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研究
時間:2022-10-23 0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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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30年來,適應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日益開放的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原來那種以“黨、國家、社會”為核心、“單位制”為特征的“行政全能型”社會管理體制逐漸向以“市場與社會”為核心、“社區制”為特征的“有限職能型”社會管理體制轉變,政府逐步從經濟領域和社會領域退出,“小政府、大社會”模式越來越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
社會管理體制的這種變遷不僅意味著政府對社會資源和社會空間的控制進一步放松,而且也意味著社會自治組織或者社會志愿服務組織應當盡快介入到政府所讓渡出來的領域以及新出現的社會管理領域當中去,防止出現社會管理中的“失位”與“缺位”。同時也意味著作為社會基本單元的社區具有越來越從原來的同質性向異質性轉變特性,突出地表現為社區居民的需求日趨多元化、復雜化。這樣,為了適應異質性的社會管理體制變革,內在地要求我們應當積極引導組建各種社區草根組織、非營利性組織,尤其是各種志愿組織,努力發展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完善社會志愿服務體系,促進社區和諧發展。
從應然性角度看,作為一種社區自組織的志愿者隊伍建設與完善對于社區服務、社區建設以及社區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以及服務體系的完善為居民參與社區建設提供了更為便捷的平臺。社區志愿者隊伍組織是社區居民因為共同的經濟、社會、文化以及心里等需求而自發形成的自愿性組織,利益紐帶強,居民參與志愿組織的積極性應當比較高,從而有利于社區建設;其次,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以及服務體系的完善能夠成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保障。社區志愿隊伍建設以及服務體系的完善能夠整合社區資源,彌補政府各級部門在滿足居民需求時所存在的知識、能力、資源等方面的不足,避免公共服務的剛性矛盾,更好地滿足居民個性化、多元化需求;最后,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服務體系的完善能夠有助于確立各個平等主體之間的協商、合作、團結關系,有利于居民之間的日常溝通、交流和聯系,改變社區居民鄰里之間因缺乏溝通而引發的冷淡,有利于社會信任的建立以及社會資本的形成,改變以行政命令、服從關系為特征的政府職能真正轉變,推動社區治理由政府主導型向合作型、自治型方向發展。
從現實情況來看,目前我國城市社區志愿隊伍以及服務體系的發展仍處較低水平,集中表現為數量不多,質量不高,志愿服務同質化、形式化較為嚴重。一方面,很多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服務體系產生于國家行政權力的剩余領域也就是行政權力尚未及、無法覆蓋或者不愿涉及到的“真空地帶”,這就使得社區志愿隊伍及服務體系處于邊緣地位,它們服務的類型有限、領域不廣、公共性不強。另一方面,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服務體系數量少、不夠規范,它們只具有正式組織的雛形,大多數仍處于松散狀態之中,使得這種社區志愿服務組織帶有臨時性、隨意性缺點,遠沒有達到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服務體系所應該達到的自主治理、自我服務要求。同時,自組織程度不高,有些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服務體系表面上是“自組織”,但實際運作過程還是“被組織”,這就大大限制了這個組織應有功能的發揮。
為此,本研究選取了廈門市龍頭社區、泉州市少林社區、漳州市西街社區等三個社區為研究對象,運用自組織理論和組織能力建設理論,探討促進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志愿服務體系完善的具體措施以及可能途徑。具體的研究內容為:
1、運用面向實踐的過程論視角,描述分析當前這三個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志愿服務體系生長、發展過程,展示這些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志愿服務體系現實狀況、特征[1]。
2、揭示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志愿服務體系形成條件、動力機制以及運作邏輯,以及這些機制在壯大志愿者隊伍、完善志愿服務體系過程中的。
3、描述當前城市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志愿服務體系存在問題,從自我實現理論、社會互助理論、社會和諧理論以及組織建設與組織能力建設理論出發提出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完善社區志愿服務體系對策與建議[2]。
(二)研究對象的界定
我們認為,社區志愿者隊伍以及志愿服務體系的完善涉及到以下四個概念。
1、社區組織
社區志愿者作為一種組織形式存在于各種社區之中。這種社區組織包括社區自組織與社區他組織兩種類型[3]。由于社區志愿者隊伍及其志愿服務活動本質上講也是一種自組織形式,所以,本課題主要研究社區志愿者隊伍及其服務體系所依托的社區自組織形式。
社區自組織主要指無需外界特定指令而能夠自行產生、生存、演化以及發展的社會組織系統,既可以強調一種結果,表明一種業已存在的狀態;又可以強調過程,表明組織存在方式與存在過程。
具體來說,社區自組織是指這個組織沒有外界特定的強制性干預,尤其是沒有政府的行政干預,社區居民為了滿足自身需求,通過溝通、協商,互助合作而自發形成,并采取民主協商、自主運作、合作互助等方式共同治理社區公共事務,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促進社區自我維系與自我發展。
2、社區志愿者及其類型
社區志愿者隊伍及其服務體系是本課題最基本的研究單位。為此,本課題將社區志愿者界定為具有志愿精神的社區居民,他們自愿貢獻自己的時間、精力、技能等資源,在沒有物質報酬前提下,通過提供各種服務,旨在增進社區居民福利、推動社區和諧發展而成立的人。將社區志愿服務界定為社區內所有志愿者把自己的資源奉獻給社區、為社區居民所提供的公益性、非營利性服務。學術界把社區志愿者隊伍劃分為三種形式:一是政府組織建立;二是政府倡導,社區居民創建;三是社區居民自身創建。從發展趨勢看,第一種社區志愿者組織與志愿精神相背離,不符合志愿者組織自身應有的特征與屬性。楊團指出用行政命令來推動、管理志愿服務,只能導致形式主義蔓延。用行政指標的方法推進志愿服務會使基層組織者混淆志愿服務本來的目的和價值[4],缺乏長久的生命力。只有自下而上或者上下互動相結合所形成的社區志愿隊伍和志愿組織才具有發展的潛力。
為了便于比較分析,結合我們的調查,我們將社區志愿者隊伍及其服務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是政府主導型或者叫行政主導型,如漳州的西街社區;第二類是自組織型,如泉州的少林社區;第三類則是混合型,如廈門的龍頭社區。在具體的研究過程中,本課題著力揭示這三種類型的社區志愿隊伍及其服務體系完善過程中所具有的優點以及存在的種種弊端以及形成原因,探討今后中國社區志愿組織及其服務體系加以完善的建議。
3、志愿能力
作為一種自組織形式的社區志愿者在發展過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志愿能力”這個范疇。志愿能力是志愿者進行志愿活動的前提與根本。它是指由若干人力資源、財力資源、物力資源、組織資源和文化資源等構成的,從事某些任務或活動以實現志愿組織的預期目標,從而為志愿組織創造競爭性優勢。社區志愿組織能力同樣是一種社會資本與社會關系網絡,主要包括要素能力、協調能力、獲致能力、影響能力等[5]。它能夠擴大社區志愿組織服務范圍,拓展社區志愿組織服務領域,減少社區志愿服務障礙,增強社區志愿組織內外部成員之間的信任,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種社會力量促進社區志愿組織功能實現。
4、志愿服務體系
服務就其一般意義上講通常指借助于參與者努力工作對他人或社會有著功效并為他人或社會所認可進而獲得一定補償的過程。但是,社區志愿服務則不同,它強調的是一種自愿的、利他的、沒有直接物質報酬的組織化活動。這種志愿服務包括三層意思[6]:一方面,志愿服務強調時間。志愿服務是志愿者出于對推動社會進步、增進社會福利的一種活動[7]。這種服務就被確定為一個周期而不是無限期,體現為志愿服務的周期性。另一方面,志愿服務強調價值。志愿服務所提供的是一種能夠使志愿者把自己的知識、能力、智慧以及資源等調動起來,用來改善服務對象的內外部環境,因而這樣的志愿服務是一種有價值的活動。同時,志愿服務強調認同。任何一個特定的志愿服務通過志愿理念、志愿宣傳、球衫衣帽、志愿活動等被人們所認識,以便引導社會大眾一起關注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從志愿服務體系上看,本課題從志愿服務輸入、志愿服務篩選以及志愿服務輸出這樣一個組織化過程把志愿服務體系分為志愿服務經費來源(社會支持網絡)、志愿服務項目確定、志愿服務開展(也就是志愿服務規范)、志愿服務評價以及志愿服務價值(也就是志愿精神)實現等這樣五個過程。認為完善的志愿服務體系應該是這五個方面的有機統一[8],在具體的調研過程中還要對這五個概念進行操作化。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擬采用質的研究方法,質的研究與“定性研究”具有一定的區別[9],它吸收社會學常人方法論學派的傳統,強調的應當從老百姓的角度去與被研究者進行交談及互動,對被研究者的行為與意義獲得解釋性理解的一種研究方法與研究過程,因而注重研究的過程性、情境性、和具體性。質的研究方法所主張的過程論視角及其路徑選擇為符合本課題研究特質,故采用此方法。
