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商業銀行加強管理論文

時間:2022-04-16 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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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商業銀行加強管理論文

隨著我國加入WTO步伐的日益加快,國內的金融企業,尤其是許多商業銀行的會計業務

處理方法正在逐步向國際慣例靠攏。同時,這些商業銀行內部也加強了對銀行業務的財務分析和相應的會計監控,在對銀行貸款質量的分析和呆賬準備金的計提等方面都有了很好的完善。但筆者發現有較多的國內商業銀行在對銀行收入的處理和監控中較側重與利息收入有關的方面,而不太重視銀行手續費收入的分析和會計監控。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

從相對角度來看,一般國內商業銀行的手續費收入占到銀行整個收入的比例不高,容易被忽視;

由于手續費業務單筆的收入金額相對較小而同時又是經常發生的常規業務,商業銀行的管理層往往會認為其營運風險和控制風險度較低;

手續費收入的來源往往是從客戶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除或者通過現金的方式直接取得,會計處理較簡單,許多人會因而覺得其出差錯的可能性較小。

對此,筆者有不同的看法。筆者認為國內商業銀行在加強利息收入的會計管理程序的同時絕對不能忽視對手續費收入的管理。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從絕對值的角度來看,國內商業銀行每年的手續費收入仍然十分可觀。尤其是隨著我國對外貿易迅速發展和國內金融業務產品的不斷拓展,很多國內商業銀行近年來的手續費收入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不適當的會計處理及不嚴密的管理監控依舊會對商業銀行的業績產生不利的影響。

手續費收入中來源于個人客戶的比例日益增加。隨著個人信用卡業務的迅速發展,各個銀行之間的跨行ATM手續費有迅猛的上升。同時,與個人儲蓄業務相關的手續費業務也有大幅度的擴展。手續費收入計算的準確性直接影響到商業銀行在廣大社會公眾心目中的形象。

對于中間業務來講,手續費收入往往會和其他業務有著緊密的關系,如貿易融資,國債發行等。通過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可以對這些相關業務的財務分析以及銀行的戰略規劃起到十分重要的補充作用。而加強對手續費收入業務的監控也可以用來復核相關業務處理的適當性。

以筆者從事會計師審計業務的角度來看,目前一些國內商業銀行在手續費收入的管理上主要有以下一些問題:

一、會計科目設置不科學

國內商業銀行的手續費收入主要來源于以下幾個方面:國內外的結算業務,如信用證的開證、通知,票據托收等;個人銀行業務,如跨行ATM取款手續費,異地匯款,信用卡消費所帶來的商戶傭金等;其他業務,如代中央銀行承銷國債發行的手續費等。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對手續費收入科目中子科目的設置較為隨意且不夠細分。對于一些近年來迅速發展的新業務沒有單獨設置子科目來反映,造成內部管理層在進行相應財務分析時的針對性有所下降。各個下屬機構對于同一種業務產生的手續費究竟記錄在哪一個子科目沒有統一的理解,從而使得匯總數字反映的情況與實際有所背離。

二、會計處理不當

一般而言,手續費收入的入賬較為簡單。多數情況下銀行會直接從所服務的客戶在本行的存款賬戶中扣除相關的手續費,如果該客戶在該行未有賬戶,則會以收取現金的方式來確認收入。但在某些業務的處理上這樣的會計處理卻存在一些問題。如國內商業銀行在開具備用信用證時,對于收取的手續費通常是一次確認為手續費收入。但由于備用信用證就本質而言是一種保函,其開立生效的時間往往較長,經常會跨越一個會計年度。在這種情況下,較好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分期確立收入,即將收到的一部分非當期收入記入遞延收入。而目前這些商業銀行的做法會造成在本年度多確認收入,從而承擔額外的稅項負擔。

三、缺乏業務監控的必要程序

由于手續費收入較瑣碎,且發生次數頻繁,對于這些業務的控制其實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而言,國內商業銀行都會建立自己的會計處理手冊和內部營運監控手冊。銀行在處理這些業務時會參照這些手冊來進行。但在實際操作時往往會和這些手冊規定的程序有一定的差異。具體表現為一些商業銀行由于受到業務數量、人員配備等因素的影響,會大量簡化其操作流程中必要的監控程序,如缺少必要的復核、檢查,沒有做好一定的權責分工,使得有些業務從產生、制做憑證、到入賬往往會由一個人完成。這樣就大大增加了業務處理出錯的可能性和不規范性。另外,就這些銀行自身的會計處理手段而言,也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處,尤其在目前銀行的手續費收入的來源面日益擴大。由于國內商業銀行在對手續費收入入賬時所做的會計分錄一般均為單獨的一筆記錄,并不會和產生手續費收入所對應的該筆業務和匯出匯款、票據托收等在同一筆會計記錄中反映。從而加大漏記手續費收入而未被發覺的可能性。

