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集群行為論文
時間:2022-09-15 10:13:00
導語:網絡集群行為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人肉搜索”這一網絡集群行為被社會廣泛關注源于2006年4月的“虐貓事件”,而同年同月發生的“銅須門事件”使它有了“網絡暴力”之稱,參與者被稱為“網絡暴民”。但網民并未因此而進行反思,反而于2007年之后發動了范圍更大、影響更廣的“人肉搜索”。何謂“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為何會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本文試圖分析“人肉搜索”這一網絡集群行為的成因及其信息傳播特點,并對這一現象進行思考。簡要來說,“人肉搜索”本質上是一種道德意見的表達。這種網絡集群行為成因包括心理、社會、媒介、技術四個方面,同時,“人肉搜索”的信息傳播具有五個突出特點,一是個性化信息需求得到滿足、彌補信息爆炸時代的信息匱乏;二是傳播眾主體關系提升、信息反饋得到充分表達;三是大規模自發的人工參與促使信息傳播渠道有機融合;四是網絡信息的把關弱化導致部分虛假信息的存在及漫延;五是與傳統媒介互動日趨緊密、互設“議程”。
"Humanfleshsearch":Interpretationofinternetgroupbehavior
Abstract:Theinternetgroupbehaviorof"Humanfleshsearch"startedtoattractwideattentionfromthesocietyinApril2006duetothe"cat-abusingcase".The"BronzeDoor”casewhichhappenedinthesamemonthmadethisgroupbehaviorknownas"Internetviolence",andtheparticipantsbeingreferredtoas"Internetmob."However,someinternetusersdidnotreflectonthisbehavior,instead,"humanfleshsearch”activitieshavebeenlaunchedinabroaderscaleandwithabiggerimpactinandafter2007.Whatis"humanfleshsearch"?Why"Humanfleshsearch"happensmoreandmoreoften?Thispaperattemptstoanalyzethecausesof"humanfleshsearch"andit’scharacteristicsofinformationdissemination.Brieflyspeaking,the"humanfleshsearch"isessentiallyanexpressionofmoralopinions.Thebehaviorhasitspsychological,social,media,technologicalroots."Humanfleshsearch"has5charactersininformationdissemination.Firstly,theneedofpersonalizedinformationhasbeenmettomakeupfortheinformationscarcityintheageofinformationexplosion.Secondly,theriseofcommunicationsubjectandthefullexpressofinformationfeedback.Thirdly,large-scaleofspontaneousparticipationmakestheconvergenceofinformationcommunicationchannels.Fourthly,theweakeningofinternetinformationgatekeeperscausestheexistenceandspreadofsomefalseinformation.Finally,theInternetinteractswithtraditionalmedia,settingagendaforeachother.
Keywords:"Humanfleshsearch",Internetgroupbehavior,causesofbehavior,informationdisseminationcharacters,moralexpression.
