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證券業和銀行業改革論文

時間:2022-09-03 0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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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證券業和銀行業改革論文

過去幾年以來,我國經濟改革事業最令人興奮的"狂飆突進"事件發生在金融業。可惜的是,銀行業的改革雖在推進,步子也不能說不大,但仍然基本上在原來的國有銀行部門內部打圈圈,所有制歧視問題很嚴重。與此對比,證券業改革的大踏步邁進卻給人以深刻印象:私企上市限制和股份制銀行上市限制得到放松,《基金法》正在起草,開放式基金和私募基金行將推出,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為什么銀行業的創新就不如證券業?原因之一應該是銀行業一直由國有銀行壟斷,受巨額呆帳、呆滯帳之累,已經到了身染沉疴、積重難返的地步。與之相比,證券業簡直是一張白紙,可以寫最美的文字,畫最美的圖畫。當然證券業從一開始就走了彎路:上市公司都必須是國有企業(特權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場分割),或者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等級化);只要有風險,就棄用或者不啟用某項金融工具--比如我們的國庫券回購市場曾經一度關閉,股指期貨遲遲未推出(單方面強調防范風險)。但是,證券業較年輕,病癥相對而言要比銀行業輕了許多,只要藥方對頭,不僅可以痊愈,而且可以輕裝上陣。

銀行業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國有銀行內部的調整。從方法論角度看,領導者所遵循的解決問題思路是結構-行為-績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paradigm):即局限于先從銀行結構看各銀行的現有功能及其行為,然后看其行為所實現的績效。對于銀行改革來說,遵循這種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著眼于原有結構內部的修修補補、拆拆裝裝,或者把雜牌軍收編到正規軍系列當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頭換面為城市銀行,把農村信用社看作為準國有銀行。這樣,銀行改革舉措不少,老問題卻還沒有改掉。此外,這種改革思路導致有大一部分需要發揮的功能還沒有銀行或者其他信用機構去發揮。舉一個例子:在我國農村地區,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基本上在從農村收縮業務,農村合作基金會去年已經清理撤并,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發放三農貸款的最主要機構,但已經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質。根據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所課題組對全國五個省中五個村的金融服務需求最新調研結果,這些現有正式金融機構已經不能滿足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五個村中,唯獨溫州的一個村的金融服務需求滿足得好,其原因是當地的地下錢莊和非正式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得好,盡管它們?quot;非法"的(何安耐/胡必亮主編,2000年)。最近江蘇農村信用社的改革采取了撤銷基層農村信用社的法人資格,實行縣聯社一級法人制度。卻勿論撤銷基層法人資格是否合法合規可見,農村信用社試點結果將是信用社離農民越來越遠那是肯定的。結構視角下的銀行和信用體制改革忽視了回答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銀行和信貸業作為一個系統(system)到底應該承擔什么功能(function)這類基本的問題。一種更好的銀行和信用體系改革思路應該是從該系統的功能出發,探究需要什么樣的信用制度、信用機構、規則等等來承擔這些功能。

證券業的改革除了其現有結構內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塊內容涉及在現有證券業務邊界之外的增量改進,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創新。開放式投資基金即將出臺,《基金法》即將出臺,私募基金出臺問題也提到了日程上。這種原有證券業務邊界之外的增量改進,從方法論上看,實際上是無意識地遵循功能-結構-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結果;如果從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無意識地遵循功能-發生學-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結果。功能-結構-范式是德國著名社會學家盧曼(NiklasLuhmann)提出來的,功能-發生學-范式的形成也與他的貢獻有關聯(Willke,1993年,第6-7頁)。筆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國中國問題專家何夢筆教授探討過這類方法論問題。最近美國著名金融學家博迪在北京作報告,也建議我國金融學家多注意從金融的功能出發去看金融問題(博迪,2000年),這一方面為我國學界開闊了思路,另一方面說明了我國對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研究一直來重視不夠,不能把一些已經規范、成型的東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夠語境四座。看來我國經濟學家應該多從其他學科吸收方法論養分,包括從社會學。

