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信貸發展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01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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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各國的小額信貸模式千差萬別,但只要能夠維持下來的,都具有適合在自己國家生存的模式。在此筆者就亞洲各國的小額信貸的發展模式、組織模式和經營模式作一個簡單的對比分析。
(一)發展模式
小額信貸可以分為兩種發展模式類型,第一種類型是自下而上形成的,由小額信貸項目的開展,從小規模的項目逐步成為獨立機構,進而發展成為正規的金融機構,例如孟加拉“格萊明鄉村銀行”和玻利維亞的“陽光銀行”。第二種類型是自上而下形成的,為正規的國有銀行引入小額信貸項目,逐步服務于大量中低收人客戶,在正規金融機構中設立專門的小額信貸部門,并按市場機制運作,允許機構盈利。如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在東歐的試點,改革后的蒙古農業銀行等。
(二)組織模式
1.非政府組織模式。孟加拉“格萊明鄉村銀行”模式是非政府組織從事小額信貸。格萊明建立以小組為基礎的農戶組織,要求同一社區內社會經濟地位相近的貧困者在自愿的基礎上組成貸款小組,相互幫助選擇項目,相互監督項目實施,相互承擔還貸責任;在小組基礎上建立中心,作為進行貸款交易和技術培訓的場所從事無抵押的、短期的小額信貸,但要求農戶分期還款,定期參加中心活動。對于遵守銀行紀律、在項目成功基礎上按時還款的農戶,實行連續放款政策。
2.正規金融機構模式。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是正規金融機構從事小額信貸的模式。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下設地區人民銀行、基層銀行和獨立營業中心。獨立營業中心是基本經營單位,獨立核算,可以自主決定貸款規模、期限和抵押,執行貸款發放與回收。機構內部建立激勵機制,獨立營業中心實行獨立核算,儲蓄利率根據存款額確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
3.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合作模式。印度國有開發銀行——印度農業和農村發展銀行是將非正規農戶互助組與正規金融業務結合起來從事小額信貸的模式,模式開始于1991年,該行通過其員工和合作伙伴(包括基層商業銀行、信用社、農戶合作組織、準政府機構等)對由15名~20名婦女組成的農戶互助組進行社會動員和建組培訓工作,農戶互助組內部先進行儲蓄和貸款活動(俗稱輪轉基金),驗收后直接或通過基層商業銀行間接向農戶互助組發放貸款。
4.村銀行模式和社區合作銀行模式。村銀行是國際社區資助基金會開創的一種提供小額信貸的組織形式,它采用經濟民主化的方式運作,提供市場利率的貸款是其主要業務。村銀行由10人~50人組成互助小組,小組成員每周或每兩周開一次會,小組為成員提供三種基本服務:(1)提供小額自我就業貸款來開辦或擴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一種儲蓄激勵和一種積累儲蓄的方法;(3)建立一個提供互助幫助并鼓勵自立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系統。
社區合作銀行完全由社員管理,屬于“自助”式的金融機構。它由特定的群體或機構組織管理,是一個民主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社區合作銀行由所有社員擁有并管理。村銀行與社區合作銀行的相同之處是由每個成員投票選舉負責人,以民主方式解決內部問題和自我發展。
5.小額信貸基金模式。孟加拉國批發式小額信貸機構獨具特色,是一個成功的自主性批發小額信貸機構,受到了國際小額信貸產業界的廣泛關注和推崇。為了集中管理國內外捐助機構和政府的扶貧資金,并推動小額信貸機構的持續發展,孟加拉政府于1990年設立了農村就業支持基金會,該基金會注冊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注冊資金由國內外贈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組成,僅對符合其標準的合作機構提供能力建設和免于擔保的小額信貸批發業務。通過現場調查,基金會貸款和提交會計報表對合作機構實行監督,并幫助其制定長期發展規劃。
(二)經營方式
由于國情不同,各國在小額信貸經營方式方面所走的道路也各不相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模式:聯保模式、成員服務模式和直接信貸模式(傳統銀行經營模式),它們經營方式的不同表現為小個體經營逐漸向企業經營發展的過程。
