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業入世影響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26 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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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入世”對我國新聞業必將帶來諸多影響,如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本文提出了富有啟發性的幾點思考,如“不能立足于堵”、“減小信息落差”、“逐步走向法治”等,值得一讀。
[關鍵詞]入世新聞業對策
Abstract:China''''saccessionintoWTOwilldefinitelyhavegreatimpactuponitsmassmedia.Theauthoranalyzesthesituationandthenputsforwardsafewsuggestionsastohowtofacethechallengeandseizetheopportunities.
Keywords:AccessionintoWTO;Countermeasures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新聞業蓬勃發展,在實現改革、發展、穩定中功不可沒。我國新聞業外延變化不小,但內涵改革深度還很不夠,很難應付諸多挑戰。特別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入世”),以及“入世”對互聯網發展的推動,會給我國新聞傳播帶來挑戰。認真研究和迎接這些挑戰,積極主動地順應這些變化;更新觀念,加大改革力度,是我國新聞業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
“入世”對我國新聞業的挑戰
本文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幾個協定和一些國外材料來分析入世對我國新聞業的影響。
一、服務貿易范圍內的影響
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的各行各業都有顯著影響,但對新聞業直接影響看上去不是很大。因為新聞業從總體上來說,屬于非物品貿易,系服務貿易范圍。《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成員方要就市場準入、國民待遇及其他相關問題,與別的成員方進行談判,將達成的承諾逐項列入該成員方的具體承諾表。其中的內容為:a.有關市場準入的條件、限制等;b.享受國民待遇的條件和資格;c.其他承諾,包括有關標準和資格等方面的承諾,實施承諾的時間框架等。而且,根據“發展中國家的特別待遇”的原則,在發展中國家少開放一些部門、少放寬一些交易種類、逐步擴大市場準入等問題上,可根據它們的發展情況,予以適當的通融。由此可以看出,作為服務業之一的新聞業是否開放,以及開放的程度如何,暫時可由成員國本身決定。①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顯然暫時不會全面開放新聞業。服務貿易總協定允許少數成員在2005年以前,可以存在與最惠國待遇不符的暫時性措施。②換句話說,在“入世”的頭幾年,國外傳媒打入我國并享受國內傳媒相同的待遇,還不可能成為事實。但是,關乎2005年以后新聞業開放的承諾表,終歸要制定出來。
盡管如此,我國已確定開放發行業、廣告業。發行業“入世”后,傳媒銷售渠道會增多,競爭性會增強,壟斷保護程度會降低。上海一家發行公司已有德國資本進入。德國貝塔斯曼出版集團在上海的合資企業辦讀者俱樂部,到1999年在中國已有150萬會員、2千多萬元的年銷售額。某些境外刊物,如時尚、休閑的刊物已開始在我國發行,漸漸還有其他非新聞類報刊也會準許在中國發行。原版雜志、期刊、非新聞類報紙也將通過合資合作形式出版中文版,直接供中國讀者消費。入世后國外發行公司會憑借其實力和經驗進行運作,會使受人們歡迎的報刊占領比現在更大的讀者市場份額。
另外,“入世”后,廣告的數量和種類、廣告質量、廣告載體、廣告業務運作都將有較大的變化和發展。外資廣告機構會增多和加強。外商的廣告也會明顯增多,據有人估計,在到中國來投資的國外大企業中,有81%的企業每年要拿出1億美元左右的費用進行廣告宣傳。而且,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透明度原則,或許有一天會要求中國各報紙也加入像ABC這樣的專門定時統計和公布報紙發行量的組織。因為這種與國際接軌的做法,符合廣告商和廣告客戶的利益。可想而知,在定期公布發行量的條件下,發行量小的報紙所得廣告將會越來越少。
不難想到,發行、廣告兩項都會使那些受讀者歡迎的報紙走向良性循環,那些發行量小的報紙,如果沒有新招就會走向惡性循環。如果說報紙發行還可以在“公費市場”那一部分借助于“紅頭文件”,那么對廣告收入來說,“紅頭文件”則是無濟于事的。
