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期貨經紀公司風險根源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8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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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期貨經紀公司風險根源研究論文

摘要:我國期貨經紀公司風險產生的原因是多層次和多方面的,深入了解風險產生的根源是期貨經紀公司實施風險控制和管理的前提條件。我國期貨公司風險形成的原因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層次主要包括企業外部環境、企業內部“軟件”環境、企業內部“硬件”環境、風險管理技術方法,第二層次主要包括國家法律體系建設落后、企業體制落后及國家支持力度不夠等方面。

關鍵詞:期貨經紀公司;風險;企業環境

分析我國期貨經紀公司近幾年所發生的風險事件,可以從風險管理的支持系統—企業環境上找到風險形成的原因。而最深層的原因,則在政府層面和企業體制層面。企業環境分為企業內部環境和企業外部環境,內部環境又分為企業“硬件”環境和企業“軟件”環境?!坝布杯h境主要包括公司的治理結構和組織架構,“軟件”環境包括企業風險管理文化、企業人員誠信水平和道德素質。

下面先從企業內部環境、外部環境和風險管理技術這個層次對風險的原因進行分析:

1.我國期貨經紀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存在較大問題,很容易導致公司風險的發生。“我國期貨經紀公司都建立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法人治理結構基本形成,證監會也在這方面有相應的管理和監督,但在治理結構建設的意識和實踐上仍然處于比較落后的狀態(胡俞越,2005)”。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權結構不合理,一股獨大現象嚴重。在“三會一經理”的法人治理結構中,股權結構是和股東成分是影響股東會的首要因素。在我國的期貨經紀公司中,除少數公司股權結構較分散外,大部分公司存在嚴重的“一股獨大”現象,股東只有2-3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多在50%以上,更有相當一部分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80%。公司的經理層完全由控股股東直接任命和委派,控股股東控制了公司所有經營和決策。這就使得大股東抽逃資本金的行為變得輕而易舉,而且在經營中更容易發生非法占用客戶保證金的事件。2004年發生的四川嘉陵期貨經紀公司風險事件就是因為大股東挪用客戶巨額保證金以及股東虛假出資所造成的。在我國2/3的期貨經紀公司的控股股東是國有企業,另外1/3比例是民營企業。很多企業自身還未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不論在意識還是實踐上,都阻礙了所控制的期貨經紀公司治理結構的改革步伐。在管理中行政色彩濃厚,人情味重,主動性差,很難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流程。民營企業控股的期貨經紀公司在快速反應和嚴格執行控制流程方面更勝一籌。但受自身特點局限,這些經紀公司戰略制訂沒有持續性,經營決策更隨意,短期行為明顯,只重視業績和利潤,不重視規范經營、不重視員工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的培養,不重視風險管理技術的更新,很容易發生違法違規的風險事件。所以,由于期貨經紀公司股權結構過于集中,股東自身的法人治理不健全,控股股東直接任命公司經理層,股東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發揮不當,致使經營決策隨意化、風險控制形式化,最終可能導致風險發生。

(2)董事會機構虛置,董事會獨立性不強,存在內部人控制的現象。我國的絕大多數期貨經紀公司都設有董事會,但平時很少召開董事會議,公司的很多重大決策由大股東內部開會商量決定,不經過董事會議表決。董事會成員絕大部分是內部董事,體現現代企業制度優勢和出資方、經營方之間委托關系的獨立董事制度流于形式。我國期貨經紀公司的獨立董事要么是公司高管人員的親朋好友,要么和股東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只是“花瓶”而已,當公司在戰略決策、審計、風險控制等方面需要他們時,獨立董事卻無法發揮他們應有的作用,當然更無法客觀中肯地評價公司經理層的工作業績了。董事會成員為大股東指派的董事超過50%,如果考慮到股東之間的關聯,比例就更高了。董事會和經理層重合現象嚴重,董事長兼總經理、董事兼總經理的現象較為普遍。這種情況容易使董事會偏袒經理層,經理人作為董事也容易影響董事會的決策,從而使董事會的獨立性大打折扣,嚴重導致內部人控制現象。2005年發生的海南省萬匯期貨經紀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嚴芳、副總經理卞明攜帶2800萬客戶保證金潛逃事件就充分體現了董事會不獨立、缺乏獨立董事制度、內部人控制的弊端。