1.聯保模式。聯保模式就是孟加拉鄉村銀行的模式。這一模式的特點在于運用聯保方式代替抵押擔保,減輕了貸款人的資金壓力,同時,以小組為平臺的自我管理和相互監督方式,既為貸款人創造了互相學習的機會,也有助于降低銀行的管理運營成本。
2.成員服務模式。成員服務模式一般由貸款人選舉產生合作社類型的組織,在擁有一定的初始資本后,以合作社為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核準注冊,再通過吸納存款、收取會費等方式招募成員,并選舉產生貸款審核委員會、成員審核委員會及貸款跟蹤服務委員會等機構,向成員提供資金信貸等系列服務。這種模式的優點在于,由貸款人選舉產生的組織機構能為貸款人提供更便捷、有效的服務,民主方式既可以限制成員的權力,使貸款的使用方式更加安全,也為生產經營的創新提供了激勵。
3.直接信貸模式。直接信貸模式就是傳統金融機構根據社會責任負擔和綜合發展理念對自己的經營方式進行的改進,當然政府的政策傾斜和財政資金的介入也成為該模式產生的重要原因。最典型的直接信貸模式是日本政府所屬金融機構運作小額信貸的模式。財政注資形成基金,金融機構對滿足條件的貸款人審核并發放貸款,風險由利率調節,并由財政最終承擔。這種政府直接運作的模式有利于減少中間環節,更快地實現政策目標。
二、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緩慢的根源剖析
對比國外小額信貸,中國小額信貸發展顯得步履蹣跚。在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上,是應掌握在實現政策效力的基礎上兼顧風險防范,還是在充分防范風險的基礎上發揮政策效力?小額信貸的目標是基金的保值增值,還是履行政府職能、幫助目標群體?這些一直是很多從事此方面研究者討論的問題。
筆者認為,以上討論固然有其學術價值,但如果不從源頭上入手分析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無法通過市場方法使小額信貸企業產生自生能力,就算通過行政方法強行解決這些問題,新的“問題”也會出現。
1.對待農村和城市貧困群眾的態度。這是所有問題的起源。市場經濟的發展必然會使人的觀念不斷改變,其中許多是必要的、合理的,但也有不少社會上流行的思潮并非市場發展的助力,而是侵蝕我們社會基礎的“毒瘤”。部分人群的貧困在中國社會經濟轉型時期也許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要在分配過程中犧牲他們的利益和機會來換取其他階層的發展,更不應主張從思想上劃分“階層”。事實上,造成他們貧困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由于缺乏資本的結合,他們的勞動力因為缺乏生產資料,不得不處于低效率產出的困難境地,而這正是小額信貸需要解決的“生產效率和分配公平”問題。
2.客觀條件的限制:自然的、經濟的和文化的。對比中國和世界其他國家發展小額信貸的客觀條件,經常談到的是“人”的因素,即組織籌劃者和貸款者,得出中國缺乏兩方面的有素質的“人”,因此小額信貸無法成功的結論。可對自然、經濟、文化的差異,或視而不見,或一語帶過,所謂“只為成功想方法,不為失敗找借口”,殊不知,只有將理論和本國實踐相結合,才有了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成功,脫離客觀條件的失敗,教訓就在眼前。
通過對實行小額信貸國家成功經驗的(如孟加拉、泰國、印度、菲律賓)總結,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國家大都地處熱帶低緯度地區,地形以平原為主,氣候濕熱,人口密度高(孟加拉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國家),農村人口集中于以城市為中心的農耕區域內;這些國家的經濟無論處于何種制度、何種發展階段,具備大比例的低收入人口和便利的對外出口條件,農業、傳統手工業占GDP比重較高;這些國家一般中下層人民群眾(尤其是女性)的教育狀況、衛生條件、就業情況、民主權利比較落后。這樣的條件使這些國家的下層群眾仍處于首要目的是“生存”的極低生活水平上,而由于文化和政治因素的影響,他們中很大一部分勞動力處于“閑置”而非“低效率生產”狀態,這就帶來了兩個方面的潛力,一來高密度的人口、低生活水平和出口優勢帶來消費農業和手工業產品的廣闊市場,二來地形、氣候和傳統文化使上述產品的生產有極大潛力需要挖掘,所以生產和消費雙方的原因使這個市場存在很大缺口。這時資本以復合方式(有組織的、全面的、長期的)注入生產領域,一種“星火燎原”式的發展就開始了。
