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學術資料的選擇特點論文

時間:2022-09-09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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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學學術資料的選擇特點論文

中學語文科的語文知識內容,來源于語文學術資料。但是在使用時,必須根據本學科的性質、特點和需要,進行這樣或那樣的選擇,有所取舍、增刪、簡化或合并。

要選擇,首先要有標準。根據語文教育界的研究成果,和借鑒其他學科的經驗,我們以為起碼應有以下四條標準:(1)合目的性,(2)經濟性,(3)可接受性,(4)民族性。

有了這些標準,仍不能確保選擇到適合中學語文教學的知識。面對繁豐復雜的語文學術資料,還要善于分析,善于從橫向和縱向兩個角度進行選擇

一、語文知識領域之間的選擇

語文知識領域之間的選擇,即在知識所屬類別之間的選擇,這是橫向的選擇。習慣上把這些領域分為語、修、邏、文,或字詞句篇。從現代語文學角度觀察,語文知識有以下領域(類別)及其子項目:

語言知識,包括語音、文字、詞匯、語法、修辭、語用等。

文章知識,包括立意、選材、剪裁、章法(結構)、技法(表達技巧)和常用文體的特點等。

文學知識,包括散文、詩歌、小說、戲劇的特點、作家作品和文學史等。

閱讀知識,包括朗讀、默讀、速讀、精讀、略讀、筆記、提要、利用工具書等。

邏輯知識,包括概念、判斷、推理、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等。

根據經濟性和可接受性兩條標準,我們首先舍棄邏輯領域的知識。盡管邏輯是思維科學,對聽說讀寫有很大的益處,但是語言和文章知識完全可以取代它。用詞準確即概念明確,句義符合事理即判斷正確;語言連貫周密和緊扣中心即符合同一律、排中律和不矛盾律。邏輯知識又難教難學,所以在目前中學語文知識體系中不應有它的位置。

根據合目的性標準,我們認為應該加大語言、文章和閱讀知識的份量,讓文學知識占有較少的份額。因為現代語文的聽說讀寫能力主要指適應公民工作、學習、生活的能力,重在實用。二十世紀以來的語文教育大趨勢是注重實用能力的培養,而把提高素養放在較后的位置上。另外,文學知識中對聽說讀寫能力的形成有直接作用的項目,文章知識已將它們包括在內,除去這些共同因素,余下的只有提高素養和利用閑暇時間的作用。因此,文學知識要教,但要簡單,量要小。

語文教學本質上是語言教學,語言知識在中學語文知識中應占較多的份額。但這個領域中的子項目對培養語文能力的作用不盡相同。根據合目的性和民族性的標準,文字知識應是重點,尤其是字形和筆順知識,對于寫好字和利用工具書大有幫助,此外,還可以使學生理解漢文字的特點。修辭是關于語言運用的知識。中學生學語文以訓練為主線,理解與評價別人的言語作品,自己的說和寫,都要以言語規則(修辭原則)為指導,因此修辭知識在語言知識中應該占最多的份額。修辭知識有消極修辭和積極修辭兩個分野。由于中學語文側重實用能力,所以又應側重用詞、用句的知識,而應把常用文體和日常交際很少用到的修辭格式的知識放在次要的位置。當然,根據民族性的標準及有用的標準,一些重要的特別是有民族特點的修辭格,如比喻、對比、對偶、仿詞、拆詞等還要介紹得詳盡些。詞匯是語言的建筑材料,這類知識的子項目不多,過去和現在的課本所選的項目也大體適宜,只是“詞匯意義”部分似嫌單薄,應補上“適用范圍”義、語體色彩義,這樣才于使用詞語有大的裨益。

值得討論的是語法。在中學語文科教不教語法,無論中國還是外國歷來有爭議。語法是造句的規則,按理說十分重要。但是正常兒童在十歲左右已經感性地、不自覺地掌握了這種規則。能聽懂別人的話,也會判斷是否符合語法,還會說出合乎語法的句子,就是說具備了母語的語感。但是要這種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又十分艱難。這個事實說明本族語者懂語法認識,不懂的是語言學家描述的語法;也說明學習后一種語法對提高聽讀說寫能力幫助不大。不過中學生還得學習書面語,它跟口語有細微差別,而他們原先懂的是口語語法;(2)還要學修辭,語法是修辭手段之一;(3)還要學外語,將兩種語法比照著學,效果會更好,靠感性的語法知識是無法比較的;(4)掌握一點母語語法知識是現代公民應具備的知識素養。所以學一點基本的、淺層次的語法知識還是必要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九年義務教材在這方面作了很好的嘗試。

語用知識是關于如何解釋話語意義的知識。由于閱讀和修辭知識也有類似的功能,只要在這兩個領域里增加相應的內容,完全可以替代它,所以不宜引入語用知識。

文章知識在中學語文知識體系中和語言知識有同等重要地位,應占較高的份額。這里的文章指常用文體和實用文,也包括文學中的散文、雜文。中學語文主要培養這些體類文章的閱讀和寫作能力。在這個領域的子項目中,以往和現在的教材注重文章的結構方式和表達技法。這是不夠的,應增加立意、選材、剪裁和各類文體語言運用方面的知識。如此,對讀與寫才有適切的指導。