“入世”以后,電視業與報業差不多,暫時不向國外開放。但是,與新聞傳播機關密切相關的電影服務,則是我國承諾開放的領域。在這方面我國作了兩項承諾。第一項,“入世”以后,我們進口的外國影片從現在的每年10部增加到20部。第二項,外資可以參與改造中國影院,但是它的股份不超過49%③。
此外,中國將開放因特網服務的全部領域,并允許外商在所有電訊服務領域的投資項目中占49%的股權。圖文電視、視頻點播等增值服務在我國“入世”后兩年內、傳呼服務在3年內可達到50%,4年內可達到51%。中國還承諾,將在3年內分階段取消在流通服務上的一切限制,開放運輸、批發、零售、售后服務等所有環節的貨物流通分銷權。這無疑將包括音像制品、娛樂軟件在內。
二、貨物貿易范圍內的影響
新聞業發展所需的物資、設備,則受有關貨物貿易規定的制約,所以,還需要把新聞放到貨物貿易范圍內來研究。《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要求,根據互惠和互利的安排,切實減少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根據“國民待遇原則”,進口產品在進口國享受的待遇,要不低于那里的本國產品所享受的待遇(除了幾項例外)。根據“最惠國待遇原則”,在貨物貿易中,給予一成員方的優惠、讓步,應無條件地給予所有成員方(也有一些例外)。
根據以上精神,物資和設備進口關稅將大大降低,有的全部取消,同時將逐步取消所有的進口配額。如木材和紙張的關稅目前分別為12-18%和15-25%,將降至5-7.5%。對于半導體、計算機、計算機設備、電信設備和其他信息技術的關稅,將從目前的平均13%多降至零,大部分削減將在2003年前實現④。
隨著這些電信設備、器材等進口關稅的降低或免除,電信業的成本和服務收費都會降低,再加上中國將開放因特網服務的各個方面,互聯網也會有更大的發展和更激烈的競爭。其結果必然會促進網民數目迅速、大幅度地增加。
綜上所述,我國新聞業雖然暫且不會完全開放,受“入世”的直接影響不會很大,但間接影響是存在的,而且是不小的。
以上所談的媒體開放程度,是就我國加入世貿所做出的承諾而言的。實際上,為了增強我國媒體的實力,更好地參與國際傳播的競爭,我國已有在保證國家控股的前提下,吸收社會資金和外國資金,把媒體集團(包括報刊業和廣播電視)做大做強的準備。并且在過去兩年內,已有某些地方在不作張揚地開始著手實行股份制的做法(如哈爾濱報業集團、湖南衛視),還有在保證編輯權和終審權的前提下吸收國外資金的做法(形式多達一二十種)。發展跨地區的媒體集團(特別是廣播電視集團),也將成為可能。
我國已經制訂了多個涉及互聯網的法規性文件,如國務院2000年9月25日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新聞辦、信息產業部2000年11月7日的《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等。3200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問世。這一法律文件比上面所提到的管理互聯網的法規和規章的涵蓋面更廣,除了“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的規定(第一條)以外,主要仍是管理傳播內容的。該法律的第二條、第三條都與新聞傳播內容有關,分別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
上述法規與決定對于規范和管理國內網站的建設和活動,對于防止和剔除有害的信息、言論,對于保護網絡安全,都會起到積極作用。但我們還應注意以積極主動的方式迎接挑戰,尋找對策。
“入世”對策的幾點思考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作為服務貿易范圍內的互聯網服務的全部領域都會開放;作為信息技術所需的物品貿易,其進口關稅不超過3年就會降至零。這些重要許諾,將使我國互聯網事業飛速發展獲得一個非常重要的客觀條件,也會使網絡新聞的發展變得更加不可抗拒。
事物有一利必有一弊。網絡媒體在具備優越性能的同時,也使我們遇到了從未有過的困難。比如,各種真真假假的新聞,各種有害的信息和言論。為了克服這些弊病,我們努力發展“防火墻”技術,積極創建“網上警察”。與此同時,我國加快立法速度,據了解,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早以全面立法來管理網絡新聞傳播的國家之一。
一、不能立足于堵
運用法律去防止和限制互聯網上的消極有害的東西,這是必要的、有益的,但是遠遠不夠。一方面,過嚴地立足于堵,有可能削弱網站的活力,削弱國內與國外網站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對于境外網站的防范,頻繁地使用防火墻技術,就等于在互聯網上搞自我封閉,大大削弱了互聯網的信息公開性、共享性等正面作用。
