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金融詐騙案件防范論文

時間:2022-04-16 04:17:00

導語:銀行業金融詐騙案件防范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銀行業金融詐騙案件防范論文

近年來,我國銀行業金融詐騙案件呈現出涉案金額高、數量持續上升的特點。僅從數量上看,我國銀行業金融詐騙遠高于西方發達國家。可以說,現階段金融詐騙案件給銀行穩健經營和金融安全帶來極大風險。近年來,審計查處了不少金融詐騙案件,有效地維護了金融秩序。本文試對金融詐騙高發的原因和如何防范談一點粗淺的看法。

一、目前銀行業金融詐騙案件高發的原因

(一)銀行業本身的特點決定了金融詐騙案件的高發性。現階段我國銀行業的主要業務還是資金運作,具有資金密集、充裕的特點。這個特點決定了金融詐騙案件的高發性:就犯罪“利潤”而言,金融詐騙犯罪是一種功利性很強的行為。同樣是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所產生的“利潤”遠遠大于其他類型的犯罪,更能驅使不法分子去觸犯法律。

(二)社會不良風氣促使內外勾結,導致金融詐騙案件高發。從公安部門對審計移交案件的反饋來看,幾乎所有金融詐騙案件都是內外勾結作案。銀行業從業人員敢于以身試法的原因很多,但目前社會不良風氣絕對是關鍵因素。一是就目前社會環境而言,人們往往把占有貨幣多少、物質條件的好壞作為判斷個人能力、地位或成功與否的標準。這就很容易使銀行業從業人員的心理天平向金錢物質方面傾斜,犯罪欲望難以抑止,社會不法分子也會乘虛而入,內外勾結實施金融詐騙。二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一些銀行人員的觀念不可避免的出現一些消極因素,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思想不斷膨脹,一旦有合適土壤,其就會生根發芽。

(三)一把手的權力沒有得到有效制約。盡管各家銀行都明確規定,重大經營決策要集體討論或由黨委集體作出決策,但事實上主要負責人特別是一把手的權利很少受到制約,而“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如我們在查處一外資企業金融詐騙案件時,發現貸款發放時S銀行部分信貸管理人員也曾提出過異議,但由于貸款最終決定權在“一把手”,因此該企業從S銀行處獲得的授信額度和貸款余額始終在增加。在該集團貸款已出現重大風險的情況下,S銀行仍將這些貸款作為正常類貸款反映,當地有關監管部門也沒有對此給予應有的關注,導致金融詐騙案件的發生,給國有金融資產帶來巨大損失。

(四)銀行業微妙的心態助長社會不法分子的氣焰。近些年,審計查處一些金融詐騙案件時,經常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銀行業對金融詐騙案件也有所察覺,對社會不法分子也非常憤恨,但出于“家丑不可外揚”,能不張聲色地從詐騙人手中多追回資金、把損失轉嫁到其他家銀行的考慮,往往不選擇報案,而是僅在內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輕描淡寫的處理,這無疑助長了社會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

(五)銀行業激烈的競爭對金融詐騙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金融改革出現了為數頗多的股份制銀行,其相互競爭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水平和質量,但不可否認,在市場份額增長有限、銀行提供的服務類同的情況下,激烈競爭有時也導致無序狀態,如許多銀行管理人員在明知風險很大,但為了爭取客戶、完成任務,也極力促成信貸資金投放,這客觀上為金融詐騙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目前銀行業金融詐騙防范途徑

銀行業是高風險行業,在其固有風險難以消除的情況下,從外部、內部對金融詐騙案件加以防范,是確保銀行穩健、高效和有序經營的一個重要方面。

(一)加大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處罰力度。從審計查處的許多金融詐騙案件看,其實許多案件在發生前就已經表現出苗頭,但一些單位卻未對此加以重視,片面強調業務指標,選人不當、用人失察,讓存在嚴重問題的人長期負責基層經營;一些銀行管理者在履行自己管理職能時瞻前顧后,徇情顧面,對問題能捂就捂,能蓋則蓋;也有的領導不想因小問題影響了大政績,對違法違紀案件不報告、不查處,實行內部消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銀行機構對苗頭性問題沒有采取斷然措施,而釀成大的禍患的事例,可謂是比比皆是。加大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處罰力度,能將金融詐騙案件消滅于萌芽之中,最大限度減少銀行業的損失。(二)各銀行要形成自己的鮮明業務特點來占領市場。在激烈競爭的金融市場,要通過類同服務來獲得客戶,具有很大難度。許多銀行是通過違規操作來獲得客戶的。這也就很好地解釋了,實踐中有些單位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卻屢被不法分子詐騙的原因。從國外銀行業發展的經驗來看,其市場細分能力很強,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定位,能夠有效避免同質激烈的競爭,從而在根本上杜絕違規吸引客戶的情況,也就降低了被詐騙的可能性。

(三)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樹立企業文化。教育能夠升華人的思想、凈化人的心靈、陶冶人的情操,使人的精神世界達到一定高度,起到其他預防方法所不能起到的作用。銀行應著重抓好三個教育。一是理想與宗旨教育。教育員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立足于金融工作崗位,為金融事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二是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員工嚴守信用、竭誠服務,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三是法制教育。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自覺做到知法、守法,依法辦事、依法經營。此外,教育過程逐漸形成的企業文化,能培養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從而有效避免內外勾結實施金融詐騙情況。

(四)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制度。高效的內審能夠通過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有效地防范金融詐騙,西方商業銀行已經在這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在防范金融詐騙方面,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作用不明顯:一是職責定位有誤。偏重于對違規行為查處,缺少對經營環境風險性的綜合評估,難以從系統高度防止金融詐騙。二是人員素質不適應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商業銀行偏重于業務發展,對內審部門重視不夠,其人員基本上屬于從經營部門退下來的老同志,帶有一定的照顧性質,難以適應內審業務發展需要,防范金融詐騙更是無從談起。

金融詐騙案件涉案金額大,動輒上千萬元甚至數億元,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從這個意義上講,金融詐騙案件的防范需要全社會參與,群策群力,齊抓共管。(作者:審計署昆明特派辦夏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