中學語文教學占用課時最多的是閱讀教學。上述各領域的知識都對提高閱讀能力有幫助,但為了發揮閱讀對其他語文能力的輻射作用,還應向中學生介紹閱讀自身的知識。其中主要項目有:朗讀的重音、節拍、語調,默讀的視幅、視距、思考的內容和方式,精讀的解釋詞語句的語境義的規則、評價作者和課文的標準,精讀和略讀中概括段意和篇意的方法、提要和筆記的要點與方法,速讀的方法等等。

綜上所述,中學語文知識要從四個領域的學術資料選擇,它們所占的位置及在知識總量中所占的份額多寡應是:

語言知識、文章知識、閱讀知識>文學知識。

各領域的子項目的位置及其知識總量中所占的份額多寡應是:

語言知識:文字、詞匯、修辭(消極修辭>積極修辭)>語法、語音。

文章知識:立意、選材、剪裁、章法、文體>技法。

閱讀知識:默讀>朗讀,精讀>略讀、速讀、筆記、提要。

二、知識體系結構內部的選擇

這是深入某一知識領域內部、按知識的復雜程度進行的縱向選擇。

最早提出知識體系結構這一說法的是美國人加涅。他認為,知識體系象一個“金字塔”結構:塔底層是事實性知識,即具體事物,具體現象;中間層是概念知識,分為兩級,即抽象程度低的具體概念和抽象程度高的定義概念;上層是規則知識,也分兩級,即初級規則和高級規則。并認為這也是人們知識學習的次序。①近年又有人提出知識體系的“球狀”結構,與加涅學說大同小異。

加涅的學說對選擇語文知識很有價值,使我們在知識領域之間進行選擇的基礎上,又從領域內部和知識復雜程度角度進行選擇,從而使中學語文知識體系成為優良體系,更好地為實現語文教學目標服務。依據上文提到的四條標準,我們認為,中學語文知識應以現象知識和規則知識為重點,大多數概念知識只需要掌握到具體概念程度,極少數要達到定義概念程度。

(一)現象知識

語文教學必須引導學生接觸并記誦足夠的典型的語文現象,語言的、文章的和文學的。因為:

首先,任何學習都自接觸現象開始,語文學習自不例外。特殊地說,語文學習接觸的現象比別的學科要多得多,并且要熟讀、記誦其中的一部分。這樣才能積累足夠的字詞句,以為聽說讀寫的基礎;同時也積累了一定數量的第二手的說寫材料和間接的百科知識。

其次,沉浸于語文現象之中,習見習聞,耳濡目染,加上典范現象吸引學生模仿,在自覺或不自覺中會形成一些語文能力,“書讀百遍,其義自見”;“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講的就是這個道理。當然,接觸語文現象,不但是讀,也包括聽說寫。再次,為學習概念和規則知識打下堅實的基礎。掌握了豐富的典型的現象,會順利地認識現象里蘊含的理論,語言的,文章的和文學的理論。

因此,應該把掌握現象知識放在較高的地位上,掌握了現象等于掌握了語文知識的一半兒,不僅僅是開了個好頭。我國傳統語文教學,強調熟讀、記誦、多作,應該繼承這個好傳統。公務員之家

(二)概念知識

掌握了足夠的各個領域的語文現象,將它們分類,含有共同基本屬性的集合便是概念。概念被稱為知識的細胞,是知識體系結構的中堅部分,中學語文科也是如此,各個領域也有相當數量的概念。但語文科的概念是否也像其他學科那樣,一定要讓學生掌握事物的本質,達到定義概念的程度呢?我們認為多數語文概念只要達到“具體概念”程度,即半表象半抽象的程度即可。

對概念的認識,當然越深刻、精細越好。問題在于中學生受心理發展水平的限制,很難認識到這種程度。例如“名詞”,許多語法學家反對從意義上而主張從語法功能上揭示其內涵,說它是“能受數量詞修飾”“不受副詞修飾”、“能用在介詞后邊”、“經常用作主語和賓語”的詞。但稍有經驗的教師都知道,初一學生很難接受這個定義。所以人教社編九年制義務教材堅持從詞的意義揭示名詞的內涵,說它是“表示人和事物名稱的詞。”這還是一百多年前《馬氏文通》的認識,在今天語言學家看來是不完全、不適當的。但卻符合中學生的認識水平,他們易于接受,并且憑借這樣的認識,形成名詞的概念,能夠辨識漢語中大部分名詞,分析它在句子里充當的語法成分,這也就足夠了。語文科里的其他概念也作如是觀。盡管是科學概念,卻不象語文學家那樣描述它,能讓中學生認識某些基本屬性,或某些特殊屬性,形成“具體概念”,甚至象日常生活中認識牛、菠菜、計算機那樣,形成日常概念那樣的概念,也未嘗不可。只要學生掌握了足夠的某類語文現象,經教師指點,很容易形成相應的概念。這也是我們重視現象知識的原因。