在研究具體方法上是采用個案研究,個案研究實質是通過對某個或幾個典型案例的研究來達到對某一類現象的認識。之所以采用個案研究主要基于本課題不在于對中國社區自愿者隊伍及其服務體系總體規模、發展狀況、發展能力等情況進行整體描述。而在于應用過程論視角,揭示某個典型社區志愿組織及其服務體系生長、發展的動態過程,探討社區志愿組織及其服務體系能力問題。這就需要資料收集具有相當的深度和廣度。具體來說采用以下三種主要研究方法:
1、文獻研究法。一是通過中國期刊網、圖書館、社區志愿網站等途徑收集有關城市社區志愿組織隊伍及其服務體系的相關文獻,并進行整理和分析,形成本研究的理論基礎和倫理依據,同時為調研提綱制定奠定基礎。其二,到廈門龍頭、泉州少林、漳州西街等三個社區了解這些社區志愿組織創建、發展;志愿服務狀況等方面的內部資料、文件、工作報告、章程等,從而了解社區志愿者組織及其服務體系基本情況。
2、半結構式訪談和深度訪談法。在制定訪談提綱后,選取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志愿組織管理人員如會長、小分隊隊長、以及若干社區志愿者和社區居民為訪談對象。在此基礎上,對具有典型性的個案進行深度訪談,對象包括對廈門龍頭社區的徐書記、泉州少林社區的王書記以及漳州西街社區的張書記、社區志愿者、志愿分隊隊長等。
3、參與式觀察法。該項目研究從2008年4月申報開始,申報成功后課題組成員集中力量對課題進行研討、展開調研,歷時近半年。盡管在調查過程中,課題組得到了相關街道、社區的支持,使課題組成員能夠深入到社區志愿組織當中去參與他們開展的活動和日常管理,進行參與式研究。因而,能對社區志愿者組織成立背景、成長過程以及社區志愿服務活動開展等內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三、泉州少林社區志愿組織及其志愿服務體系
(一)少林社區概況與特點
1、少林社區概況
泉州市豐澤區東湖街道少林社區地處泉州市豐澤區的文化中心,東至刺桐北路與東湖街道鳳山社區相鄰,西至溫陵北路、東禪路、東湖新村圍墻、少林路與東湖街道鳳山社區相鄰,南至東湖街與東湖街道仁風社區相鄰、北至東岳前街、漳泉鐵路與東湖街道仁風社區相鄰,總面積0.96平方公里。現社區居住樓房68棟1352套,全社區人口達5000多人,轄區內有省、市、區機關單位31家。
社區內配套服務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生活便利、文體活動豐富的新型城市社區。有圖書館、電影院、博物館、體育訓練中心、銀行、超市、書店、像館、餐飲、縫紉、美發、洗車、五金、廚具、干洗店、家具、診所及摩托車維修等行業,還有小學、幼兒園、托兒所、老人活動中心、小菜市場等。社區先后榮獲省級文明社區、省級科普示范社區、市級示范社區、市級軍警民共建活動先進單位、市級一流計生協會、市工會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稱號。
2、少林社區突出特點
首先,社區民主氛圍濃厚,社區工作人員能力強。東湖街道少林社區是豐澤區社區干部直選單位,由有選舉權的社區居民對候選人進行投票選舉產生社區主任。
其次,社區復雜性強,人口異質性大。社區居民中既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又有公司企業人員,還有社區殘疾人、低保戶等困難群體,他們來自社會各階層,從事各種不同職業。因而,社區居民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復雜化、個性化、并具有層次性。
再次,社區注重調動社區居民的參與。社區“兩委”和社區志愿服務站貼近社區實際、貼近社區生活、貼近群眾的要求,選準切入點,以社區志愿服務站為龍頭,制定志愿者服務隊伍活動方案,建立了家政、醫療保健、社區工作、法律援助、生育關懷、扶貧濟困、敬老、擁軍等9支志愿服務隊伍,形成了比較完備的社區志愿服務項目,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社區志愿服務。
(二)少林社區志愿隊伍及志愿服務運行
1、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情況
豐澤區東湖街道少林社區志愿隊伍及其服務體系在街道志愿服務中心統一領導下,以社區志愿服務站為龍頭、以社區志愿服務小分隊為服務單位、以具有一技之長的志愿者為主體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社區志愿服務結構體系。為激發社區內各單位、社區居民的志愿服務熱情,泉州市豐澤區東湖街道少林社區于2007年9月建立了社區志愿者隊伍,成立了首家社區志愿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區志愿者服務站[10]。在社區志愿服務站統一領導下動員招募了120多名社區志愿者組成了家政服務、醫療保健、社區工作、法律援助、扶貧濟困、文體宣傳、生育關懷、敬老服務、擁軍服務等9支社區志愿服務小分隊[11],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社區志愿服務隊伍結構體系以及服務體系。
為了更好地開展社區文明建設、群眾文化活動以及扶助弱勢群體等公益性事業,貼近社區居民,社區志愿服務站自建站之初起就招募了有一技之長的志愿者40多人[12],如水電工、教師、企業家、醫生、律師、法官、公務員等。同時,不斷補充與完善志愿者隊伍信息庫,根據這些志愿者不同的專業特長,分別編入上述九個志愿小分隊之中,居民們遇到困難需要幫助時直接通知社區志愿服務站,由社區志愿服務站安排相應的志愿者進行志愿服務。其中對民政優撫對象、貧困戶、孤寡老人、留守兒童和下崗人員等群體提供優先服務。結構示意圖如下:
具體內容如下表:少林社區志愿隊伍及服務內容一覽表[1]
小分隊
主要服務內容
志愿者成員
人數
1
家政服務
為殘疾人、低保戶、計生特困戶做家務;家電維修、水電安裝;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的特殊照顧。
市汽車改裝總廠、市技工學校培訓部、社區志愿者
10
2
醫療保健
義診、衛生心理保健咨詢講座;為孤寡老人、殘疾人上門診治;為轄區歲老年人、殘疾人、低保戶健康檔案
社區志愿者
7
3
社區工作
加強對社區治安的巡邏;對社區環境衛生的督導;參加技能、體能培訓
社區志愿者
8
4
扶貧濟困
資金、物品;再就業、入托、入學等
自來水公司、體育中心、社區志愿者
5
5
法律援助
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對象、幫教對象再教育;校外青少年教育
區黨校、區法院、社區志愿者
8
6
文體宣傳
參加社區各種文化體育公益服務;人口、文明、法制、家庭學校教育服務,
東湖電影院、市圖書館、社區志愿者
8
7
敬老服務
對孤寡老人進行慰問與幫扶
社區志愿者
7
8
擁軍服務
慰問駐軍部隊、轄區現役軍人、家屬
居委會、區第一小學、社區志愿者
5
9
生育關懷
為適齡家庭提供計生服務;為孕婦以及育齡婦女提供便捷服務
社區志愿者、東湖中心幼兒園
5
不僅如此,少林社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長期性的志愿服務與臨時性的志愿工作結合起來,招募成立了奧運火炬志愿者(10名)、黨員志愿者(24名)、巾幗志愿者(25名)、老年志愿服務隊(75名)、綠色志愿服務隊(25名)、“七進社區”志愿者(35名)、社區矯正志愿者(8名)等臨時性志愿服務小組[2],進一步完善了整個志愿服務項目與服務體系。
2、少林社區的志愿動員與志愿管理
本課題認為,社區志愿活動以及志愿服務的開展離不開志愿者隊伍的組織動員與建設。按照社會組織理論,所謂“動員”就是如何采取措施引導社會成員參加某項經濟社會活動以便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就社區志愿動員而言,它實質上就是指如何引導居民加入到志愿服務行列當中,它蘊含著參與者的組織性,也就是需要某種組織來發動人們參與。
從志愿動員主體來看,我們可以把社區志愿者隊伍的動員類型分為行政型、社會型以及半社會型等三種。行政型就是依靠行政力量組成社區志愿者,社會型則是指依靠社會組織的力量完全由組織者自我組成的志愿者隊伍,而半社會型則介于兩者之間。
從理論上講,包括社區志愿者在內的任何一種志愿隊及其志愿活動都應是志愿者的自愿、自覺活動,都應該是完全社會型。但是,由于我國社區志愿組織以及社區志愿活動還不夠發達,公民的社區志愿服務意識以及志愿服務水平還停留在較低層次上,因此,在社會轉型時期必然存在著多種動員類型與動員模式,以便能夠組成社區志愿者隊伍,盡快為社區居民服務。
從這個角度看少林志愿隊伍的動員。調查發現,少林社區志愿者隊伍組成主要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動員和招募起來的[3]。
一是社區志愿服務站與駐社區機關事業單位進行溝通,讓這些單位動員既有專業技能又有志愿精神的人員加盟到社區志愿者隊伍當中去,建立志愿小分隊。例如依托豐澤區委黨校、區法院的法律教師和法官,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組織了“法律援助志愿小分隊”;依托汽車改裝總廠以及技工學校培訓部組建了“家政服務志愿小分隊”。這主要表現為行政型動員方式。
二是志愿服務站通過發放倡議書、張貼招募宣傳廣告、上門宣傳等形式吸納志愿者。這構成了少林社區志愿者隊伍的主體。事實上,該社區9個志愿小分隊中5支主要屬于這種志愿形式,直接體現為社會型動員方式。
三是駐社區單位主動與社區志愿服務站取得聯系,充實壯大志愿小分隊服務力量,以便更好地為社區居民服務。例如,豐澤區第一小學、東湖電影院、泉州市圖書館等單位主動與社區志愿服務站洽談提供志愿服務,成立并壯大了“擁軍志愿小分隊”、“文體志愿小分隊”。這主要屬于半社會型動員方式。這樣看來,少林社區志愿者隊伍更多地采取社會化動員方式,具有自組織類型一般特征。