中國地域廣闊、地形復雜,大部分領土處于中高緯度,很多地區的氣候條件不完全適合糧食作物生長,東西部人口分布不均衡,中西部交通運輸不夠發達。幾十年的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以來的快速發展,加之中國人民素來有勤勞樸實的傳統,真正完全閑置的勞動力的比例很低,多是沒有勞動能力和城市中的無業人員。尤其是政府在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上的重視,使大多數地區的低收入人群并不是生活在“生死線”上(要強調的是,這一觀點和承認有相當數量的貧困人口并不矛盾),這也使中國初級產品的人均消費潛力低于其他實行小額信貸的國家。以上現實帶來的影響是,農產品、手工產品包括一部分低附加值的輕工產品的需求多為生產性,而非直接用于消費,這樣物流、商業流通以及信用共同影響著資本和勞動力直接結合的效率。用新制度經濟學的話說就是,初級產品需求中交易成本比例高于生產成本的比例。文化方面,中國人民家庭觀念強,高存款、低消費的觀念深入人心,這帶動了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但由此而來的對借貸的不適應,使他們不愿依靠親密關系以外的商業貸款,或者將借貸作為捐助,還款意識不足。對商業貸款(包括小額信貸)有時會產生抵觸情緒。
3.金融市場壟斷使整個體系處于低效率。小額金融諸多問題的產生,和整個金融體系缺乏市場競爭機制有很大聯系。中國農村金融制度的運行和變革,由于走的是一條“機構路徑”,長期以來只注重農村金融機構的存在形態,忽視了農村經濟對金融資源多層次、多元化需求和農村金融制度整體功能發揮,機構改革舉措不少,但固有問題卻總得不到有效解決。一方面,由于沒有實現金融功能的相應途徑,農業發展對某些金融功能的需求得不到滿足。現階段,在中國廣大的農村地區,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基本上在收縮,而農村合作基金會現在又已經清理撤并,農村合作信用社本是發放三農貸款的最主要的機構,但由于收益與風險的對稱性要求,現在已經基本失去其合作金融的性質,農民現有的金融服務需求事實上不能通過現有的正規金融機構的服務全部得到滿足。另一方面,由于金融過度集中于正規途徑,商業金融對利潤的追逐使某些金融功能又發揮過度,其結果必然是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雙雙受到損害。如農村的4萬億元存款只有1萬億元作為貸款返回農村,其他都流到了城市。而返回農村的貸款又被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的關系戶或富裕戶截流,難以起到農業貸款的作用,降低了金融機構進入農村市場的熱情。
4.農村基礎組織存在諸多問題。中國農村的基層組織設置主要有鄉鎮政府機關和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機關綜合管理本鄉鎮范圍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事務,并直接受所屬縣級政府機關的領導和指揮。村民委員會最基本的職能是“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事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由于現行的農村基層組織形式上的僵化,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日益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存在對小額信貸有直接影響的幾個問題:(1)鄉鎮政府出現財務危機。鄉鎮政府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有自我膨脹的本能沖動,從而造成了機構的過度膨脹,人浮于事,而其財政收入來源又過于單一,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農村稅費收入。隨著農業特產稅和農業稅的取消,鄉鎮政府一方面無法“節流”,另一方面又漸漸失去了向農民伸手要錢的依據,鄉鎮負債已經成為中國一個普遍和嚴重的問題。(2)基層組織工作效率低下。由于鄉鎮財政短缺,人浮于事,工作人員缺乏工作熱情,又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約束,當迫于上級壓力不得不精簡機構時,以至于有的地方搞起輪流上崗制度,幾個人平分一個職位的事務和工資,工作效率的低下也就顯而易見了。村黨支部、村委員會也存在類似情況。
三、亞洲各國小額信貸模式對中國的啟示
(一)應當尋找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
世界各國經濟建設的現實經驗早已證明,每個國家應從自身實際出發,選擇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照搬別國經驗或直接從西方經濟理論中尋找,都不會達到預想的效果。中國的現實情況既和孟加拉國、印尼、印度這些國家有所不同,也和日本、美國這些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中國的現狀是中國歷史、文化、政治架構、經濟發展階段、人民教育程度和基層組織形式等一系列因素形成的,這就要求中國的小額信貸的發展必須走自己的道路。