(3)監事會形同虛設,難以發揮作用。目前約有1/3的期貨經紀公司設有監事會,大部分只設立1-2名監事。從監事的產生方法上看,一部分是大股東委派,一部分選擇公司員工擔任。公司員工由于與經理層存在上下級關系,很難有效監督公司經理層的經營活動。所有監事都是兼職,而且大多數都缺少期貨公司監管的專業背景和經驗,加上監督多為事后監督,監督手

段有限,所以監事會的作用難以發揮,無法形成有效監管。

(4)對經營者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不足。目前我國大部分期貨經紀公司的效益較差,無法留住高水平的經營管理者,公司的薪酬制度沒有真正和業績掛鉤,股權、期權等激勵機制不完善,導致管理層更注重短期行為和短期利益,只重視近期的財務指標。這樣不但影響公司的長遠發展,更會誘使管理層利用經營權隨意違規,引發經營風險,損害股東和客戶的利益。

2.期貨經紀公司的組織結構不利于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公司組織結構是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職能部門等組成的公司架構,重點是職能部門或者和其他具體業務部門的設置和分工。我國期貨經紀公司涉及風險控制和管理的部門主要有風險控制部、稽核部、財務部、結算部。這其中,稽核部把主要工作放在各部門、營業部開支、日常費用、成本、業績排名等上面,財務部主要負責客戶保證金管理、公司日常資金管理,結算部負責公司所有客戶每日交易、持倉、權益等的結算。真正全面負責和管理公司風險的應是風險控制部。但目前,我國絕大多數期貨經紀公司的風險控制部還只是簡單地負責每天的客戶交易和持倉風險通知、督促客戶追加保證金、強行替客戶平倉、交易賬單的郵寄和存檔、客戶電話委托錄音記錄等工作,風險總監向公司總經理負責,和其他部門主管及營業部經理平級。這種組織架構和部門職責會使風險控制部門在風險來臨時忙于和風險所涉及的各部門協調關系,無法在第一時間內迅速完成風險的識別、衡量、應對和控制過程,無法和董事會及時溝通,并使董事會迅速作出反應,也很難以一個部門的力量在全公司內部貫徹“全民風險管理”的文化及進行風險管理培訓。沒有有效的、有利于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期貨經紀公司會很容易任風險隱患發展成風險事件,并且會讓公司遭受的損失更為嚴重。

3.風險管理意識薄弱,風險管理文化缺乏。我國期貨經紀公司從高層到一般員工對風險認識不足,風險管理意識薄弱,公司推行的企業文化并未把風險管理作為文化中的核心部分,風險管理理念沒有深入人心。許多公司的管理者只關注客戶保證金存量、每日交易量、新客戶開發等,把風險管理工作放到了一邊。在今天,企業文化在一個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一個企業存在的靈魂,是企業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國國內期貨市場上發展良好、行業利潤和交易排名前幾位的期貨經紀公司都有著很好的企業文化,他們都把人才管理、業績、做事風格等理念放人企業文化中,并在日常的管理過程中大力推行。但風險管理理念卻一直沒有作為企業文化的主要組成部分得到很好的推廣。加拿大聯合谷物種植公司的風險部經理麥肯德勒斯說過:“我認為風險管理的意識是每個管理人員都應該學習和具備的。風險管理不是這樣:哦,我們公司有風險管理經理,他負責處理公司風險。風險管理過程就像預算過程或其他行政過程,要有人推動,并克服出現的困難,而且公司的業務經理必須積極執行這個過程?!憋L險管理需要企業各個部門和人員的參與,僅有風險管理部門是遠遠不夠的。要讓期貨公司的所有員工都了解這些,就需要公司的管理者推行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企業文化,把風險意識印到員工的腦子里。期貨-[飛諾網]