在社區志愿者管理方面,為了更好地規范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完善社區志愿服務體系,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對自身所建立的社區志愿服務小分隊進行了規范管理。一是按照社區志愿小分隊建立社區志愿者檔案,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服務項目、家庭住址、電話、專業特長、空余時間等項目內容。二是建立“社區志愿者服務卡”,使社區志愿者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項目以及服務時間有一個較為清楚的記錄。該卡第一頁主要包含了社區志愿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服務項目、家庭住址、電話等,第二頁主要包括志愿服務對象的姓名、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服務項目、服務對象簽名等。從而有利于社區志愿服務站更好地總結社區志愿服務工作。
志愿培訓方面,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意識到社區志愿隊伍要想實現發展與壯大,要想得到社區居民的忠心擁護與支持,就必須要能夠與時俱進式地提供社區居民所需要的服務。為此,加強社區志愿者隊伍培訓、提高社區志愿者服務技能就顯得尤為重要。于是,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對報名參加的志愿者圍繞社區志愿服務態度、社區志愿服務的權利義務、服務技能等方面進行了培訓,使這些志愿者在為民服務中不斷增強服務技能,提高服務質量,從而實現助人自助。
3、少林社區的志愿服務
志愿活動與志愿服務是志愿者隊伍建設的核心,能否因地制宜、各取所長地設定志愿服務項目,彰顯志愿服務特色,牢牢把握社區居民物質、精神、文化以及社會生活需求,是志愿隊伍能否持續發展并不斷完善志愿服務體系的重要方面。我們發現,少林社區志愿者隊伍近兩年來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一是幫助社區居民辦實事,圍繞社區居民的物質生活方面社區志愿者將服務重心放在社區求助、社區優扶、社區助殘、社區就業、社區敬老等服務項目上。這些服務項目與社區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因而開展這樣的志愿服務能夠最大限度地得到了社區居民的認同和支持。例如開展對殘疾家庭的子女家庭教育幫扶,把社區單親老人組織到老年會當中去感受到社區的關愛,組織社區志愿小分隊進行治安巡邏、法律援助,為家庭困難居民包括外來務工人員排憂解難等,這些志愿項目的開展,使得社區志愿活動內容豐富,貼近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得到社區居民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的支持,日益壯大了志愿者隊伍,也使得志愿者感受到自身的存在價值。
二是積極開展社區文化活動,豐富社區居民的精神生活。社會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人的需求是多層次、多方面的統一,當較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之后就會產生較高層次的需求。按照這個理論,我們發現,隨著經濟的發展、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少林社區居民在滿足基本的物質生活需求后越來越需要精神、文化以及心里等方面的需求,越來越希望志愿活動不斷拓展服務領域與服務范圍,提升志愿服務層次與志愿服務品質。社區志愿服務站利用文體宣傳志愿小分隊組建了腰鼓、秧歌、南音、合唱、書法等文藝隊,并大力動員社區居民參加,利用節假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志愿活動,在拓寬志愿服務內容、開展文化志愿服務的同時進一步提升了社區整體文化體育水平,增強了社區居民之間的親和力,豐富了社區志愿服務體系。
三是改變志愿服務方式,倡導鄰里之間以及駐社區單位之間的志愿服務,努力做到人人都是志愿者,實現助人自助這個志愿服務目標。助人自助是志愿服務的一個重要準則,也是志愿服務的一個重要目標。為此,少林社區拓寬社區志愿服務方式,一方面發揮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等志愿群體的社會效應,引導社區居民之間弘揚鄰里互助傳統,吸收外來務工人員加入到志愿小分隊當中,力爭讓每個人都是志愿者,增強了這些外來人口對少林社區的認同感。另一方面,創新社區志愿服務方式方法,創新志愿服務方式,針對當前社區比較重要的計劃生育以及綜合治理等工作,社區志愿服務小分隊在為社區居民免費放映電影的前幾分鐘宣傳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知識和政策,從而提高了宣傳效果,實現了志愿服務目標。同時,廣泛動員社區內各個單位的志愿服務熱情,將個體志愿者拓展為單位志愿者,甚至采取“協月包戶志愿服務”方式,以便更好地開展志愿服務。例如,轄區內的泉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在開展志愿服務的時候結合自身優勢,針對社區內舊居民小區多,基礎設施薄弱,居民水損嚴重的情況,他們主動為居民改造“一戶一表”。豐澤區法院結合“法律進社區”,定期派志愿者法官到社區開展法律咨詢、舉辦法律講座,增強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
(三)少林社區志愿者隊伍特點與問題
通過調查與個案訪談,我們發現,少林社區志愿活動具有如下幾個鮮明的特點:
第一,社區志愿者隊伍來源比較豐富,具有廣泛性。與一般的社區志愿服務所不同的是,少林社區的志愿者隊伍來源比較寬泛,既有個人志愿者又有單位志愿者,既有本社區居民志愿者又有外來務工的志愿者,既有社區居民的主動參加又有社區居民之間的無私互助,而且依靠社區志愿小分隊所開展的志愿服務、志愿精神吸引著社區居民加入到志愿者隊伍當中去。尤其通過“共駐共建理事會”這一平臺,充分利用駐區單位資源開展志愿服務,從而有效地實現了社區共建、資源共享,增強轄區單位對社區居委會的信任感,從而實現了社區志愿服務站、駐社區單位、社團組織、社區居民之間的四位一體志愿隊伍結構,最大限度地壯大了社區志愿者隊伍,實現這些志愿組織、志愿個體以及居民個人之間的資源共享、共駐共建、共同發展的志愿服務機制。事實上也正是如此,少林社區擁有120多名社區志愿者,其中有專業技能的志愿者就達到63人[4]。
第二,社區志愿服務活動是在社區志愿服務站指導下進行的。與其它社區志愿服務不同,由于少林社區的志愿者主要依靠社會動員方式組建起來,他們的志愿服務屬于一種自組織型或者叫社會型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服務隊伍,為此,他們成立社區志愿服務站,每年年初制定志愿者隊伍發展以及志愿服務計劃[5],并根據計劃集中管理各個社區志愿小分隊的志愿服務活動。在志愿服務需求方面,社區志愿服務站要負責摸清接受服務的居民基本情況,掌握社區居民服務需求,確立志愿服務項目,建立志愿服務工作相關工作制度及臺賬資料。在志愿服務供給方面,社區志愿服務站要設法整合社區各種志愿服務項目與服務資源,最大限度地調動社區內各個單位、居民以及外來人口的志愿服務積極性以及志愿服務技能,組織、發動和指導志愿者對服務對象提供志愿服務。在志愿服務管理方面,社區志愿服務站對志愿服務時間、活動次數、服務人數進行科學的分類、統計、匯總,及時總結社區志愿服務工作,開展本轄區優秀志愿服務單位和優秀志愿者評比工作,以便更加規范地開展志愿服務。
第三,志愿服務貼近實際并凝聚成良好的志愿服務精神。社區志愿服務工作能否持續下去關鍵就在于社區志愿服務項目、志愿服務內容、志愿服務態度以及志愿服務理念能否符合社區居民的實際生活需求,能否得到社區居民的擁護與支持。從這個角度看,擴大社區志愿者隊伍、完善社區志愿服務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貼近社區居民的實際需求,想居民所想、需居民所需。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及其志愿服務小分隊注重將志愿服務放在社區求助、社區優扶、社區助殘、社區就業、社區敬老、社區生活等方面,做到盡力而為與量力而行的有機統一。也正因為如此,少林社區的志愿活動擁有最深厚的群體基礎,得到了社區居民的廣泛支持[6]。在此基礎上他們還凝聚成“有時間做社區服務志愿者,有困難找社區服務志愿者”、“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社區志愿服務口號,采取了“力所能及、志在奉獻、講求實效、重在參與”的志愿服務原則,凝練成“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社區志愿服務精神。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盡管豐澤區東湖街道少林社區志愿服務以自組織方式組建了志愿服務站以及志愿服務小分隊,并組要按照自組織運行方式招募志愿者進行志愿服務,不斷壯大志愿服務隊伍,完善志愿服務體系,豐富志愿服務內容。但是,調查發現,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組織在運行過程中還存在如下三個問題。
第一,社區志愿服務站以及志愿服務小分隊活動經費缺乏。因為社區志愿服務站以及小分隊主要依托社區居委會的經費支持,而泉州豐澤社區居委會除了獲得區財政撥付的在編工作人員工資以外很難有其他的經費來源。與其它調查的社區不同,少林社區的辦公經費主要依靠社區自身的經營與創收。用社區王書記的話講“現在相當于在經營一個企業”,“現在坐在這里,我還得考慮下個月這些員工的工資怎么發”這是王書記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由于上級撥款較少,除了在編的工作人員能得每個月800元工資以外,其他沒有編制的工作人員得由社區“自養”,社區得付給這些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日常辦公費用支出。而社區的收入主要來自社區衛生管理費、店面出租、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以及企事業單位捐贈等。總體上看經費十分缺乏,這限制了社區志愿服務站以及志愿服務小分隊的壯大,制約了社區志愿服務體系的進一步完善與發展。