任何國家都是世界體系中的國家,為了防止外來的消極影響,就把自己封閉起來,以保證自己的體制不受任何防礙地運行,歷史經驗證明,這是一種不明智的做法。我們可從原蘇聯解體以前10年左右時間里,中蘇兩國對于與外部世界交流的不同態度、做法和產生的不同效果中,得到啟示。從60年代到80年代,美國多次向蘇聯提出學生交流計劃,都被歷屆蘇聯政府拒絕。直到80年代末蘇聯解體前不久,蘇聯在美國的留學生一共只有經過嚴格挑選的幾百人。那樣嚴防“和平演變”,結果竟是國家解體,紅旗落地。而同一時期,中國在美國的公費、自費留學生多達4萬人左右。到1997年,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已累計向美國派遣了13萬留學人員。在中國的外資企業,多達30萬家,分布在全國各地。海外企業家分布在中國的每一個角落,窮鄉僻壤都有他們的蹤跡。每年中國接待的海外游客加上港、澳、臺回鄉探親的同胞,多達5000萬次以上。這么多的外部影響,并沒有使中國的社會主義解體⑥。這證明,順應民心、合乎時代潮流的路線、方針、政策,才是第一位起作用的。而對外開放正是正確的制度設計的一部分。
現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如果有哪個國家想繼續在信息上閉關鎖國,至少在技術上也無法做到了。互聯網在信息傳播上所具備的強大功能,推動著信息全球化發展的必然趨勢迅速發展。網絡媒體集合了傳統媒體所有的表現形式,成為真正的多媒體傳播手段,它使新聞的人際傳播、群體傳播和大眾傳播同時實現。它具有許多優良特性。首先是容量大。其二是速度快且具有流動性傳播的特點。其三是超鏈接,網民可以瀏覽無窮的信息。其四是交互性,網絡媒體的讀者既可以是受眾,也可以是傳播者。其五是可檢索。只要在網站上輸入一個或幾個詞后,網絡會自動會將相關內容的文章一一列出⑦。面對這樣的現代媒體,我們必須充分利用,讓它發揮利國利民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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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減小信息落差
前面分析了互聯網對我國新聞的挑戰,以及“入世”對我國的挑戰。這些挑戰提出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以低信息量新聞、單向度輿論應對國內受眾的做法,已難以適應新的形勢,我們必須加快新聞改革。
1.高原盆地理論的啟示
毫無疑問,對于那些惡意煽動的反動信息、故意捏造的謠言信息、誘導人們墮落的色情信息等,我們要依法采取措施,堅決防止和杜絕。但是,并不是要設法避免人們接觸所有的敏感信息或負面信息。
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公民社會所擁有的信息量,還是很小的,前者猶如高原,后者猶如盆地,落差很大,前者對后者存在的潛在沖擊力自然就很大。巨大的信息落差,對國家安全構成隱患,是不言而喻的。何不考慮大幅度地減小這種落差呢?減小落差的辦法,簡而言之就是要逐步加大輸入的社會信息量,包括所謂敏感信息和負面信息。所謂逐步,就是開閘放水,逐步提升,而不是等到迫不得已,失去控制的時候炸壩泄洪。這需要兼顧當前和長遠的戰略眼光,抓住指定承諾表以前的5年時間,減小與發達國家的信息落差。
2.廣東經驗的啟示
我們有必要探討一下,接受負面信息增多,到底會產生怎樣的后果?在1989年北京政治風波期間,歷來接受香港電臺和電視臺信息最多的珠江三角洲地區,倒是非常平靜,廣州、深圳的秩序比北方和東南沿海的大城市都要穩定。因為在多元化的信息環境中,人們更容易看到事物的方方面面,至于那些真真假假的信息,更容易在人們心目中減少對資本主義媒體的可信度和神秘感。
在2000年8月于北京召開的“WTO與中國傳媒研討會”上,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黎元江對上面談到的例子,提供了生動、具體的材料。他說,“廣東這個地方,香港電視是家家戶戶都看……從來沒有斷過。”“我們華南地區,一年365天,天天24小時,香港4個電視臺,兩個是中文,一個翡翠臺,一個明珠臺,一個國際臺,還有鳳凰衛視。還有各種廣播,美國之音,這個之音、那個之音很多,還有各種渠道、傳到廣東華南來的各種報紙、雜志、書刊,還有每天幾十萬人進進出出帶來各種各樣的觀點,有反動的,有反華的,有反對改革的,什么話帶不進來?香港人進來,外國人進來,什么觀點帶不進來?何況咱們還公開批準在賓館銷售的海外一些報紙,大公、文匯等。還有英文的南華早報,現在懂英文的也多了,有反共反華的,什么都有。”“最后也沒有因為一天到晚看香港電視就反社會主義。也不見得特別多的上街游行,有游行,也有上街,但是不多,是細水長流,平均每天有五六十人,一天到晚在廣東省政府門前要求這個,要求那個,都是經濟要求,什么濫尾樓,土地糾紛,沒落實政策等,真正是政治性的基本沒有。也不見得看完以后大家都支持‘兩國論’,相反更氣憤,恨不得把李登輝扔到臺灣海峽里。”⑧
從廣東的經驗我們得到的啟示很多,最主要的是人民群眾具有對多元信息的承受能力,而且這種能力越鍛煉越強。
