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國資產監管實現企業并購有效動作論文
時間:2022-05-11 10:58:00
導語:完善國資產監管實現企業并購有效動作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產權交易與企業并購;企業制度與企業并購;國企產權界定不清晰及現代企業制度缺失制約企業并購;促進國有企業并購的機制設計;結語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企業并購是企業兼并和收購的簡稱、企業并購本質上是產權交易和產權流動的重要實現形式、企業并購作為產權交易的一種重要方式、企業組織制度和管理制度對企業并購活動的發生和順利開展具有重要影響、傳統形式企業主要是指合伙制企業和業主制企業、產權清晰有兩個層面上的要求、國有產權管理監督機制的完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國有企業法人產權制度、規范政府行為、建立和實施合理的激勵機制、建立完善的經理人市場等,具體請詳見。
企業并購是企業兼并和收購的簡稱。是企業外部擴張的一種重要方式,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一些世界性的大企業都借助過企業并購來完成它們迅速擴張的目標。企業并購活動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首先,企業并購能夠促進資本集中,使企業獲得規模經濟效用,從而有助于企業降低單位產品成本,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其次,企業并購是一種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優勝劣汰機制,企業并購使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整體流動,推動資產存量的調整和結構的優化,從而提高整個經濟運行的效率。
一、產權交易與企業并購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企業并購本質上是產權交易和產權流動的重要實現形式,是在保障財產權利的基礎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產權主體進行的自愿有償的產權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交易是經濟主體對附著在生產要素上的權力束的有償轉讓,是財產所有者即產權主體以產權為標的商品進行的一種市場交易活動。產權的可交易性是產權的重要內在屬性之一,也是產權實現其作用和功能的內在條件之一。市場經濟本質上是產權交易的經濟體制,市場經濟交易的載體就是財產權利。產權交易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要條件。從社會資源配置的角度來看,這種自愿有償的交易行為促進了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經濟績效的提高。在微觀層面上,企業產權的讓渡、轉移、合并等這些產權交易行為,與企業的生存、發展或變更、消亡緊密聯系,對于企業及企業經營者來說這是一個潛在的外在壓力。企業經營者在這種潛在的壓力之下必然積極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不斷優化產品的結構,不斷地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產品的品質,以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優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這種良性的競爭機制反映在宏觀經濟層面上,就是促進整個社會經濟效率的提高,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產權交易也便成了市場機制的基礎和核心。
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交易要順利進行,產權要發揮上述的功能必須具備一個必要的前提條件,那就是:產權清晰。根據科斯定理,在交易費用大于零時,只有產權界定清晰,市場機制才能使社會資源配置達到最優。因此,產權交易主體的明確界定必須先于產權交易,只有真正的產權所有者才是參與產權交易的主體,這也是市場經濟的法則之一。另外,根據談判科學的理論,如果談判者的權利明確,他們合作的可能就大,而談判者的權利模糊,其合作的可能就小。從這個角度來看,企業并購作為產權交易的一種重要方式,也必然要求參與并購活動的雙方或多方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明晰的產權主體。產權清晰成為企業并購活動的先決條件和基本要求,也是企業并購發揮正向作用的必然要求。
二、企業制度與企業并購
企業組織制度和管理制度對企業并購活動的發生和順利開展具有重要影響。本文把企業組織制度和管理制度總稱為企業制度。隨著生產社會化的發展,企業的組織形式從傳統的業主制發展到現代公司制,企業制度的不同安排表現為產權的分散程度、產權的流動程度及債務債權責任制度的不同,并最終影響到企業并購動機的強弱、并購能力及并購方式和成本。