第二,社區志愿服務工作與社區日常工作無法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得整個社區工作處于應付狀態。社區是一個最基本單位,凡是與居民日常生活有關的事情最后都要落腳到社區,社區實際仍然是上級政府和相關行政部門的腿及支撐點。社區事務性工作太多、太煩、太雜,政府考核社區往往實行一票否決制,如綜治、計生、安全生產等領域只要出現問題就會使社區失去一切評獎評優資格,而這直接與社區經費來源有著關聯,真是“上面千頭線,下面一根針”。我們調查發現,就連電業局的電費收繳、稅務局的稅務收繳也要少林社區牽頭做,根本沒有實行“費隨事轉”。這樣,各項日常性事務分散了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弱化了社區志愿服務站的建立,弱化了社區志愿者隊伍的建設,進而弱化了社區志愿服務體系的完善。
第三,如何更多更好地發動本地居民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參加志愿者隊伍當中來,以便不斷壯大志愿服務隊伍,從而更好地為社區居民提供志愿服務仍然顯得不夠。一方面,我們調查發現,目前社區只有志愿者120名(63),約占社區的2.1%(1%),在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的活動過程,一些居民的主動性積極性不夠,他們要求社區為他服務,但很少考慮到自己為其他人服務,許多居民沒有配合意識。這可能是社會性社區志愿服務動員方式的局限。因為采取社會性動員方式要依賴于社區居民對于志愿服務的熱情、認同,依賴于社區居民自身的專業技能,也依賴于社區居民的空余時間。如果在這些方面存在任何一點問題都會影響到社區志愿者隊伍的動員。另一方面,我們也發現,社區外來人口比例高達45.8%,而外來務工人員當志愿者的比例極為稀少[7]。在外來務工人員沒有完全融入城市社區的情況下,動員外來務工人員當志愿者的難度非常大。這些群體來到這里主要是為了掙錢,對社區的歸屬感與認同感不強,而且他們的工作也早出晚歸,沒有更多的時間、精力以及能力參與到社區志愿服務中。
第四,還沒有建立完備的運行機制以便對志愿者的志愿服務進行規范和約束。盡管少林社區志愿者組織化、制度化程度較高,志愿服務站對志愿服務小分隊成員進行歸檔整理,對各個小分隊開展的志愿服務活動以及志愿工作進行了記載。但是,我們發現,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所開展的志愿服務活動很多地方是通過“學習”或“移植”獲得,嵌入于本社區的志愿活動尤其是志愿服務體系仍然比較薄弱。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完備的志愿服務與志愿管理運行機制,特別缺乏一整套志愿者招募、培訓、使用、考核、退出機制,缺乏對志愿者隊伍以及整個志愿服務體系的規劃并努力以此規劃來制約當下的志愿行動。這樣,就缺乏對整個志愿服務的規范與約束,也使得志愿服務缺乏長效化機制,有應急之疑。實際上,也正是由于沒有形成比較完備的志愿服務運行機制,就使得這個社區無法真正形成志愿服務文化以及志愿服務精神,而這同等重要。
四、漳州西街社區志愿組織及其志愿服務體系
漳州東浦頭街道西街社區是漳州市舊房改造前開始建設并逐漸擴大的新老結合型社區。社區共有常住人口4020人。與漳州城區其它社區人口結構相比,西街社區的人口結構屬于中年型。
社區內部及周邊地區配套服務設施完善、功能齊全,臨近漳州市薌城區政府,生活十分便利,由于與漳州師范學院校區相鄰,使得整個社區文化體育活動便利,社區內有漳州市中醫院,加上中醫院的醫生經常來社區提供志愿服務,使得社區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保健得到了充分保證。同時,市公安局也駐在西街社區范圍內,因而可以利用這個有利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便利服務。另外,社區內也有與漳州師范學院合作共建的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等志愿組織。
(一)西街社區志愿服務概況
通過我們的調查,我們發現,漳州西街社區志愿小分隊有社區工作、治安巡邏、醫療衛生、黨員干部、綠色家園、家政服務等小分隊。但是,能夠經常性地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主要有社區治安巡邏、社區醫療以及社區工作等三個志愿服務小分隊。
1、社區工作志愿小分隊。這是西街社區最具有志愿服務精神、體現志愿服務特色的一支志愿服務組織。它由志愿為居民服務的13名居民小組長組成,嵌入于整個社區工作之中,協助社區工作開展。這13名志愿者應該能夠體現整個社區工作志愿小分隊的志愿服務特色。
在這13名志愿者當中,有8位黨員,黨員人數占社區工作志愿小分隊61.5%;年齡最大的71歲,最小的32歲,平均年齡為58.2歲;他們的學歷結構包括6個初中、3個高中、3個中專以及1個大學學歷,總體上學歷比較偏低;他們的性別結構中以女性為主,達到12人,而男性只有1人。按照社區干部的介紹以及社區居民的反映,這13人組成的社區工作志愿服務小分隊是不折不扣地為大家志愿服務,甚至被形象化地稱為“居委會在居民中的各種末梢”。
由于這些志愿者他們的年紀比較偏大,做事比較公道,鄰里關系融洽,經常熱心助人,有較強的公益心、一定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本領,在居民中有一定的威望,通過居委會的深入了解后動員他們參加社區工作志愿小分隊,從而把原來比較分散的志愿服務者組建成一個完整的志愿服務小分隊,努力使他們成為居委會與居民之間的橋梁和中介。具體來說,這些社區工作志愿者主要幫助社區居委會到各個住戶家收取水電費和垃圾處理費,協助處理鄰里糾紛或家庭糾紛[8],幫助社區居委會開展有關政策的宣傳、發動與組織工作[9],幫忙發放避孕藥具等計生用品[10],減輕社區居委會的工作壓力的同時提高社區工作效果。
2、社區治安巡邏志愿服務小分隊。該志愿服務小分隊是由市公安局退休的老干部組成。這些老干部先在市公安局的離退休處成立黨支部,然后主動與社區居委會取得聯系并得到社區居委會的支持。每月5號、10、15、20、25、30日這幾天,他們都主動到社區集合,統一掛上袖章和帽子,在社區內進行巡邏。
從內因上看,這支社區志愿服務小分隊的成立主要是由于這些退休老干部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務精神,能夠愿意為社區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把志愿奉獻當成獲得幸福、體現自身價值的重要載體。這是社區治安巡邏志愿小分隊得以建立并能夠長期堅持的一個核心因素。從外因上看,另一方面則是由于漳州市政府于2006年起開始搞平安家園創建活動,政府要求各駐社區單位都要參與到社區服務當中去,并且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檢查、督促。市公安局于是組織了一些有技能、身體健康、樂于奉獻的退休老同志深入到西街社區進行志愿巡邏,及時制止了不少治安事件的發生,對優化西街社區治安環境做出很大的貢獻,使得西街社區成為整個漳州市治安事件發生率較低的一個社區之一。
3、社區醫療志愿服務小分隊。健康是每個社區居民都關注的大事,如何加以疾病預防、減少疾病發生,以更加積極健康的心態對待疾病是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話題。西街社區能夠發揮轄區優勢,與轄區內的市中醫院取得聯系,邀請市中醫院組織社區醫療志愿服務小分隊得到了市中醫院的支持。他們抽調市中醫院的專家借助于西街社區醫院這個平臺不定期地在社區內開展老年人常見病尤其是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等疾病的防治講座,為社區居民進行健康咨詢、身體檢查、預防保健、義務巡診等服務,為孤寡、特困老人提供中醫治療、針灸理療等方面的醫療志愿服務。
但是,由于2007年之后漳州市對城區所屬社區醫院進行了調整,原來的西街社區醫院撤并到市級醫院,這樣,社區醫療衛生志愿服務活動開展得相對較少。現在社區居委會主要利用重陽等節日聯系他們到社區來義務診治。
(二)西街社區志愿服務特征
總體上看,漳州市西街社區志愿服務者隊伍以及志愿服務體系目前仍處于初步建立階段。這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西街社區志愿者隊伍的成立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使得社區志愿服務具有鮮明的行政性特征。迄今為止還沒有形成一個比較完備的志愿者組織,也沒有形成比價完備的志愿服務體系。該社區既沒有成立“社區志愿服務協會”,也沒有成立類似于少林社區的“志愿服務站”,使志愿服務的開展以對付檢查,圍繞上級政府下達的“各項中心任務”為主,行政性特征明顯。就能夠經常開展志愿服務的三支志愿小分隊來說,這三支小分隊主要采取政府主導為主,小分隊的活動完全聽命于政府(包括社區為了配合上級的檢查等)的安排,志愿者隊伍開展的志愿服務活動首先為了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因此,社區志愿者的招募主要依靠政府的安排以及社區的動員,個人自愿參加的僅僅是那13位同志[11]。因此,志愿服務者組織的領導不是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而是通過社區干部的選舉任命,因此,這樣的社區志愿服務組織屬于政府主導型。
