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發展論文

時間:2022-03-31 0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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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發展論文

內容提要:我國加入WTO后,證券業面對外來挑戰進行全方位的業務創新勢在必行,網上證券作為證券業務創新的代表已引起業界關注。國內證券業能否以發展網上證券交易業務為契機,從交易手段、經紀業務模式到服務理念等各個層面,進行全方位的業務創新,提高我國證券行業未來的生存和競爭能力意義重大?!段覈W上證券交易的發展現狀、問題與若干建議》一文作者在調查分析了我國互聯網的基礎設施建設與用戶特征、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進程與現狀以及網上證券交易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概括提出了我國網上證券交易存在的主要問題。并且,對照國外特別是證券業發達的美國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模式,進而從政策法規、網上監管、金融證券業與電信及IT業的技術與業務合作、保險機制引入、券商經營理念轉換、銀證合作以及適時拆除行業進入壁壘和調整交易傭金制度等七個方面提出了推動我國網上證券交易發展的建議。本版特選刊此文以饗關注我國網上證券交易發展的業界人士。

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趨勢

1.大規模網上交易的條件日漸成熟。首先是技術的進步,從技術角度講,網上交易已可以使投資者在時間上領先一步。其次,我國的互聯網用戶群已呈現幾何級數增長勢頭。三是我國證券市場正日趨成熟。

2.集中式網上交易成為一種發展趨勢。我國證券行業正在向集中交易、集中清算、集中管理以及規模化和集團化的經營方式轉換。網上交易采用這一經營模式,更有利于整合券商的資源,實現資源共享,節約交易成本與管理費用,增強監管和風險控制能力??梢?,集中式網上交易模式符合未來券商經營模式的發展方向。

3.網上經紀與全方位服務融合。在固定傭金政策的大背景下,使得國內券商提前從價格競爭進入了服務競爭階段。通常情況下,這一競爭階段應該是在充分的價格競爭之后到來。價格競爭的直接結果是導致網上交易傭金費率的降低,當競爭達到一定程度后,僅靠減傭模式已不能維持下去時,全方位服務模式就會出現。這時候,券商的收入將由單一的經紀傭金轉向綜合性的資產管理費用。

4.速度問題將會得到解決。在今后幾年里,寬帶網會獲得突破性發展?;谟芯€電視的CableModem技術、基于普通電話線路的DSL技術以及基于衛星通信的DirecPC技術等典型寬帶技術的發展,將使電信能提供逼近于零時延、零接入、零故障的服務。而基于IP協議的交換技術的發展,又將使傳統電信業務和網絡數據業務的綜合統一成為可能。由于互聯網協議(TCP/IP)是電信網、有線電視網、計算機網可以共同接受的協議,因此,未來的寬帶網實質上就是寬帶互聯網的代名詞。

5.網上證券交易正在進入移動交易時代。WAP(無線應用協議)為互聯網和無線設備之間建立了全球統一的開放標準,是未來無線信息技術發展的主流。WAP技術可以使股票交易更方便,通過WAP可實現多種終端的服務共享和信息交流,包容目前廣泛使用的和新興的終端類型,如手機、呼機、PDA等設備。用戶通過手機對券商收發各種格式的數據報告來完成委托、撤單、轉帳等全部交易手續。由此可見,未來幾年基于互聯網的移動證券交易市場將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6.網上證券交易實現方式趨向于多元化。據資料顯示,目前中國家庭擁有計算機的比例還很低,但電話、電視機,傳呼機和手機的擁有量卻很高,截止2001年7月底,我國手機用戶已達到1.206億部,超過美國最新統計的1.201億戶,位居世界第一。因此,突破Web+PC的網上交易模式,使投資者可以借助電腦、手機、雙向尋呼機、機頂盒、手提式電子設備等多種信息終端進行網上證券交易,這是中國網上證券交易發展的必然方向。

7.網上證券交易將以更快的速度向農村和偏遠地區發展。目前我國大多數縣、縣級市都沒有證券營業部,投資者買賣股票需要到地級市,非常不方便。特別是在廣東、江浙一帶,許多縣、鎮經濟發達,比如在廣東南??h,一個縣就有500臺ATM提款機,卻沒有一家證券營業部。網上交易的普及,交易網絡的無限延伸,將使占中國85%以上的小城市和農村居民變成潛在的股民,使很多沒有條件進行股票買賣的人加入到股民的隊伍中來。