功能-結構-范式的要義在于:在一個系統(system)形成過程中,得關注系統與環境(environment)的功能關系,比如證券業系統與整個金融業系統的功能關系、或者與整個中國經濟乃至與全球經濟的功能關系;從系統的功能出發,我們為實現這些功能而發展一些規則和制度,對系統結構化,這一方面包括對現有系統內部構造進行優化,另一方面在系統中加入一些現有系統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這類因素可能是隨后構成一個子系統。實際上,我國考慮開放式投資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貨出臺,均屬于此意義上的增量改進;如果我們從功能出發來看我國證券業制度、機構和規則從無到有的演化過程,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是從演化角度看證券業功能的實現過程,那么功能-發生學-范式與上述功能-結構-范式一樣適用。兩者均強調系統形成過程(Systembildung),只不過后者更強調生物學特征,如演化/進化(evolution)和發生學(genetics)的維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滿足這樣一種需求:有一部分投資者擁有萬貫家財,看中某一高風險創業投資項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為該項目籌資,至于它的銷售與贖回(涉及投資者的退出機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包括監管者在內的證券業人士恰恰是因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種功能,從而考慮到?quot;零星構建"(在哈耶克的意義上)這樣一種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終將促成證券業系統中這一"子系統"的形成。

功能視角與一般經濟學中的需求導向(demand-orientation)觀點是一致的:市場上的供給者必須面向需求,類似地,制度供給者必須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這里,需求的滿足就是實現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與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著質的差別:有些決策者今天認為我要這么來,明天想那么來,干脆想怎么著就怎么著得了,這不也是功能視角的結果嗎?問題沒那么簡單。前一種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費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費者主權發揮了作用;后一種"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給者本身的"需求",因為不成其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體現一種專斷獨行的自行裁量權,在其中,制度生產者在行使本該由消費者行使的"主權"。

據《中國證券報》最新報道,隨著中國證券市場市場化進程的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思路發生了從控制風險思路轉向揭示風險思路的轉變。這一轉變非同小可!這正是投資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資者對風險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屬于風險中性型,有些人屬于風險偏好型。一般來說,風險與回報存在對稱關系:低風險,低回報,比如國庫券市場情況;高風險,高回報,比如股市的情況,私募基金的情況,股指期貨的情況。讓不同風險偏好的人都能滿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種多樣的投資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貨等等。

如果銀行主管部門能夠從各種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發看問題的話,我們的銀行改革可能就會走得快一些,目標取向也會明確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務需求取向)。如果銀行主管部門多學一點證券業主管部門,思路也能從控制風險思路到揭示風險思路,那么能夠更多面向民營企業(這就是一種功能!)的民營銀行就會加入我國的銀行業,溫州的地下錢莊和成會就會正式化和合法化,它們可以通過風險定價來提供金融服務,獲得相應回報。監管部門就可以通過加強風險監測和監管取?quot;不發展"戰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國銀行主管部門片面重視現有結構/系統的穩定,即片面重視抑制金融風險和保持金融與社會穩定,從而抑制和禁絕這方面的制度創新--于是制度供給者的"需求"(即對穩定和聽話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營銀行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銀行系統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種國有銀行壟斷、壞帳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當中,而尤其說這是一種"均衡",毋寧說是一種"非均衡"狀態,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高額不良貸款問題仍在累積,"火山"仍在冒煙。看來是銀行主管部門學習運用功能論的時候了。

參考文獻:

1.Willke,Helmut:Systemtheorie:eineEinfuehrungindieGrundproblemederTheoriesozialerSysteme,4.ueberarb.Auflagage,GustavFischerVerlag,Stuttgart/Jena1993

2.博迪,茲維:"金融學研究的新方法:功能觀點",載《經濟學消息報》,2000年12月1日,第三版

3.何安耐、胡必亮(主編):《農村金融與發展--綜合分析、案例調查與培訓手冊》,經濟科學出版社,北京,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