其次,社區居民志愿精神薄弱,社區居民的志愿參與意識低,使得社區志愿服務具有形式主義特點。盡管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會群體對于志愿精神的理解存在著顯著差異。基督教文化影響下的人們強調“愛”、“善”、“關懷”等精神,強調對普通人的關愛、對陌生人的關愛更成為志愿精神的一部分。而儒家文化影響下的人們更側重于“鄰里相助”、“親友互助”等熟人社會關系網絡之間的關愛,強調一種以“自我”為中心圓圈式、差序格局式的關愛。在這種文化精神作用下,社區居民的志愿精神相對比較薄弱,社區居民的志愿參與意識以及志愿參與程度比較低,往往更多的需要社區居委會的組織、動員,一旦組織動員力量不足,社區志愿小分隊開展的志愿服務活動就比較有限,持續性也比較差。
再次,社區志愿活動的短期性、暫時性以及變動性。由于漳州西街社區志愿服務隊伍屬于行政主導型,志愿小分隊的隊長一般由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擔任,沒有形成一個相對獨立、具有“第三部門”性質的志愿組織網絡。除了社區工作志愿服務小分隊以及治安巡邏志愿服務小分隊能夠較為正常地開展志愿服務活動以外,其它志愿服務小分隊往往是臨時搭建,社區志愿成員之間、志愿小分隊隊長與志愿者之間缺乏有機聯系和必要溝通,常常通過“機械式”一個個打電話召集人員,因而在開展的活動更多的是一次性、暫時性以及形式化的服務活動,居民也不是真正的參與,而是應付了事,志愿者的志愿服務積極性也不高,無法實現助人自助這個志愿目標。這樣,就使得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呈現出短期性、暫時性以及變動性特征。
(三)西街社區志愿服務問題及原因
這樣看來,以行政命令為主的志愿服務組織使得西街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存在著如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志愿精神宣傳手段單一,缺乏吸引力與號召力。志愿精神是志愿服務隊伍建立的靈魂,也是志愿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志愿精神的宣傳、弘揚對于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的建立起著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們調查發現,包括社區居委會書記、主任、志愿者以及一般社區居民在內的人都認為,當前西街社區居民的志愿精神普遍缺乏,志愿精神宣傳手段單一,主要通過海報、標語、宣傳單等形式進行宣傳,依靠行政化的動員以及口號式的宣傳,也就是依靠傳統的宣傳方式,志愿精神還沒有深入到千家萬戶并內化為人們的行動。他們認為,現在的居民還沒有能夠“完全志愿”地從事社區志愿服務活動,還沒有真正參與到志愿服務中來,甚至連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能力都比較差。“自己都不能做好,又怎么能幫助別人”,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很難真正有效地開展。
第二,未能充分運用有限的資源。在以行政命令為主導的西街社區志愿服務資源本來就比較貧乏,志愿組織規模小、志愿服務項目少、志愿活動單一,社區居委會也在設法挖掘志愿服務資源以便壯大志愿服務隊伍,提拓展志愿服務項目,為此,他們根據漳州市委市政府創建“平安家園”的通知,要求黨員必須到家庭所在的社區進行志愿服務,黨員的志愿服務要記錄在“黨員志愿服務卡”上并經過社區居委會蓋章審核。居委會本來以為這是擴大居民參與、提升志愿服務檔次的一次機會,以為通過黨員的帶動效應,能夠激發更多居民參與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之中。但是社區“黨員志愿服務卡”最終只流于形式,許多黨員也只是來居委會蓋章,至于是否有服務、服務的質量如何很難講。
第三,志愿服務供給單一,可持續性差。志愿服務體系的完善、志愿者隊伍的壯大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于社區居民日常物質文化精神生活,然而這又要依賴于社區志愿者組織能夠提供豐富多彩的服務項目與服務內容,以滿足社區居民的物質文化、精神生活等多方面、多層次需求。然而調查發現,漳州西街社區的志愿者組織(志愿小分隊)所提供的志愿服務項目與服務內容極其有限,主要根據政府的要求、配合政府的檢查評比,模仿其它社區的志愿活動而進行的。在這里,群眾的志愿服務需求放倒次要的位置。這樣,嵌入于社區居委會的管理與服務之中的志愿服務活動仍然較為狹窄。事實上,也正是由于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圍繞上級工作而展開,為了完成各種“中心任務”而展開,這使得居委會未能有充足的精力與意識去組織引導社區志愿者隊伍的建立,努力完善社區志愿服務體系,社區志愿服務處于較低層次,志愿服務沒有能夠成為社區服務的有機組成部分。
從科層制的角度看,行政主導型社區志愿服務組織及其志愿服務體系也有自己的優勢,那就是能夠集中力量迅速地實現某種志愿服務項目以及志愿服務內容,能夠盡快地完成志愿服務目標。但是,我們發現,西街社區行政主導型志愿服務組織存在著諸多問題,成為制約這個社區志愿服務隊伍壯大以及志愿服務體系完善的障礙。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首先,社區志愿服務缺乏必要的領導保障,組織者組織的積極性、組織能力不高。由于行政主導型社區志愿組織者往往依靠行政任命,而行政任命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等因素,很容易把那些志愿服務精神不足以及缺乏志愿服務能力的人挑到志愿服務隊伍的領導崗位上來,而那些具有志愿精神、愿意為社區居民提供志愿服務并且也有能力組織志愿者進行服務的人可能被遮蔽。一旦這些人擔任了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的領導崗位后往往缺乏開拓進取精神,缺乏志愿服務精神以及志愿服務意識,不去研究新形勢下社區志愿服務工作的特點與問題,而采取簡單的行政命令式方式從事社區志愿服務工作。甚至對志愿者的理解還停留在“傳統上”,以為志愿者就是“完全自發”的志愿奉獻,以為志愿者就是幫居委會做工作,減輕居委會的工作量,以為社區志愿者就是依靠行政命令組建起來的正式組織,而忽視民間草根志愿組織的興起與壯大。這樣做的結果一方面挫傷了有志愿精神、愿意為社區居民提供志愿服務的志愿者積極性,另一方面,也無法有效調動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志愿服務的積極性。
其次,社區志愿服務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社區志愿組織制度不健全,社區志愿組織比較松散,缺乏持續性和穩定性。調查發現,西街社區志愿組織制度不夠健全,社區志愿者的招募、培訓、使用以及考核等制度基本沒有,也沒有志愿者章程以及志愿協會章程或者志愿服務站章程,整個社區的志愿組織以及志愿服務活動相對比較松散和隨意。這樣,社區志愿服務就很難有效地組織起來,甚至流于形式。例如,開展社區黨員志愿服務本來是一個很好的創意,如果組織得好完全可以調動起社區黨員的積極性,充分挖掘社區黨員的志愿服務潛力。但是缺乏制度保障的志愿服務必然導致很多黨員以“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為由而無法真正利用這項活動、組織這些資源來開展志愿活動。
再次,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社區日常辦公經費不足是一個普遍的問題,只不過程度有所不同。就西街社區而言,由于街道撥款少,居委會的工作經費很少,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不高。這樣,社區居委會一方面不可能從極其有限的經費中撥出一份用于發展志愿服務事業,另一方面,由于經費的有限、社區工作人員工資的低下也很難吸引到合適的人員到社區居委會工作(該社區只有7名員工),所以,盡管社區對于發展志愿服務事業充滿熱情,但是面對各種各種各樣的上級任務甚至與社區無關、社區也無力承擔的任務,使得社區沒有時間、精力以及經費從事社區志愿服務事業[12]。再如,創建平安家園時街道每個月只給200元補助,而且還不一定每個月都有發。即使能夠準時發下來,這區區200元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調查顯示,經費困難問題直接制約著社區能否順利開展志愿服務活動、能否發展和壯大志愿者隊伍、完善志愿服務體系的重要方面。就西街社區而言,他們設法做的就是盡量開展不用花錢的志愿服務,如與中醫院聯系請醫生來社區為居民提供服務。
這樣看來,我們認為,社區志愿服務行政化是志愿發展的障礙,社區志愿服務精神的缺乏使得社區志愿服務失去動力和可持續基礎,而社區志愿服務邊緣化、未能得到重視,沒有形成一個有機體系則是制約社區志愿服務的重要方面。
五、廈門龍頭社區志愿組織及其志愿服務體系
廈門思明區龍頭社區是廈門市2003年行政區劃調整后將原來的鼓浪嶼區撤并為鼓浪嶼街道,并將原有的6個社區整合為2個社區之一。它位于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鼓浪嶼,東至皓月園西至英雄山,北至輪渡廣場南到觀海園,面積約0.9平方公里。現有常住人口6013人,暫住人口2573人。由于大量的青壯年社區居民的外遷使得社區人口老化情況比較嚴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超過16%以上。轄區內有海底世界、音樂學校、國家海洋預報臺、鼓浪嶼好八連等70家大大小小的單位。從社區的功能來看,龍頭社區主要是居民區以及各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駐廈單位。
(一)龍頭社區志愿服務概況
廈門龍頭社區以創建綠色社區而聞名,龍頭社區的志愿服務很大一部分圍繞創建綠色社區展開的。綠色社區于2004年開始創建并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因為創建綠色社區能夠進一步提高鼓浪嶼的美譽度,增加旅游客流量,帶來巨大商機,提高社區居民的生活質量。
