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災害報道觀念變化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11 0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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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災害報道,因其內容的特殊性,我國采取了特別謹慎的態度。縱觀新中國50多年來的災害報道,是遵循著一條特殊的發展軌道的。其觀念和形式,在這期間都發生了顯著變化。這種變化,以20世紀80年代初為界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階段災害報道的主要特點是以“人”為本位,追求的是一種教化層面的意義,后階段轉向以“事”為本位,追求的是一種信息層面的價值。
[關鍵詞]災害報道;觀念變化
災害報道,是指對自然災害和人為災難的事件的報道。無論是什么國家,無論是什么樣的社會制度,都不可避免地有地震、臺風、洪澇等天災發生;也不論是什么國家,不論其科技多么先進,管理多么科學和完善,都不可避免地有沉船、車禍、失火等人禍出現。對我們國家來說,這些天災人禍也不可避免地時有發生。如1976年唐山大地震,1979年“渤海2號”鉆井船翻沉,1987年大興安嶺森林大火,1998年長江全流域發生大水,2000年北方出現沙塵暴天氣,中原出現大旱,“6.22”武漢空難和柳州客車墜江等等。因而,對災害的報道,構成了我國新聞報道的重要內容之一。
災害報道,因其內容的特殊性,我國采取了特別謹慎的態度。縱觀新中國成立50多年來的災害報道,我們不難發現,它是遵循著一條特殊的發展軌道的。其觀念和形式,在這期間都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種變化,我認為大體上可以以20世紀80年代初為轉折點,分為前后兩個階段。
20世紀80年代初以前(包括“”時期)的災害報道,一個明顯的特點是:以“人”為本位,即在報道中,總是站在“人”如何與災害作斗爭的角度來充分肯定人的精神和力量。上海復旦大學王中教授概括當時我國關于災害報道的觀念是:“災害不是新聞,抗災救災才是新聞。”(1)王中教授這一概括是十分準確的。1957年2月上旬,上海遇到了有氣象記載80年來罕見的嚴寒。新華社記者是這樣報道這次災害的:
這幾天上海街頭積雪不化,春寒料峭,最低溫度下降到攝氏零下七點四度,上海人遇到了有氣象記載的八十多年來罕見的嚴寒。十日和十一日,出現了晴天下雪的現象。晴日高照,雪花在陽光中飛舞,行人紛紛貯足仰視這個瑰麗的奇景。
“前天一夜風雪,昨夜八百童尸。”這是詩人臧克家一九四七年二月在上海寫下的詩篇《生命的零度》中開頭的兩句。這幾天要比十年前冷得多,但據上海市民政局調查,到目前并沒有發現凍死的人。民政局已布置各區加強對生活困難的居民特別是孤苦無依的老人的救濟工作。為了避免寒冷影響兒童的健康,上海市教育局已將全市幼兒園的開學日期延至十八日。
這則名為《上海的嚴寒》的消息,對嚴寒只在導語中作了一句話的交待,接下來筆鋒一轉,濃墨重彩寫的是:上海人民在黨和政府的領導、關懷下,不僅戰勝了嚴寒,沒有出現像舊社會那樣“前天一夜雪,昨夜八百童尸”的慘景,而且人們還歡樂地欣賞著“晴日高照,雪花在陽光中飛舞”的“瑰麗的奇景”。
我們應特別注意的是,這則消息這么采寫,并不是某些記者、編輯偶然的隨意之作,而是這個階段災害報道的一種模式。在這階段,所有災害報道都是按照這個模式制作出來的。1961年,是我國3年自然災害最困難的時期。翻開當時的報紙,關于具體災情的報道基本沒有,多是反映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抗災救災,自力更生,發展生產。我們不妨對1961年1至3月《人民日報》關于災害報道的標題作一粗略瀏覽:《災區的困難就是自己的困難(引題)天津地區非災區厲行節約支援災區(主題)兄弟般的關懷鼓舞了災區人民生產度荒信心(副題)》(1961.1.4);《災區力爭夏季好收成(引題)丘聶生產隊發憤圖強管好越冬作物,豐臺溝生產隊妥善安排生活準備春耕(主題)》(1961.1.13);《內蒙古部分牧區趕運飼料開辟水源管好牧場(引題)抗暴風大雪保牲畜安全(主題)》(1961.2.6);《江洲公社貫徹政策和運用社有經濟力量發展生產(引題)戰勝連年澇災實現糧食自給(主題)》(1961.2.16);《面向困難堅持斗爭及早下手安排生活貫徹政策大辦副業干部帶頭生產自救(引題)高辛莊隊戰勝災害迎春耕(主題)》(1961.3.4)。
