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地區中小銀行類戰略布局思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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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達地區中小銀行類戰略布局思考論文

摘要:盡管我國東部地區經濟和金融較中、西部地區相對發達,但城鄉金融資源分布仍相差很大,中小銀行類機構的信貸結構不夠合理。為了實現東部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有必要從戰略的高度進行思考,建立基于不同發展極的多層次中小銀行類機構的服務體系,有效解決中小企業和“三農”融資難的問題。

關鍵詞:東部地區;中小銀行類機構;發展

可持續的經濟發展需要有良好的金融服務與之相適應。東部地區。經濟較發達,金融業也相應較為發達。經濟總量方面,東部地區以40%左右的人口創造著53.7%的國民生產總值。金融總量方面,東部地區分別占據著全國本外幣存貸款余額的60.2%和60.9%。,國有商業銀行的總部和具有跨區經營資格的13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全都集中在東部地區,其他類型的大型金融機構總部也集中在東部地區。但是,東部地區也存在金融發展不平衡和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像廣東和浙江等經濟發達的省份,至今仍存在一些金融機構“空白點”的鄉鎮(吳紅軍,2010)。東部地區擁有大量的中小企業,是該地區GDP的主要貢獻者,但不少的中小企業獲取資金困難,其發展存在融資瓶頸(彭建剛,2010)。

中小銀行類機構的存在和發展對于增強金融業欠發達地區的銀行業競爭,提高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金融服務效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便于比較分析,本文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歸于大型銀行類機構,而將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統稱為中小銀行類機構。本文針對東部地區金融發展不平衡和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作一系統思考,并對這些問題的解決提出戰略構想。

一、東部地區中小銀行類機構發展的特點

(一)中小銀行類機構的種類較為豐富

由于東部地區有著較好的經濟基礎和良好的金融生態,大部分的金融改革試點多在東部進行,中小銀行類機構的先行先試亦是如此。東部地區既有國內首家成立的農村合作銀行——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也有國內最早成立的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常熟市農村商業銀行、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和江陰市農村商業銀行;既有社區型小型銀行類金融機構——泰隆城市信用社,也有在省域經營的浙商銀行和恒豐銀行,還有在全國范圍內經營的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既有地方政府控股的中小銀行,也有一些民營企業控股的銀行。

(二)經營規模發展較快

以農村信用社為例,東部地區1985年的存貸款總額分別為437.3億、225.8億元,到2008年底存貸款總額則分別達到18361.26億和12206.49億,分別是i985年的41.98倍和54.09倍;存貸比也從51.6%上升到66.5%,有力地支持了東部經濟的高速發展。東部地區的國內生產總值從1985年的4395.83億元增加到2009年的19.5萬億元,是1985年的44.7倍,而同期全國GDP的增加幅度僅為37.2倍。

與西部地區作橫向比較,東部地區中小銀行類機構發展規模遠大于西部地區。例如,2009年西部地區城市商業銀行的總資產僅為東部地區的28.7%(周鴻衛等,2007),而東部地區農村合作銀行類機構的總資產是西部地區的二倍多(見表1和表2)。這一情況與東部地區城鎮化率和工業化率較高、農業產值相對較小有關。東部地區農民和中小企業獲得的貸款數額卻遠高于西部地區。2008年底西部地區人均占有農信社貸款余額為2497.6元,東部地區則為5785.1元,后者是前者的2.32倍;而當年西部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為3881元,東部地區則為8831元,后者是前者的2.28倍;可見東部地區農村的信貸投入高于西部地區農村,甚至超過了二地區人均收入的差距。