8.中國網上證券交易即將面臨大突破。加入WTO后,中國證券市場將變成全球證券市場的一部分,中國的股市會完全國際化,國際上的一些大券商會想方設法進入中國市場。他們不可能一家一家地開設營業廳,其策略一定是在網上,這必將促進網上證券業的發展。另外,根據美國的經驗,網上證券交易量一旦超過10%,就會有一個大的突破,中國1999年整個網上交易量不到1%,去年是3%~5%,今年預計會在5%~10%左右。也就是說,近幾年內我國網上證券交易即將進入最快的發展時期。

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進程與現狀

我國券商最早開始嘗試開辦網上交易業務是在1996年底,此后一年,網上交易一直停留在觀望、開發和試用階段,到1998年才真正開始發展起來。2000年4月,證監會頒布《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對網上交易的業務資格和運作方式作出明確規定后,券商的積極性才調動起來。進入2001年以來,網上證券委托交易業務加快了發展速度。截止2001年3月末,104家證券公司中,正式開通網上交易業務的約有71家,占證券公司總數的68.27%。目前通過證監會網上業務資格核準的已達到45家。各網上券商報中國證監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到2001年10月底時,我國網上證券委托交易量占滬深交易所的比例已上升到5.74%;網上開戶數319萬戶,占證券市場總開戶數的比例已經達到9.7%。

我國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進程如下:·1996年底個別證券營業部開始嘗試開辦網上交易業務·1998年真正開始起步·2000年4月證監會頒布《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2001年以來網上證券委托交易業務加快發展速度·2001年3月末104家證券公司中,正式開通網上交易業務的約有71家,占證券公司總數的68.27%·2001年6月末當月網上委托交易量為456.19億元,占滬深交易所6月份交易量的4.63%;網上開戶數達271萬戶,占證券市場總開戶數的8.5%·2001年前6個月網上交易累計成交金額為2022.88億元,占前6個月證券市場的4.07%·2001年7月末網上開戶數達289萬戶,占證券市場總開戶數的8.93%·2001年8月末通過證監會網上業務資格核準的已達到45家;當月網上委托交易量占滬深交易所的5.53%;網上開戶數達301萬戶,占證券市場總開戶數的9.22%·2001年9月末當月網上委托交易量占滬深交易所的5.26%;網上開戶數達310萬戶,占證券市場總開戶數的9.46%·2001年10月末當月網上委托交易量占滬深交易所的5.74%;網上開戶數達319萬戶,占證券市場總開戶數的9.7%可見,我國網上證券交易業務已經初步呈現出可喜的指數型發展態勢。券商對待網上交易的態度由三年前的投石問路,發展到今天的大刀闊斧。目前全國網上證券交易投資者戶數已經接近證券市場總開戶數的10%,這是一個相當可觀的數字,而且更重要的是,這個數字在近幾年將呈幾何級的速度增長。由證券之星聯合30多家券商網站對12231名網民開展的一次網上調查顯示,87.96%受訪者認為網上交易在二至四年內將占主導地位,四年后近八成股民會通過互聯網進行證券交易,電話委托、營業大廳自助委托以及柜臺委托的比例都將大幅度降低,股民獲取證券信息的渠道也將會從傳統媒體向網絡媒體演變。

2001年5月,賽迪資訊顧問公司互聯網與電子商務事業部開展了″網上證券交易調查″,共取得有效問卷556份。調查表明共有27.1%的被訪者現在已經把互聯網作為證券委托交易的常用途徑之一。互聯網成為繼電話和證券公司營業部之后第三大委托方式(見圖1)。電話委托已經取代傳統的營業部方式成為最普遍采用的委托方式,而在不遠的將來,互聯網必將以更加先進的技術優勢取代電話成為中國股民最普遍使用的證券交易委托方式。由此看來,在日趨激烈的競爭驅動下,我國網上證券交易很有可能在短時間內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網上證券交易存在的主要問題

到2001年10月底,我國網上證券交易的滲透率才僅僅5.74%。這一數據表明,網上交易在我國還只是原有委托方式的一種補充,其替代作用還遠遠沒有發揮出來。要加快我國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速度,我們認為以下關鍵問題亟待解決:

1.交易費用問題。網上交易投資者要承擔的全部費用包括交易傭金、印花稅和通訊費用三個部分。交易傭金居高不下是目前我國發展網上交易的最大障礙。長期以來,國內券商都是根據有關法規,統一按照交易額的3.5‰收取固定比例的交易傭金,國家按4‰的稅率收取印花稅,因此尚不包括通訊費用的實際交易費率已高達交易金額的7.5‰。而在網上證券交易最活躍的美國,投資者通過互聯網買賣股票可獲得誘人的交易傭金折扣,網絡券商Ameritrade甚至推出免費交易網站,不收取任何交易手續費??梢赃@樣說,低廉的交易手續費促進了美國網上證券交易的迅猛發展。我國證券交易實行固定傭金制度,投資者很難從網上交易中獲得直接利益,即使部分券商以傭金返還來吸引客戶,但畢竟不公開、不規范,并且返還比例還要視客戶的資金量、交易量而定,并不是所有客戶都能享受到。這樣就大大降低了客戶對網上交易的興趣,使得網上交易規模難以擴大。

