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時間:2022-07-08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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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途徑,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上臺階的關鍵。我們應緊密結合檢察工作實際,著力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龍頭工程”來抓。當前,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各種思想文化相互交織、相互激蕩,社會環境日趨復雜。在這種情況下,要使領導干部經受住方方面面的誘惑和考驗,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和思想道德的純潔,就必須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采取黨風廉政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實行一崗兩責、加大檢查考核、強化兩權監督、嚴格責任追究等措施,以保證我們各級領導干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廉潔從政,以此推進社會和諧發展。近年來,盡管我們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我們認真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一、當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第一,部分領導干部認識不足。少數領導干部對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存在著"業務硬、抓黨風廉政建設軟"的思想誤區。有的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認識模糊,被動地應付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少數領導干部對貫徹落實責任制缺乏應有的重視,認為反腐敗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事,往往領導不重視,工作不配合,措施不到位;有極少數領導干部在實際工作中不支持監督,總以為自己不錯,自我監督意識不強,口頭上重視監督,常常有意無意回避各方面的監督;少數領導干部認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虛事,是軟任務,這些錯誤認識,必然導致行動上的"脆弱性",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內容到形式不能與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工作緊密結合,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第二,責任不夠明確。有的單位沒有把責任分解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基礎性,認真搞好單位的責任分解,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只滿足于文件的上傳下達,照抄、照搬、照轉,具體工作不夠扎實,責任分解流于形式。有的部門領導以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為由,把責任全部擔到“一把手”肩上;一些部門特別是一些責任制牽頭單位、部門領導缺乏責任意識和創造性開展工作的精神,對其應承擔的反腐敗工作也沒有做到“各負其責”,盡職盡責,而是推一推、動一動,一味依賴紀檢監察機關;一些單位和部門領導借口抓業務工作任務繁重,安排紀檢干部從事其它方面的大量工作,導致部門紀檢組監察機構監督作用發揮差。

第三,監督機制不完善。個別領導干部只求不出大事,對其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應付履行,甚至不履行,特別是在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制定一些相關制度方面還有欠缺。有些單位和部門不能切實結合本部門和行業的實際,針對具體崗位的具體情況形成細化的廉政規范,很難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內容融進日常的工作和管理中去,在實際工作中最終導致規定流于形式。對落實責任制的監督主體的界定不清,如何有效實施監督不夠明確,監督環節不夠緊湊嚴密,監督手段不夠先進科學,而且由下級監督上級,下屬監督上司往往難以到位,因而監督效果不明顯,沒有有效地起到事前防范、事中監控、事后懲處的功能。

第四,責任考核不夠科學規范。責任考核上欠缺科學統一的既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標體系,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難以作出精確的評判。責任考核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重點環節,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缺乏量化考核標準,沒有一整套比較全面、具體、操作性強的考核評價體系,所以檢查考核、評選先進往往是憑印象、靠嘴說,起不到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作用。近年來在評選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和個人中,就有很大的難度,難以操作,因而,責任制在各單位都缺乏有效的考核檢查、監督和制約。

第五,責任追究不到位。責任追究方面,政策界限不是十分明確,什么情況下應追究到什么程度,上追幾級領導責任在實踐中量紀比較困難。有的領導干部認為責任追究是軟任務,無指標,能不追究就不追究,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因而存在責任追究的力度明顯不足,一些應追究的責任而不追究,追究不到位。有的對責任追究的概念不清,界限不明,責任追究的范圍把握不準,責任追究難執行。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領導重視不夠。有的主要領導,尤其是部門領導對抓責任制工作重視不夠。本來這項工作的主體應該是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紀檢監察機關是黨委的參謀助手,而在實際工作中,這項工作都是由紀檢監察機關來承擔,名不正言不順,工作很難推開。

二是組織協調不夠。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各機構之間、紀檢監察機關與其他執紀執法部門之間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協調機制,致使責任追究案源流失。

三是責任追究力度不足。主要是一些領導在責任追究中存在著"四怕":一怕影響單位評選先進,影響單位榮譽;二怕影響個人業績的評定,丟面子、失位子;三怕得罪人,給自己帶來一些麻煩;四怕"拔出蘿卜帶出泥",甚至于引火燒身。基于以上種種原因,責任追究總是難以到位,影響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是責任制與實際工作結合得不夠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穿到檢察工作做得不夠,與實際業務工作結合不夠緊,難以提出統一的硬性指標和要求,因而工作發展不平衡。

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對策措施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一項系統工程,僅依靠某個部門的工作難以取得實效,需要全社會的積極參與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各負其責,筆者認為,必須把握好以下四個方面;

