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國璋漢語漢字思想研究論文

時間:2022-01-11 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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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國璋漢語漢字思想研究論文

許國璋漢語思想散見于他的《語言的定義、功能、起源》、《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問題》、《從〈說文解字〉的前序看許慎的語言哲學》、《〈馬氏文通〉及其語言哲學》等論文。他是一個英語學者,但對中國的語言和語言哲學卻同樣有著深入的理解和很高的評價。他認為中國古代不乏語言學論著,從中發掘它們的哲學思想大有可為。拿許慎撰《說文解字·序》來說,他“把中國從遠古以來的漢語書寫形式做一個有敘有評的概括,不能不說是一件文化史上的大事。”*他認為“許慎非常注重語言發展的階段性,是杰出的語言史家”(70頁)。“從單體的語言單位按照規則滋生為復體,正是人類語言的特點之一。近時語言學家甚至認為是劃時代的發現,而許慎在公元二世紀初就已經說到這一點,叫人驚嘆!”(73頁)“許慎做的工作,是漢語書寫形式的標準化的工作,這同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學者整理古典拉丁語的書寫形式,也和十八世紀法英等國學者為各自的語言規定書寫形式一樣,都是有功于語言和語言學的大事”(74頁)。他認為中國的語言研究存在著兩方面的缺陷:一是“對于語言的性質如何,功能如何,起源如何,研究者似乎注意不多”;二是“對于用現代語言學觀點,探索中國固有的語言哲學,似乎用力更少”(1頁)。對于前者來說,“如果限于在一二邏輯命題上做文章,置宏觀的探索于不顧,那是太可惜了”(90頁)。因此許國璋寫出了有關宏觀語言理論的一系列文章,對于后者來說,許國璋認為許慎、劉勰、馬建忠、金岳霖都是語言學的大理論家,因此他寫出了闡述這些學者語言學思想的一系列文章。值得注意的是,許國璋論述宏觀語言理論問題,諸如語言的定義、功能、起源、符號性質等,都將中國語言及其研究傳統作為重要的立論依據;而在論述中國古代語言理論問題時,又往往將它與西方語言理論作比較,深化對它的理解。在許國璋的漢語思想中,我們覺得最發人深思的是以下三個問題,我們就此作一些研究。

一、關于漢語、漢字的特點

在我國語言學界,源出于西方語言學的對語言與文字關系的認識一直被視為科學定律。這種認識認為,語言是思維的符號,文字記錄語言,是“符號的符號”。因此語言是第一性的;文字與思維無關,僅僅記錄語言,是第二性的。用這個觀點來看待漢字,就會認為漢字的表意功能多此一舉,不如用單純記錄語音的拼音文字更合適。用這個觀點來看待中國古代語言學,就會認為“中國古人誤以文字為語言”,因而“說文解字”之學不是語言學,“中國沒有語言學”。許國璋認為這是對漢字和漢字研究傳統的極大誤解。許國璋指出:“漢字書寫形式的特點有二,一是分理別異,一是形聲相益。漢語的方塊字是形、聲、義三者的結合體,‘字’本身即是語詞的詞”(75頁)。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論斷。由于過去將有聲語言放在第一性,“字”的音和義都被視為對語言的記錄,亦即字本身只有形。這其實是西方拼音文字的理論。它不符合漢字的事實。在漢字中,“一個字有形而無聲就不能叫做‘字’”(72頁)。許國璋認為,“語言首先是有聲語言”這種“常識性說法”,“適用于歷史的某一時期,不適用于信息時代”(1頁)。他在論述漢字的區別性特征時更進一步指出:“我們非常驚訝,為什么我們有那么多的語言研究者,在狂熱地鼓吹廢棄漢字、代以拉丁字母拼音的時候,那樣不經意地將語言的區別性原則置諸不顧。”(75頁)