2.網速有待進一步提高。網速太慢是CNNIC歷次調查中用戶認為最不滿意的另外一個主要問題。由于目前上網大都采用撥號方式,線路擁擠帶來的不便甚多,網上證券交易難免不受影響。在交易量較大的情況下,無論電話委托或網上委托,都可能發生線路阻塞現象,網上行情與信息的速度甚至可能比實際行情慢幾分鐘以上,直接影響交易完成的質量,客戶可能因為行情阻塞或顯示慢,下不了單或下單拿不到想要的價格。隨著網上業務的增長,用戶對因特網的傳輸速率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要改善目前上網慢的情況,除了增加骨干網的帶寬、路由器速度和服務器的處理能力外,更大的困難在于如何提高用戶接入網的傳輸速率。

3.網絡安全性與穩定性問題??陀^地說,網上交易的安全系數要高于一般傳統的委托方式如電話委托等。在傳統的交易方式中,客戶委托數據在到達券商交易服務器之前的傳輸過程中是透明可讀的,只要截獲這些數據,就能夠解讀并獲取客戶的密碼以及其他的交易數據等信息。而在網上交易中,客戶的私有信息以及交易數據都是經過較長位數的加密,只有交易服務器才能正確識別這些數據,而且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并獲得網上交易資格的券商,如海通證券、國泰君安、申銀萬國等券商均采用了安全認證(CA)機制,能夠進一步加強對交易各方的身份認證,防止假冒和抵賴現象的發生。迄今為止,尚未出現由于網絡安全性而引起的網上交易糾紛。盡管如此,網上證券經紀面臨的最大威脅仍然是安全問題。

4.相關法律法規滯后。網上證券交易是一種新的交易方式,涉及到更復雜的利益關系,必須對參與各方的行為進行規范,這就需要更新原有的法規體系,使其適應證券市場新的發展需要。我國的證券法規本身就有待完善,在網絡時代還必須解決好以下新問題:(1)無法可依問題。如網上證券交易需要諸如《數字簽名法》的法律,以保證用電子簽名代替書面簽名的合法性,而我國尚未制定這一法律。(2)管轄權和法律選擇問題。由于參與交易的投資者不受時空限制,交易者所在地點不再重要,這就對管轄權和法律選擇提出了挑戰。(3)相關法律的沖突問題。我國新制定的《合同法》已經承認電子合同的合法有效,且許多交易項目的結算也都是通過電子票據來完成的,而我國的《票據法》目前還不承認非書面的電子票據,所以應對兩法矛盾之處進行修改。(4)網上信息披露問題。盡管我國《證券法》對有關信息披露作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但是對通過網絡發送信息的合法性尚未加以嚴格確認,對通過網絡謠言或其它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的制裁也缺少可操作的法律條文。(5)法規上的國際協調問題。網絡證券將在Intranet和作為全球交易平臺的Internet上進行,這必然會使證券的跨國交易變得普遍,而各國的法律不同,發生糾紛時將存在著法律選擇的沖突。

5.網上開戶、網上資金劃轉問題。網上交易的一大優勢便是打破了時空限制,這意味著辦理開戶手續以及資金存取都可以方便進行,只需要到身邊的銀行即可辦理一切手續,這在國外一切都是順理成章的事。然而,在國內卻沒有這么方便,投資者開戶必須是本人攜帶身份證到證券營業部去辦理。這就使廣大農村居民以及所住地區證券營業網點少或根本就沒有營業網點的城鎮居民,仍然難以通過網上交易所帶來的便利,加入到股民隊伍中來。

6.個性化程度低,網上服務未能及時跟上。許多券商只是在自己或是他人的網站上建立了一個交易平臺,互聯網強大的信息服務功能并未發揮出來。雖然大部分券商網站在構建時也都設置了實時新聞、網上交易、專家在線、CALLCENTER、模擬炒股、虛擬社區、個人定制等一整套非常有吸引力的欄目,但實際運作中,網站提供的服務內容非常有限,原創信息很少,信息重復率高,個性化程度低,對客戶的交易決策并未起到多大的作用。因此,大部分券商網站實際上只是為其網上證券委托提供了一個技術平臺,距離真正意義上的證券電子商務有很大差距。此外,網絡時代是信息爆炸的時代,各種信息充斥網絡,如何幫助投資者有針對性的選擇使用網絡信息而不浪費時間,這也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