伴隨著我國網民群體的逐漸壯大,諸多源發于網民的網絡集群行為對我們的生活、思想、生存與價值觀等方面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網絡以信息共享為出發點,打破了地域和時間的界限,為人類拓展了一個新型的社會交往空間。在網絡平臺上,人人可以自由信息、表達意見并形成需求共鳴。本文所討論的“人肉搜索”一詞即來源于網絡,是網絡集群行為的典型代表。
“人肉搜索”及其發展歷程
和傳統的搜索相比,“人肉搜索”是作為基于網絡互助與知識分享精神而誕生的一種新的信息搜索方式,是一個依托大規模人工參與而不再單純依賴網絡數據庫的新型搜索類型,按照Google公司的說法,就是利用現代信息科技,變傳統的網絡信息搜索為人找人、人問人、人碰人、人擠人、人挨人的關系型網絡社區活動。廣義的“人肉搜索”是指在網絡社區通過求助、發問的方式請網友幫忙找一些資料、文章,或者找一首歌,“人肉搜索”的業務起源于此,這也是其最主要的應用。像百度“知道”、新浪“愛問”、雅虎“知識堂”等從本質上說都屬于“人肉搜索”范疇。而狹義的“人肉搜索”,即通常我們提到的社會層面的尋找具體的人和線索的搜索,雖然這在“人肉搜索”的應用中僅占據很小的一部分,但引發的社會影響卻最大。本文取其狹義概念。
我國“人肉搜索”的發端可追溯到2001年曝光微軟公司的“陳自瑤事件”。2001年,有網民在論壇貼出一張美女照片,并聲稱是自己的女朋友。結果,明眼人很快即查清此照片屬于微軟公司的女代言人——陳自瑤,且貼出了陳的大部分個人資料。陳自瑤事件也被公認為互聯網“人肉搜索”的首次小試牛刀。由此,這種利用互聯網進行搜索的方式開始真正向“人肉”上發展。這種搜索便是最具爭議的對“人”的搜索,即無數的人從不同途徑對同一個人進行“地毯式搜索”,進而很快獲得一個人的一切信息。
自“人肉搜索”登場以來,已在我國的網絡信息傳播領域創造了一個又一個信息傳播的奇跡。假如說早期的“人肉搜索”內容以戲謔、娛樂為主的話,那么2006年以后的“人肉搜索”題材則向更廣闊的空間邁進。“從‘虐貓事件’開始,‘人肉搜索’的題材從最初的戲謔、娛樂迅速轉換為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的秩序維護和構建為主。”①在虐貓事件、銅須門事件、史上最毒后媽事件、錢軍打人事件、流氓外教事件、譚靜事件、華南虎事件、死亡博客事件、張殊凡事件、天價頭事件、香水門事件、藏獨女生王千源事件、對襲擊金晶的藏獨分子搜索事件、5•12汶川大地震期間的遼寧女罵人事件、深圳海事局局長事件及史上最牛房產局長等網絡集群事件中,“人肉搜索”對事件的走向和最終演化都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
通過分析以上案例可以發現,“人肉搜索”被社會廣泛關注源于2006年4月的“虐貓事件”,而同年同月發生的“銅須門事件”使它有了“網絡暴力”之稱,參與者被稱為“網絡暴民”。但網民并未因此而進行反思,反而于2007年之后發動了范圍更大、影響更廣的“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為何會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本文試圖分析“人肉搜索”這一網絡集群行為的成因及其信息傳播特點,并對這一現象進行思考。
“人肉搜索”的網絡集群行為成因
一、心理原因
“人肉搜索”的心理成因首先是由于“輿論領袖”的引導,形成“沉默的螺旋”。“人肉搜索”事件中,網絡輿論的形成初期很難有巨大的爆發力和殺傷力,而且呈現分散化和碎片化的狀態。如何化分散為聚合,這就需要“輿論領袖”的力量。在網絡群體事件中,“輿論領袖”是指具有專業知識并樂于為網民提供詳細內幕和細節及其結果的網民。有了輿論領袖,網絡輿論就有了風向標,才有可能形成輿論風暴,才能使網絡輿論發揮巨大的作用,如虎照事件中打虎派的代表傅德志、郝勁松等通過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對虎照進行分析,引領網民對虎照進行批判,從而對事件的最終發展起了決定性作用。同時,由于“人肉搜索”事件中,道德表達的事件占了絕大多數的比例,因此也可以換一種角度講,“道德標桿”本身也可以成為“輿論領袖”,因為它本身就是過去多年來群體意志積累的結果,具有鮮明的態度。當“輿論領袖”的信息在網絡上發出,就會像一個“導火索”被迅速引爆。其他的網民如同“選擇性接觸理論”所說,傾向于選擇那些與自己的既有立場、態度一致或接近的人群及內容加以接觸,從而形成了群體認同。
勒龐認為,“群體事件中,人們有意識的人格已經消失,無意識的人格占據主導地位,情緒和觀念的感染、暗示的影響會使集群心理朝某一方向發展,并將暗示的觀點立即轉變成行動的傾向”。②或許參與“人肉搜索”事件的一些網民開始只是湊熱鬧,或者只是關注事件結果,但邁入群體中的“他”常常會受到“輿論領袖”所引領的群體氣氛感染,無意識地將總體的意志當成了個人的理智所確立的真理,徹底地放棄了自己的意見,形成群體意志對個人意志的支配。