許國璋的論斷不但促使我們對漢字的特點加以反思,而且使我們重新思考一般語言理論的文字觀。這種文字觀出于西方現代語言學尤其是結構主義語言學對于“文字威望”的批判。結構主義語言學家索緒爾曾力圖把語言的研究從文字的研究中獨立出來。因為在他那個時代,語言學視野中的文字每每凌駕于口語形式之上。人們“一般只通過文字來認識語言,研究母語也常要利用文獻。如果那是一種遠離我們的語言,還要求助于書寫的證據,對于那些已經不存在的語言更是這樣。要使任何場合都能利用直接的文獻,我們必須象當前在維也納和巴黎所做的那樣,隨時收集各種語言的留聲機錄音的樣本。可是這樣記錄下來的原件要為他人所認識,還須求助于文字。”〔1〕根據索緒爾的分析,文字的這種威望是由于:

一、詞的書寫形象使人突出地感到它是永恒的和穩固的,比語音更適宜于經久地構成語言的統一性,更易于為人所掌握;

二、在大多數人的腦子里,視覺印象比音響印象更為明晰和持久;

三、文學語言增強了文字的重要性。它有自己的詞典,自己的語法。人們在學校里是按照書本和通過書本來進行教學的。語言顯然要受法則的支配,而這法則本身就是一種要人嚴格遵守的成文的法則:正字法。因此文字就成了頭等重要的;

四、當語言和正字法發生齟齬的時候,差不多總是書寫形式占了上風,因為由它提出的任何辦法都比較容易解決。

索緒爾認為,文字的這種威望是一種專橫和僭越。人們忘記了一個人學會說話是在學習書寫之前。而且語言有一種不依賴于文字的口耳相傳的傳統,這種傳統十分穩固。例如立陶宛語是1540年才有書面形式的,然而這時的立陶宛語依然在語音、詞的結構、名詞變格和聲調方面都忠實保留古印歐語的特點。索緒爾斷言:語言和文字是兩種不同的符號系統,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現前者。因此語言學的對象不是書寫的詞和口說的詞的結合,而是由后者單獨構成的。如果把聲音、符號的代表看得和這符號本身一樣重要或比它更重要,這就好象要認識一個人,與其看他的面貌,不如看他的照片。

另有一些學者,從圖畫到文字的變遷討論這個問題。布龍菲爾德在他的《語言論》中指出,一個圖畫到了已經約定俗成時,我們不妨稱之為字。一個字是一個或一套固定的標記,人們在一定條件下描繪出來,因而人們也按一定方式起著反應。這種習慣一旦建立以后,字跟任何特殊的實物相似之處就是次要的了。由于語言畢竟是我們畫不出來的那些事物的一種互相交流方式,所以圖畫使用者到了某個時候便按照口語用詞來安排他的字符,用某個字符代表口語片段的某一部分。真正的文字少不了這個前提。于是,有些字既代表一個可以描繪的事物,又代表一個語音的或語言的形式;旁的字失掉了它們的圖畫價值,只代表一個語音的或語言的形式;單純的圖畫字,同言語形式沒有聯系的,用處就越來越不重要。語言的價值越來越占主要地位。因此,“在語言學家看來,除去某些細微的枝節以外,文字僅僅是一種外在的設計,就好象利用錄音機一樣,借以保存了過去言語的某些特點供我們觀察。”〔2〕

然而,問題并非這樣簡單。

首先,文字和口語相比,使用了完全不同的表達形式,這種形式本身參與著意義的建構。雅柯布遜在他的《結束語:語言學和詩學》中認為任何言語都有六個組成因素,它們的相互關系如下圖所示:

語境

信息

說話者………………受話者

接觸

代碼

這表明:任何交流都是由說話者所引起的信息構成的,它的終點是受話者,但交流的過程并不簡單。信息需要一些必要的形式:首先是說話人和受話人之間的接觸形式(口頭的或視覺的,電子的或其他形式的),其次是信息的載體——代碼的形式(言語、數字、書寫、音響構成物等),其三是使信息“具有意義”的語境的形式(同樣的話在不同的語境下會有不同的意義或失去意義)。這樣看來,“信息”不提供也不可能提供交流活動的全部“意義”。人們在交流中獲得的“意義”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信息的傳遞形式——語境、代碼、接觸手段之中。它們和說話人、受話人、信息一道共同組成整個交流活動的要素結構。而且各要素的作用在交流活動中也時刻處于不平衡之中,這一個或那一個要素會在諸要素中多少居于支配地位。于是,交流活動在一種情境中會傾向于語境,在另一種情境中會傾向于代碼,如此等等,信息的性質取決于那個占支配地位的要素的功能。這樣看來,文字作為一種代碼形式,決不僅僅是語言的記錄形式或外在設計,它是全部交流活動的“意義”的一種必要的構成。說出來的信息和寫出來的信息會在交流活動中具有不同的意義。這種不同的意義事實上賦予代碼形式本身(口語的或書寫的)以“生命”。當我們面對文字的時候,我們不是簡單地面對一種無意義的語言包裝,而是面對一個有意義的自主的符號系統。

雅柯布遜在《語言和其他交流系統的關系》中指出,視覺和聽覺是人類社會中最社會化、最豐富、最貼切的符號系統的基礎。由此而使語言產生了兩種主要的變體——言語和文字。它們各自發展著自己特有的結構性質。它們的歷史也充滿著時而互相吸引,時而互相排斥,時而握手言歡,時而劍拔弩張的辯證現象。

雅克·德里達曾提出要建立一門書面語言學。他在《書面語言學》、《文字和差異》、《聲音和現象》等著作中提出:不應把寫作看成是言語的外在“服飾”或聲音的簡化的“編成代碼”的翻版。世界不是限于和決定于一種以語音為中心的意義模式。通過對書面語言的分析有助于發揮“意義”的潛能,因為書寫不是言語的影子,而是關于語言本質的模型。

其次,就文字本身來說,西方拼音文字和漢民族表意文字在書寫系統的性質和功能上又有差異。前者因其“拼音”而與概念保持著距離。后因其“表意”而與概念直接聯系。即使是主張文字存在的唯一理由在于表現語言的索緒爾也認為,表意文字有一種用書寫的詞代替口說的詞的強烈傾向。對于漢人來說,表意字同樣是“觀念的符號”,“文字就是第二語言”。所以索緒爾稱他的研究和結論“只限于表音體系”。帕默爾在《語言學概論》中也指出,漢字是一種程式化、簡化的圖畫系統。它不是通過口語詞去表示概念,而是直接表示概念,由漢字書寫的書面語言獨立于口語的各種變化之外。漢字的這一特質使它在中國社會、文化的統一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中國的統一完全依靠一種共同交際手段的存在,這同任何行政區域的統一是一樣的,而這種共同交際手段就是全國普遍通用的漢字。中國各地的方言往往很難被別的方言區的人聽懂,可是各方言區的人都能看懂用漢字書寫的文告。所以,漢字是中國文化的脊梁,一個學習古希臘文獻的學生需掌握多種方言才能欣賞荷馬、莎芙、希羅多德、狄摩西亞的作品,而一個學會約四千個漢字的學生就能讀懂中國四千年的文獻。