“”時期,我國災害報道向著更加偏激、主觀和模式化的方向發展。1976年7月28日,河北唐山市發生7.5級強烈地震,第二天,《人民日報》采用新華社統一電訊稿進行了報道,其標題為:
河北省唐山、豐南一帶發生強烈地震
災區人民在革命路線指引下發揚人定勝天的革命精神抗震救災
導語對地震進行了簡單介紹:“我國河北省冀東地區的唐山—豐南一帶,7月28日3時42分發生了強烈地震。天津、北京市也有較強震感。據我國地震臺網測定,這次地震為7.5級,震中在北緯39.4度,東經118.1度。震中地區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而主體是這樣寫的:“偉大領袖和黨中央、國務院對地震災區人民群眾十分關懷。地震發生后,中共河北省委,天津、北京市委和震區各級黨組織,已經采取緊急措施,領導群眾迅即投入防震抗災斗爭。中共河北省委領導同志已帶領有關部分負責人,趕到災區指揮防震救災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有關省、市衛生系統,已組織大批醫療隊趕赴現場。大量醫藥、食品、食物、建筑材料等救災物資正源源運往災區。國家地震局和河北省地震局已組織專業人員趕赴現場,監視災情。災區人民群眾已在當地黨組織領導下,迅速組織起來,團結一致,展開抗災斗爭。他們決心在的革命路線指導下,在反擊右傾翻案風斗爭取得偉大勝利的大好形勢下,發揚人定勝天的大無畏革命精神,團結起來,奮發圖強,奪取這場抗災斗爭的勝利。”
這則消息,對地震情況報道較為簡略,對人們最關心的受災情況如房屋倒塌多少間、死傷多少人只字未提,只有一句“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失”,重點是放在人與災害作斗爭上,即放在、黨中央和各級領導如何關懷災區人民、如何帶領災區人民抗災救災方面。在標題制作中也是充分體現這一點。
產生于“”末期的這則消息,更加突出“人”的因素,空話、套話較多,其中許多是人為的拔高和“口號式”的議論。同時,這一時期的災害報道,無論是內容(角度),還是形式(表現手法),都形成一種模式。
綜觀我國80年代初之前的災害報道,具體有這么一些明顯特點:
1.立足于肯定人的戰斗精神。無論是天災,還是人禍,都威脅到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災害發生了,人們奮勇抗戰,保護財產和生命,這是災情報道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反映具體災情、反映人們抗災和救災是災害報道三大階段性主要內容或事實。這3個階段的事實,在時間上是有先后的,在內容上也有層次性。按照新聞報道的規律,一般是按事件發生、發展的順序和事件內容的層次,依次作出報道。而我國這個階段的災害報道,不是站在“事”方位對事實作階段性反映,而是站在“人”的方位對事實作整體審視。這樣,“事”就不是報道的中心內容,它只是“人”斗爭的對象。如唐山地震的報道,對災情報道只有十幾個字的概括陳述,這只是一個由頭,由這個由頭引出“災區人民在革命路線指引下發揚人定勝天的革命精神抗災救災”。同時,這個時期在肯定人的戰斗精神時,總是作絕對的理想判斷:在人與每場具體災害的關系上,“人”總是一律的勝利者。
2.只注重新聞的時宜性,不注重新聞的時新性。災害報道,反映的總是人們不愿看到的事情。這些報道出來,總是會在人們的心中產生一絲不悅,尤其是那些造成重大損失的和那些人為的災害,報道稍有不當,可能會給社會帶來一些不穩定因素。這個階段的災害報道,對這一方面考慮得較多,注重報道的社會效果,追求時宜性。因而,這個階段的災害報道中常常出現災害發生幾十天、幾個月之后才報道的“新聞舊報”現象。如1979年11月25日,“渤海二號”鉆井船在拖航中翻沉,造成死亡72人、3700萬元的直接損失。對此事件,新聞界在長達半年之久竟視而不見,直到8個月后的1980年7月22日,《工人日報》才作出報道。
