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新時期對電力領導監督
時間:2022-09-25 0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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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是黨的寶貴財富,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了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各種不健康的思想和腐蝕誘惑也隨之而來,少數領導干部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動搖,出現了以權謀私、錢權交易等腐敗現象,敗壞了黨風、渙散了民心,擾亂了社會的穩定,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在反腐敗斗爭日趨嚴峻的新形勢下,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與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關鍵,是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防止權力腐敗,保證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重要問題。
電力企業具有技術先進、科技含量高、資金高度密集的行業特點,同時也帶有一定的壟斷性質。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對電力企業領導干部的監督與管理,給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本文通過近幾年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實際,粗淺地談談對領導干部監督的幾點體會。
一、加強監督與管理是新時期對領導干部的必然要求
正確認識和看待對領導干部監督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是解決對領導干部監督的關鍵所在。在中紀委六次全會上告誡全黨同志:越是改革開放,越要加強和健全黨內監督;越是領導機關、領導干部越要有嚴格的黨內監督。總書記在河北西柏坡考察時也一再強調,要堅持和發揚“兩個務必”的優良傳統,進一步加大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力度,使之自覺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
1、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是執政黨自身建設的必然要求。曾經說過,“政治路線確定以后,領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執政黨的地位和社會主義性質要求代表人民執掌權力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正確地行使手中的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做到這一點,僅僅靠教育是不夠的,靠選拔德才兼備之士充任領導干部也不夠,必須靠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督。長期的實踐證明: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權力必須置于一定的制約之下,而監督是制約的必要前提和組成部分,只有加大對領導干部監督的力度,才能有效遏制權力腐敗,保證領導干部按照人民利益正確行使職權,自覺勤政廉政。近年來,我公司在上級黨委、紀委的正確領導下,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主線,立足制度創新,源頭防范的反腐方針,不斷加大黨風廉政教育、制度建設和信訪案件的查處力度,采取了許多切實可行的措施,推進了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維護了黨組織的純潔性,為公司“安全、效益、形象”三大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2、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的核心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深入,經濟利益成了人們競相追逐的目標。一些領導干部違背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放松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利用手中掌握的人、財、物大權,大搞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其表現形式是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個人好處,大發不義之財;用公款大吃大喝,個人消費用公款支付,追求低級趣味,個人生活腐化;對單位大額度資金投入使用不做市場調查和分析,盲目上馬,最終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利用權力和工作的便利,暗中收受回扣等等。他們從維護局部和小團體利益出發,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鉆政策、法律的空子,謀取私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重影響了全黨在政治思想上的一致,組織上行動上的統一。例如:南京供電局城南分局原局長李勇利用職務之便,先后貪污受賄9萬余元,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沒收財產5萬元。廣東省輸變電公司原經理、黨委書記陳建學因被開除黨籍,撤銷行政職務,等等這些案例值得每一名領導干部深刻反思,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新形勢下,既要賦予領導干部應有的權力,又要對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對領導干部要進行全方位的監督,不僅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而且還要加強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的監督;不僅要加強對他們思想作風的監督,而且還要加強對他們領導行為的監督。
3、建立完備的監督機制,健全完善的監督制度是對領導干部有效監督的前提。經過多年的努力,電力企業的監督體制已初具規模并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在這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監督意識不強。有些領導干部長期處于上級監督不到,同級監督不了,下級不能監督的無制約的“真空”中;二是監督意識淡薄。少數領導干部對監督有一種逆反心理,片面地認為加強監督是跟自己“過不去”,一講到監督就反感,甚至以種種“理由”和借口逃避監督;還有些領導干部認為,共產黨員是有覺悟的先進分子,可以教育和約束自己,不需要別人監督;重對個人監督輕對組織監督。“組織決定”、“集體研究”成為群體違紀者、玩忽職守者的擋箭牌,難以追究責任;有些領導干部一人身兼數職,既是決策者又是監督者,監督往往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述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對領導干部監督乏力。盡快建立完備的監督機制,健全完善的監督制度,是適應新時期強化對領導干部監督的當務之急。近幾年,我公司在制度建設和強化監督機制上做了大量的有益的探索和嘗試,先后出臺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十項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實施細則、考核辦法》、《工程招標管理辦法》、《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申報制度》等多項規章制度,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提供了依據,使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同時公司還針對車輛管理、工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強化機制建設入手,從源頭堵塞產生腐敗的漏洞,先后成立機關車隊,對車輛實行統一集中管理,既保證了用車又基本杜絕了跑冒滴漏和腐敗問題的發生;成立概預算管理中心,對工程預決算實行統一管理。此外,為加強對農網改造工程的監督力度,還成立了省公司系統第一個農電紀檢組、監察室,都收到較好的監督效果。通過制度機制建設,杜絕了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保護了領導干部。
二、增強約束權力運作的強制力,保證對領導干部監督收到實效
