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生產墜落事故致因分析

時間:2022-10-24 0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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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生產墜落事故致因分析

通過對1993~1999年發生在水電施工生產中的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分項交叉統計與分析,揭示了水電施工生產中高處墜落事故的種種致因,為制定事故的預防對策提供一定的依據。

關鍵詞事故致因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

引言

在水電施工生產中,高處墜落事故始終是水電施工行業的高概率事故,其發生頻率高,傷亡概率大。筆者對1993~1999年發生在水電施工生產中的重大傷亡事故進行了統計,其中高處墜落事故有30例,死亡31人。其案例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占統計案例數、統計死亡人數的22.39%、18.34%。在這30例高處墜落事故中,具有較詳細信息的案例有27例,現從不同側面對這27例事故作了統計和分析。

1分項統計與分析

1.1當事人活動狀態分析

所謂當事人活動狀態是指在發生事故的瞬間,受傷害者即當事人正在從事某種作業或正在做某項事的行為狀態。統計時將當事人的活動狀態分為作業狀態與非作業狀態兩大類。本次統計中,有14例事故當事人處于作業狀態之中,有13例事故當事人處于非作業狀態,主要是在行走、移動過程中。在27例高處墜落事故中,當事人涉及的作業范圍比較廣,有模板作業、砌墻作業、安裝閘門水封、察看危崖、線路架設、回收繩索、鋪設屋面板、處理砼泵管接頭等20余個作業內容,比較集中的是模板作業。統計結果見表1。

表1當事人活動狀態統計

見表

1.2當事人墜落位置分析

對當事人墜落位置以及所處狀態進行交叉統計,發現臨空、臨邊處墜落事故達到23例,占事故統計數的85.19%;孔洞墜落事故相對要少一些,并以非作業狀態為主。統計結果見表2。

見表

表2受害人墜落位置——作業狀態統計

在臨空、臨邊面墜落事故中,墜落高度最高者達39m,最低者為2.5m;孔洞墜落中,墜落高度最高者為30.0m,最低者為5.9m。墜落高度橫跨高處作業的4個級別,這表明,不論是一級高處作業還是特級高處作業,也不管作業者處于什么活動狀態之中,只要作業者處于勢能危險范圍內,均有可能發生墜落事故,不能掉以輕心。

1.3傷害致因統計

在水電施工作業過程中,導致人體受傷害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4種: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因素和人力不可控因素。人力不可控因素是指非人力可以控制的因素,如突然的山洪爆發、泥石流等,這種事故的發生概率極低。在水電施工生產中發生的工傷事故,往往是前3個因素交織在一起。這意味著事故的發生是多因素的結果,只是有的是直接原因,有的是間接原因?,F講的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間接原因是指使直接原因得以產生和存在的原因。本次統計的27例高處墜落事故,以人的不安全行為為直接原因的有21例,以物的不安全狀態為直接原因的有6例,見表3。

見表

表3傷害致因統計

表中的自我傷害,是指當事人受傷害的直接原因是自己造成的,如作業時用力過猛使人體失控、站立時失穩、行走時不慎失足等。被他人傷害是指使當事人受傷害的直接原因是由他人引起的,如在從事作業的過程中或途徑某作業場所時被他人引發的事故導致傷害。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當事人受傷害的直接原因是設備、設施、物質及環境的不安全性導致的,如電線桿突然倒桿使正在桿上作業的人員隨桿墜落,腳手架的立枋突然斷裂導致人體失衡等。進一步分析其深層次的原因,每一起事故的背后都存在著多個間接原因包括管理的缺陷。

2高處墜落事故致因分析

2.1事故致因分析

在23例臨空、臨邊面墜落事故中,原始資料有明確文字記載應該拴而沒有拴安全帶的案例有12例,其中9例處于作業狀態之中,3例為非作業狀態。處于作業狀態的9例中,模板作業就有7例。按照規程規定:“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腳手架以及其它危險邊沿進行懸空高處作業時,臨空一面必須搭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作業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睂嶋H上,本次統計的23例臨空、臨邊墜落事故中,只有4例拴了安全帶。這4例的情況是:1例拴法錯誤,3例在移動時又取下了安全帶。而臨空、臨邊面腳手架十分簡陋,沒有防護欄桿,也沒有敷設安全防護網。這意味著當事人完全暴露在勢能危險之中,其生命僅僅維系在人體自身的可靠性上。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如此危險的作業環境,當事人卻習以為常,近乎于拿自己的生命視同兒戲,連安全帶也不拴!是什么原因使作業者認為不拴安全帶也沒有問題的呢?在原始資料的字里行間,我們很難發現這深層次的原因,作業者的心態是怎樣的?這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

在本次統計的高處墜落事故中,當事人處于非作業狀態的比例不容忽視,有接近一半的事故是在非作業狀態之中發生的。如到工作面去的途中,攀爬腳手架時,需要什么物件在作業面上來回移動時。這一類情況,當事人往往都沒有拴安全帶,或有的當事人本來是拴了安全帶的,移動時又取下了。究其原因:一是移動時拴著安全帶行動多有不便,二是沒有栓安全帶的條件,如在隧道中行走或跨越邊墻進入倉面時。因此,移動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是水電施工行業高處臨邊作業安全防護的一個頑疾,應充分加以重現。

2.2臨空、臨邊高處墜落事故的事件樹分析

在本次統計的臨空、臨邊墜落事故中,以人體失衡為直接原因的案例有11例。導致人體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作業時用力過猛、精力過于集中腳底踩滑,模板振彈撞擊人體,腳手架橫桿松動,腳手架立枋斷裂等。在高處作業的過程中,人體一旦失控,實際上危險已經顯現,只是后果各有不同。最好的后果也是險肇事件,由于人的靈活性好,自己維持了平衡;或正好抓住一穩定物體,阻止了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事件終止,人體轉危為安。這種情況雖然鮮見統計資料,但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卻為數不少。如果人體未能保持平衡,則事態進一步發展,人體墜落不可避免。這時,安全防護設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事態的演變過程見圖1。

@Y2201

圖1高處作業人體失控事件樹

從預防事故的角度來看,只要我們切斷事件樹發展過程中任一失敗分支,就可以防止事件向更為嚴重的方向發展。遺憾的是,在這23例墜落事故中,臨空、臨邊面沒有任何安全防護設施,作業者也沒有作用或沒有正確使用安全帶,這就使得事件能暢通無阻地朝失敗分支發展。從時序上分析,人體失控導致墜落事件發生在前,安全防護設施所起的作用在后。因此,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個體防護用品——安全帶,它們充其量只能阻止事態進一進發展,并不能防止事件發生。這種預防事故的思想,本身就是消極的,可就連這一點,我們也沒有做到。

3結論

從本次的統計與分析中看到:發生在水電施工生產過程中的高處墜落事故,具有作業范圍廣泛、墜落高度差距大、非作業狀態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比例較大及作業狀態中模板作業發生墜落事故的概率大等特點。另外,高處作業的現場管理不容樂觀。本次統計中,85%的當事人在臨空、臨邊作業時未系安全帶、臨空、臨邊面缺少安全防護設施,孔、洞、井、槽缺少遮欄和明顯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