一、增強領導干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機制

在我們現實的生活中,很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并不高,還有很多“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思想,甚至還認為可以利用“替死鬼”或強大的“靠山”過的相安無事。為了增強領導干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機制,我們就必須堅持把教育作為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工作的首要環節,使我們的各級領導干部意識到,作為領導,分管的工作出了事,下屬出了事,自己同樣有事。要按照“靈活、內容切近、有效”的原則,通過學習先進典型,開展“以案說法”、“以案說紀”、黨紀條規知識競賽以及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強化教育。特別是要加強對責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傳,真正觸及每一位領導干部的思想靈魂,促其帶頭履行“一崗雙責”,做到無論工作怎樣繁忙,都不能忽視對廉政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和帶頭落實。特別是要強化對各級黨政“一把手”的責任意識。“一把手”作為“領頭人”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既要當好實踐者,率先垂范,以身作則;更要當好組織者,敢抓、會抓、真抓,切實抓好責任制的落實工作。

領導干部要從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高度,做自覺接受監督和主動參與監督的表率,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踐證明,黨的生活監督,最有效的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執行,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貫徹力度。其次,必須強化監督意識的教育。監督意識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作為監督主體,要擔負起監督的職責;二是作為被監督體,要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因此,一方面要把組織、群眾和各方的監督作為是對自己的關心和愛護,而不能把監督看成是對自己的不信任和束縛。另一方面,強化領導干部權力道德修養。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涵養鍛煉,是領導干部養成高尚品德和情操、達到高尚的道德境界的重要途徑。加強領導干部權力道德建設必須依靠領導干部主觀世界的努力,在運用權力的過程中,權力道德修養的自律對于防止與消除權力異化變質起著不容忽視的重要作用。因此,各級干部都要自覺加強權力道德修養,不斷改造自己的世界觀,增強黨性鍛煉,努力實踐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清正廉潔,嚴以律己,不計名利,淡泊人生,要善于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做一個具有高尚權力道德的人。只有這樣才能無私無畏,真正起到監督效果。思想認識的深度決定接受監督的態度。要進一步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的思想教育,強化監督管理工作。首先加大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貫徹力度。要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黨委(工委)議事規則和程序,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凡屬重大問題決策、干部任免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重點工程的招投標等,必須經集體討論,不準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要充分發揮民主生活會的預防和監督功能,借鑒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改進民主生活會的方式,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不斷增強領導干部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二、突出監督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權力監督。

我們都知道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很多時候你都會感到當你無權無錢的時候,你什么都干不了,因為在我們身處的環境下,每個人都知道,你要辦點有需要當地官員證明或幫助的事,你要是沒有一點點門路,你是不可能那么容易辦成的。因為權力都在那些領導干部的手中,他們有絕對說話的權力。也是這樣,我們身邊出現了很多與有權的人勾結的有錢人。那么為了改變現狀,加強對領導干部權力的監督,我們必須做到突出監督重點,對癥下藥,方可取得成效,方法有:一是嚴把領導干部選拔任用關。要建立健全黨委(工委)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監察聯系制度,紀檢監察部門要經常向組織人事部門通報和提供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為考核選拔領導干部提供決策依據。組織人事部門對擬定提拔的領導干部在提交黨委(工委)討論前,應主動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以防止素質不好的人走上領導崗位。二是合理分解直接掌握人、財、物支配權的領導干部的權力。把決策、執行、監督三權適當分離出來,形成相互制衡的關系,促進領導班子成員相互間的監督和權力制約。同時還要科學合理地劃分和確定領導干部的權力,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三是領導干部必須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和下屬干部群眾專題報告廉潔自律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自覺和主動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檢查考核,接受群眾的公開評議。對為官不廉者進行批評教育,對有嚴重以權謀私行為的領導干部及時撤換,并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使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始終處于經常化的監督之中。通過這些監督,我們或許可以慢慢的改變我們現在社會存在的那股不良的權力交易之風。

三、健全監管制度,增強對領導干部權力監督的規范性

監督不是說說就是的,要想正真健全監管制度,不能只是口頭說監督,應該把領導干部權力監督規范化,有規范條例,有法律的保證,才會使增強對領導干部權力監督進行到底。因為有很多領帶干部也會像那些不法分子鉆我們當前的法律漏洞。這樣一來,他們會有很多理由來說自己做錯,因為沒有法律法規可以說明。所以說加強制度建設,是監督領導干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重要保證。當前,除了堅持完善黨內監督五項制度、加強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入申報、收受禮品登記三項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干部提醒談話、戒勉談話等干部監督管理制度,還應著力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一是制定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制度。進一步明確監督的內容、辦法和處罰措施,規范領導干部的從政用權行為和工作程序。二是制定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職務的制度。進一步明確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的標準,采取待崗、降職、免職等多種形式推動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增強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三是完善民主評議制度。結合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領導班子考察、崗位責任考核,組織干部群眾對領導干部進行評議,并擴大評議范圍,將評議結果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之中,并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對群眾意見比較大、存在問題多的領導干部,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幫助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