3.追求終極性結論。在報道一些重大災害尤其是人為的敏感性的災害時,這個階段的報道不是見事件就報,而總是要對事件有了明確定性結論后再作報道。如上面舉到的“渤海二號鉆井船在拖航中翻沉”,新聞界之所以半年多遲遲不作報道,主要原因是對事件的性質把握不準,也即在等有關部門對事件作出最后的定性結論。
4.追求最佳的宣傳價值。災害事件,一般來說,都具有新聞價值。但這一階段的災害報道,“不是任何災害的情況都可以當作新聞向全國報道的,這要根據國內外全盤斗爭的利益,要看災情大小、受災時間長短、受災地區重要不重要,以及它對國家和人民生活影響大小來決定,并且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條件和時機,決定講什么不講什么,如何講法”(2)。也就是說,為了達到最佳的宣傳效果,傳者基本上是對符合自己意圖的就報,對不符合自己意圖的就少報、輕報或不報。如唐山地震將一座美麗的唐山城化為瓦礫,造成死亡24萬人、重傷16萬人和上百億元的損失,而當時的報道中,是看不到這些內容的。又如還有一些災害報道,只是寫個百把字的消息放在報刊的一、二版中的一個不顯眼的地方。為了保證宣傳價值,這個階段的災害報道還有一個特點是:統一口徑,一律由新華通訊社獨家采訪發通稿。之所以這么處理,無非是傳者認為:如不這般,就不利于黨和國家的利益,不利于社會的穩定,有損于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形象。
這里要特別指出的是,在80年代以前這一階段中,“”期間的災害報道有其特殊性,它與前十七前和后幾年的災害報道有著本質的不同。它更強調人的“革命精神”,把人的革命精神拔高到無所不能的高度。同時,“”的災害報道更加模式化、僵硬化,都是一個模式:“輕描淡寫的災情+黨和的關懷+災區人民的決心”。如唐山云南兩地地震的報道,連有些段落、句子都是一模一樣。另外,“”的災害報道中,“革命口號”式的語句很多,假、大、空成為其一大特色。
80年代初以前,我國災害報道呈現這些特征是有其復雜的時代背景和社會原因的。
首先,是時代的特點決定的。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的30年,我國的革命和建設基本上是以“階級斗爭為綱”(“”期間達到頂峰),全國一切工作都是圍繞這個“綱”進行的,新聞媒體作為“階級斗爭的工具”,更是體現出戰斗的特色。于是,災害報道總是站在無產階級革命立場上來審視事物,強調新聞的思想性和戰斗性。這已成為當時新聞報道的一大原則。這一階段的災害報道,總是遵循這一原則的。1954年長江發生大洪水,新華通訊社中南總分社當時對這次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較大的自然災害的報道工作制定了幾項原則:“一、報道災害,不要蓋過生產。二、著重報道積極同災害斗爭,戰勝災害,奪取豐收。三、報道范圍暫時固定在幾個可以確保的重點和某些受災較輕、很快可以恢復生產的地區。四、不作全面綜合報道,不講具體災情。”(3)在這些原則的基礎上,他們又根據中央和總社的指示精神,制定出了報道思想:“動員千百萬人民起來戰勝災害,是保證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一項重大的斗爭任務,對于同自然災害作斗爭的主動事實的報道,就是對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的思想教育”,新華社原中南總分社制定的這些指導他們報道長江水災情況的原則和報道思想,是有典型意義的。它深刻體現出時代的特點,也體現了我國80年代初以前對災害報道原則的實質內容。
其次,在長期的新聞工作中形成了“抗災救災才是新聞”的觀念。我們的新聞報道,多是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進行的,而各級黨組織和政府在對待災害上都是站在一個角度考慮問題:如何領導人民抗災救災奪取勝利。作為黨政部門和領導,這樣考慮問題,無疑是正確的。而作為黨和政府的喉舌的新聞單位和記者,也十分自然地與黨和政府保持著同一視角。于是乎,久而久之,新聞界就形成了一個觀念:“災害不是新聞,抗災救災才是新聞”。同時,這個階段的新聞界還有一種奇特的觀念:不能報道人們在大自然面前的絕望;認為反映“我們今天還不能完全控制大自然,這樣說法會引起人民的一種錯覺”,“引起群眾恐慌”。(5)實際上,大自然今天人們還無法完全控制,“人定勝天”只是一種理想和追求。