7.規范和監管問題。首先,我們還沒有建立起一個適應網上證券交易特點的監管體系。在這一監管架構中,不僅組織結構、參與部門可能會有別于傳統的證券監管體系,而且監管工具和手段也會明顯不同。其次是監管依據尚不足。從目前我國的情況看,雖然證監會和相關部門對網上交易的準入和安全問題出臺了一些規則,但法規制度建設還遠遠不適應監管的需要。有關網上交易的資格審查、網上交易的技術標準和技術體制、網上交易的信息資源管理、網上交易的市場監管都還缺乏明確、公開、統一且可操作性強的具體標準,網上安全設施也還只是由各個券商自行設定。再者,對網上交易的開放性認識不足,尚沒有形成全球化的協調監管機制。

推動我國網上證券交易發展的若干建議

1.應盡快出臺與《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規。為加強對網上證券交易的管理,規范市場參與者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我國證監會已制定了《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和《證券公司網上委托業務核準程序》,但從其內容來看,還只是框架性的,尚未解決網上交易所涉及的眾多復雜問題,因此應盡快出臺操作性更強、更具體的法規條文,完善各項技術和制度規范,保證網上交易安全可靠,為發展我國網上證券經紀業務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在網上交易的法規制度建設方面,美國的經驗值得借鑒。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美國國會陸續對互聯網及互聯網商務的一些具體問題制定了法案。這些法案主要包括:1.網絡免稅法案(InternetTaxFreedomAct);2.網絡公平法案(NetFairActof1998);3.電子隱私權法案(ElectronicPrivacyBillofRightActof1998);4.兒童網上隱私保護法案(Children'sOnLinePrivacyProtectionActof1998);5.納稅人互聯網幫助法案(TaxpayersInternetAssistanceActof1998);6.電子信箱保護法案(ElectronicMail-boxProtectionActof1997);7.電子信箱使用者保護法案(E-mailUserProtectionActof1998);8.互聯網上禁賭法案(InternetGamblingProhibitionActof1998),等等。9.數字簽名和電子印鑒法(DigitalSignatureandElectronicAu-thenticationLawof1998),本法案旨在許可金融機構使用電子印鑒技術,并相應地對1968年銀行法的相關內容做修正。上述法律和法案是確保網上交易規范、有序發展的重要條件,我國應加快網上交易的法制建設步伐。

2.加強監管,建立符合網上交易特點的監管體系。網上證券交易在許多方面有別于傳統證券交易方式,出現了許多新特點,引發了許多新問題,對原來基于傳統證券交易方式而建立的監管體系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在網上交易的監管上,一是要加強調研,盡快全面了解新的監管對象;二是要根據新的需要,分步驟修訂或補充原來的監管體系,例如統一對網上交易系統認證的標準,對IT公司介入證券類服務的責權進行清晰的界定;三是將券商網上交易委托系統的運行情況納入對券商的現場監管范圍之內,定期進行檢查;四是根據互聯網技術發展趨勢,要求券商及時提高網絡運行的安全性;五是教育和引導投資者正確認識網上證券委托可能存在的風險;六是堅快打擊利用互聯網進行證券犯罪的活動。此外,鑒于網上證券交易在地域上的無限制性,應該充分考慮到對跨國境證券交易可能帶來的潛在問題進行監管和處置的復雜性,及早對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并積極參與在該問題上的國際合作,找到妥善解決問題的方案。

3.國家應從戰略高度,促成金融證券業與電信、IT業的技術與業務合作,統一規劃,分工協作,提高網上交易的時效性、安全性和穩定性,并大幅度降低總體交易成本。電信行業的發展與合作,對網上交易的推動具有重要意義。從網絡數據傳輸方面看,急需電信部門擴展信道帶寬,提高線路傳輸速率。

網絡安全是必須引起各方面高度關注的另一個重要問題。盡管目前尚未出現安全方面的大問題,不過一旦網絡安全失控,不僅會對整個行業帶來毀滅性的打擊,甚至對社會秩序也將產生連鎖的負面影響,因此其嚴重性不可低估。目前幾乎所有券商的網絡操作系統使用的都是他國產品,因此加強國內網絡安全產品的研制與開發意義十分重大。就目前來看,國產網絡安全產品發展很快,但券商的網絡安全意識優待進一步提高。在系統建設的安全措施方面,筆者認為管理層應在兩個方面從嚴把關:一是根據技術進步和黑客手段的變化,及時修訂或提高信息安全技術標準;二是協調全國網絡安全產品的研究與開發,并強制性規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國內網絡安全技術和產品,不能各行其是。