(三)金融創新有明顯成效

金融體制創新引領全國中小銀行類機構體制改革。2003年成立的鄞州農村合作銀行在股權上設置了資格股和投資股;資格股的對象主要是區域內自然人及無法人資格的合伙制企業,認購最低限額為1000股,體現合作制的廣泛性和群眾性;投資股主要滿足企業法人股東的投資需求。這一股份合作制模式在原有合作制的基礎上引入股份制,把合作制的互助精神與股份制的現代企業制度結合起來,壯大了農村信用社的資本實力,是對農村信用社改善其產權不明晰和出資人所有權虛置問題的有益探索。近十年的實踐經驗表明,2001年在江蘇張家港、常熟和江陰分別成立的農村商業銀行,使得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徹底得到明晰,有利于增強金融機構的整體抗風險能力,為進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結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業務創新體現了東部地區銀行類機構的活力。浙商銀行針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模式作了有創新的探索,推出了“橋隧模式”等中小企業貸款新產品。“橋隧模式”指在銀行、借款人、擔保公司的傳統擔保融資模式基礎上,引入風險投資公司或上下游企業作為“第四方”承諾;當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時,“第四方”將以股權收購等形式進入借款企業,為借款企業償付銀行債務,維持借款企業的持續經營;這一貸款模式使得銀行和擔保公司所無法承受的一些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得以分散。上海銀行創立了一種以金融規劃為核心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模式,即“成長金規劃”;該模式根據中小企業的行業歸屬、成長階段、財務狀況、資產規模和信用資源等狀況,為中小企業選擇適合其實際需求的金融服務解決方案,涉及日常周轉資金、供應鏈資金、技術成果轉化資金等中小企業的需求,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完整的信貸解決方案。東部地區還有一些地方銀行根據小企業銷售收入的回籠比例和擔保方式給予不同的貸款利率,銷售收入回籠比例越高,利率優惠就越多。

(四)與外資金融機構的合作頻繁

東部地區以外向型經濟為主,中小銀行類機構有著較為發達的民營企業資源,資產質量一般較好,市場潛力大,近些年來成為外資追逐的熱門。一些地方政府希望以此來樹立當地銀行品牌,充實銀行資本金,改善銀行治理結構。迄今為止,東部地區已有亞洲開發銀行、淡馬錫、恒生銀行、花旗銀行、美國新橋投資集團、渣打銀行、德意志銀行等投資于光大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浦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渤海銀行、華夏銀行和廣東發展銀行等股份制銀行;加拿大豐業銀行、澳大利亞聯邦銀行、荷蘭國際集團、德國投資與開發公司、國際金融公司等投資了北京、上海、濟南、杭州、南京、寧波等城市商業銀行;荷蘭合作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等外資金融機構與杭州聯合農村合作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

二、東部地區中小銀行類機構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東部地區中小銀行類機構的發展有一定的成績,較中西部的同類機構有明顯的優勢,但存在的一些問題不容忽視。正如廣東省委書記2010年在河源調查經濟發展水平時提到的:“全國最富有的地方在廣東,最窮的地方也在廣東,到現在這個階段,最窮的地方還在廣東,這是廣東之恥,是先富地區之恥”。本文開頭部分提到的“金融空白鄉鎮”的問題印證了書記這一段話,也說明了東部地區金融業的發展并不是處處欣欣向榮,在一些方面還存在深層次的矛盾,不利于東部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應引起高度重視。

(一)城鄉金融資源分布相差太大

東部地區金融資源相對集中,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和新興工業區,農村金融資源偏少,甚至一些農村鄉鎮金融資源枯竭。2010年,在經濟發達的浙江省,有151個縣域鄉鎮尚未設立任何銀行類機構營業網點,其中溫州和麗水兩市占90%。溫州民間金融一直相當發達,但許多鄉鎮沒有銀行網點,說明資金很難流到農業和貧困地區。2009年廣東省金融業實現增加值2177億元,較2008年度增長13.4%,金融業整體規模首次超過了香港。同樣在廣東省,截至2010年3月末,還存在23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這些鄉鎮分布在7個地級市的14個縣(市)。其中:韶關市8個,河源市5個,清遠市4個,汕尾市2個,揭陽市2個,肇慶市1個,潮州市1個。這23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中,有19個鄉鎮完全沒有任何金融服務,另外4個鄉鎮有簡單的電話銀行服務,缺少基礎服務設施和柜臺服務,與廣東發達地區的金融服務水平形成極大的反差。東部的農村和一些欠發達地區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會進一步擴大與發達地區的金融差距,不利于發達地區依托廣闊的農村資源獲得可持續發展,也不利于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二)不少中小銀行類機構未能準確進行市場定位

