企業管理人員思想很重視職工體育活動,而只重視對企業有形象的作用的運動隊的體育活動。

2.3.3寧鄉縣民營企業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情況

體育設施是職工開展體育健身鍛煉的場所。8家民企存在著數量較少的體育場地。通過去現場觀察,企業運動場地多為占地面積不大的籃球場、羽毛球場或乒乓球場。雖然近兩年仍有幾家企業新建了體育鍛煉場地,但這些企業都是原本場地設施就比較好的企業。現在由于很多企業的規劃用地比較緊張,預留的規劃用地多用于擴大生產的需要,難以留出更多的場地來建體育設施,因此,寧鄉縣民營企業體育活動場地嚴重缺乏,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職工體育的開展。

3影響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體育鍛煉的因素分析

影響寧鄉縣民企職工參加體育鍛煉或體育興趣形成的外在因素主要是:學校體育教育的影響(約占27.2%)、同事和朋友的影響(約占26.5%)、興趣愛好的影響(83.0%),這三個因素占調查總體比較大。在學校進行的體育教育是影響民營企業職工參與體育活動的重要因素,被調查者認為:學校期間的體育學習和形成的習慣對后期進行體育鍛煉意識的形成至關重要。同事、朋友一起進行鍛煉能體現出體育的競爭、對抗、合作、娛樂等特性,同時也增加了體育鍛煉中群體氛圍和享受體育鍛煉的樂趣,而興趣愛好影響更能促使人們喜歡運動。影響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參加體育鍛煉的首要因素排是“時間影響”(約占54.8%),其它依次是“體育設施條件(約占32.0%)”、“沒有人指導(約占26.5%)”、“強身健體(約占10.2%)”“、家庭原因(約占3.1%)”“、其他原因(約占2.6%)”。從此可以看出,制約和影響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不參加體育鍛煉的主要原因是“沒有時間”、“體育設施條件差”“、沒有人指導”。“沒有時間”是制約和影響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參加體育鍛煉的主要原因,這一結果也表現在寧鄉縣民營企業職工選擇余暇時間主要用于“工作”。民企職工沒有時間參加體育鍛煉的主要原因是,職工對體育鍛煉價值認識不夠,體育意識淡薄,不能合理安排時間參加體育鍛煉。其次是工作壓力大,時常加班,確實影響職工參加體育鍛煉。體育設施條件差是制約和影響民營企業職工不參加體育鍛煉的第二個原因,這一結果反映了寧鄉縣民營企業體育設施狀況不理想。“沒有人指導”是制約和影響民企職工參加體育鍛煉的第三位原因,這反映了目前職工體育鍛煉知識和體育鍛煉技能的缺乏。

4結論與建議

4.1結論

寧鄉縣民營企業男職工參與體育鍛煉的積極性高于女職工;以強身健體為體育鍛煉目的;民企職工體育鍛煉的質量不高(主要體現在鍛煉時間和頻度不夠),女性比較明顯;民企職工鍛煉時段多選擇在雙休節假日,男女差別不大;民營企業員工在學校期間沒養成鍛煉習慣、同事朋友的影響、缺少鍛煉時間和民營企業主管領導對職工體育不夠重視是影響職工參加鍛煉的主要原因。

4.2建議

4.2.1提高企業主管部門對職工體育鍛煉的認識

民企應設立相應的部門或機構來主管職工進行體育活動,派高管人員來主管或兼管該項工作,并提高其認識,加強指導和管理。并到已有體育管理機構的企業進行參觀學習,從而提高民企主管部門對職工體育鍛煉的認識。

4.2.2建立制度督促職工進行鍛煉

企業主管領導應將體育鍛煉納入職工的考核制度中,督促其進行體育鍛煉,同時要組織職工開展多樣化的比賽,以激發職工的鍛煉興趣。

4.2.3積極營造參加體育鍛煉的氛圍和環境,加強民企職工體育鍛煉的質量

企業體育部門應根據本行業的特點、職工的工作性質,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一些小型多樣體育活動,營造良好的體育活動氛圍和環境。同時給企業體育部門增加教練員,使其職工培養良好的鍛煉興趣和體育鍛煉習慣,從而提高鍛煉質量。

4.2.4加強經濟投入,改進和完善體育場地及設備

企業領導要在年初的預算中,拿出一部分經費用于體育場地的建設和體育設備的重置,以滿足企業職工鍛煉的需要。

4.2.5政府部門應加強對民企的監督和指導

政府體育部門應建立一套完善的體育監管機制,用來加強對民企體育鍛煉的監管,對其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對執行較差的要采用一定的處罰措施。同時定期派專業人員到企業指導或培訓體育骨干,以提高企業領導對體育活動的重視。

作者:陳日紅 張彪 楊軍 單位:湖南城市學院體育學院 育龍跆拳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