其三,“”期間的災害報道出現那種偏激和模式化,出現假大空,主要是由于“”一伙愚弄百姓、顛倒黑白造成的。他們為了奪權的需要,拋棄新聞規律,歪曲事實真相,宣揚唯心主義哲學。
80年代初以后,我國災害報道情形逐漸發生了變化。與前階段相比較,這個階段的災害報道最明顯的變化是從“人”的角度跳出,移向“事”本位。至于這一變化的轉折點,卻是一種總體力量逐步推移的過程,不可歸結為一事一文。如若硬要尋求標志物的話,我以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1981年7月14日播發的消息《四川暴雨成災》和《南方日報》1983年6月13日刊發的消息《今天凌晨廣州市降特大暴雨》可以算上。尤其是后者,已完全擺脫了前階段災害報道的模式和觀念。總結80年代初以后我國災害報道,可以看出,它呈現出與前階段完全不同的一些特點:
一是客觀地反映災情。災害是個什么樣子就報道個什么樣子,不夸大,不縮小,實情實報,毫不遮掩。2000年7月7日晚,廣西柳州市一輛公共汽車沖出市區壺東大橋墜入柳
江,《北京日報》(2000.7.9)對此作了報道:《公汽墜入柳江(主)40人死亡(副)》。這則消息詳細報道了這起車禍發生過程、發生原因和造成結果,直陳其事,毫不回避,并將事件和死亡人數納入標題。今天看來,這是一篇極平常的災害報道,但在80年代初以前我國的報刊上,是絕對看不到這類報道的。它與前階段報道最大區別在于:強調新聞的信息價值,淡化新聞的教化意義,純報道災情,絲毫不涉及抗災救災等等情況(抗災救災不是不報道,而是另作報道)。
二是時新性得到增強。80年代初之前的災害報道注重新聞的時宜性,對待災情往往等定性之后作統一口徑的報道。而80年代初以后,記者追求新聞時新性,一見災情就發新聞。獲1998年全國好新聞特等獎的消息《九江段四號閘附近決堤30米》最能說明這個問題。1998年8月7日13時左右,長江九江段四號閘附近決堤,《中國青年報》記者賀延光當即就用手機向報社編輯部報發了一條簡訊:“今天13時左右,長江九江段四號閘與五號閘之間決堤30米左右。洪水滔滔,局面一時無法控制。現在,洪水正向九江市區蔓延。市區內滿街是人。靠近決堤口的市民被迫向樓房轉移。”接著,記者每半小時向報社編輯部報發一條簡訊,一共發了8條。第二天《中國青年報》在一版將8條簡訊原封不動刊發,放上一個標題。像這么快速地報道重大災害,在新中國新聞史上好像還沒有,致使一些人還一時不能接受。據記者介紹,報道刊出的當天上午,報社就接到有關領導的電話,嚴厲批評他們違反了“新聞紀律”,報社領導還為此寫了檢討報告。直到第三天(8月9日)國務院總理朱基親臨九江視察,講了:“不能向群眾隱瞞災情”后,局面才得以改觀。(6)
三是災害報道再不是由新華社一家統一發稿,任何新聞媒體隨時都可以就災情采寫、編發新聞。
這個階段的災害報道還有一個鮮明的特色是,對災害進行著理性的思考。前階段的災害報道,在關于人征服大自然的能力上,總是持盲目的、樂觀的態度,“人定勝天”是當時報紙、電臺上喊得最響亮的口號。誠然,在局部、在短期來看可能是勝了天,如“圍湖造田,叫河水讓路”,但從長久來看,人的這些舉動是失敗的。前一階段災害報道只有熱情,沒有科學性。后階段的災害報道就情形大變,人們在對災情進行了詳細報道之后,還常常對災害作冷靜的思考,作多層次多側面的分析,深挖災害造成的原因,尋求解決的辦法。2000年4月10日《經濟日報》在二版刊發了災害報道《風沙肆虐華北西北》的同時,同版還刊發了3篇相關稿件,一篇是資料《西北和北方沙漠及沙地》,一篇是綜合報道《一年沙化一個中等縣風沙危害每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540億元》,還有一篇是新聞短評《沙暴“吹”人警醒》。這一組稿件從不同層次不同角度對沙暴進行了全面的反映和詮釋。人們看了這組災害報道之后,在獲得了信息的同時更多的是對日益張狂的風沙進行思考。