四、高度重視對領導干部的作風教育,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

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提出的“八大良好風氣”,從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對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提出了全方位的高要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目的在于通過干部作風的轉變和干部素質的提升,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一)高度重視對領導干部的經常性教育

我們都知道領導干部的作風是其黨性修養、政治品質、道德情操的具體表現。那也是我們黨長期監督領導干部的一個重要原因。但由于長期執政,使一些領導干部放松對自己的嚴格要求,產生脫離群眾等危險;同時在實行對外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也會使一些領導干部受到腐朽思想觀念的侵蝕。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黨組織忽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就可能使一些不良風氣滋生蔓延開來。因此,必須緊緊抓住思想教育這個根本,積極開展對領導干部的經常性教育。要把倡導和踐行“八大作風”,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作為經常性教育的主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廉潔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強廉政文化建設,不斷夯實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黨組中心組學習,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都應把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列為重要內容和議題。要防止用一般性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代替作風教育,防止在作風教育上的厭倦情緒或以組織處理代替思想教育的做法。要注重發揮上級對下級、班長對成員的特殊教育作用。加強經常性作風教育,既要注重言教,也要注重身教,上級領導、一把手以身作則,身正行端,對下級或班子其他成員將會產生無形的示范作用。加強經常性作風教育,應把倡導良好的生活作風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作為一個重要方面,給予特別的重視。如果領導干部生活作風不檢點、不正派,就會降低甚至喪失拒腐防變的能力,就會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裝,最終滑入腐敗墮落的深淵。

(二)切實加大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的力度

我們都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么我們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就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使領導干部在高度的自覺和嚴格的約束中保持良好作風,也使得他們習慣這種監督,做到當沒有監督的時候也一樣保持這種廉潔,同時這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黨組織應定期研究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問題,對照同志提出的樹立八個方面良好風氣的要求,認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作風建設的情況,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改進措施,作出相應部署。對領導干部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提醒、批評或做必要的處理。要嚴格執行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把近年來中央制定的一系列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到領導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去,規范領導干部的日常行為。同時,積極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把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的表現納入群眾評議的范圍,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通過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個別談話等,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作風、表現,并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素質的重要方面,作風不好的不能進班子,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要充分發揮巡視工作和信訪工作在干部監督中的作用,及時掌握群眾反映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要加大社會輿論監督的力度,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形成懲惡揚善、祛邪扶正的輿論氛圍,讓保持優良作風的干部能夠心情舒暢地工作,讓搞不正之風的人在黨內沒有市場。

(三)必須把握新形勢下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規律

當我們在做一件事時,我們是該按照自然的規律來實行的。這也是我們唯物主義者所要堅持的,也是我們人性化,跟隨社會發展要求的需要。那么在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中,我們選喲不斷深化對新形勢下領導干部作風建設規律的認識,自覺地把握和遵循規律,既堅持已有的成功經驗,又不斷改進工作方式,貼近實際,切實增強針對性。要把嚴格自律和強化監督結合起來。這就要求把抓好領導干部的自律放在第一位。要引導領導干部把黨的理想、宗旨、紀律內化為自己的信念,作為自己立言立行的根本準則,時刻注意檢點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樹立“小節非小事”防微杜漸的意識,自覺發現和解決自身作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防止因“小節”失守,導致“大節”不保。與此同時,也要重視他律,強化外在約束。特別是要對干部職權的行使、權力的運用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使領導干部既接受來自黨內特別是班子內的監督,又接受來自廣大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既接受自上而下的監督,又接受自下而上的監督,形成完善的監督機制,增強監督的合力和效果。要把繼承優良傳統和不斷培育新作風結合起來。作風建設具有繼承性,必須繼承黨的優良傳統作風。同時,作風建設又具有時代性和不斷發展變化的特點,處于什么樣的時代,面對什么樣的形勢,擔負什么樣的任務,就需要有什么樣的作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一定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總結歷史經驗,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同時還要緊跟時代,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從新的實踐中汲取新的營養,勇于創新,積極培育適應時代要求的新作風,使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充分體現時代精神和時代風貌。要把整體推進與解決突出問題結合起來。加強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不能抓一抓、放一放,不能有空白點,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統籌兼顧、整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