4.期貨從業人員素質偏低,誠信和道德水平不足。期貨從業人員主要是指期貨交易所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期貨經紀公司的管理人員和員工、其他機構中從事期貨投資分析和咨詢業務的人員。期貨市場的人員流動主要發生在各個期貨經紀公司之間及期貨公司和其他期貨投資咨詢機構之間。期貨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高級形式,處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前沿。期貨業也是金融領域內專業性較強、技術性較高、涉及面較廣、影響范圍較大的一個行業。期貨業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它對從業者的文化水平和業務素質要求較高、標準較嚴。但我國的期貨市場目前尤其缺乏大量合適的、高質量的從業人員。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我國期貨市場發展時間較短,市場存量資金較少,行業盈利能力偏弱,還沒有形成大規模的專業化人才市場,也很難吸引到頂級的人才加入。二是行業內對于從業人員的誠信和道德素質培養不夠重視,相關的培訓太少,也很少組織以此為主題的活動。無法像西方發達國家的期貨市場一樣通過許多再教育的課程和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要求各部門的積極參與和支持。低素質、道德水平差的人員極有可能會在風險管理和控制的過程中無法完成自己分內的職責而最終導致公司風險控制的失敗。

5.期貨經紀公司風險度量、評估技術和方法落后。了解公司面臨風險的真實程度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需要先對風險進行分類.然后盡可能對風險進行度量。只有在此基礎上,公司的管理人員才能真正制定出價值最大化經營決策。期貨經紀公司所面臨的風險中,目前很大一部分還只能定性地度量和分析,無法進行定量地分析。但對于公司的市場風險,在國外各類金融機構和企業廣泛運用風險價值法、壓力測定法等定量分析方法能夠較為精確地測定自身的金融操作和交易所帶來風險的概率和大小的今天,我們國家卻遠遠落在丁后面。近幾年隨著外資逐漸進入我國銀行業,加上銀行業的財力雄厚,我國的一些大型股份制銀行通過技術交流等方式從國外引進了一些風險度量技術。但在證券公司和期貨經紀公司中,這些技術還沒有被應用。公司中的風險控制部門把主要的精力和時間都放在了對客戶交易和持倉的市場風險的管理上,但他們無法利用先進的技術、結合大量歷史數據得到風險概率和大小的數值,他們只是利用自己在行業內多年經歷的教訓和風險管理的經驗,大概地估計風險大小,進而作出客戶交易保證金水平調整、風險警告、增加保證金通知、砍倉等風險應對措施。這樣做很可能會出現兩個后果:一是過于害怕行情大幅度波動導致客戶保證金不足而穿倉,于是在交易所保證金基礎上過分增加客戶保證金比例。這樣不但對客戶的資金是很大的浪費,而且迫使客戶降低交易數量和次數,極大地影響公司的利潤和行業排名,最終是大量客戶的流失和公司生存的危機。二是為了吸引客戶的資金和增加公司的交易量,不顧行情可能的波動,把交易保證金水平降到了警戒線以下的比例,行情朝著與客戶持倉相反方向發展,在客戶和期貨公司來得及砍倉以前保證金告罄,客戶賬戶穿倉,期貨公司墊付自有資金來彌補交易的欠款。那么一旦客戶不認可交易或者拒不償還這部分欠款,期貨公司就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了。這種風險從我國期貨市場誕生以來就經常發生,是令各個期貨經紀公司非常頭痛的問題。

6.期貨市場法律、法規不健全。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是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期貨市場屬于高風險新興市場,從一開始就需要一整套完備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國外期貨市場的發展歷程也大體都是“先:立法,后上馬”,立法先于實踐,用法律、法規來規范實踐,這樣能夠很好地促使期貨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但我國卻是“先上馬,后立法”,由于期貨基本大法《期貨交易法》的缺失,我國期貨市場從成立起就長期處于“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一直到1999年國務院頒布了《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及后面相繼實施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情況才有所好轉。期貨交易所和經紀公司的違規行為和風險事件也大為減少。但現在我國期貨市場的法律、法規建設仍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建設和完善速度過慢,跟不上期貨市場發展的步伐。目前仍有許多配套的法規和制度沒有制訂和公布出來,如投資者保護基金法、期貨投資基金法等。二是目前的期貨法律、法規有一些地方內容模糊,或者不夠具體,執行起來有難度。另外由于市場的快速發展變化,一些法律條款已經不冉適用,甚至還有一些條款自相矛盾或者與我國的其他方面的法律如《公司法》的條款矛盾,這些都應盡快修改。法制建設越完善,期貨經紀公司就越能夠合規經營,風險發生的概率就越小。

