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營銀行發展對策

時間:2022-05-26 1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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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營銀行發展對策

1民營銀行的介紹

民營銀行是為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服務的銀行,簡單來說就是“民營性質的銀行”,主要由民間資本控股組成,也就是國家不參與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民營銀行的主要原因就是為了改變當下銀行業壟斷的現象,為社會提供更方便的金融服務。只有改變中國商業銀行的國有壟斷局面,才可能實現金融機構的多元發展。國有銀行與民營銀行有兩點明顯的差別:一是私營性,這是由民營銀行產權結構決定的,主要是非公經濟,同時這也是民營銀行能夠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預行為的發生的主要原因;二自主程度的不同,民營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在人事管理問題上不會受到外界干預,完全由銀行自主決定,而國有銀行受到政府部門的直接干預。與國有銀行相比較,民營銀行不但能夠滿足一般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居民的儲蓄需求,同時它提供更多的服務供居民選擇,改善了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的壟斷局面,對銀行業起到了促進作用,對銀行業整體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以及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2民營銀行發展困難

(1)增資擴股難度大。民間銀行是由民間資本控股而成,且試點大多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或偏遠的地區,由于當地居民收入水平較低且企業的數量少、規模小,更加大了民營銀行增資擴股的難度。在加上與控股的民營企業有許多的關聯交易,一旦企業產生經濟問題,民營銀行也會相應的受到影響。

(2)金融服務水平低。與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相比,民營銀行社會知名度低、網點少,業務簡單,直接導致它對社會存款的吸引力小,因此民營銀行業務量小,盈利能力弱化,可持續發展也會受到限制。民營銀行是以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為主要目標的金融機構,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會出現“錢不夠”的現象,控股的民企自身經營都存在資金問題,在資產負債率較高的情況下,民營銀行的目標很難實現。

(3)市場準入要求高。高風險往往伴隨著高利潤,銀行破產可能引起整個行業的動蕩,因此,民營銀行的安全性必然成為首要問題,嚴格限制市場準入是審批民營銀行的必然要求。我國銀監會對民營銀行的審批要求嚴格,主要為了防止出現投機現象,同時控制民營銀行數量。投機現象容易破壞金融機制,出現道德風險,對銀行數量的控制主要防止數量過多的導致的效率低下以及惡性競爭現象的出現。

(4)服務手段單一。我國民營銀行近幾年才開始發展起來,因此不論是資金還是市場能力都很有限,尤其是對于市場風險的應變能力與大銀行相比處于劣勢。大多數的民營銀行由于各種限制一般只開設一個網點,使民營銀行的業務開拓受到極大的阻礙。

(5)內部管理問題。民營銀行的資本主要來自民間企業,但這也出現了一個現象,民營銀行成為“自家的銀行”或者“個人的銀行”,一些企業在管理民營銀行的過程中,理所應當的認為可以優先享受控股的民營銀行的金融服務,例如“優先貸款權”等要求,這種現象的發生不利于銀行長期穩健的發展。

3我國民營銀行的經營發展對策

(1)擴大入股面,使銀行成為貸款人自己的銀行。民營銀行在吸收資金的過程中,可以通過選擇一些優質客戶進行入股,不但增加量銀行資本,也加強了貸款人與銀行之間的聯系。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擴大資金來源。

(2)實行存款保險制度。民營銀行由于缺乏國家擔保,信用風險會相對較高,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有必要實行存款保險制度。建議民營銀行設立存款保險準備金,以防止當銀行的流動資本出現問題時給客戶造成損失,這種做法不僅能夠保證銀行的正常運行,維護銀行信譽,同時增強客戶對銀行的信任和信心。

(3)優惠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民營銀行現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不論是組織結構或者資金成本都存在很多問題。從平衡整個經濟環境的角度來說,國家應給予更多的準備金優惠政策以減輕民營銀行成本負擔,在國務院的《關于民營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138號)中規定,“民營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比照農村信用社執行”,這大大的減少了民營銀行的資金壓力,為民營銀行保留了更多的資金成本,提供了更多的機會,這也是政府通過經濟手段幫助扶持民營銀行的活動。

(4)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民營銀行要堅持實行多元化經營,積極開拓中間業務,例如開辦個人理財、、租賃、保管、擔保和信息咨詢等業務,來滿足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充分學習和借鑒其他銀行的金融技術、金融產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在學習的過程中完善自身,提高民營銀行的綜合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促進各項業務的共同發展。“存貸匯”這三項業務不論是傳統銀行還是民營銀行都不會改變,民營銀行更多的是對支付手段進行調整,深圳的前海微眾銀行推出的首個產品屬于互聯網金融服務。

(5)從內部來說,為了加強內部控制,建議建立一套考評機制,不僅加強管理,更能減少失誤和風險,從外部來說,要堅持從“三查”出發,確立嚴格的審貸分離制度;在各個角度加強金融風險防范,一定程度上禁止大額貸款,以保證當銀行的資金出現問題的情況下,管理者能夠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保證客戶的財產安全。在銀行內部建立授權授信相關制度,做好審計工作,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對內部審計加強監督,健全的內外部安全經營環境。

(6)建立市場推出機制。民營銀行的風險相對較大,建立合理的退出機制有利于保證金融環境的穩定,但是民營銀行的市場退出機制應該取決于市場的要求。民營銀行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可以自行選擇重組,兼并或者關閉,但不論選擇哪種方式,都要切實保證存款人的利益,同時,還要防止由于道德風險而產生的金融風險。

作者:李雅文 單位:大連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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