四、事后監督的力度不夠

盡管國內商業銀行大部分都有專門的業務監督機構和內部稽核部門,但這些機構和部門在對手續費收入的事后監督時存在主觀和客觀上的限制。對于事后監督部門的設置,國內商業銀行的做法往往是在各個支行設立附屬于支行的事后監督中心,用于對支行前些日發生的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檢查,并采取相應的跟進措施。但由于事后監督中心的成員是隸屬于支行的職工,其獨立性受到一定的影響。在其執行監督工作的時候,會在某些情況下受到銀行其他部門的限制。事后監督人員往往會對一些看似不太有風險的業務處理放松要求。首先,因為手續收入作為一種常規業務,因而會被事后監督人員忽視。從而可能使一些原本可以通過對手續費收入的監督而發現的一些非正常業務被掩蓋。其次,因為沒有一個集中統一的事后監督中心,各個支行在對具體業務處理的判斷上缺乏統一的標準,往往各個事后監督中心對于相同的情況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再次,從人員管理上來看也不利于優化人員配備,提高工作效率。而商業銀行的內部稽核部門對于銀行內部的審計工作多被人員數量和時間規定所限制,對于銀行業務的稽核只能停留在重點性的抽查。在這種情況下,對于手續費收入的監控常常會變成“盲點”。這一點在一些較大的國內商業銀行中反映的尤其明顯。

五、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不重視

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不夠深入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一些數據統計。這一點與許多外資銀行形成了極其明顯的反差。以某國內商業銀行為例,其國際業務部根據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會統計全行每年國際結算業務中不同服務產品的業務量和相應的手續費收入,從而可以幫助本行調整以后制定的國際業務組合的戰略。但對這些不同服務產品的分類只停留在較粗的階段,如只分進口結算、出口結算、匯出匯款、匯入匯款,而不進一步再細分。從而會造成銀行管理當局在分析具體業務分析時會缺乏必要的財務資料。而該銀行對于國內結算業務的手續費收入以及近年來迅速增長的與個人儲蓄消費有關的手續費收入則沒有任何的業務量的統計。

筆者對該銀行近幾年的財務情況的分析中了解到,該銀行在近年大力推廣其發行的某種功能十分健全的個人信用卡,然而該銀行在對此個人信用卡的業務分析中只是簡單的統計信用卡的發卡數和該信用卡帶來的儲蓄存款,并不對客戶使用該信用卡而給銀行帶來的手續費收入進行系統的分析。眾所周知,任何銀行業務的推廣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增加銀行的利潤,而某項業務的業務量的上升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銀行利潤的增加。仍以此銀行為例,筆者發現由于該行對此信用卡的推廣上有著硬性的指標,造成銀行的個人銀行部門的市場推廣人員在推廣信用卡時并不是針對潛在客戶,而是一味地追求發卡數量的增長和所帶來的儲蓄存款的增加,從而造成信用卡數量每年的大幅度上升,而相關的手續費收入的增長幅度遠遠低于前者的增幅。而缺乏對信用卡業務帶來的手續費收入的詳盡分析,比如信用卡跨行取款的手續費收入,客戶用該信用卡在特約商戶消費而給銀行帶來的手續費收入,異地信用卡匯款帶來的手續費收入各自在整個手續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各自增長的趨勢,各種收入與相應業務的配比關系等等。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不重視會直接影響到銀行對未來業務結構設立的適當性。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幾點可以改進的建議:

一、及時更新、完善銀行內部的會計操作手冊和業務監督程序

任何一個健全的會計系統和內控系統都離不開制定一套標準的操作規范。這一步驟在一些外資的商業銀行中早已得到廣泛的應用。而對許多國內商業銀行來講這一點卻做的十分不夠。一方面有關的操作規范制度不夠具體細致,另一方面,對一些業務的變化和新業務的產生沒有及時修改或制定相應的操作流程。此外,對實際業務中發現的問題沒有設法從操作規范的角度來加以改進。例如,對某些手續費收入的會計入賬如設法采用手續費與其相關業務在同一筆會計分錄中反映就可以大大降低漏計手續費收入情況的發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漏計手續費收入會導致一筆會計分錄不平,業務人員自身可以很容易地發現錯誤。

二、建立集中的事后監督中心

建立獨立機制的統一事后監督中心是加強對商業銀行業務復查的一個重要環節。這一點對手續費收入來講尤其重要。通常集中的事后監督中心會根據發生的各種業務來檢查相應的手續費收入是否入賬,根據標準的收費標準來計算手續費的合理性,審閱手續費收入入賬相應憑證制作的準確性,是否有正當的授權和復核等。通過統一的事后監督中心的工作可以大幅度減少手續費記錄的差錯并提高監督的客觀、公正性。

三、加強對手續費收入必要的財務分析

定期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必不可少。通過對不同產品業務量的變化和相應手續費收入的變化,經常可以很方便地來驗證手續費收入的合理性。更重要的是,通過對手續費收入組成結構的分析,可以量化銀行推出的各種產品為銀行帶來的效益情況。這一點要結合設置合理的會計子科目,收集必要的數據信息等才能達到。再者,商業銀行在進行財務規劃時,不能僅僅停留在對業務數量的要求上,而是要結合其帶來的收入一起考慮,以避免管理層受到錯誤的影響。

四、大力推廣IT系統在會計處理方面的應用

由于銀行業務的特殊性質,電腦系統的監控在整個銀行的業務處理和內部監控系統中占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對于象手續費收入這樣發生次數多,每筆金額相對較小的會計科目來說,使用電腦處理不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保證入賬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盡管已推廣電腦化業務處理,但多數情況下電腦系統常常僅起到簡單的計算作用,并沒有采用電腦系統來對會計處理進行監督,造成電腦系統的優越性未得到充分的體現。希望國內的商業銀行對此能予以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