此外,市場準入、退出制度不完善,沒有真正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法則。要想讓期貨經紀公司更健康、更快速地發展,我們就必須嚴格執行市場準人、退出制度,把好的、強的留下,壞的、弱的剔除。我國期貨市場只有數百億的資金存量,卻有180多家期貨經紀公司。為了爭搶有限的客戶資源和增加交易量,很多公司惡意降低交易手續費和客戶保證金比率,甚至在開戶、交易、資金存取等方面違規操作。這些行為一方面破壞了行業的正常盈利方式,使得規范經營的公司反而難以生存,另一方面,極大地增加了經紀公司的風險水平。

7.監管體系不適應期貨市場的發展。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同樣也經歷了一個長達幾年的沒有主管機構的時期。目前的期貨市場監管體系主要分三個層次:一是國家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政府監管機構,通過立法和各地區派出機構的日常監管活動,對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投資者等市場主體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二是鄭州、上海、大連三家期貨交易所通過制訂和執行各期貨品種的交易制度、交割制度、結算制度、會員管理辦法等來監督管理期貨經紀公司和投資者;三是期貨行業協會這類行業自律組織對期貨經紀公司的監管。證監會和交易所監管手段主要有大客戶持倉報告制度、保證金存取、客戶資料抽查等,基本屬于事后監管和靜態監管,缺乏動態監管和事前預警的技術手段。期貨業協會也沒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監管的作用,沒有完成期貨從業人員培訓、人員管理、法律法規宣傳、調節糾紛等職責。沒有很好地彌補期貨公司的風險漏洞,引發期貨風險事件。

造成上述七個方面問題的深層根源有三大方面:

1.我國期貨公司的出資方缺乏對現代企業制度的認識和了解,或者由于個人利益的關系,不愿督促經理層對期貨公司進行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

我國大部分期貨公司的控股股東都是傳統的國有企業或當地政府的直屬企業。如中期公司、浙江永安、建證期貨、金鵬期貨、中糧期貨這五家國內規模較大的期貨公司,其控股股東分別是袞煤集團、浙江經建、常州投資、有色工貿、中糧集團。企業長期的國有企業體制、政府式的思維方式在短期內無法消除。他們作為控股方,通過控制董事會和經營層輕松實現對期貨公司的控制,但由于缺乏對現代企業制度的深入了解,再加上過多地考慮個人的利益,他們不愿督促和監督經營層對期貨公司進行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也沒有動力去聘請具有現代企業管理經驗的職業經理人進入公司。這樣,期貨公司的治理結構、組織架構、企業文化、人員素質就無法得到改善和提高。

2.國家法制體系建設落后,嚴重阻礙企業的發展。

美國的法制體系非常健全,金融領域的法律和民法、商法等相關領域的法律形成的法律支持體系保證了期貨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和我國期貨市場建立時間很接近的韓國和臺灣地區的期貨市場,由于各自總的法律體系很完善,他們能夠在較短的時間里結合自己期貨市場的特點和相關領域法律條文,制訂出自己的期貨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作為有利的支撐,促進了自己期貨市場的大跨步發展。現在韓國和臺灣地區的期貨市場發展水平已經遠遠領先于中國內地的期貨市場。中國內地期貨市場至今還沒有自己的期貨大法,政府監管機構對行業的監督管理無法可依,所以監管效果不好,期貨公司也沒有一個可以參考的改善公司內部環境的標準。

3.國家對期貨市場的發展不夠重視,支持力度太小。表現在一是國家對期貨市場沒有連續、穩定的行業政策,二是國家的相關部門對期貨市場增加品種、增加資金容量等設置人為的障礙。這就導致了我國期貨市場規模上不去,期貨公司成熟穩定的盈利模式無法形成,公司拿不出資金和人力去完善公司內部環境,也沒有辦法引進和留住期貨專業人才,更沒有精力去引進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和方法。

參考文獻:

[1]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期貨業發展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

[2]陶俳,李經謀等.中國期貨市場理論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