也許,正是漢字和西方拼音文字的不同特質,造成了中國語言學傳統與西方語言學傳統的很大不同。在中國古代學者的眼里,漢字不僅有字形,而且有字音、字義、字能。從字音來說,“一句之中,或多一字,或少一字;一字之中,或用平聲,或用仄聲;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入聲,則音節迥異。故字句為音節之矩。積字成句,積句成章,積章成篇。合而讀之,音節見矣;歌而詠之,神氣出矣。”(劉大@①《論文偶記》)字音是句子音律的基礎。所以,“神氣不可見,于音節見之;音節無可準,以字句準之。”(同上)從字義來說,“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王充《論衡·正說》)字義是句義乃至篇章義的基礎。從字能來說,“句司數字,待相接以為用”;“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積句而成章,積章而成篇。……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從,知一而萬畢矣。”(劉勰《文心雕龍·章句》)字能是句法的基礎。總之,中國古代的書面語言中,字是根本。它與句子的語音、語義、語法的關系是“振本而末從,知一而萬畢”。所以,中國古代的語言學以漢字的研究為核心,《說文解字》之學始終處于小學的主導地位。王力在《中國語言學史》中也認為,西方的語言學和文字學可以截然分科,中國古代的語言學離開了文字學就好象無所附麗。在這個意義上,中國的文字學既不是西方的graphemics(研究一種語言所使用的文字符號的字位學),更不是西方的graphetics(研究一種語言在書寫時用來表示言語的視覺符號形狀的文字學),而是philology(語文學)。對于中西語言學傳統的這種差異,我們不能簡單地以西方語言學為標準來作價值判斷,就象我們不能以西方文字、語言為標準來評價漢字和漢語一樣。這種差異,本質上是一種文化差異,體現出完全不同的運思方向和價值取向。正如許國璋所說:“從語言的書寫形式出發,去研究語言,這是漢語語言學一開始就有的特點”(74頁)。“漢語的文字學即是研究古漢語演變的歷史語言學”(75頁)。“中國的通行文字并不相當于拼音文字的字母,而相當于詞素和詞,詞素和詞通過組合規則構成語言,成為信息的載體。中國古代經學家考察文字,實際上是把文字作為文化信息的載體來進行的”(13頁)。

二、關于漢語、漢字的文化建構

漢語、漢字的文化建構,是我國語言學界長期忽視的一個課題。由于片面將語言的符號功能單純化,把語言視為一種類似自然科學研究的對象,我國的現代語言學未能將對漢語、漢字結構特征的認識與漢語、漢字的文化屬性、文化內涵、文化功能聯系起來,從而作出科學的理解。許國璋卻從語言哲學的角度深入論述了漢語、漢字的文化建構,這是難能可貴的。許國璋所說的“語言哲學”,不同于現時西方流行的分析哲學的語言哲學,后者是出于形式語言學或邏輯語言學的范疇。許國璋所論“語言哲學”,屬于“文化語言學”和“人類語言學”(90頁)。許國璋認為,漢語、漢字的符號建構,是漢民族認知世界的一種結構化運作。這一點在許慎的《說文解字·序》和劉勰的《文心雕龍》有關論述中已清楚地表述出來。

例如許慎指出:“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許國璋認為,中國古代學者沒有對現代人所稱的“語言”作正面的考察,而主要是從語言的書面形式論證文字的起源,“因此,我們可以從他們對文字起源的論證中,找出某些語言起源的理論”(13頁)。許慎的論述表明,初民是把天象和物象作為語言資源來看待。初民對世界的認知形成一個系列,“天象、地貌、鳥獸的足跡、作物的生態、人身、人身以外諸物,都提供了各自的符號”。這種認知“由二項對立(binaryopposition)構成:天和地、鳥獸和農作、人和物。三組六類的名,反映人對世界的分類和認知”(13—14頁)。在這里,許國璋把漢語的文化建構與漢民族世界觀的建構緊密聯系起來,體現出深邃的語言本體論思想。他為漢民族的文化、語言、認知的建構描繪了這樣一個模式(68頁):