因此,即使網絡上的討論是匿名狀態,個人也可以感覺到人數眾多的壓力。“這種壓力是真正的威脅,許多人有被淹沒的感覺”。③在這種壓力下,有理智的個人會意識到無法溝通而退出討論,而意志不夠堅定、不能夠抵擋群體壓力和暗示的網民就懷疑自己而產生從眾現象,形成“沉默的螺旋”。
“人肉搜索”心理成因的第二個方面是人數眾多導致個體責任意識的消失。對于處于群體中的網民而言,“他不再是他自己,他變成了一個不再受他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進一步說,單單是他變成一個有機群體的成員這個事實,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階梯上倒退好幾步。孤立的他可能是個有教養的個人,但在群體中他卻變成了野蠻人。”“在孤身一人時,他不能焚燒宮殿或搶劫商店,即使受到這樣做的誘惑,他也很容易抵制這種誘惑。但是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使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并且會立刻屈從于這種誘惑。”④人數眾多使網民逐步喪失個體責任意識。
由于“人肉搜索”行動依托于網民的大規模參與,因此勢必以“人多力量大”為出發點。而“人肉搜索”行動極少失敗,這不僅驗證了人多勢眾的有效性,也同時進一步強化了網民身處群體中而產生的力量感和責任分散心理,使他們更加漠視社會規范及個體責任。同時,由于公眾的窺伺心理,對于引起公眾興趣的事,大家總想了解得更多,在網民喪失責任感的前提下,會出現大量不顧他人感受、超出道德底線對他人隱私、名譽侵犯,甚至威脅和人身攻擊等過激行為,造成“誤傷”。
二、社會原因
網民的群體“人肉”行為,多是出于道德表達的本質。在那些引發網民強烈憤慨及關注的“人肉搜索”事件中,大都具有挑戰傳統或主流道德的成分。如“虐貓事件”挑戰了人們的善良,“華南虎事件”挑戰了社會的公信力,“3377事件”的行為無疑與傳統的家本位思想相沖突等等。大量網民為匡扶自己心中的正義和保護弱小,義無反顧的投身到“人肉搜索”的滾滾洪流中去。因此,“人肉搜索”事件如果不具有道德意義,很難將眾多背景各異的網民集中于對普通人個人生活事件的討論下,“人肉搜索”必須也只能基于道德意義。
網民群體意見的邏輯是,具體(但匿名)的人和事件由于觸犯了道德命題而在網絡上被“通緝”,網民將會形成集體意見在道德上譴責當事者及其行為,但也不乏最終落實于直接影響了具體個人(當事者)的現實生活,并間接地作用于整個社會環境。社會道德既是“人肉搜索”的出發點,又是其必要的中介。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傳統的價值觀念發生斷裂,新舊價值觀相互沖突,“失范”現象不斷出現,引發了眾多社會問題。在法律無法企及之處,網民群體試圖通過放大道德威懾力,通過對失范者的自發懲罰來呼喚理想的社會秩序,使法律的空白部分得到補償。因此,“人肉搜索”更深層次的社會原因是中國社會轉型導致的傳統道德弱化和社會秩序的破壞。在這之前,道德更多地是一種自律,因為“人肉搜索”,道德開始變成他律。有了“人肉搜索”的存在,即使你已離開現實世界中對你注視最多的環境,你依然要時刻警惕為自己“可能”的不當行為買單。這些"單"大多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卻往往有著比法律責任更為沉重甚至可怕的后果。雖然在“人肉搜索”過程中,群體意見的簡單、粗暴及個體網民責任意識喪失,導致了對社會生活秩序和倫理的另一種破壞,但這并不違背其道德維護的出發點。網民在用網絡審判消除了“人肉搜索”的事件本身,最后娛樂的是“審判”這個過程。
三、媒介原因
“人肉搜索”的媒介成因是由于傳統媒介的失語,主要表現為傳統媒介輿論監督的局限性與信息傳播的滯后。
2007年10月起沸沸揚揚至今的“華南虎事件”是體現傳統媒介輿論監督的局限性的經典案例之一。“華南虎事件”中,最初的新聞方是山西省林業廳,具有官方性質,傳統媒體一般不有疑于他;就算有個別傳統媒體懷疑虎照有假,要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尋找充足的證據資料并將其公布于眾,難度也是相當大的。而“人肉搜索”將互聯網“互助、分享”的精神發揚光大,通過網民的群體力量從而使“華南虎事件”得以層層推進、逐步深入,這其中充分體現了“人肉搜索”這一網絡集群行為對傳統媒介輿論監督的局限性的有利補充。