交易成本問題是另外一個阻礙我國網上交易快速發展的致命因素。這也是一個跨部門問題,需要合作解決。只有大幅度降低電信行業的各項收費,才有利于證券經紀業網上交易的發展。要推動我國網上經紀業務的發展,必須大幅度降低包括投資者上網開戶接入費、網絡接入費與使用費、上網計時或包月費用等在內的各項通訊費用,并在券商經營成本不斷下降的同時,要有步驟地降低網上交易手續費。

4.引入保險機制,保障投資者切身利益。盡管券商的網上交易系統采用了多項安全措施,但投資者對網上交易仍然存有諸多擔心。為此,我們應在依靠技術進步,不斷強化安全保密手段,打擊利用互聯網進行證券犯罪的同時,與保險公司合作,開發對應的險種,為投資者投保,通過保險機制的配套工程來消除投資者的疑慮,樹立投資者對網絡安全的信心,建立保障投資者的切實可行的運行機制。據筆者所知,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備案登記開展網絡信息安全方面的保險業務。而國外保險公司早就意識到開拓網絡安全保險市場的重要性,在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包括互聯網保險在內的高科技保險業務正成倍增長。英國和美國的一些保險公司已經推出了″黑客保險″業務,著名的網上證券經紀商ETrade為每個交易帳戶免費提供高達1億美元的保險,這項措施極大地增加了投資者通過ETrade網站進行網上交易的信心。

5.券商應轉換經營理念,以客戶需要為中心,提供個性化的市場信息服務?;ヂ摼W的出現使證券服務的方式和服務內容發生了重大變化。以高層次、智能化、個性化服務為特征的信息咨詢服務巳成為券商之間競爭的關鍵。目前我國網上交易的價格競爭缺乏必要的制度環境,不能公開以降低手續費來吸引客戶。因此,跨越價格競爭階段,提前進入網上服務和差別信息競爭,以客戶需要為中心,提供個性化的市場信息服務是必然的選擇。以目前互聯網的技術手段,券商不僅在信息咨詢上可以向客戶提供一對一的個性化服務,還可以在理財服務上為客戶定做產品。如建立客戶關系管理系統(CRM),積極拓展與客戶的關系,強化全方位的理財服務。通過客戶關系管理建立客戶關系檔案,只要客戶一上網,經紀人就可以根據其家庭背景、投資歷史品種、財力和投資偏好,為其度身定制一套投資計劃或組合;依據網上交易特點對原有業務流程進行重新設計,如開拓客戶應答中心、24小時全天候服務、實時大勢分析;根據客戶的不同層次,設計多元化的產品,提供個性化服務,滿足不同客戶的需要。

6.積極推動網上業務的銀證合作。在網絡時代,銀證合作是大勢所趨。在目前我國實行分業經營的金融制度下,可以按照銀行保管資金,券商保管股份的思路開展銀證合作。券商如果能以商業銀行為依托,利用商業銀行遍布全國的服務網點,辦理客戶登記注冊以及資金的劃轉和結算業務,就相當于把自己的營業部柜臺延伸到了銀行所有網點的柜臺上,同時又保持了自己的業務獨立性,而銀行則因此吸引和沉淀大量的證券保證金。加強銀證合作,既可最大程度地保證客戶資金安全,又可杜絕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的可能性。銀證雙方在證券交易過程中優勢互補,各得其所,實現雙贏。

7.適時拆除行業進入壁壘,調整交易傭金制度,引入競爭機制。從新加坡、日本等國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狀況來看,信息技術并不比美國、韓國和瑞典等國有太大的差距,但其網上證券交易的發展程度卻落后很多。由此可以認為,技術不是最主要的因素,影響網上證券交易的最主要因素還是證券市場本身的成熟程度和競爭機制。我國應在網上交易的市場準入和傭金制度改革方面有所突破,引進競爭機制。從技術角度看,IT背景的證券網站擁有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設施,卻不能獲得證券經紀資格;券商巳獲得證券經紀資格并擁有雄厚的證券研究、咨詢力量,但在網絡技術方面明顯落后于IT背景的網站。因此,在現階段應加強證券公司、網絡公司、銀行在投資咨詢、網絡、開戶網點等方面的合作,爭取優勢互補,共同發展。但從長遠來看,則應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逐步降低網上券商的行業進入壁壘,允許達到資格要求的IT公司開展網上證券經紀業務,加大競爭程度,最后過渡到實行網上券商注冊制,并改革現行的固定傭金制度,讓自由競爭機制取代政府保護政策,促進我國網上證券交易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