從企業的發展史來看,傳統形式企業主要是指合伙制企業和業主制企業,這些企業盡管對企業利潤有著強烈的追求,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有通過并購實現企業外部擴張的動機。但由于其產權的內化,使并購活動受到經營者個人能力和企業自身資金等的制約。上述的諸多因素制約的結果就是在傳統企業制度下,企業并購總體上是少數零星的、小規模的。只有在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后,這才帶來了五次全球范圍的大規模的企業并購浪潮。我們以現代企業制度中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為考察對象來進一步說明企業制度對企業并購活動的影響。第一,有限責任制度和相應的產權結構分散、外化,克服了自然人產權制度的封閉性,使得企業并購活動普遍化。在有限責任制度下,出資人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債務,降低了出資者的投資風險,從而使社會化大規模籌資成為可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使企業具有很強的吸附社會游資變為資本的能力,為企業并購創造了資金基礎。第二,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的原始產權和法人產權發生了實質性的分離,使企業的組織制度上形成了一套相應權、責、利關系和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的本質是一種圍繞企業財產而發生的相關主體間的權、責、利的關系。在現實中,就是規范經理、董事會和股東之間的權利和責任,并以公司章程和相關法律的形式加以確立。這樣的制度安排下,并購機制的發揮是依靠股東的監督權利和退出威脅來實施的。當證券市場的股票價格較為真實地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的條件下,股東的退出是對經營者績效的否定,潛在的并購者就有可乘之機。另外,公司的管理層級制度,極大地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相應的并購能力。與傳統企業的所有者直接經營相比,職業經理人的素質和經營運作資產的能力可以極大的促進企業并購活動的發生。總之,現代企業制度的確立和有效運行是保障企業并購活動順利開展并最終發揮作用的重要條件。
三、國企產權界定不清晰及現代企業制度缺失制約企業并購
世界銀行報告中指出:“中國國有產權的界定越來越模糊。在計劃經濟時期,國營經濟的全部工業資產被清楚的控制著,且被各級政府有效的擁有,這些政府既行使最終管理權,又對剩余的收入擁有最終索取權。而今天,經營權和收入索取權在政府和企業自身之間分離了,這種所有制上的不確定性愈益成為經濟良性運行的嚴重障礙。”就是說,中國國有企業的產權在市場經濟下出現了產權界定不清晰的情況,理應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明晰產權。
產權清晰有兩個層面上的要求:第一是法律上的清晰;第二是經濟上的清晰。產權只有同時滿足上述的兩項要求才能叫產權清晰。法律上的清晰是指產權有完整的法律地位,產權得到了真正的法律保護;產權在經濟上的清晰,指產權在經濟運行過程中是清晰的。企業產權要實現經濟上的清晰,就必須首先要求產權的最終所有者對產權具有極強的約束力,其次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實現責、權、利的內在統一。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在法律上國有企業產權是清晰的,中國國有企業產權歸全國人民所有,并受法律的保護,這是毫無疑義的。國有企業的產權界定不清晰主要表現在經濟上的不清晰,筆者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國有產權的最終所有者對產權的約束力不夠,經營者對產權所有者權益的大量侵蝕。經營者對出資者權益的侵蝕主要表現為“內部人控制”等。“內部人控制”問題在中國的國有企業中表現得十分嚴重,這直接導致了國有企業并購活動中國有資產流失等嚴重后果。所有者與經營者,在計劃經濟時代建立在命令與服從關系基礎上的委托一關系崩潰后,新的制衡關系一直沒有建立起來,這是導致“內部人控制”的根本原因。經營者權益受到侵蝕,如國家對企業的過度行政干預。經營權同資本所有權分離的趨勢正是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這也是現代企業制度所要求的。雖然現在國有企業也有經理,但是他們時常只是作為執行者去執行政府的政策或命令,而不可能按照一個真正的經營者的意愿來行使經營權。國有企業存在的這些問題妨害了其并購活動的順利開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因為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對產權監管不力和信息的不對稱,導致企業經營者為追求自己的效益從而導致一些無效率的并購活動發生,造成國有資產的運行低效甚至流失;另一方面,企業經營者又因為權、責、利關系模糊和激勵機制上的不健全從而阻礙了有效率的并購活動的有效開展,沒有達到使國有資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做大做強的目標。
四、促進國有企業并購的機制設計
(一)國有產權管理監督機制的完善
2003年3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的設立及其工作的開展,使現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體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完善,但還存在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之處。現階段中同國有資產的運營機制存在一個制度缺陷,對國資委、國有控股公司及國有企業缺乏一個能代表全民的監督機構和機制。為加強對國有產權的監督力度,筆者認為應該盡快設置一個權威的產權監督部門,這個獨立機構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的各級運營。可以說,加入產權監督部門的國有資產經營體制框架是對現行體制框架的制度創新和改進。據此構建的國有產權監督、管理和經營體系,在宏觀層面上形成了國有產權的組織體系。這種監督、管理和經營相互獨立、相互分開的國有產權管理體系。從理論上明確了國有資產所有權主體,并很大程度上強化了國有產權的監管與約束機制。這個代表全民的產權監督機構,在國有企業并購活動發生時,對產權交易實施獨立的監督,這就保證產權所有者對產權的約束力,實現產權在經濟上清晰的第一個要求。
