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行政執法監督體系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09 0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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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本文就強化航道執法權力監督,推行政務公開,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效應進行了分析,強調了對權力運行的有效監督和制約,是防治腐敗的關鍵,闡述了建立與航道行政執法工作相適應的監督機制重要性,就構建航道行政執法權力有效防控機制,營造干凈干事的執法環境,推動航道依法行政、公正執法進行了探討。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有效監督和制約,是防治腐敗的關鍵??倳浽谑邔弥醒爰o委二次全會上再次,從黨和國家發展戰略高度,精辟分析了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的形勢,深刻闡述了新形勢下加強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航道部門肩負航道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與管理職責。長期以來,航道行政執法工作一直是水運企業和運輸船戶關注的重點,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因此,探索和創新與航道行政執法工作相適應的監督機制,營造干凈干事的執法環境,是構建航道行政執法監督體系的一項及其重要工作。
一、強化法制教育,構筑自我約束思想防線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環境對人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在一個“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氛圍里,執法不公、濫用職權、趨利執法的現象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我們航道行政執法人員,必須以總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為指導,堅持教育在先,預防為主,大力弘揚清正廉明風尚,積極營造秉公執法、廉潔自律的良好氛圍;深入持久的法制教育,促使航道執法人員轉變思想觀念,清除本位思想、特權思想的影響,科學認識和正確權力與法律的關系,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嚴格依法辦事的自覺性,約束自我,摒棄私心雜念,抵制各種歪風邪氣的侵蝕,構建航道行政執法事前監督機制體系,從源頭上防治執法過程中的腐敗,防患于未然,做到秉公執法,依法行政。
二、加強執法管理,提升執法人員整體素質
依法行政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教育,構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線。當前,航道征稽正處于國家“費稅改革”的關鍵時期,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之所以會出現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違法現象,歸根結底在于個別執法人員本身的道德素質和業務水平達不到要求,難以抵擋物質誘惑和熟人情面,才會出現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相同情況不同處罰、違反法律規定準予行政許可等現象。航道行政執法人員沒有準確運用法律的業務基本功,就容易出現違法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等問題。因此,對航道行政執法的監督必須做到,一是航道執法人員必須符合《江蘇省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江蘇省交通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持證條件。二是新上崗的執法人員必須參加了省交通廳舉辦的崗前培訓并經考試合格。三是執法人員參加了年度知識更新培訓和轉崗培訓。通過加強航道行政執法人員的日常監督,減少不當執法行為的發生。
三、防微杜漸,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機制
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著眼點應從單位內部行政執法崗位抓起,建立嚴密的監督制約機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漸。首先,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全面推行征稽經費由上級主管部門核撥和各基層征稽單位在執法中的罰沒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家財政制度,杜絕私設小金庫、小錢柜,從源頭上堵塞亂收費、亂處罰。其次,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錯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明確執法職責、考核標準和獎懲辦法,提高執法人員責任心和工作主動性。第三,加強廉政監督,糾正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風,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中違法違紀行為。
四、推行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推行航道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航道行政執法公示制,增加航道行政執法工作透明度,將行政執法工作置于全社會和群眾監督之下,才能夠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因此,我們在航道執法過程中,必須本著對執法相對人負責,自覺接受船民監督的態度,將執法的依據、程序公之于眾,并告知當事人不服執法決定的申訴方式,以增加行政執法的透明度,有效遏制行政執法“三亂”現象;同時,加強對航道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多渠道全方位的宣傳,將行政執法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職責、人員、姓名及舉報投訴復議渠道,在水運企業和船舶運輸單位以及運輸船戶,以及航道沿線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提高群眾和執法相對人學法、知法、守法的自覺性,為航道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強化權力監督,發揮社會輿論監督效應
除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和地方性法規外,主要依托行業內部指導性文件為執法依據的,我們航道管理部門如果發現有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條款,必須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監督意見直至撤銷與實際不相適宜的法規條文,有效地發揮航道行政管理的效能監督作用,充分發揮法律監督作用,不斷規范航道行政執法行為,維護法律法規尊嚴和當事人的利益,防止航道權力的濫用。同時我們必須積極發揮社會輿論監督效應,對于違規違紀的航道行政執法事件,采取諸如紀律處分、批評等內部處理形式,往往會觸動不大,個別當事人會無動于衷,過后依然我行我素,起不到教育震懾作用;而事件一旦被通報或公示后,就會產生連鎖震動效應,當事人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組織的處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責任,所在單位會迅速采取補救措施整改工作,以盡快消除負面影響,會以此為鑒,開展教育活動,抓好防范工作等等。因此,輿論監督,是一種受之于眾的社會性監督方式,由于監督的公開性和廣泛性,往往會產生其它監督形式所無法替代的特殊社會效應。通過輿論監督的特殊作用,對執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進行的揭露和鞭撻,以警效尤,從而構建航道行政執法監督體系,進一步推動航道依法行政、公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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