不少中小銀行類機構單純受“盈利”的驅動,對自身經營的特點、經營環境和比較優勢考慮得不夠,未能準確進行市場定位。一些城市型中小銀行類機構提出了“市民銀行”、“中小企業銀行”的口號,但在實際的業務操作中,往往將信貸資金大量集中于一些大企業和大項目;一些農村型中小銀行類機構熱衷于在城市開網點,重點關注工業項目尤其是大型工業項目的信貸,而對“三農”信貸不屑一顧,甚至有的村鎮銀行只把業務放在縣城,不愿在邊遠的鄉村開展業務。例如,深圳農村商業銀行的基本業務已與“三農”沒有多少關系了。另一方面,不少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熱衷于聯合重組和跨區經營,這一現象也反映了中小銀行經營理念的落后和局限性。一些中小銀行宣稱他們的經營規模小、不良貸款多、歷史包袱重,只有聯合重組才能與大銀行同臺競爭,這樣就把自己的金融服務品質看作是與大型銀行一類的:一方面,不能很好地利用自己的比較優勢,造成競爭的惡性循環;另一方面,使得金融資源更加集中在狹小的經濟領域和空間領域。

中小銀行類機構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也會帶來若干副作用。一些在全國范圍內經營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在一定條件下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是可以的,但應視經營狀況而定。最近的國際金融危機表明,國外的金融機構也有經營理念誤區,不能盲從。對于我國的一些重點面向社區服務和三農服務的中小銀行類機構,例如,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沒有必要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這些國外的戰略投資者一般只關注于大城市經濟和工業利潤增長點,其投資于國內的中小銀行類機構,會引導這些中小銀行類機構將農村資金引向城市,進一步促使金融資源的分配不平衡。公務員之家

(三)一些中小銀行類機構存在風險隱患

這里所指的風險隱患與前面的兩個問題有緊密的關聯性。一些中小銀行類金融機構受其“脆弱性”驅使,不顧自身經營的能力和特點,一味追求信貸資金投向大客戶和大項目,“壘大戶”現象相當嚴重。例如,珠三角地區一些城市商業銀行,最大單筆貸款達到了8億元,最大十家客戶貸款達到了20多億元,超出了銀行的風險控制線。一旦企業面臨的市場發生變化,銀行承受的壓力將是巨大的。2009年,在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的推動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規模大幅增長。根據銀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末,全國各省、區、直轄市合計設立8221家投融資平臺公司,其中縣級平臺高達4907家,縣級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約有2.2萬億元,據統計約有1.5萬億元出自農村信用社。東部地區中小銀行類機構在縣級融資平臺中同樣積聚了風險。2010年以來,廣東省銀行系統在“解包還原”中發現,還款來源和資金挪用是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的兩大主要風險。縣級地方政府負債率較高,財政收入和土地出讓等收入不夠穩定等因素對中小銀行類機構造成風險隱患,使得其信貸風險過于聚集。農村信用社等農村中小銀行類金融機構資金來源于縣域和“三農”,對市場比較敏感,不能夠承受較大規模的風險。

三、東部地區中小銀行類機構進一步發展的戰略構想

(一)東部地區也需實施基于非均衡協調發展戰略的發展極模式

東部地區相對于中、西部地區,經濟最為發達,金融資源最為集中,這是毋庸置疑的。正因為如此,在該地區發展的觀念上,往往忽視了該地區落后部門和落后產業的發展,忽視了農村地區的發展,于是出現了“全國最富有的地方在廣東,最窮的地方也在廣東”的現象。如本文前面所分析,在東部地區內部也存在二元經濟結構和二元金融結構,經濟發展的程度有明顯差別,金融發展的水平有明顯的差別,有些問題十分突出。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戰略上作思考。