中國經濟的規模和形式決定了中國的貧困者對小額信貸既不能像日本那樣由財政承擔一切,也無法像鄉村銀行那樣僅僅依靠公司化的經營和管理就可以達到使孟加拉國貧困人群脫貧的目的。
(二)當前中國小額信貸組織的性質必須是具有自生能力的非營利性組織
通過分析不同國家小額信貸模式,可以看到各國小額信貸的共同點和不同點,從中總結出小額信貸的兩個主要特征:一是經營主體具有自生能力;二是它們都帶有非營利性組織的特點。在企業理論中,傳統觀點基于企業決策過程完全理性和市場有效的假設,認為企業的功能是經濟性的,企業如果不把增值和擴張作為目標,是無法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中生存的。小額信貸組織的特殊性,使其能夠生存和發展需要更多的條件。中國小額信貸組織的性質是由當前中國小額信貸的環境決定的。(1)中國小額信貸對象以貧困人群和微型企業為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小額信貸要滿足巨大數量的個人和微型企業信貸需求。(2)貸款人不需要提供抵押擔保。小額信貸的不同模式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盡力降低貸款的門檻,不要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3)貸款人需要小額信貸提供其他幫助。比如,針對貸款者個人的創業培訓;針對貸款者投資的咨詢評估、減免扶持;針對貸款者家庭的免費教育、醫療幫助等。(4)中國經濟的規模和形態決定了以營利性組織或金融企業為形式的經營方式,會比非營利組織面對更多地問題。
分析這些性質,可以看到小額信貸的兩個主要特征不僅僅是中國小額信貸組織生存和發展的路徑,而且是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中國的小額信貸組織不僅可以同時具有這兩個性質,而且必須同時具有這兩個性質,才能在當前的環境下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機會。當然,這并不意味著中國小額信貸組織將永遠被迫處于這種狀態,現實是不斷發展的,這一點需要明確。
(三)小額信貸成功的關鍵在于自身機構對制度環境的兼容性
對鄉村銀行的成功經驗,很多學者的論著對其運行方式非常贊賞,希望中國也加以仿效,但在實踐中尚未有成功的經歷。其關鍵在于中國的小額信貸自身制度的兼容性尚不能達到生存所需的必要條件,由此產生各種各樣的技術問題,帶來大量的交易成本——人和制度的協調成本。我們的實踐者往往是抱著要改變中國經濟環境(特別是農村生產低效率的環境)的愿望投入到小額貸款的工作中去,對此,筆者十分贊同,但是,如果不從中國現實的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出發,直接試圖以理想化的方式改變環境,往往會造成損失,而且和物質或人力上的損失相比,對社會信用體系和貸款人個人信心建立的打擊是更加致命的。如果用一句話總結,那就是:我們需要學習一種扎實工作的精神、摸索一種可信賴的制度,而不是借用一種既定的套路、發起一個熱情的運動。
(四)小額信貸組織和現有農村組織的相互關系決定發展路徑
中國貧困人口群體和亞洲其他國家的最大(如果不考慮人口總數量這一根本區別的話)區別在于建國幾十年來的基層組織機構規模為小額信貸的發展帶來了正反兩方面的影響。正面影響即中國沒必要像其他國家的小額信貸組織那樣,必須建立起一個集經濟、金融、教育、衛生、宗教甚至政治系統于一身的混合體系。因為建立這樣一個一方面維持小額信貸組織的發展,一方面確保貸款的更有效使用的混合體系,在難度上不可與單純的商業經營行為同日而語(在中國可能性較小)。負面影響是已有的某些組織已經陷入運行低效率和組織上的自行其是,而小額信貸將可能被它們視作牟利的機會。中國的眾多小額信貸機構急于“要政策”,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能夠有一把能和政府基層組織談判使用的“尚方寶劍”,能在面對具體問題時有合法的權利。
四、促進中小額信貸發展的幾個具體建議
(一)金融市場建設:公平
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十一五”時期(2006~2010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時期。文件中“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的內容呈現了綜合化改革的思路,其中的兩大重點分別是清晰界定各類、各層次金融機構的職能和重視對民間力量的吸納。這是對農村金融體系建構和改革提出的總體要求和發展方向。
