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融資銀行管理論文

時間:2022-11-16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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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融資銀行管理論文

摘要: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行業,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大部分資金都需要金融機構的支持,很多風險也可以通過金融工具進行分解,因此,房地產開發與金融業的聯系十分緊密。

關鍵詞:房地產;融資;房地產信托;房地產金融體系

房地產業在其生產過程中的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環節都離不開大量的貨幣資金,離不開金融機構的支援和配合。房地產業的資金融通,猶如房地產業發展中的血液流動,一刻不能停止。過去二十多年來,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要外部資金來源是依賴銀行貸款和預售房款。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房地產貸款的風險管理政策出臺,獲得銀行貸款和預售款的難度也越來越大。因此,現在的開發商在融資方面必須學會“兩條腿走路”,一是從銀行取得貸款即間接貸款,二是從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離開其中任何一項都不能做大。但是我國的房地產金融起點低、基礎差,間接融資還很不夠,而直接融資才剛剛起步。在加快金融體制改革的今天,如何通過有效融資促進企業發展,是擺在全行業面前的重大課題。

1我國房地產融資現狀

(1)從融資來源上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渠道:一是注冊資本金、資本公積金及其他自有資金;二是銀行貸款,它包括企業信用貸款和項目貸款;三是上市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四是發行企業債券;五是房地產信托,它包括資金信托和資產信托等形式;六是房地產基金,基金的收入來源包括資產增值、房租收入等等,可分為私募和公開發行兩種;七是商業信用,如建筑施工企業的短期墊款等。

(2)從總量上看,近幾年,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持續保持快速增長勢頭,2005年1~11月房地產開發到位資金達到17533億元,同比增長22.2%。但在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影響下,增長速度有所下降,比年初的增長速度減少了7.1%,這表明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在房地產資金來源方面已經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3)從結構上看,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來源呈現三足鼎立的局勢,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來源共占據了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的98%以上。其中,其他資金來源一直占據著資金來源的龍頭地位,但增長勢頭已逐月減緩,2005年1~11月其他資金來源達到了8041.73億元,同比增長速度由年初的47.2%下降到11月的14%;而自籌資金則一直保持在第二大資金來源的位置,并保持著較快的增長速度,1~11月達到6065.21億元,同比增長速度達到了38.9%,其中開發商自有資金為3378.16億元,同比增長速度為42.1%,開發商自有資金的比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個百分點;國內貸款則占據著第三位的資金來源,1~11月銀行貸款部分達到3187.45億元,與2004年同期相比增長了16.5%。

2我國房地產業融資面臨的問題

(1)政策上——國家宏觀調控,增大融資難度。

近年來,國家對房地產業逐步實施了一系列的宏觀調控政策,如緊縮銀根,控制土地出讓面積,一次性交清土地出讓金等。各地方政府也針對中央政府出臺的政策制定了具體的實施細則,加大了宏觀調控力度,這些都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造成了嚴重的打擊,特別是日趨嚴格的土地和金融信貸政策,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融資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就我國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運作模式來看,各種銀行貸款成了他們的“生命線”——完全靠滾動的銀行貸款來運作其項目,而銀行在這種狀況下承擔了大量風險?!把胄?2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從房地產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建筑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個人住房貸款等7個方面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的管理,旨在減少銀行的風險。比如《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自有資金不得低于其項目投資總額的30%”和“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用于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這就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開展初期的資金來源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對房地產企業之前另外一個主要的融資渠道——預售房款也作了嚴格規定,“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并進一步強調要“嚴格防止建筑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這對房地產在項目開發過程中資金運作也提出了極高的要求,必須保證“資金鏈”不斷裂。同時,《通知》還規定,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同時,針對一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當地貸款、異地使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部分地區的房地產炒作,帶動了土地價格和房價過快上漲的情況,《通知》規定商業銀行發放房地產貸款,只能用于本地區的房地產項目,嚴禁跨地區使用。121號文件從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消費者按揭貸款等方面,控制了房地產企業的銀行融資,使大部分房地產企業陷入到了資金鏈條斷裂的邊緣。

(2)結構上——融資渠道單一,風險集中。

目前,我國傳統的房地產融資渠道主要有銀行信貸、證券融資、信托融資三種。在傳統的房地產融資渠道中,銀行信貸一直是我國房地產業的主要融資渠道。從20世紀80年代的商業性房地產進入中國以來,中國房地產業的資金來源十分單一,完全依靠銀行信貸來維持行業的發展,走的完全是一條“獨木橋”路線。

我國房地產業發展所需要的大部分資金來源于商業銀行體系的支持,房地產業融資渠道相對比較單一,而其他融資渠道,如房地產信托、上市發行股票、發行債券、房地產基金等融資渠道發展十分緩慢,多元化融資體系遠未形成,沒能構成資金支持體系和風險分擔體系,商業銀行體系承擔著房地產發展中的巨大風險。這樣的融資體系,無論是對房地產企業,還是對金融體系,乃至國家的整個宏觀調控和宏觀經濟都有著十分不利的影響。具體地說,存在四個方面的潛在風險:

①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由于房地產業融資過度依賴于銀行,那么銀行信貸政策的變化與調整必然會對房地產業產生巨大的沖擊和影響,這將十分不利于房地產業自身的良性健康發展。

②對于銀行體系來說,給高風險高收益行業以資金支持并不是銀行的優勢所在。而目前我國房地產融資體系的現狀卻恰恰相反,銀行占據著超過一半的融資任務,而銀行業從中所獲得的收益卻微乎其微,僅僅是固定的利息而已,銀行業所承擔的風險與其收益完全不對稱,這將十分不利于銀行體系的穩定。

③對于國家的宏觀調控來說,房地產業的高債務依存度導致企業形成軟約束預算,極其不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

④從國民經濟的角度分析,房地產業的自有資本偏低導致行業投資過度,形成了對其他產業的擠出效應,這將不利于國民經濟的協調穩定發展。

(3)環境上——房地產金融市場尚待完善。

總體來看,目前我國的房地產金融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有關的制度和體系處于建設中,具有明顯的市場建設和制度創設等初級階段的特征,這些與我國房地產市場處于初創期和金融業的間接金融主導特征相一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①房地產金融機構單一,系統性風險集中在銀行。

目前我國的房地產金融市場機構比較單一,以提供信貸資金的銀行為主,缺乏許多發達國家經濟體常見的、旨在分擔住房抵押貸款違約風險責任的保險(擔保)機構。

②房地產金融交易集中在一級市場上。

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發展還很不充分,主要以傳統的銀行信貸產品為主,缺乏直接融資產品,存在著明顯的滯后和不均衡。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結構不完善,盡管一級市場已初具規模,但能夠解決房地產金融流動性的二級市場正處于萌芽狀態,發展很不成熟。相對全國1.84萬億元的住房抵押貸款,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僅有30億元,需要進一步擴大試點證券規模和機構范圍。

③政策性房地產金融缺失。

住房保障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實現政治經濟穩定的重要方面。對于貧困人群、低收入者、剛參加工作者等特定人群來說,如果缺乏政策性住房制度及相應的金融支持,就無法盡快實現政府“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政策目標,難以滿足弱勢人群的住房需求,對社會穩定和社會發展將帶來不利影響。我國目前缺乏明確的面向特定人群的住房保障制度,因而也缺乏明確的政策性房地產金融制度安排,難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