為了解決經濟和金融發展的不平衡問題,我國東部地區同樣需要實行非均衡協調發展戰略。非均衡協同發展戰略是一種協同發展的戰略構想。這一戰略構想認為,在各地區的經濟發展中出現非均衡是必然的,非均衡既有產業、部門之間的非均衡又有區域之間的非均衡,不能強求實現工業化進程和區域發展的均衡推進,而應根據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實行非均衡推進,但在非均衡推進過程中必須把重點發展和協同發展結合起來,注意協調產業部門之間和區域之間的關系,以先行的帶動后起的,加上較落后地區和較落后行業自身的努力,以求得在非均衡發展中求得協調和共同發展,形成產業之間、區域之間和整個地區經濟系統的良性協調運轉。這一發展方式可避免擴大的經濟發展差距,以實現社會和諧和共同富裕。非均衡和協同都是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非均衡是快速發展經濟的手段,但非均衡有臨界點,不能無限拉大,“協”是已經發展的地區或產業要通過擴散效應帶動落后地區或產業的發展,“同”是落后地區或產業自身也要加快發展。非均衡協同發展戰略的關鍵點是在作發展戰略規劃時,就已經把重點發展和全面發展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了。

考慮到我國幅員遼闊,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我們曾提出在國內建立眾多的不同層次的發展極。現在看來,在較為發達的東部地區內部,經濟和金融發展也很不平衡,同樣需要建立多層次的發展極。發展極既可以是一個空間概念,也可以是一個產業概念。也就是說,發展極可以是大中城市,也可以是星星點點散布于本地區的小城市和縣域的新型產業中心,還可以是區域內的主導產業。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例,一種典型的發展極模式是工業化和高效農業相結合,促進農業向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逐步實現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業向規模集中,農民向城鎮集中。其中“一村一品”是這一發展模式最微觀的一種,使經濟優勢不明顯的村加快培育出主導產業,使擁有主導產業的村將產業規模做得更大、產業鏈條拉得更長,發展得更具競爭力。

(二)建立基于不同發展極的多層次中小銀行類機構的服務體系

東部地區擁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廣州、南京、杭州等國家層次或大區層次上的發展極,也有東莞、蘇州等省級或地州層次上的發展極。在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擁有像張家港、常熟、南海等縣級層次上的發展極,還擁有像廣東省塘廈鎮這樣的經濟十分發達、層次較低的縣域內發展極。但是,東部地區仍存在大量的欠發達的縣域或農村地區,為了改變這一不平衡的局面,需要在東部欠發達地區建立眾多的縣級和縣域內的發展極。通過發展極的聚集效應和擴散效應,帶動當地和周邊地區的發展。這些縣域發展極聚集效應和擴散效應的強弱,就在于其核心競爭力的強弱。而這一核心競爭力實質上是把當地和周邊地區各類資源組織起來,達到特定經濟目標的整合能力。金融是形成這一整合能力的激活劑和粘合劑。至今為止,東部地區還有很多縣域的金融發展水平偏低,甚至還存在數量不少的“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在這樣的情況下,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將縣域發展極及其周圍的各種生產要素激活,并有機地整合起來,是很難想象的。因此,從戰略的高度著眼,東部地區應建立基于不同發展極的多層次中小銀行類機構的服務體系,重點是要在欠發達地區縣域內建立中小銀行類機構的服務體系。這一體系包括不同類型的中小銀行類機構及其豐富多彩的金融服務產品,為發展極及周邊的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按照這一戰略設想,處于不同層次發展極的中小銀行類機構,其功能定位及服務特色應當是不同的。