廈門龍頭社區志愿者共有“創建綠色社區”志愿者隊伍、黨員志愿者隊伍、“五老”志愿者隊伍、青年志愿者隊伍、巾幗志愿者隊伍、科普志愿者隊伍、幫教志愿者隊伍、家政服務志愿者隊伍、未成年教育服務隊伍,治安巡邏志愿隊伍、文化市場督導隊伍、小雛鷹義務導游隊伍等。社區通過成立常設機構——志愿服務理事會——來開展社區志愿服務工作。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由社區居委會書記或主任兼任,理事單位則由社區居委會與各駐社區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等組成,負責招募志愿者組成志愿服務隊伍,提供社區志愿服務。
龍頭社區的志愿服務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配合街道等政府部門的各類創建工作而進行的志愿服務。由于龍頭社區地處鼓浪嶼風景旅游區,政府每年都會周期性地進行綠色家園、綠色社區、文明導游、誠信購物、市場規范等方面的創建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到社區所在景點、商家以及碼頭等地進行宣傳、勸導和檢查,這樣就需要適時招募志愿者進行志愿服務。當然,這些志愿者更多的是依靠行政資源獲得的。從志愿者構成上看,這部分志愿者主要由鼓浪嶼音樂學校、鼓浪嶼好八連、鼓浪嶼小學等單位的志愿者構成。二是志愿者對社區居民的日常志愿服務,這部分主要由社區志愿者以及單位志愿者構成,提供家政服務、敬老愛老、文化教育、社區巡邏、市場督察、衛生檢查、民事調解、政策宣講、心里健康、衛生保健等各項志愿服務。這部分志愿者主要出于自身的志愿奉獻,以便在志愿服務中實現自身價值。這樣看來,我們認為,龍頭社區的志愿者組織屬于行政型與社會型相結合的混合型組織。
從志愿者人員構成上看,龍頭社區依靠行政資源進行了廣泛動員,從最初的150多名志愿者發展到現在的300名志愿者。2005年社區志愿者隊伍成立之初時年齡、身份結構如下表
龍頭社區志愿者身份結構、年齡結構
年齡
來源
60以上
50—59
40—49
30—39
16—29
合計
所占比例
社區居委會成員
2
2
5
16
8
33
20.5%
社區弱勢群體
15
13
8
5
41
25.5%
公務員、教師、電工、理發師等專業技術人員
3
7
11
3
24
14.9%
學生
18
18
11.2%
個體戶
3
16
7
26
16.1%
企業員工
2
7
10
19
11.8%
合計
17
18
25
55
46
161
100%
所占比例
10.6%
11.2%
15.5%
34.2%
28.5%
到2007年底,龍頭社區志愿者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各個志愿服務隊伍、志愿服務及其人員組成情況如下表[1]。
志愿隊伍
主要服務項目
志愿單位(個人)
人數
1
黨員志愿
計生聯絡、衛生督導、治安巡邏、民事調解、文化市場、政策宣講
社區志愿者
48
2
關心下一代
幫教、政策宣講
社區志愿者
30
3
青年志愿
青年志愿服務
旅游公司、社區志愿者
41
4
巾幗志愿
調解、婦女維權、政策宣講
社區志愿者
42
5
五老志愿
文化市場督導、幫教
社區志愿者
147
6
創綠色社區
創建綠色社區
部隊好八連、社區志愿者
204
7
科普志愿
科普宣傳
派出所、音樂學校、社區志愿者
88
8
社區幫教
幫教
社區志愿者
42
9
家政服務
家電維修、房屋維修、兒童照顧、電腦刻字
社區志愿者
10
10
社區巡邏
社區巡邏
社區志愿者
21
11
義務導游
義務導游
鼓浪嶼小學、音樂學校
上表顯示龍頭社區共有673名志愿者,占社區常住人口的11.2%。但是,深入分析發現有些志愿者存在著重復,尤其是社區工作人員多次出現在不同的志愿者隊伍當中,從而便于社區工作者對于志愿服務工作的了解與指導。
(二)龍頭社區志愿者隊伍及志愿服務體系建設
調查表明,龍頭社區志愿者隊伍及其志愿服務體系形成鮮明特色。
第一,社區志愿服務以及志愿服務體系采取行政與社會動員相結合的混合型方式。前面我們把社區志愿者隊伍及志愿服務體系按照動員組織的主體劃分為政府型、社會型(自組織型)以及混合型三種。認為泉州少林社區的志愿組織屬于社會型運作方式,漳州西街社區屬于政府型,而廈門龍頭社區則介于兩者之間,屬于混合型。這種動員方式既能夠招募到具有奉獻精神、志愿服務社區居民“真正的”志愿者,也能夠找到某種工作需要的志愿者。例如,在我們調查的幾個社區當中,只有龍頭社區的志愿者總數超過常住人口的10%以上,達到11.14%,而泉州以及漳州的社區無論在志愿者總數還是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總數的比例不如龍頭社區。這應當是混合型模式的一個突出優點。
當然,混合型志愿動員方式也容易把一些缺乏志愿精神的人“動員”進來,影響著社區志愿服務工作。例如,龍頭社區有低保戶100多人,他們當中很多人失業在家。為了解決這些群體的基本生活問題,社區要求其中的30人參與到志愿者隊伍當中來到社區治安巡邏。這些人盡管嚴格意義上講不屬于志愿者,但他們與社區存在著利益相關,甚至說他們有求于社區。這樣,社區在需要志愿服務的時候就可以比較迅速地找到相關人員。當然,這些人員中有的缺乏志愿服務精神以及志愿服務意識,他們參與治安巡邏隊伍不是非常負責。
第二,社區志愿者隊伍的領導由社區居委會考察推薦與志愿者隊伍自己選擇相結合產生。由于龍頭社區志愿服務隊伍采取行政(社區居委會組織)與社會動員(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使得整個社區志愿者隊伍有了相當的規模及種類。因此,如何選拔志愿小分隊負責人、把那些既有志愿服務精神又有志愿服務時間還有志愿服務領導水平與領導能力的志愿者挑選為志愿小分隊隊長以便更好地開展志愿服務就顯得非常必要。實踐證明,一個好的志愿服務小分隊隊長能夠抵得上一支志愿小分隊。為此,龍頭社區通過平時觀察與摸底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從志愿者在居民中的威信、解決家庭或鄰里矛盾與糾紛的能力、自己的志愿服務時間、組織協調能力、身體素質等幾個方面綜合考慮,提出各個志愿小分隊隊長的候選人,然后將這些候選人交給本志愿小分隊,由小分隊成員“自我決定”,基本上是“社區定,成員認可”的方法。
應該說這種方法是當前龍頭社區確定志愿小分隊負責人最主要的方法,也體現出其優越性——這些小隊長具備了雙重“合法性”,一方面,他來自居民的草根群體,能夠深入到特定居民群體的內部,能夠較完備地了解居民的各種情況,同時在特定居民群體中有一定的威信與關系網絡,能夠最大限度地得到居民的認可;另一方面,他是社區居委會考察的,同樣也得社區居委會的認同與支持,這樣就能很好地充當起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居民之間的橋梁,發揮好上傳下達、雙向溝通的作用。
第三,志愿者規模相對比較穩定,志愿服務能夠正常開展。與其它社區不同的是,龍頭社區志愿者人數以及規模相對比較穩定,人數始終在670名左右徘徊,既沒有大規模地擴張,也沒有急劇萎縮。在這670名志愿者當中,調查發現有280名左右的志愿者能夠經常性地開展志愿服務,如志愿巡邏小分隊每天從早上9點到11點、下午4點到5:30分之間由4—5名志愿者在社區各個樓宇之間巡邏,其中還有30名從事家政服務、社區幫教以及環境保護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務工作中兢兢業業、踏踏實實、非常認真負責[2],有些工作甚至做得比社區干部還要細。其中比較典型的代表就是玻璃廠退休老人林瑞華,幾年來堅持當環保志愿者。進一步訪談得知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龍頭社區老年人口比較多,而且這些老年人原來多數都有固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尤其是一些軍轉干部,他們認為自己退休后能夠為社區居民做一些志愿服務是自身價值的體現,同時也是鍛煉自己、服務大家、奉獻社會、實現價值。另一方面就在于龍頭社區居民之間、居委會與社區居民之間、社區居委會與整個駐地單位之間相處融洽,大家能夠齊心協力,愿意互相幫助,體現出較高的文明素質。在這種氛圍下容易形成志愿服務精神和志愿服務理念。例如,鼓浪嶼龍頭社區盧阿茹,1947年8月生,是原印刷廠工人,退休以后一直擔任社區治安巡視員志愿服務,是一個資深志愿者[3]。說起為什么要參加這個志愿組織,她說:
退休以后在家里也沒有什么事情,子女都在島內工作上班,鼓浪嶼環境很好,我們鄰里之間相處愉快,到處都是花園,這么好的環境只有大家共同維護才能體現城市文明形象。當我看到經過大家的努力,到各個樓宇、住處巡邏檢查,解決各種治安隱患,做到路不拾遺、家不閉戶,鄰里之間其樂融融,我感到這個志愿者當得值。
(三)壯大志愿者隊伍、完善志愿服務體系機制
采取行政型與社會型相結合辦法招募志愿者并對志愿服務進行指導與管理是龍頭社區開展志愿服務的一個突出特點,也是龍頭社區的志愿服務工作不同于其它社區之處。經過我們的調查,我們發現,龍頭社區在壯大志愿者隊伍、完善志愿服務體系方面形成了一套較為有效的辦法。
第一,利用社會關系網絡招募志愿者,形成了特定的志愿者隊伍招募機制。志愿者隊伍的招募是一個關鍵性問題,只有招募到志愿者才能開展志愿服務,只有招募到有各種專長的志愿者才能為社區居民提供多樣化、便利化、個性化的服務。為此,借助于行政力量與社會動員,龍頭社區利用已有的工作網絡,一是發揮居民小組長以及各個樓長的作用,由他們深入到各個家庭戶當中進行動員。由于這些居民小組長能夠熟悉每家每戶的情況,自身擁有良好的社會資本與社會網絡,因而由他們動員、推動社區居民參與志愿服務的效率比較高。可以說,“居民小組長動員”是社區志愿服務動員的主要方式之一。二是發揮各個駐地單位的作用,把這些駐地單位領導當成社區志愿工作網絡中的一部分,由他們去挖掘和動員本單位的志愿者。當然,這兩種動員方式可能導致動員的效率高,但不一定能夠增加志愿者的人數,因為小組長以及單位領導所熟悉的居民或員工數是相對固定的。其實這恰恰說明當前該社區在志愿服務活動方面容易取得很好的成績,但是在如何擴大志愿者隊伍方面卻顯得不夠。很顯然,與這種志愿招募方式存在著很大關系。