┌─┐┌天象

觀、視│物││┌鳥類

人───→│├───┤│獸類

取│象││地象│

(庖犧)←───││││植物類

└─┘└└人類

在這樣一個模式中,語言顯然成為人與世界連結的紐帶。語言之“象”正是一個民族看待世界的

又如劉勰指出,“文之為德也大矣,與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黃色雜,方圓體分,日月疊璧,以垂麗天之象;山川煥綺,以鋪理地之形:此蓋道之文也。仰觀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兩儀既生矣。惟人參之,性靈所鍾,是謂三才。為五行之秀,實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許國璋認為劉勰是在回答什么是形成世界第一原理(道)的問題。而他的答案是,我們至少可以從道的表現形式(realization)來對它觀察,這就是道的“文”。這個“文”不是客觀的天體地貌告訴人的,而是人對客觀世界認知以后形成的概念。許國璋把“劉勰的語言學理論”概括為一個從客觀世界到人的概念加工,再到語言,又到文字的模式(39頁),指出這一模式在承認客觀世界形和體的同時,充分肯定了人的認知作用,肯定了語言的主體性。

許國璋關于漢語的文化建構的論述給我們很深的啟迪。

中國公元前200年誕生的一部解釋詞義的語言學專著《爾雅》,對所解釋的詞語作了這樣的分類排列,即:釋詁——釋言——釋訓——釋親——釋宮——釋器——釋樂——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從這樣一個排列體例來看,其順序依次是語言→人類社會的親屬——宮室——器具——音樂→自然界的天——地——山——水→生物界的草——木——蟲——魚——鳥——獸——畜,要言之,即語言→人→自然→生物,語言排在第一位。這顯示出語言在當時人們心目中的位置。在語言部分,《爾雅》或“舉古言,釋以今語”;或“約取常行之字,而以異義釋之”;或“道物之貌以告人”,如此細密地辨析詞義,反映出古人對語言意義的高度重視。《爾雅》反映的是中國先秦兩漢時期人的文化知識結構。在這個結構體系中,詞義的理解與闡釋占據了重要的地位。這種對語言意義的重視,其實不獨從《爾雅》始。在某種意義上,《爾雅》是對前代名物釋義的一種大匯編。早在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語義的解釋就成為人們認識世界、體驗世界的一種重要方式。如《尸子》中將一對一的同義互訓匯通為一對多,多對一的語義闡釋方式。這種語義闡釋方式在《爾雅》中蔚為大觀。古人將自己對世界萬象聚散離合、有機統一的理解,透過語義的匯通與條理固定下來。詞義系統成為人的世界藍圖,語言觀成為人的世界觀的基礎,這就說明《爾雅》何以以語言為其發端了。

中國古人對語言的重視顯然出于他們對語言本體論意義的一種獨特的感受。從哲學意識萌動的時候起,中國人就始終把人看作世界和宇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并非中心的部分。中國傳統哲學中的“人”和“我”的概念的基本特征在于它們不僅有人類學的含義,而且有宇宙論的含義。人與世界的本質關系及由之而來的認識關系,莊子在《齊物論》中非常精練地表達了:“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也正是因為如此,中國人并沒有截然區分人與世界的自然關系和人文關系,相反,他們倒是早就看出這兩種關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無法非此即彼地截然分開。人與世界的關系決不是單方面的,而是全方位的。體現和維系人與世界的這種多方位關系的語言,因而也非純粹的符號系統和工具——

語言是人性的表現。孔子說:“不知言,無以知人也。”(《論語·堯曰》)在古人眼里,“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為人。”(《春秋谷梁傳》)

語言是天道的表現。古人認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葉。維其根本乎道,所以發之于文,皆道也。三代圣賢之章,皆從此心寫出,文便是道。”(《朱子語類·卷百三十九)

語言是事物本質的表現。許慎說:“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說文解字·序》)在古人看來,文字的產生,是由于從鳥獸的足跡領悟到不同的紋理可以互相區別,因而有必要,也有可能對萬事萬物的“紋理”加以抽象和區別。所以,“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而“文者,物象之本也。”經過象形——象征的抽象過程的文字圖象,已不再是事物的自然之形,而是凝聚著人的概括的事物本質。