(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國有企業法人產權制度
產權在經濟上實現清晰除了要求產權所有者對產權的極強約束力外,還要求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實現了責、權、利的內在統一。要解決國有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權、責、利的內在統一,就必然要求我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國有企業法人產權制度。法人產權是由原始產權派生而來的,屬于產權的第二個層次,實質是資產的經營權。公司法人產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且具有獨立意義的資產權利。以股份公司為例,產權的內部關系是股東、董事會和經理之間的關系。股東持有股權,是公司的實際所有者,股權可以在市場上流通和轉讓,但任何單獨的股東不能分割股份公司的財產。董事會由股東大會依照一定的程序選舉產生,是公司的決策者,代表全體股東對整個公司擁有支配和控制權。經理則掌握日常的經營管理權。董事會擁有的支配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是所有者對支配者的委托。所以,公司法人產權的實質是一種受所有者委托的對他人財產的支配權,從這個角度來講,公司法人產權的制度安排是一種資產的委托一制度。企業法人產權的獨立是一個發展的方向,也是當前國有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的內在要求。法人產權制度能夠產生合理的產權激勵機制。沒有對法人產權代表的有效激勵就無法挖掘企業資產的潛在價值,認識這一點,對解決國有企業激勵不足的問題有重要意義。企業法人產權的獨立,把企業從行政隸屬關系中真正解放出來,并從制度上給法人產權代表的自主經營提供保障,排除非經濟因素的干擾,根據市場形勢來決定企業的規模和發展戰略,促使有效率的并購活動的開展,獲得產權收益的最大化,并最終優化社會資源的配置。
對中國國有企業而言,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產權制度,當前應注重解決的問題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第一,規范政府行為。政府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法的規定,尊重企業的市場法律地位。政企分開,將原有各級政府形式的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委托給專門的國有資產控股公司,由出任國有股的股權代表,來參與公司法人的治理。第二,建立和實施合理的激勵機制。在這里,激勵主要針對經營者,以股票或期權方式激勵經營者。股票是為了把經營者的利益和企業的長遠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獎勵經營者股票等于把企業所有者的一部分股權轉讓給經營者,經營者憑借擁有的股份可以獲得資本收益,這樣就使經營者的利益與企業經營績效聯系在一起。期權方式是指企業所有者規定經營者在一定時間內,可以按照預先確定的價格購買部分企業股份,要使這部分的實際價值不斷增大,企業的經營狀況必須越來越好,這種方式更能激勵經營者與企業長期共存,有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利用期權方式對經營者進行激勵對促進企業并購的有效開展意義重大。第三,建立完善的經理人市場。一個信息真實公開、競爭良性有效的經理人是市場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財產所有權和法人財產權的相互分離的必然要求。借鑒國外的經驗,倡導建立經理人市場的聲譽評價機制,按照聲譽標準來選拔國企經營者,以形成真正的國企經理人市場。通過社會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多種市場化方式,產生國有企業經營者人選,擇優錄用。
五、結語
解決阻礙中國國有企業并購活動有效開展的問題的關鍵就是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體制及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產權制度。這就要求一方面,要不斷完善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體制,加強國有產權運營過程中的監督力度,避免因人問題導致無效率的企業并購活動的發生;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企業法人產權制度,也就是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經營體制的框架之下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法人產權制度,明確國有產權實現過程中各權利主體的權、責、利關系,通過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國有資產人即國有企業經理的個人收益與企業價值正相關,促進有效率的國有企業并購活動的順利開展,從而提高國有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核心競爭力。
- 上一篇:非公企業黨工共建交辦會講話
- 下一篇:黨員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心得
精品范文
3完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