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必須帶有強制力,監督的強制性就是指監督不能建立在領導干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不管領導干部本人是否愿意,都必須無條件接受監督。監督的實質是制約權力,而對權力的監督也必須依靠權力作后盾。領導干部接受監督的自覺性要與監督工作的強制性結合起來,實行強制性約束,才能制止領導干部濫用職權,達到監督的目的。監督機制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作,提高領導干部監督實效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從思想認識上加強對領導干部的自我監督
加強廉政教育,增強監督意識是搞好監督的前提。一個人的蛻變首先是從思想上開始的,領導干部要做到不違法違紀,最根本的是自身思想政治素質的提高,靠堅強的黨性和嚴格的自律。當前,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對領導干部進行系統地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教育和艱苦奮斗教育,使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及金錢觀;通過條規教育,讓領導干部清楚地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使自我監督有所遵循;開展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使領導干部知道違法違紀的嚴重后果,不斷提高自我監督意識。教育活動要緊密結合電力企業實際,采用靈活多樣的方式易于領導干部接受。例如:我公司開展的“讀書思廉”活動,征集勤政廉政警示佳句、犯人現身說法、季度學習制度、警示教育觀片月、發放廉政臺歷、賀卡等形式新穎的活動都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領導干部自律意識和自我監督意識明顯增強。
2、從機構設置上強化監督職能
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機構要有權威性,這是監督機構發揮監督作用的前提和條件。紀檢監察是企業內部監督的主要職能部門,紀檢監察干部一定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高度的緊迫感,同時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素質、增強戰斗力,充分發揮強有力的監督功能。二是主動參與,不辜負黨和國家賦予紀檢監察干部行使監督的權力,積極實施監督,把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另外,監督光靠紀檢監察機關是遠遠不夠的,必須緊緊依靠黨組織的監督和群眾的監督,尤其是來自上級部門和企業班子成員的監督是最直接有效的。工作中要注重領導、工作格局上的整體配合。就領導格局而言,要像抓安全生產工作一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提高反腐敗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真正形成黨政領導齊抓共管的領導格局。就工作格局而言,建立部門分工負責制,各司其職,協調一致,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宣傳、組織、人事、教育、審計等部門各自的優勢,互相配合,積極采取經濟、法律、紀律、教育、及輿論等的綜合手段,形成合力,發揮整體功能。
3、從選人用人上把好領導干部入口關
領導干部的監督要把好入口關,要按照“四化標準”和組織程序選好領導干部,把德才兼備的同志選拔到領導崗位,這是對領導干部監督的重要一環。此外要在干部的考察、使用、管理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切實履行組織與紀委共同對干部進行監督的職責。建立領導干部推薦人才的備案制度,凡領導干部推薦干部人選,要按組織程序填寫書面材料,并負有推薦失誤追究的責任。要建立紀委和組織部聯合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制度,使對領導干部的考核更全面、更細致。
對已經任職的領導干部,要加強教育和考核,定期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要通過落實好“三項談話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通過談話向干部提出廉政要求,經常向干部打招呼,提醒注意。針對群眾的反映,及時進行調查,如果被查詢者能夠自查改正的不再追究,不能主動說明情況或繼續犯錯的,組織要進行查處。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存在較大問題的干部要亮黃牌,敦促改正。這樣可使監督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有利于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之中。
4、逐級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層層落實廉政建設責任目標
從我公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踐中,我們深刻地感到,逐級分層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是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干部監督的有效措施。每年公司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公司黨政主要領導與副職領導,副職領導與所分管的部門、單位簽訂責任書,基層單位黨政領導與副職、副職與所分管的班組簽訂責任書,從而進一步明確了各級領導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領導責任和所要完成的任務,達到的目標。這樣做使每個領導干部都能積極參與到廉政建設中來,同時也能為紀委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提供了依據。
5、強化機制建設,形成監督合力
為確保制度的權威性、可行性,在制度建設方面要做到三個結合:制度建設與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政策規定結合起來,針對實際工作中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推出相應的監督制度;其次與科學的實事求是態度結合起來。結合電力企業行業特點,找準最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和問題多發部位制定措施。第三,要同公開制度運作情況結合起來。監督制度要體現職工的意愿,從反映社會實踐的活動需要出發,對領導干部監督制度應該做到制度內容要公開,制度執行情況要公開,執行制度結果要公開。:通過完備的監督制度和機制,使領導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到哪里。
此外還要加強檢查考核,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全面考核與重點考核相結合,專項考核與民主測評相結合,以達到最佳的考核效果。廉政考核的結果還要記入廉政檔案,并與領導干部的獎懲、選拔任用結合起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領導干部要自覺參加組織生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虛心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還可發揮黨內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的優勢,形成強有力的監督體制,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的整體素質,杜絕腐敗問題的發生。
三、腐敗的隱蔽性、復雜性決定了對領導干部監督的長期性。
腐敗是約束權力的派生物,正如德國歷史學家希邁內克所言“腐敗是附在權力上的一種咒語,不可抵抗、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它既有國際大環境,還有國內或具體小氣候;既有個人思想品德修養的差異,還有體制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弊端。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這些問題不可能在一夜之間解決,也不可能靠幾個人講幾句話就見效,反腐敗斗爭也必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這說明腐敗現在將不可避免地長期存在,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也只能是不斷加強不能削弱。因此,各級黨組織要正確看待對領導干部監督工作的曲折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工作領導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這樣就一定能把領導干部隊伍中不正之風的蔓延和腐敗現象的發生,遏制到最低限度,最終取得反腐敗斗爭的決定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