此外,傳統媒介信息傳播的滯后,尤其是其在敏感政治事件上的“遲鈍”使得“人肉搜索”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2008年,“人肉搜索”開始深度介入政治現實。如藏獨女生王千源事件以及對襲擊金晶的藏獨分子搜索確認,都顯示出了眾多網民關注政治、關注國家命運的思想轉向。⑤這些過于敏感的內容,傳統媒介為求穩,一般不會主動去涉及,無法及時滿足受眾的需求,造成了信息傳播的滯后或失語。
綜上所述,傳統媒體受限于種種現實條件,在對新聞事實的取舍詳略標準上,往往與受眾的需求有著某種偏差,于是受眾自發組織起來對自己感興趣的內容予以跟蹤和深挖。因此,“人肉搜索”的出現,一方面與受眾的信息接觸偏好有密切關系,更為重要的是反映了傳統媒介的缺位或失語。這種網絡集群行為是網絡傳播發展初期的一種怪胎,也是傳統媒介的缺位或失語下受眾本能的一種自救反應。⑥
四、技術原因
“人肉搜索”是受眾公共話語空間提升、社會民主進步的反映。網絡技術是“人肉搜索”得以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當今的互聯網絡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信息討論中心。網絡環境賦予個人更多的權利,它鼓勵和刺激人們去參與、想象和革新,網絡從技術上提供了一種集體民主的可能性。⑦
另一方面,與傳統媒體相比,網絡傳播的效率高,成本低。經營網站或者開辦個人網頁相對容易,⑧四通八達的網絡使“世界是平的”,這都使得網絡搜索和言論可以輕易實現,復制傳播的成本幾乎為零。經濟學的需求法則是:做某件事情的成本增加時,人們會選擇降低做此事的頻率。由于“人肉搜索”所依托的網絡技術的便捷及低成本,以及網絡傳播的匿名性使得被傳播的內容不受傳播者現實身份的限制,更放縱了社會長久壓抑后的網絡“宣泄需求”,導致“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的盛行。
“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的信息傳播特點
一、個性化信息需求得到滿足、彌補信息爆炸時代的信息匱乏
數字時代,人們被大量的信息所淹沒,但真正有價值的信息卻十分匱乏。以Goggle為代表的機器搜索引擎,雖然響應速度快,但它畢竟是建立在網絡數據資源的基礎之上,通過簡單的機器運轉人們很難又快有準的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因此,從這一角度來看,傳統的機器搜索在搜索范圍和搜索能力上都是有限的。但“人肉搜索”的出現卻可以將網絡數據資源和現實社會資源結合起來,集聚各地不同階層、不同知識背景的人,動用各自掌握的信息、知識、網絡技術乃至現實的社會資源,通過人工介入極大地提高對搜索需求的理解和信息的提純度,在最短的時間內揭露事實真相。因此,“人肉搜索”極大地滿足了人們個性化的信息需求,彌補了信息爆炸時代的信息匱乏。
二、傳播眾主體關系提升、信息反饋得到充分表達
由于網絡媒體的特殊屬性,傳者與受者界限模糊,傳受一體的格局出現。相對于傳統傳播活動中傳者與受者之間二元論的、分離的主客體關系之分,在網絡集群行為中,他們之間的關系已經變成了本質都是主體與主體間的關系,都以各自的方式積極參與了“人肉搜索”事件的創造、生成及共享。在這一過程中,通暢的信息平臺使網民的自由交流得以實現,信息反饋得到充分表達。
三、大規模自發的人工參與促使信息傳播渠道有機融合
正如Goggle對“人肉搜索”描述型定義中所指出的,“人肉搜索”的查詢過程為“一人提問、八方回應,一石激起千層浪,一聲呼喚驚醒萬顆真心的人性化搜索體驗。”“大規模自發的人工參與”可以算是“人肉搜索”這一網絡集群行為最炫目的特點了。2008年3月5日,僅318元和1848元的兩筆未付香水貨款因一個網上求助的帖子引發了一場“人肉搜索”總動員,演繹出了天涯“香水門”事件。44萬次網民瀏覽,超過2萬個網民回帖,跟貼頁面多達105頁,多家傳統媒體進行了跟蹤報道。相比求助者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而無果,“人肉搜索”從事件發貼到追回第一筆未付款僅用了13個小時,顯示了網絡集群行為的強大力量。
由于“大規模自發的人工參與”,“人肉搜索”的信息呈爆炸式擴散,并帶來信息傳播渠道的有機融合。如在“香水門”事件中,網友發貼求助,其他網民跟貼交流看法、提供幫助,這是典型的人際傳播或群體傳播方式;而在短短的時間內,事件被迅速傳播,各大網站紛紛轉載,傳統媒體介入,迅速追回香水款,這里的信息傳播明顯屬于“大眾傳播”的范疇。此外,一些經典的“人肉搜索”事件中(如華南虎事件)還會進行分工、協作,這又具有了“組織傳播”的意味。以上信息流動的特點表明,“人肉搜索”這一網絡集群行為中的信息傳播具有多種傳播渠道融合的屬性。
