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

時間:2022-10-14 11:19:40

導語:行政法上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行政法上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

摘要:隨著我國法律的不斷發展,存在著越來越多的問題,尤其是存在著許多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將這些不確定法律概念變得具體化是目前我國的首要任務,這樣一來能更好地發揮法律的公平公正性,讓人民群眾享受法律的公平公正,保證執法人員對每個法律案件不錯判、不誤判,從而讓我國的法律得到更好的發展。這篇文章主要探析了如何能更好地將不確定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

關鍵詞:行政法;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

法學是一門具有準確性的學科,但是在實際的法律中卻存在著許多的不嚴謹,存在著許多的不確定法律概念。而將不確定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是在法律的基礎上,通過各種各樣的方法對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要求進行明確,并且使這些概念能準確地應用于具體的法律案件當中。如果能找到具體的解決辦法,那么對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構造會有一個良好的認識,在一定程度上將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的隨意程度降到最低,從而能更好地實現法律價值與法律案件正義。

一、將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過程

要將具有一般性的法律應用于具體的法律案件當中,就務必要將不確定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旨在更深、更準確地理解法律并將法律適用于相應的法律案件當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法律適用的隨意程度,從而保證法律的公平性,保證每一個公民都能受到法律公平的對待,對不確定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也就是在法律概念與法律案件之間建立起一個個的媒介概念,最后在法律概念與案件中找到相似的地方,然后將法律應用于案件之中。而具體化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有權主體有一個良好的認識,對法律有一個合理的解釋的過程,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就是對其進行補充的過程。在不確定法律概念中,經驗性概念與價值性概念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在具體的方式上也是如此,但是它們之間存在的共同特性也是較多的。

(一)對經驗性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

在各種法學著作中,經常會提到如何對價值性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的問題,而對于如何對經驗性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的問題往往是選擇避而不談。人們對價值性概念總是存在偏差,其實價值性概念與經驗性概念相差無幾,但是它們都存在著一個模糊的方面。以生活中實際的情況來說,經驗性法律概念有真假之分,它往往是通過經驗證明并加以確定的,它進行具體化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下定義的方式進行具體化,另一種是通過對具體的案件進行分類來進行具體化。但是最應該注意的一點是,經驗性概念對事實類型化是以法律價值為基礎,進而進行判斷的,必須在一定的價值預設下進行具體化,比如機動車駕駛員飲酒與醉酒的問題,駕駛員只要是喝了酒就是酒后駕車,而醉酒需要檢測酒精濃度,如果駕駛員喝的酒超出一定的數值范圍并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生命危險,就屬于醉酒駕車,這樣做的好處是能夠更好地保護人身安全,盡可能地將因為酒后駕車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發生的幾率降到最低,而這種做法的弊端是這種具體化沒有考慮到一些特殊的情況。在一定的價值預設下進行具體化是經驗性概念常用的方法。

(二)對價值性法律概念進行具體化

價值性概念并不存在著具有真實性的問題,而是存在著是否妥當、合理的問題。對價值性概念進行具體化需要貼近社會,以客觀倫理秩序為基礎,以公平正義為原則,這樣一來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經濟發展,也能跟上道德價值觀念的變遷速度。因為法律本身就具有抽象性,需要到具體的法律案件中進行價值判斷,然后對其進行具體化,充分發揮法律功能,這種通過法律適用者進行價值判斷,對其進行具體化的過程,稱之為價值補充。為了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具體化的隨意程度,對價值性概念進行具體化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要進行價值化,即將其轉化為具有經驗性的內容,另一方面則是需要對無法進行價值化的地方進行價值補充或者是判斷。違法屬于價值性概念,怎么樣才可以被評判為違法,我們需要將一個整體分解成一些小部分,包括行為主體、被侵犯的客體、客觀行為等多個小部分,將這些通過經驗進行證明,然后對是否違法進行判斷,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就將違法直接轉化成了經驗性概念。

二、結束語

隨著我國法律的不斷完善,一般性法律需要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具體化,而為了保證執法的公正性也有必要進行具體化,不管是經驗性概念還是價值性概念,在具體化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都是兩者兼顧的問題。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具體化存在著一些弊端,由于概念的空洞、法律適用者的不同、跟不上年代變遷的速度等多種因素,在具體化時可能會發生一些偏差而導致無法清楚地根據法律的意旨進行處理,加強法律適用者的責任意識,從而讓他們意識到不同的因素對其會產生不同的影響,能夠實現法律的客觀價值,進而讓我國成為一個公平公正、依法治國的法律強國。

[參考文獻]

[1]卡爾-埃博哈特•海因,曾韜.不確定法律概念和判斷余地———一個教義學問題的法理思考[J].財經法學,2017(01):91-103.

[2]王天華.行政法上不確定法律概念[J].中國法學,2016(03):67-87.

[3]王貴松.行政法上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具體化[J].政治與法律,2016(01):144-152.

[4]尹建國.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的說明理由[J].中外法學,2010,22(05):754-769.

[5]伍勁松.行政法上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J].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10,22(03):57-62.

作者:王鵬森 單位:遵義醫藥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