但是,那些常用的或對后繼學習遷移作用大的概念,如形聲字、詞序、比喻、對偶、映襯、總分總結構和并列、偏正等語法概念,則要教得深一些,細一些。

(三)規則知識的選擇

規則、亦稱法則、準則、原則、原理、規律等,有的被表述為“要求”和“注意事項”。加涅說的初級規則指的是小規律,如比喻對喻體的要求;高級規律則指的是大規律,如修辭原則。

從功能上說,規則“一般是關于如何做才正確的知識。”教育學家和有真正灼見的語文學家都非常重視這個居于“金字塔”頂端的知識的教學。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布魯納認為:“懂得基本原理使學科更容易理解。”培養智力技能的學科,“本質上,一開始是學習一個普遍的觀念,而不是學習技能,然后這個普遍觀念可以用作認識作為原先所掌握的觀念的一些特例的后繼問題的基礎。這一種類型的遷移應該是教育過程的核心。”我國著名語言學家熙說:“學習語法,把一些基本術語弄清楚是必要的,但懂得這些術語的含義并不等于就懂得語法……語法是造句規律,學習語法主要是為了掌握這些規律。”兩個不同領域的大學者,不約而同,都認為普通人學知識,重在掌握規則知識。可是在我們的語文知識教學中,卻重概念,重術語,輕規則,輕規律。各種練習包括課堂講授,常常是引導學生辨識現象屬于哪種概念范疇。這也許是目前語文教學質量不高的一個癥結。

規則知識在語文知識各個領域都有。語音中的拼寫規則、“一七八不”變調規律、語氣詞“啊”的音變規律,文字中的筆順規則、構造規則、筆畫和部件的配合關系、用字規范化原則、語法中的詞語組合要求,具體詞語運用的特殊要求、常見語法錯誤的規律,修辭中選擇與錘煉詞語的要求、句式選擇的要求、各種修辭格運用的原則、語體對語言的要求、修辭總原則,文章中的立意要求、選材的標準、安排結構的原則、文體對材料和表達方式的要求、修改文章的原則,閱讀中確定朗讀重音等規則、默讀的要求、釋義的原則、欣賞評價的原則、筆記的要點、速讀的方法,等等。

我們認為,在學生積累了豐富的語文現象、粗知概念內涵的基礎上,加大原則知識的教學力度,不但在閱讀中教,而且在聽說寫中教,不但要理解,而且重運用,那么語文教學將為之改觀,教學質量會明顯提高。

在遷移理論有一個著名觀點,即對規則的理解是訓練遷移的最重要手段。語文教育界過去有個公式:知識+訓練=能力;更有用的公式是:規則+訓練=能力。學生理解了漢字筆順規則、筆畫和部件的配合關系,會把字寫得工整勻稱;懂得常見語法錯誤規律,說寫會減少錯;按修辭原則使用語言會說寫出確切、連貫、得體、簡潔的話語,按釋義規則去解釋課文的詞句段篇的意義,會更準確周嚴。總之,掌握一類規則,經過訓練,就可以形成相應的語文能力。所以加強規則知識教學,充分體現了語文的工具性和語文教學的根本目的。

加強規則知識的教學,又充分體現了語文科人文性的一面。人文學科在教學目標上注重培養批判精神、價值觀;在方法上引導對學生揣摩、體驗、討論、領悟、欣賞與評價。在多數情況下,學生揣摩和領悟的是“道”,即語文表達方面的道理及人生哲理,實際上就是語文規則和社會規則。欣賞評價要有尺度。在課堂上雖然允許學生自由討論,各執己見,但最后還要在求大同存小異的前提下,采用社會公認的尺度,而這個尺度還是語文規則和社會規則。這樣,如果教學方法得當,學生接受規則的過程也是培養批判能力、批判精神和正確價值觀的過程。

工具性和人文性是對立的統一,二者的結合點便是規則知識的教學。這樣的語文教學吸取“科學主義”和“人文主義”的長處,又避開各自的缺陷,擺脫了近幾年忽彼忽此的困擾。

注釋:

①轉引自萬云英主編《學校教育心理學》第217頁.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②諸大建《科學知識體系的球狀結構》新華文摘.1993.5。

③熙《語法講義》第37頁.商務印書館.1982;胡裕樹主編《現代漢語》第325頁.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

④羽正義主編《學習心理學》第152頁.吉林出版社.1989。

⑤⑥布魯納《教育過程》第12-16頁.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

⑦熙《從作文和說話的關系談到學習語法》.《語義學習講座叢書》(一)第181頁.商務印書館.1989。

⑧J.M索里《教育心理學》第394頁.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