從原因上看,進一步的分析發現,這種招募方式實際上也是龍頭社區的理性選擇。首先,包括龍頭社區在內的所有社區行政性事務較多,社區志愿服務未能真正上升到整個社區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領導疲于應付各種行政性檢查,未能有足夠的時間、精力來發展和壯大志愿隊伍。其次,表明社區志愿管理還處于較低層次,他們缺乏更為良好的招募機制,也沒有對志愿者進行相關選拔、培訓與管理,往往直接找那些“專長者”以便能夠直接使用,從而排斥了一些有志愿服務精神和志愿服務愿望而無志愿服務專長的人參加到志愿者隊伍當中來。最后,由于志愿者招募等相關制度的缺失,可能最終影響志愿服務層次的提高、活動開展的效果。
第二,在社區志愿服務激勵機制方面,龍頭社區志愿服務采取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方法。人是一個需要有價值體現與價值實現的存在物,人的實踐活動尤其是利他性社會實踐活動離不開社會環境的支持,離不開社會的激勵。良好的激勵機制能夠最大限度地挖掘整個社區的志愿服務資源,更好地調動社區居民以及公司企業員工參與志愿服務活動,不斷壯大志愿者隊伍,形成更加良好的志愿服務體系。
從龍頭社區的實際情況來看,該社區的志愿激勵機制主要采取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辦法。對于普通社區居民的志愿服務行為一般采取物質激勵為主,例如在每次搞活動的時候給一些志愿者發一些小禮品如小毛巾、小肥皂、牙膏牙刷、洗衣粉之類的,這樣可以動員更多的人參與這次的志愿服務活動,單位志愿者則由單位提供物質激勵物品。龍頭社區的徐書記說:
現在的社區居民都有一些功利意識,每次搞活動都得給參與者一點紀念品,否則一次兩次還可以,次數多人人家肯定不愿意來。所以,我們每次搞活動時一般的志愿者都會給點小禮物。雖然不多但表示個心意。
而對于一些自愿從事志愿服務、并且以志愿服務為己任、具有良好志愿精神的人則以精神激勵為主。例如,龍頭社區現有的30名左右的長期志愿者,常年堅持志愿服務,從來不要物質激勵。為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社區采取了精神激勵,如在廈門日報、廈門晚報、廈門電視臺等媒體上給予宣傳,邀請他們參加全市性的志愿服務交流會等。總體上來說,精神激勵針對的志愿者群體還比較少,同時精神激勵的手段也是比較單一,還沒有上升到志愿精神層面。
第三,在社區志愿服務經費方面,龍頭社區采取社區自籌與駐地單位募集以及上級申請等辦法多管齊下,確保社區志愿服務擁有可靠的資金來源。任何服務活動的開展都需要一定的資金保障,社區志愿服務同樣也不例外,是否有穩定而可靠的資金來源是社區志愿服務活動能否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與泉州少林社區以及漳州西街社區不同的是,龍頭社區由居委會牽頭采取多管齊下、齊頭并進方式籌集志愿服務資金。首先,社區居委會根據志愿服務活動項目、內容等向街道以及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申請,如開展環保志愿服務活動時可以向環保局申請一些,開展義務導游志愿服務時則可以向旅游局、溫馨旅行社以及輪渡公司申請。其次,利用社區的組織間網絡向駐地地位申請,有些項目如幫助貧困戶、低保戶等志愿服務則采取與駐地單位(輪渡公司、干部療養院、海底世界景點等)共建的方式獲得支持。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徐書記在談及駐區單位的共建時,一直在說“感到很幸運,沒有運到很大的麻煩”[4]。因為駐地單位都有著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支持社區志愿服務、與社區共建的優良傳統和良好氛圍,從而有效地彌補了社區以及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經費缺乏的不利局面。例如,在常年性的創建綠色社區過程中,社區與鼓浪嶼好八連進行共建,部隊戰士開展義務勞動所需要的經費全部由部隊自己承擔。再次,社區自己的投入以及商家的捐贈。開展其它志愿服務過程中龍頭社區還向駐地商家進行募捐,或者從社區日常辦公經費中提取一部分。最后,許多活動都是志愿者自愿開展,因而直接省去了很多費用。所有這些使得社區志愿服務有了較為充足的經費保障。
當然,龍頭社區也采取了很好的辦法與駐地單位建立了良好的互動關系網絡,從而使得社區志愿服務的經費源源不斷。結合我們的調查發現主要有三種辦法:一是通過情感聯系,街道、社區領導與各個駐地單位領導保持良好的關系,通過個人間的聯系建立組織間的關系,也就是說以個人交往帶動組織交往與單位交往,例如平時節假日互相問候,在街道聯席會議上對轄區單位的幫忙表達感謝等;二是經常走訪駐地單位了解他們需要社區提供哪些服務,讓駐地單位感到社區存在的價值,同時也向駐地單位發出希望能夠得到駐地單位進一步的支持甚至是持久支持的信息。三是工作上互相支持與合作以便建立深厚的感情。比如,徐書記說:
2007年鼓浪嶼音樂學校參加全市中學生音樂比賽需要觀眾投票表達人氣指數,鼓浪嶼音樂學校只有500名師生,僅僅是一般中學人數的五分之一左右,我們得知這個情況后就發動社區居民幫忙投票,后來使該校學生的人氣成績與人數最多的雙十中學差不多。這個學校的校長之后就說,“龍頭社區的事情,我們要像對待上級教育部門交待的事情一樣處理”,讓我們這些社區工作人員聽了很是感動。
(四)龍頭社區志愿服務問題
龍頭社區盡管有穩定的社區志愿者隊伍,有一批熱愛志愿服務事業、志愿為社區居民服務的志愿者,同時社區的志愿服務活動得到了駐地單位的支持,但是,我們的調查也發現,該社區志愿服務工作中仍然存在著如下幾個問題:
第一,志愿服務的主題內容難以確定,有的志愿服務活動更流于形式。志愿服務主題是開展志愿服務的前提,開展志愿服務首先要明確一個志愿服務主題,只有主題明確了才能確保志愿服務更有針對性地開展。但是調查發現,龍頭社區志愿服務主題有時難以確定,尤其在圍繞中心工作、結合社區自身特色方面確立社區志愿服務主題更是困難。例如,在創建綠色社區志愿活動中,如何將整個社區大環境建設融入到居民的日常家庭美化之中就顯得難以界定。再如,對于家政服務以及幫教志愿工作是不是就是簡單地搞一些縫縫補補、修修打打?這些志愿服務項目以及服務內容雖然重要,社區居民也很需要。但是,我們發現這些志愿服務內容仍然是淺層次,有的甚至流于形式。
第二,志愿者隊伍在穩定規模的基礎上擴張出現阻滯和結構不合理。應該說龍頭社區志愿者隊伍有一定的規模,而且志愿者隊伍穩定在300人以上。但是,卻存在著三個問題:一是志愿者人數難以擴張,無法動員更多的社區居民參與到社區志愿服務工作當中來,這與社區志愿服務精神、志愿服務理念以及志愿服務宗旨相違背;二是志愿者隊伍結構不太合理,龍頭社區志愿者除了青年志愿者隊伍以外,其它志愿者大多數都是55歲以上的離退休老人,有的身體還不太好,而且學歷以中專以下為主。這樣,他們很難為社區居民提供多樣化、便利化以及計劃化的志愿服務;三是沒有擴大志愿者階層結構,沒有充分挖掘外來人口志愿者,使得志愿精神無法在這些群體身上得到體現。
第三,志愿服務的層次提煉不夠,特色不夠鮮明。社區是由不同職業、不同文化習俗以及不同生活方式的群體組成,在社區里生活著不同的企業事業組織,從而使得每一個社區有著自身獨特的特點,形成了獨特的社區文化。這種社區人口以及由社區人口所形成的文化差異性使得社區志愿服務也要能夠滿足于差異性的組織、群體或居民的實際需要。但是調查發現,龍頭社區的志愿服務注重服務項目的開展、注重志愿服務內容的形成,但是缺乏志愿服務內涵的提升,缺乏志愿服務內容的深化,更多的時候只注重有沒有搞志愿服務活動,而沒有去思考社會轉型時期特定的社區——龍頭社區——志愿服務的內在需求而不僅僅只是表象需求、志愿服務的深厚層次而不僅僅只是服務形式與服務項目。這樣就使得各個社區志愿服務存在著同質化、形式化,往往都走外延式志愿服務之路,而缺乏挖掘社區志愿服務的差異性、特殊性以及個性,不注重挖掘社區志愿服務的內涵深化,沒有走內涵式發展之路。
六、壯大社區志愿隊伍,完善志愿服務體系思考
上面我們對三個典型社區志愿服務情況進行的調查分析表明,不同組織類型的社區志愿者在隊伍建設、服務體系完善等方面存在著許多不同之處。分析并比較這些不同之處有助于我們更好地提出如何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完善社會志愿服務體系。
(一)調查地區的比較
我們從組織類型、志愿者動員以及志愿小分隊負責人選拔方式出發,把漳州西街社區、泉州少林社區以及廈門龍頭社區的志愿組織分別稱之為政府主導型(行政主導型)、社會主導型以及混合型。并對這三種不同類型的志愿模式從五個方面進行了比較。我們認為,這五個打的方面、十九個小的方面構成了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完善社會志愿服務體系的主要指標體系。具體評價見下表。
行政型
社會型
混合型
社區代表
西街社區
少林社區
龍頭社區
經費
來源
來源渠道
街道撥款
志愿組織募集
政府撥款、企業、志愿組織募集
經費形式
現金
現金、實物
現金實物
充裕程度
緊張
緊張
充裕
經費評價
緊張
緊張
充裕
社
會
支
持
政府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企業支持
一般
支持
支持
社會參與
一般,少
比較多
很多
居民參與
較少,普通志愿者
一般,易形成資深志愿者
比較多,易形成骨干志愿者、資深志愿者
服
務
項
目
服務項目確定
政府確定
志愿者確定為主,兼顧社區
社區與志愿者組織協商、社區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
服務目的
配合社區
志愿組織為主
社區、單位、居民及志愿組織兼顧
服務規范[5]
不規范
較規范
較規范
服務開展
小分隊數
6
8
11
志愿者招募
行政指令
社會動員
行政指令、社會動員
志愿者培訓
無
有
較少
志愿者活動
少
一般
較多
服務類型
扶貧濟困
內容較多
內容較多
志愿價值
自我認同
服務社區
服務社會、實現自我
實現自我、服務社會
他者認同
很少評價
志愿服務
志愿精神的體現
志愿精神宣傳
很少宣傳
宣傳,效果較好
宣傳,效果一般
(二)壯大社區志愿隊伍,完善志愿服務體系建議
通過我們的調查,我們認為在社會轉型時期要想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不斷完善志愿服務體系必須在堅持發展混合型志愿者組織的同時,吸收社會型志愿組織的優點,切實采取如下四點建議:
第一,建立健全社區志愿者隊伍登記注冊制度,為壯大志愿者隊伍提供合法性身份認同。要積極推進社區志愿者登記注冊制度法規的制定,統一規范社區志愿者登記注冊的機關、內容、程序,整合志愿服務注冊的不同性質,明確注冊中社區志愿者應有的權利和必須履行的義務,及時制定志愿服務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促進社區志愿服務管理工作走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同時要求每一個有志于為社區做貢獻的人都應該嚴格遵循注冊申請,頒發中國社區志愿者證。
第二,大力發展社區志愿者組織,規范自身管理與運作。首先要健全隊伍招募制度。志愿者招募要遵循唯才是用、按能錄用原則,通過職位招募與目標招募、臨時招募與長期招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僅要繼續鼓勵社區老年人參加志愿者組織,而且要動員和鼓勵年輕人參加社區志愿服務,尤其要激勵有專業技能的年輕人積極開展社區志愿服務。要注重對志愿者信息的采集,編冊登記,逐一核對,認真篩選。其次要建立志愿者培訓機制,大力進行志愿服務技術培訓以及志愿精神培訓,對新招募的社區志愿者,進行社區志愿者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動發展情況、志愿服務宗旨、發展目標、信念、志愿服務的有關規定、管理制度、相關道德法規等知識的培訓。對老的志愿者進行文化理念、人際交往能力、專業服務技能等方面的專業培訓和系統培訓。從而提高志愿者的服務技能。再次要健全社區志愿者的考核評估機制,及時獲取社區志愿服務數據、資料并展開分析和處理,及時向志愿者本人反饋。最后要建立社區志愿者的激勵機制和獎勵機制。采取建立“時間銀行”、“愛心儲蓄所”、“文明儲蓄所”、“好人好事儲蓄所”等系列制度,對志愿者的服務時間予以記錄、儲存,做好志愿服務的數量統計,同時把提供志愿服務與優先享受志愿服務結合起來,志愿者在自身需要幫助時能夠得到社會的回報,進而使志愿服務成為“付出、積累、回報”的愛心儲蓄,實現“助人自助”。
第三,健全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服務管理制度。一方面,努力拓展新的服務項目,不斷完善個性化的志愿服務項目,開展對特定群體的個性服務,完善社區志愿服務內容,擴大服務的覆蓋面與受益面。另一方面,以服務社區、服務居民為根本出發點,對志愿者和服務對象展開深入調查設定適當的志愿服務崗位以及志愿服務類型。同時完善社區志愿服務承諾制度,明確服務內容、時間和各方的權利、義務等。切實開展志愿服務社會參與和社會監督制度。
第四,加強對社區志愿者隊伍領導,為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提供保證。政府既要將發展社區志愿服務事業納入工作日程中去,經常深入社區調查了解社區志愿服務工作開展的情況,也要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實行穩定的志愿經費增長機制,采取制度化財政支持與臨時性經費補助相結合的辦法確保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的開展有一個良好的經費支持。還要加強對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的氛圍領導,利用大眾傳媒和社區文化宣傳設施,廣泛宣傳社區志愿服務的知識、技巧、意義,以及在實踐中涌現出來的先進經驗與典型人物,使志愿服務的價值得到認同,志愿服務精神得到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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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義務導游是配合鼓浪嶼街道規范導游市場而成立的志愿小分隊。成員主要由鼓浪嶼小學以及鼓浪嶼音樂學校的學生組成。
[2]環境保護志愿者在龍頭社區被納入到“創建綠色社區”志愿者隊伍當中。
[3]朱莉玲:《志愿者三類型——資深、骨干與普通》,載上海慈善基金會編:《志愿服務與義工建設》,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7,第118頁。
[4]調查發現,駐龍頭社區的一些單位每年都會出部分經費給社區用于志愿服務活動。例如海底世界每年4600元,干部療養院3000元,音樂學校3000元,輪渡公司5000元等。其它單位則提供礦泉水、糧油等實物支持。
[5]我們在界定社區志愿服務規范問題上主要依靠兩個標準:一是有沒有類似志愿者章程之類的規范志愿者權益的文件,二是志愿服務活動有沒有記載以及記載的詳細程度。調查中漳州西街社區基本沒有,而廈門和泉州的社區比較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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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志愿者主要來源于社區居民,不含駐社區單位以及外來務工志愿者。敬老服務志愿者名單與扶貧濟困志愿者名單重疊。
[2]這是最新剛剛成立的志愿者小分隊,志愿者名單有交叉。
[3]但是屬于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直接指導與管理的只有社會型動員方式。其它兩種實際上由各個駐社區單位管理。
[4]此數據不含各駐社區單位提供的志愿服務人員名單。
[5]調查顯示,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每年都制定“志愿者服務隊伍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壯大志愿者隊伍、組織志愿者學習、經常性志愿服務項目、志愿服務重點”等四個方面內容。資料來源: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
[6]2006年,少林社區志愿服務站舉辦的“勞動法、工會法”知識競答比賽吸引了2000多社區居民參加,占社區居民總數的40%,具有較強的廣泛性。
[7]我們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少林社區只有一個外來員工志愿者。
[8]在一些社區,居民家中夫妻或婆媳吵架,社區居委會上門調解的效果不如有威望、關系比較好的鄰居好。而西街社區一些家庭糾紛調解主要依靠這些志愿者。
[9]2008年3月,漳州市推行“全民醫保”需要發放大量的宣傳材料,向社區居民講解政府的相關政策。而西街社區正是發動這些社區工作志愿小分隊的作用。
[10]有些社區居民不好意思到社區居委會領取避孕計生用品,這些志愿者就能夠提供這樣的貼心服務。
[11]即使這13位志愿者組成的社區公志愿小分隊他們也主要根據社區居委會的安排進行的。
[12]例如,環保局把全國環境保護數據調查任務也下派到社區來,而這種數據的調查非得專業人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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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向實踐的過程論是社會學研究方法”是孫立平教授提出的。參見孫立平:《實踐社會學與市場轉型過程》,中國社會科學2002年第5期。
[2]有學者認為,自我實現、社會互助以及社會和諧是志愿服務的理論基礎。但是我認為還應當包含組織能力建設問題。見田軍:《志愿服務理論與實踐》,北京,立信會計出版社,2007,第43—58頁。
[3]本課題根據是否受到外界特定指令將社區組織分為社區自組織和社區他組織。其中,社區他組織主要包括社區黨組織、團組織,婦聯,街道辦事處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派駐機構等。
[4]楊團:《志愿精神能夠用行政方式推動嗎》,志愿服務論壇2004年第1期。
[5]王思斌:《社區的管理與能力建設》,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3,第87頁。
[6]美國學者米切爾·夏瑞德、圣·路易斯、喬治·沃倫·布朗認為,“服務”這個概念有六層意思并與“志愿服務”概念有所不同。見米切爾·夏瑞德等:《公民服務:問題、展望和制度建設》,志愿服務論壇2003年第1期。
[7]丁元竹等:《中國志愿服務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第9頁。
[8]譚建光、朱莉玲認為,社會志愿體系包括“精神文化、組織機制、行為規范、社會支持等多種因素”,尤其需要“志愿精神、志愿人員、志愿行為、志愿組織、志愿資源”等。本課題在研究過程中對志愿服務體系的界定與其不同。參見丁元竹、江汛清、譚建光主編:《中國志愿服務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第150—163頁。
[9]雖然定性研究和質的研究方法具有許多相同之處,但也有所不同。如定性研究遵循實證主義傳統,目的是為了尋找是普遍本質,而質的研究則遵循批評主義、建構主義原則,對真理的唯一性和客觀性進行質疑;定性研究大都沒有原始資料的作為基礎,運用形而上學思維方式,所以比較偏重抽象性和概括性。參見陳向明:《在行動中學作質的研究》,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3,第23頁。(美)馬克斯·威爾:《質的研究設計》,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2007,第37頁。
[10]相對來說,社區志愿服務者領導小組實際上是一個虛設機構,社區志愿服務工作主要由社區志愿服務站來執行。
[11]此數據是最初成立時的數據,包括臨時招募的社區志愿者,但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前來社區提供志愿服務的志愿者。現在,少林社區經常性地開展志愿服務的社區志愿者約60名左右,而能夠提供臨時性志愿服務的志愿者則有200人左右。
[12]到2008年7月,這些有專長的志愿者已經達到63人。資料來源:豐澤區東湖街道少林社區居委會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