語言是治理天下、教化人倫的基礎。古人對語言在一個社會組織中的維系作用有深刻的理解。易曰:“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因而“一言可以興邦,一言可以喪邦”成為春秋時代的一種社會警醒意識。孔子把正百事之名作為他為政的首要之事。他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古人又把語言作為一種社會政治的象征。在他們看來,歷史上既有“結繩之政”,又有“八卦之政”,然后是“書契之政”。所謂“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尚書·序》)《周易·系辭》這樣評價語言文字的治理天下的作用:“上古結繩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夬”是《易》卦名,這里作事物的畫象。正由于語言文字概括了事象而又條理了事象,掌握文字就掌握了一種世界秩序,從而人人明理習儀,天下才得以治理。古代的統治者深諳此理,如《周易·夬卦》所言:“夬,揚于王庭。”《五經文字敘》解釋說:“夬,決也。王庭孚號,決之大者,決以書契也。”這就是說,統治者總是利用文字下判斷,在王庭上公開號召。許慎的解釋更明確:“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說文解字·序》)文字不僅是“宣教明化”之本,而且由于懂得文字可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說文句讀》),可以“令行禁止”明其忌,所以王者對“能文者則祿加之”。

總之,天道人性,流于語言,化成萬物。古人“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正因為語言在古代中國人的心目中據有如此重要的本體論地位,所以古人論文辭才有“文章者,所以宣上下之象,明人倫之敘,窮理盡性,以究萬物之宜者也”的說法。

三、關于漢字的起源和演變

在漢字的起源和演變問題上,許國璋提出了兩點有價值的看法。一是漢字起源的此世性,二是漢字起源的抽象性。這兩點看起來互相矛盾,但其實質是從不同的角度論述了漢字起源和演變的文化特征。

漢字起源的此世性,說的是漢字產生形成的社會文化原因。過去我國學術界很少從理論的角度思考漢字之社會文化緣起。許國璋以《說文解字·序》中“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一段話為依據,指出漢字的起源具有“此世性”。古代的漢字起源論與西方民族的“神造字母”論不同,“腓尼基人奉Cadmus神為字母的創始者,諾爾斯人奉Odin神為Rune字母的創始者,希伯萊人奉人類始祖亞當為語詞的創始者,漢族初民奉‘王天下’的庖犧氏為創始人”。這“說明漢字起源學說的此世性,這一此世性是整個漢文化的此世性的一部分”(66頁)。為什么這樣說?許國璋引用了金岳霖的觀點。金岳霖根據人與世界關系的不同,稱印度文化為他世性的(otherworldliness),講來世超度;希臘文化為超世性的(super-worldliness,即站在超出世界的層面上觀察和分析世界),講設問求知;中國文化為此世性的(this-worldliness),講實用經驗(見75頁)。從許慎《說文解字·序》可以看出,古代的漢字起源論是與社會發展論密切聯系的。“王天下”和“作《易》八卦以垂憲象”是相互聯系的,治理天下需要書面符號形式。其后“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又,萬品以察。”隨著生產的發展,簡單的符號已不敷社會的需要。于是書契(文字)應運而生,它使各類事物的區別明顯了,也使各項公職的執行方便了,從而促進了社會的發展。許國璋顯然指出了中國古代語言、文字起源學說的一個重要特點,盡管庖犧氏制八卦,倉頡造字都帶有神話傳說的色彩,但它們的社會發展基礎是無可懷疑的。