另一個啟示是,我們反復強調的輿論導向,到底是要在正視互聯網等現代傳媒不分國界地把大量信息推到人們面前這個事實的基礎上去導向呢,還是無視這一切做一廂情愿的“導向”呢?答案當然是前者。現在許多人并不費力地在使用服務器技術和鏈接技術,去接受境外媒體的信息。聽任這種狀況,而不去沖破一些禁區,擴大我們傳媒,特別是網絡媒體的報道和評論的范圍,那就無異于在網絡傳播中實行“駝鳥政策”。
我們應該在自己的網站上增加敏感信息和負面信息的供給量。本人認為,在擴大公民社會信息量的過程中,在網上領先放開一些,讓一部分人先增強對負面信息的承受能力,有其積極意義。“據調查,中國互聯網最主要用戶的特征是:30歲以下;受過高中和大學教育;中高層次收入;學生、自由職業者、合資企業管理人員、國家機關干部和辦公室職員。”⑨不難看出,這些群體是負面信息承受能力較高者,也是能夠使用各種技術找到信息者。利用5年左右時間,減少信息落差,可以從國內網站擴大覆蓋面、加大信息量做起。
三、逐步走向法治
我國雖然現在有各種管理新聞和信息傳播的法規性文件,但就傳播內容的管理上,并沒有嚴格按照這些法規性文件中禁載規定作衡量標準。
現以國務院1997年8月11日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為例。該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禁止制作、播放有下列內容的節目:(1)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2)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3)煽動民族分裂,破壞民族團結的;(4)泄露國家秘密的;(5)誹謗、侮辱他人的;(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我國其他涉及新聞與信息管理的法規性文件,如《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國務院的《出版管理條例》(1997)、國家新聞出版署的《報紙管理暫行規定》(1990),其中關于禁載的規定,都基本相同,差別很小。
在實際新聞工作中,除了上面第5款不時有觸犯以外,其他款,特別是前3款,很少有違背的。我國新聞工作者長期的黨性訓練使他們通常不會違背它們,而最令他們擔心的是違背宣傳口徑、宣傳紀律。
筆者并不是主張現在完全取消所有宣傳紀律、宣傳口徑。有些現在還是必須要遵守的。特別是我國仍處在改革攻堅戰的時期,有些困難和問題還是艱巨的、復雜的。所以有的紀律和口徑還不可不要。但我們要認識到,那些比法律更嚴的限制,畢竟不是常規,是應該逐步減少的。漏報重要新聞,歷來被視為媒體之大忌,是重大失誤,有損媒體之聲譽。我國媒體積累聲譽很不容易,可是經常因為不得報道某一重要事件,被國內外所譏諷。因此漏報一次重要新聞,對我國媒體的損害也遠比過去大得多。基于以上理由,我們提出幾條新的思路,也算是本文的總結。
1.我們要正視未來幾年中推動新聞改革的重要因素:一是“入世”對新聞出版的巨大推動力;二是互聯網傳播對我國媒體的巨大壓力;三是我國新聞立法,已經呼吁一二十年,在全國人大中聯名提出提案的人呈現越來越多的趨勢。而新聞立法,意味著我國新聞業真正走上法治軌道。
2.為了能夠更好地抵御外來媒體的沖擊,應抓緊從現在起的5年多的時間,在遵守有關法規性文件的禁載規定的前提下,逐步擴大我國媒體自由活動的空間。
3.探索讓一部分人先增強對于敏感信息和負面信息的承受能力,繼續在廣東、華南,讓較多的境外新聞信息和娛樂節目落地;擴大網上新聞報道的覆蓋面。做到中國發生的事,除了國家秘密以外,國外網站報道的,國內網站也有報道。逐步帶動報紙等傳統媒體也擴大覆蓋面和信息量。
注釋:
①謝金文《“入世”對上海新聞出版業的影響及對策》,打印稿。
②中國廣播電視學會常務副會長劉習良《加入WTO中國電視業面臨的挑戰和機遇》,《中國傳播論壇(之三):WTO與中國電視》,中國廣播電視學會電視研究委員會、中央電視臺研究室、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合編,2000年8月。
③電影事業管理局副局長楊步亭《中國電影如何面對“入世”挑戰》,《中國傳播論壇(之三):WTO與中國電視》,中國廣播電視學會電視研究委員會、中央電視臺研究室、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合編,2000年8月。
④同①。
⑤《3千萬人上過網》,解放日報,2001年1月8日。
⑥《蘇聯曾高度警惕“和平演變”》,中華讀書報,1998年3月25日。
⑦唐勝宏《試論網絡媒體對傳統報紙發展的影響》,2000年3月,打印稿。
⑧黎元江《WTO是挑戰更是機遇——中國報業與國際報業發展之路異同研究》,《中國傳播論壇(之三):WTO與中國電視》,中國廣播電視學會電視研究委員會、中央電視臺研究室、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合編,2000年8月。
⑨解放日報,200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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