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依法行政查處無線電干擾
時間:2022-06-05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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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無線電新技術、新業務的廣泛應用,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臺站數量不斷增加,擅自設置臺站和使用頻率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為了履行“管好頻譜、管好臺站、管好秩序、保障安全”的職責,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機構積極推進無線電管理法制建設,嚴厲打擊擅自設置和使用無線電臺站的違法行為,有效維護了良好的空中電波秩序,為各類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運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快無線電法制建設,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多年來,內蒙古區無線電管理機構一直堅持一手抓技術設施建設,一手抓法制建設,無線電管理法制建設取得了積極的進展。
內蒙古區無委辦領導班子認為,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法規體系提供保障,無線電管理者就只能像消防隊員一樣四處奔波滅火,擅自設置和使用無線電臺站的違法行為就難以從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良好的空中電波秩序難以得到有效維護。為此,“十五”時期,區無委辦全面加大了無線電管理法制建設的步伐。經過不懈努力,2004年2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管理辦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管理辦法》的頒布和實施,對加強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時期,伴隨著全區無線電事業的不斷發展,無線電管理機構在執法過程中又不斷遇到新情況、碰到新問題,比如對講機銷售市場如何監管,出租車通信網的頻率該不該批復、批多少為宜等,亟須出臺新的無線電管理法規。在區無委辦的積極推動下,2011年4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的頒布和施行,標志著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法制建設邁出了新的步伐,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積極開展行政執法,嚴厲查處各類無線電干擾近年來,內蒙古區無線電管理機構積極開展行政執法,及時查處各類無線電干擾,確保了各項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開展。據統計,“十一五”期間,全區共查處各類干擾案件160余起,查處非法信號37個。2011年,全區無線電行政執法46次,下達警告通知書48份,沒收對講機100多部、中繼臺5部,有效打擊了擅自設臺和使用頻率的行為。
(1)突出管理重點,嚴肅查處擅自使用對講機的行為近年來,對講機業務在建筑、賓館、餐飲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由對講機業務引發的無線電干擾也越來越多,管理難度越來越大。為此,區無委辦把400MHz雙工對講機頻段作為日常管理的重點,在積極探索400MHz頻段頻率規劃、滿足各行業和各部門需求的同時,不斷加大對違規使用對講機的查處力度,取得了顯著成效。2009年4月16日,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發來干擾申訴,稱其400MHz集群通信網某頻率受干擾,嚴重影響了呼市白塔機場地面指揮調度。民航通信事關重大,自治區監測站立即啟動固定站進行監測監聽,發現使用者為出租車司機,通話內容為路況信息和道路介紹。通過測向定位,監測人員查到了對講機中繼臺和經營者張某。原來,張某是呼和浩特市的業余無線電愛好者,由他組網的聯眾車隊共有對講機60余部、中繼臺1部,開始試運行已有十多天。監測站執法人員對張某擅自設置和使用對講機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主動接受自治區無委辦的行政處罰。經自治區無委辦研究決定,除了沒收張某設置的中繼臺和10部對講機外,還對他處以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配合全區即將開展的對講機清查行政執法專項行動,自治區監測站還特地邀請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臺和呼和浩特市電視臺對此次事件進行了報道,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2)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及時查處設置衛星電視干擾器的行為近幾年來,一些地方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及其承包者出于單位或個人利益,擅自安裝衛星數字電視地面干擾器,對正常的廣播電視業務造成了干擾,影響了廣大人民群眾收聽、收看廣播電視,造了消極的社會影響。為此,內蒙古區無線電管理機構根據群眾舉報,不斷加大對違法設置衛星電視干擾器的查處力度,取得了積極進展。自2007年2月8日自治區監測站查處第一臺衛星數字電視地面干擾器以來,全區無線電管理系統共查處衛星數字電視地面干擾器18臺。2011年1月7日,自治區監測站接到和林縣公喇嘛鄉村民舉報電話,稱村子里安裝的家用衛星電視接收系統受到干擾,多數頻道出現黑屏。監測站立即派出技術人員,攜帶PR100測向設備去排查干擾。技術人員驅車進行測試,在和林縣公喇嘛鄉七桿旗村附近發現有兩座通信鐵塔,這兩座鐵塔分別是移動和電信公司的。經技術人員判斷,干擾器就在其中一座鐵塔上。監測站司機勇敢地爬上50米高的鐵塔,及時將干擾器拆了下來。技術人員發現這個干擾器不同于以往查獲的干擾器,它的發射機外接一個移動公司GSM短信控制盒,其內部有一張移動公司的SIM卡,發射機的工作是靠SIM卡控制的。根據SIM卡上的短信信息,監測人員找到了干擾器的持有者王某,王某是和林縣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承包者。監測站執法人員對王某擅自設置和使用衛星數字電視地面干擾器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并暫扣了干擾器設備,及時把情況上報無委辦。經自治區無委辦研究決定,對王某處以沒收衛星數字電視地面干擾器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3)講求公平、公正和公開,依法查處擅自更改臺址的行為在處理干擾申訴時,無線電監測人員不偏袒任何一方,力求做到有理有據,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行政,讓被處罰的單位或個人心服口服,樹立無線電管理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2008年4月16日,呼和浩特市有線電視網絡公司農網部向自治區監測站提出干擾申訴,稱其MMDS無線電視受到干擾,請求監測站排查。監測人員和農網部的技術人員來到被干擾的呼和浩特市白廟子村,監測發現確實存在干擾信號,并且干擾信號的極化方式是垂直極化,而呼和浩特市MMDS無線電視的極化方式是水平極化,而且頻譜也不同。經調查了解得知,白廟子村的西邊屬于土左旗,土左旗廣電局也有MMDS無線電視,發射機原來設在土左旗廣電局院內,天線高度為50米、功率200瓦,信號為垂直極化方式。但為了增加覆蓋范圍,土左旗廣電局幾天前私自把發射臺搬到大青山頂,造成呼和浩特市MMDS無線電視受干擾。經自治區無委辦研究決定,由于土左旗廣電局未經申報,擅自變更臺址,對合法電臺造成有害干擾,給予全區通報批評并處以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責令其限期更正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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