四、網絡信息的把關弱化導致部分虛假信息的存在及蔓延
“人肉搜索”事件的導火索一般來自對某一“事實”的披露。由于網絡信息的把關弱化,網絡信息具有極強的隨意性,并且其消息來源和真實性往往得不到驗證。特別是近年來的許多事件的引發點均來自于論壇或博客,對其內容的審查更難以進行,導致部分虛假信息的存在及蔓延。當網民在看到一些“爆炸性”的信息時,通常直接展開討論,并在“輿論領袖”的號召下采取“道德審判”、“懲罰”等行動,既不去考慮消息來源真偽,也不考慮審判與懲罰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更有甚者并不是就事論事地進行討論或者判斷,而是在其中摻雜了很多的個人情緒,以之作為泄憤的工具,使原本正常的爭議和批評可能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助長了虛假信息的蔓延之勢。
如“張殊凡事件”中,僅僅由于這個13歲的小女孩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說的“很黃很暴力”一詞被懷疑為配合采訪編出來的詞,質疑之聲隧在網上傳開。關于該女孩的視頻、圖片、信息、惡搞漫畫、帖子一夜之間泛濫成災,甚至張殊凡的出生年月、出生醫院、所在學校、平時成績等一一也被公布在網上,引發出民眾“一個孩子難以承受這樣的壓力”的反思。
五、與傳統媒介互動日趨緊密、互設“議程”
“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自2006年進入公眾視線以來,與傳統媒介的互動日趨緊密。分析“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與傳統媒介的互動,可以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在2007年10月的“華南虎事件”之前的“人肉搜索”中,網絡搶占先機。從第一槍質疑聲在網絡打響,網絡輿論開始逐步擺脫傳統媒體的“束縛”,獨立呈現輿論的強大效應,甚至讓傳統媒體跟在其后面,亦步亦趨。網絡就像是指揮官,槍指到哪兒,傳統媒體便跑向哪兒。從一定程度上講,是“人肉搜索”對傳統媒體進行了“議程設置”。這是一個極大的進步,標志著網絡輿論開始由幕后走向前臺,日益呈現主流輿論特質。2007年末以后,傳統媒體努力轉變這種被設置的局面,加強挖掘信息的主動性,在與網絡進行議程互動中開始把握一定的主動權。因此,“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與傳統媒介的互動出現了一個新的趨勢:部分事件開始由傳統媒體提供由頭,然后網民去深挖新聞事件中他們感興趣而傳統媒體沒有提到的信息,如“譚靜裸身跳樓事件”即屬此種類型。
此種趨勢表明,“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一方面持續對傳統媒體施加影響,而傳統媒體的議程設置也開始反作用于它,兩者之間的互動更加緊密。而兩者的交互作用之所以能實現,在于它們各自都擁有獨特優勢。相對于傳統媒體,“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依托于網絡,有較大的自由表達空間,網民更容易利用網絡傳播信息,這正是質疑聲經常首現于網絡的原因。當然,傳統媒體的一些優勢也不是網絡媒體所能望其項背的。傳統媒體的首要優勢在于它的公信力,正是它的把關力度大成就了它的權威性。如果沒有傳統媒體的參與,很多“人肉搜索”事件的娛樂性將高于嚴肅性,這顯然是與事件的核心問題所背離的。網絡與傳統媒體相互依托各自優勢,增加了信息交換的籌碼,也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地位平等。⑩
對“人肉搜索”的網絡集群行為的思考
“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的產生具有多種原因,它是群體作用的產物,也是社會問題的折射。“人肉搜索”蓬勃于網上,并已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信息傳播特點,這些特點也將助長于“人肉搜索”未來的發展之勢。
在許多經典的網絡集群行為案例中,“人肉搜索”發揮出積極作用,它不僅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揭露事件背后的真相,并且很大程度上是網民群體實現正義的手段。人們通常把網絡稱為虛擬世界,然而“人肉搜索”讓我們明白,網絡并不虛擬,它就是現實世界的一部分。我們看到,每一次成功的“人肉搜索”,都似乎成為一次網民集體主義的勝利,網民們所代表的草根群體這一社會力量儼然已經崛起,社會民主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但是我們在看到“人肉搜索”道德表達的良好愿望的同時,也要關注在其過程中表現的各種暴力對社會生活的破壞。由于“人肉搜索”網絡集群行為的特殊性和一呼百應的影響力,使得這種行為變得更為復雜,也愈發引起社會各階層的廣泛關注。