我國災害報道在80年代以來發生這種變化,是有著深刻的歷史原因的。這些原因的淵源是1978年12月召開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這次會上制定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是我國人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導思想。在這一思想路線指導下,新聞界逐漸走出“左”的巢臼,遵循新聞報道的規律,堅持新聞的真實性原則,客觀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從而,人們對于災害報道的觀念也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主要是摒棄了“只有抗災救災才是新聞”的片面觀點,確立了“災害也是新聞”的觀念。這種觀念的改變,使災害報道從“人本位”移向了“事本位”。報道不再是就“人”來說“事”,而是就“事”來說“人”,就事件的發展來安排報道的內容;報道的價值也不再是停留在強調意義的教化層面,而進入了追求價值的信息層面。這是一次返樸歸真的飛躍。同時后階段的災害報道還表現出不只是一味地對“人”唱贊歌,而更多的是站在“事”的角度來對“人”的行為進行反思和批判。
由“人本位”向“事本位”的轉變,使我國災害報道走上了健康的發展軌道。過去認為,過多過細地報道災情,“會引起人民群眾的恐慌。”(7)會給社會主義國家抹黑。這是一種誤解。近十幾年來,我國的災害報道實情實報,取得了十分理想的社會效果。1998年,長江發生全流域性水災。對此,我國的新聞媒體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哪里潰了堤,哪里倒了房,哪里死了多少人,都如實報道,并對這次天災作了一番深入的調查分析,得出了“天災乃是人禍”的結論:上游濫砍濫伐,造成水土流失;中游圍湖造田,使江水無處囤積;下游河道不暢,致使洪水頂托。由此,喚醒了人們的環保意識,引發了一場全流域乃至全國的“保護環境”活動。這種社會效果是前階段災害報道無法達到的。
我國的災害報道還處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目前的發展態勢就整體來說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不良現象值得注意。這主要是兩點:一是災害發生地的領導機關對此過于謹慎,甚至有些遮遮掩掩,使報道不能按應有的規律進行。如1999年11月煙臺“大舜號”海輪沉沒,270多人死亡。多家媒體雖然對此作了報道,但份量和重視程度顯然不夠,有專家對此提出批評,認為“這樣關涉200多人性命的新聞,低調處理,潛在社會傳播效果極壞”。(8)另一不良現象是一些晚報、都市報等非黨報性質的報刊對災害報道過于熱衷。這些報紙為了尋求賣點,不惜版面大量刊載災害報道。這主要有兩種表現,一是這些報紙千方百計搜羅全國全世界的天災人禍,滿紙風暴水災、機毀人亡,讓人感覺世界末日似乎來臨。另一種是,對災害報道,尤其是人禍報道深入詳細,連篇累牘,并配以大標題,大照片,悲慘慘、血淋淋,以刺激讀者。應該說,對災害報道遮遮掩掩和過于熱衷的兩極做法都是不正確的,這不可能取得好的社會效果,也不利于我國災害報道的健康發展。正確的態度應是:不縮小,也不夸大;不遮掩,也不渲染;客觀地將真實的情況告訴受眾。
注釋:
(1)王益民主編:《中國當代精彩新聞評說》第51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
(2)戴邦:《論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第233頁,人民日報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
(3)戴邦:《論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第233頁,人民日報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
(4)同(3)
(5)戴邦:《論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第225頁,人民日報出版社,1984年8月第1版。
(6)賀延光:《從“違反紀律”到獲新聞大獎》,載《新聞知識》2000年第2期。
(7)同(5)
(8)歐陽明:《人民利益重于天》,載《新聞與信息傳播》2000年夏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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