要增強競爭機制,可從兩個方面進行改進:(1)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對整個金融行業實行市場化,比如,大力發展農村中小型金融服務機構,將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合法化,允許外資介入農村金融業務,加大民營經濟在金融業中的比重,發展地方性金融,逐步形成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金融行業規范。(2)形成農村金融商品的市場定價機制,自由競爭的核心標志之一就是價格自主權,2003年中央銀行開始在全國的農村信用社進行浮動利率試點,利率的市場化是改革的目的之一。完善農村金融競爭機制培育新的農村金融競爭主體,需要以規范的市場準入、完善的退出機制以及嚴格的外部監管機制為保障。
(二)民間融資界定:公正
從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非法集資行為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很難區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民間借貸的區別也只有吸收資金對象特定與不特定的區別,小額信貸組織“不許吸納存款”這一致命弱點就由此而來。在實踐中,由于小額信貸的規模較小,有時也能獲得銀行信用支持,但已經嚴重影響了其長遠發展了。從中國目前融資實際來分析,普遍存在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而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資金供應相對有限,地下民間借貸(包括類似小額信貸的某些形式)又廣泛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非常活躍。如果不從資金用途上嚴格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極易將包括小額信貸在內的一些合法籌資行為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而一旦籌資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中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三個標準之一,則就有可能按照犯罪進行處罰,這將會嚴重打擊中國目前小額信貸融資行為的積極性,從而不利于中國融資體制多元化的發展。這就迫切需要對《刑法》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立法解釋,明確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給小額信貸一個平等競爭的法律環境。
茅于軾教授是一位非常關心小額信貸的發展,并多年來身體力行進行試驗的學者,據他的分析,現在已經事實上允許私人資本進入農村金融,雖然具體辦法還沒有出來,但方向很明確。民間資本進農村,一定會注入利息率最高的市場。大量資本的涌入會把利息率壓低,高利貸慢慢會變成正常借貸。這一過程的平穩實現,公平的環境是不可或缺的。
(三)基層組織制度:公開
前面已經提到,中國大部分地區的農村基層組織目前無法有效地對小額信貸提供支持,但不可否認的是,中國農村村級組織直選制度已經日漸成熟(自從1988年開始,許多省已經選舉四屆),由于村委會和農民利益直接相關,可以考慮小額信貸和民主選舉的村委會組織合作進行實驗。將小額信貸業務擴展到可以規模化運行(一般將這個標準設為貸款總額150萬元/年),更高級別的基層組織的合作則是關鍵。此外,小額信貸與農村基層組織有機的結合,也是應該積極考慮的問題。現在有很多方法在不同的地區正在試行,但無論是小額信貸機構基層組織還是現有的農村基層組織,在形成和運行的過程中,都必須以“公開”作為自己獲得國家政策支持和銀行貸款的首要條件。
(四)和諧社會基礎:公民
這或許不是一個“具體”的建議,但卻是最基本的建議。要改變現有的城鄉居民制度,還要有很長的路要走,要從輿論和文化上逐漸淡化“城里人”和“鄉下人”的區別,不能因為財產、收入和教育程度上的暫時差別在意識里將他們對立起來。小額貸款的信念能夠與“和諧”、“公民”這些我們正在實踐的概念相結合,因為明確個人財產權利本身就帶有國家對公民的保護和對和諧的期望,這正是小額貸款在所有的工作中滲透的信念。由此看來,這個建議既是宏觀的,也是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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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額信貸;農村金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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