(三)不同層次的中小銀行類機構應明確自身比較優勢及功能定位

我國金融發展是一個機構不斷專業化和分立的過程,也是國家級金融機構的市場份額逐步下降的過程。金融需求的差異性、層次性和多樣性為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發展提供了市場空間。相對于大型銀行類機構而言,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時,在信息成本、談判成本、監督成本、成本等方面均存在比較優勢。比如說,中小企業和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的經營范圍都局限于一地,內部管理層級精簡,企業基層和高層之間具有較強的信息聯系,公司治理結構簡單,系統結構的特點決定了中小企業和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之間存在同構對應關系,能降低信息不對稱和關系型信貸中的交易成本。認清不同層次的中小銀行類機構的比較優勢,能有效解決欠發達地區的信貸配給難題,緩解中小企業和“三農”融資難的問題。

大銀行由于其規模龐大,更傾向于對大客戶和大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小型銀行的優勢和存在的理由正在于一個“小”字,小型銀行應該正確地進行市場定位,把握“三農”和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需求,發揮“本土”優勢。這才是其提高經營業績、保證持久的盈利渠道的明智選擇,而不應該一味地與大銀行搶市場、比網點、爭規模。可以設想,如果東部地區縣域內的中小銀行類機構都能夠在東莞市塘廈鎮那樣的環境中經營,盈利的空間是很大的;縣域內的中小銀行類機構首先應致力于支持地方的中小企業和“三農”客戶發展到塘廈鎮那樣的經濟水平;這是一個良性循環的過程。還可以設想,東部地區所有的城市商業銀行都按寧波銀行、南京銀行模式發展,所有的農村中小銀行類機構都按深圳農村商業銀行模式發展,地方金融系統肯定會亂套,存在大量的無序競爭,而“三農”和縣域內的中小企業很可能依然得不到足夠的金融支持。

基于以上思考,我們認為一般情況下,不宜將各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整合成省一級層次的區域性商業銀行,不宜將各省、市、自治區轄內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整合成省一級層次的區域性商業銀行;也不宜將縣域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小銀行類機構進行跨縣域的兼并和整合。跨縣域的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的兼并和整合將會明顯弱化其對縣域內低層次發展極金融支撐的作用。除了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處省會城市的城市商業銀行可以在省轄范圍內或者全國范圍內開設分支機構以外,其余的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原則上都應局限于地級市和縣域內經營,特別是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應局限于縣域內經營。應要求縣一級的銀行類法人單位在縣轄鄉鎮開設營業網點。東部地區金融資源比較豐富,須采取政策和優惠措施吸引發達地區的中小銀行類機構投資人股欠發達地區的村鎮銀行,幫助這些村鎮銀行在偏遠鄉村開展業務,但應限制這些村鎮銀行的資金流入城市和大型企業。

(四)加強對地方中小銀行類機構的監管

銀行業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中小銀行類機構的監管。中小銀行類機構一般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易受股東操縱,因此,中小銀行類機構的健康發展必須以完善的金融監管為保障。監管部門應對中小銀行類機構股東的資格、股東之間的關聯性、人股比例和資金來源進行嚴格的審查,保證資本的真實性、充足性和資本結構的合理性。必要時可以要求股東做出禁止關聯貸款的承諾。要加強中小銀行類機構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及時性和完備性,利用市場機制對中小銀行業機構進行有力的約束。

應嚴格控制中小銀行類機構的貸款集中度。從嚴監管單一客戶的貸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戶的貸款比例,這既是為了分散風險,也是為了鼓勵中小銀行類機構重點向中小企業和“三農”客戶提供信貸支持。對農村信用社等縣域銀行類金融機構向政府融資平臺提供信貸加以規范,提供向政府融資平臺發放貸款的限制性比例和限制性范圍,引導這些金融機構把資金更多地投向“三農”領域和中小企業。

限制重點為縣域提供金融支持的中小銀行類機構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因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發展戰略定位很可能與這些中小銀行類機構不相吻合,不利于這些中小銀行類機構專心扶助當地經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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