與漢字起源的此世性相聯系的還有漢字符號的人為性。許國璋認為,不能套用西方符號理論的能指所指結合任意性的原則來解釋漢語言文字。所謂任意性原則是指語言符號所反映的詞與物的關系是任意的,而非自然的。許國璋認為,任意性原則對硬要建立能指與所指之間的自然聯系的批判是正確的。但事實上詞與物的“自然結合”本身不可能在語言這一個介質中體現,它不存在,因此為它而作的假設也就無必要。然而反過來用這一假設(指“自然結合”論)證明“語言符號任意性”原則的正確,卻是荒謬的。因為從語言體系來說,語言是一種理性的行為,具有系統性(systematicity)、可分離性(discreteness)、可學會性(learnability)。“語言學家發現語言的體系,是人對自身行為中的理智性的發現,也是對于理智性存在于語言行為中的肯定”(24頁),“詞之所以為詞,是因為它存在于各種關系中。……正是這種可以抽象的延伸賦予詞的‘所指’一種內存的理性;‘所指’之多而有變,都是按早已被人們所認識到的法則進行的,不是偶然的。在理性的網絡中,詞的所指變成一樁理性的事件”(31頁)。從語言的群體發生來說,原始時期的語言符號是有任意性的,因為當時部落未成、語言未備,名不可能是有關聯有從屬的名,不妨假定為獨一、偶然、任意的名。部落社會時期的語言符號是約定俗成的。所謂“約”,指社會制約,社會共議(consensus),決非任意創造,因為其時語言社團形成,語言使用者擔負了命名和用名的雙重任務,開始有了當時條件下的社會制約。文明社會時期的語言符號是立意的(motivated),即使是民間任意創造的詞,也有語言文字學家賦予有理可據的形態(此段參見32頁)。從語言的個體發生來說,小孩學母語或成人學外語,都有一個對任意性從感之甚切到不再感到的過程。小孩學語時常有的“超類推”(overgeneralization)現象,即對“任意性”的一種抵制(見31頁)。可見“任意性”只是心理適應過程中的一種暫時現象,不適應就覺得不可捉摸,適應了就覺得理應如此。在這個意義上,任意性是可以轉變的,不是客觀存在的一種語言特征”(同上)。因此,語言符號能指與所指的聯系是一種“人為的聯系”、“理性的聯系”,是受語言和社會雙重制約的聯系。許國璋特別指出:“中國古代的語言哲學,正象中國的主流哲學一樣,是入世的,旨在治世的。中國傳統的語言文字之學,其中心思想即是找出能指和所指之間的理性聯系。”(37頁)

如果說漢字的起源是此世性的,那么漢字的符號建構應是具象的,它出自于漢民族的實用——經驗理性。然而許國璋并未在具象性上停留,而是指出了漢字起源時即具有、以后又不斷發展的符號概括性。他以許慎《說文解字·序》“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后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一段話為依據,指出初民的造字是按照物的類畫它的形,而不是按一件具體的物來畫出它的形(如牛代表牛類,不是哪一只具體的牛)。這時已有概括,但抽象不夠。其后從有限的物象產生無限的字,意味著字已經變成脫離物象的符號,抽象程度提高了,字的符號性增強了。許國璋強調指出(72—73頁),漢字從象形變為象征,從圖形變為筆劃,從復雜變為簡單,它的“文”已經大大不同于原來的圖象,成了物象中最本質的東西,而它的“形聲相益”的孳生更不受物象的限制。但許國璋并不因此否認漢字構形的理據。他把“分理別異”和“形聲相益”看作漢字的兩個特點,始終認為“漢語的方塊字是形、聲、義三者的結合體”(75頁)。“文字的產生,貴乎有區別性特征”(70頁)。并因此而批評那些片面強調漢字的符號化、符號性,且由此引申出方塊漢字應廢棄,代之以徹底符號化的拉丁字母拼音的觀點,是“不經意地將語言的區別性原則置諸不顧”(75頁)。許國璋在這里提出了一個發人深思的問題,即如何看待漢字的符號化過程,如何理解漢字的文化特征,如何認識漢字在其結構形成和演進的歷史上所具有的獨特的文化功能?