由于網民對人肉搜索的濫用和數不清的爭議,種種為消除這一網絡集群行為對社會秩序和社會倫理消極影響的舉措開始浮出水面。2009年1月1日,有網友自發組織制訂了“人肉搜索公約”,試圖規范網絡公民的網絡道德意識,加深大眾對“人肉搜索”正確定義的理解,使“人肉搜索”向正確的方向發展并不斷地服務大眾。“人肉搜索公約”是網絡公民意識的覺醒,公約發出后,得到不少網民的支持。
此外,已有一些網站開始進行“人肉搜索”商業模式的嘗試,為“人肉搜索”找到“綠色而充沛”的動力來源,避免暴力搜索的出現。比如,塔基草根專家網設立的運作模式:對于普通網民,注冊不收費,只要他們在某一方面有獨到造詣,就可能為自己帶來咨詢費的收入。而對于機構或企業,塔基采取收費模式來保證用戶有問必答和回答的質量。⑨
與此同時,部分省市開始加強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法制建設,強化市民的隱私意識。如2009年1月18日,《徐州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經該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于2009年6月1日開始執行。該條例明文規定: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散布他人隱私,或在網上提供或公開他人的信息資料。這一條例也同樣說明網友們一貫使用的“人肉搜索”也將被禁止。
從以上的種種措施的出現及“人肉搜索”近幾年的發展可見,“人肉搜索”已真正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總的來說,要想消除“網絡輿論暴力”絕非易事,它既需要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又需要人類文明的發展。由于“人肉搜索”深層次的社會原因是中國社會轉型導致的傳統道德弱化和社會秩序的破壞,網民群體希望可以通過網絡輿論平臺來表達自己的觀點,通過對失范者的自發懲罰來呼喚理想的社會秩序。因此,從這一角度來看,徐州市新近頒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未》未必是一種有效的調控手段,筆者認為,我們首先應大力倡導網民的自律行為,強化網絡活動的自我凈化功能,從內在驅動力上規范“人肉搜索”的使用;其二,關注參與“人肉搜索”事件的網民結構,正如本文在前面所述:“人肉搜索”事件中存在“輿論領袖”并導致形成“沉默的螺旋”,“有理智的人”參與到“人肉搜索”事件中的多寡將對“網絡輿論暴力”的發展趨勢起到關鍵性作用,優化“人肉搜索”事件中的參與者結構至關重要;其三,隨著媒體市場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的互動日趨加強,界限日益模糊,可使民眾的公共話語空間進一步提升,使“人肉搜索”所承擔的過度“社會使命”得以疏散。這樣,極端“人肉搜索”行為無的放矢,旨在交換知識和信息以及承載道德監督使命的良性“人肉搜索”將生生不息,造福國人。
[注釋]
①楊艷、劉思遠:《人肉搜索正義審判?發泄借口?》,《天府早報》2008年5月8日.
②③古斯塔夫.勒龐著(法);馮克利譯.《烏合之眾》[M].中央編譯局出版社,2005.
④塞奇.莫斯科維奇著(法);許列民薛丹云等譯.《群氓的時代》[M].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
⑤⑥楊孟堯:《網絡社區“人肉搜索”初探》,《東南傳播》2008年第7期.
⑦⑧陳衛星:《傳播的觀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
⑨李亞玲:《從暴力的“人肉搜索”到友善的“人機搜索”》,《新聞界》2008年第5期.
⑩潘軍:《網絡與傳統媒體的議程互動—以華南虎事件報道為例》,《青年記者》2007年第24期.
- 上一篇:獨家原創:農村團建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
- 下一篇:西方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研究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