許慎認為,在倉頡造字之前,古人已經“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開始了象征符號的創造。漢字由圖畫文字發展而來(例略),漢字的發展史又是圖畫文字的象形、象意特征逐漸褪化的歷史。這種褪化不是要將漢字發展為一堆純粹假定性的符號,而是要使漢字的表意功能更好地適應語言與思維的發展。在漢字表意功能的不斷完善中,漢字的結構形態無論在歷時層面還是共時層面都經歷了很大變化。

從歷時層面來說,漢字的文化形態經歷了一個不斷符號化的遞嬗過程。根據考古學的發現,漢字由圖畫文字向象形文字的過渡,在距今4500年左右。與圖畫文字相比,甲骨文字畢竟在符號化方面邁進了一大步。它的象形字大部分已經線條化、輪廓化、特征化了。尤其是甲骨文正以一種強勁有力的趨勢用形與聲的互注發展漢字的表意功能,使漢字能適應日常交際中新概念新語匯的大量形成。例如甲骨文的“河”字即在原有的“何(荷)”字形體上加形符“水”,“祀”字即在原有的“巳”字形體上加形符“示”,“鶏”字即在原有的象形符號上加聲符“奚”。

周代的代表文字是金文,它在結構上與甲骨文沒有很大的不同。春秋戰國時代,由于社會的變革,封建割據沖破了漢字的統一規范。各種地方勢力和地方文化對漢字作了種種改造,或分化,或繁化,或簡化,但漢字發展的歷程并沒有中斷。作為漢字發展主流的秦系文字,出現了直線化、筆畫化的趨勢。尤其是在秦統一天下后整理、推行的小篆,字形簡化,形體固定,異體字減少,合文淘汰。秦系文字的進一步發展,終于導致漢字形態的巨變,產生了隸書。

隸書前的古漢字都以曲線構形以象實物之形。這種寫實性的曲線雖經小篆改為圓潤的線條,但象形的表意作用仍很突出。隸變將圓潤的線條改為方折的筆畫,使漢字的書寫徹底擺脫了“描繪”而成為符號的書寫。隸書大大簡化了漢字的形符。許多以不同實物為摹寫對象的形符被簡化成單一的符號。如隸書中“鳥”字的四點,在小篆中是鳥爪的象形符號;隸書中“燕”字的四點,在小篆中是燕尾的象形符號;統一改為四點后,這些字的象形作用顯然淡化了。由于形符的簡化和統一,許多字難以看出本義。在符號化的進程中,漢字在象形的作用上付出了代價。

但隸變并沒有改變漢字象形表意的性質,只不過使漢字的象形表意手段大為簡化了。隸變后的漢字依然可以有一定的索形依據。例如“車”字在甲骨文中畫有車廂、車輪、車衡、車轅、車軛、馬、轡、車轄。隸書中的“車”,仍可以看出一個車廂和兩個象征性的車輪。“角”字在甲骨文中象牛角形。隸書中的“角”字上部仍呈角形,等等。在古漢字中,同一個象形符號無論作單字還是作偏旁都是一樣的形狀,而在隸書中,“手”形作偏旁則左有“打”,下有“拳”,上有“看”;“示”形作偏旁則左有“祖”,下有“祭”等等。從這些偏旁也可以看出,隸變后的漢字結構雖然褪去了古漢字原始的象形特征,但在它的筆畫態勢中依然保留了相當程度的象形表意的理據,而同時,隸變后的漢字又大大便于書寫了。顯然,這是漢字表意功能在發展中的自我完善。

漢字數千年的發展過程,是其與生俱來的象形表意功能不斷完善的過程。世界上許多文字都曾經歷過圖畫文字的階段,然而后來大多走上了用字母記音的發展道路,成為語言符號的符號。而漢字卻把它的以形示意的文化形態發展,保存了下來。為了適應漢語表達的需要,漢字在表示詞音上發展過多種手段,但它的邏輯框架依然是以表意為核心,形成其獨具一格的文化樣式。許國璋對漢字的符號概括性的分析和評價,有助于我們深刻認識漢字及其文化特征。

注釋:

*《許國璋論語言》,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1年版,第75頁。以下引許書只注明頁數。

〔1〕索緒爾《普通語言學教程》,商務印館1980年版。

〔2〕見布龍菲爾德《語言論》,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357—3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