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效率規范論文
時間:2022-03-31 06:14:00
導語:證券市場效率規范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效率與公平作為一種特殊社會矛盾的統一體,存在于社會發展的各個層面,對于證券市場來說也不例外。一方面,我們必須深入理解什么是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另一方面,政府作為會計改革的第一推動力,其與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有著必然的聯系。因此,正確處理證券市場和會計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公平之間的辨證關系的問題是政府規范者必須考慮和研究的關鍵。我們認為,會計信息披露是效率和公平的基礎和前提,政府與效率和公平都有關,政府規范的重點應放在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上。本文擬就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概念的鑒定及其關系、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與政府規范等方面談一下我們的一管之見。
【關鍵詞】效率公平會計信息披露政府規范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中會計信息的披露還存在著許多缺陷,如,信息披露的非主動性、隨意性、滯后性和不連續性,這些缺陷的存在,既影響了會計信息充分披露原則的貫徹,又影響了證券市場的效率發揮。近年來,我國政府正加大對證券市場及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規范的力度,并在一定范圍內、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但是,我們認為政府規范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面面俱到,必須充分體現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兩者的辨證關系。那么,政府規范重點是證券市場的效率還是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即政府規范的根本點是什么呢?如何界定政府規范在效率與公平方面所具理性的程度呢?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問題。
一、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
對證券市場會計信息進行研究,所要解決的無外乎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兩類問題。按照西方主流經濟理論,效率和公平是配置或分配過程中的原則性問題,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是社會經濟過程的兩個方面,效率與公平是這兩個方面的評價標準或尺度。
所謂證券市場的效率,是指證券價格對影響證券價格變化的會計信息的反映程度。證券市場效率的判定標準是,證券的價格是否充分地反映了可提供的信息,考慮的是資源配置問題。證券市場的效率有有效和無效之分,證券市場的有效性是相對的,即市場對某些信息系統而言是有效的,而并不意味著對其他信息系統也有效。關鍵是對前述證券市場效率判定標準中“充分地反映”程度或“可提供的信息”外延的界定問題,即證券價格反映的是歷史上的公開信息,還是完全反映所有公開信息,甚至完全反映包括內幕在內的所有公開的信息。美國芝加哥大學財務學教授尤金·法瑪(EugeneFama,1970)將此三種情況分別稱為:弱式有效、半強式有效和強式有效。根據法瑪對證券市場效率的劃分標準,我國會計理論工作者在對我國證券市場現狀進行了充分的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得出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已處于弱式有效階段的結論,我們認為這一結論是符合我國現存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
公平就是不偏不倚、一視同仁,它既是一種分配、裁判規則,也是一種主觀體驗。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這個概念如果相對于某一特定上市公司來看的話是比較容易界定,它是指上市公司公司所披露的會計信息應具有充分性,并且其披露的內容對所有信息使用者來說是公平的。它應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公司的會計信息必須充分、真實、及時地披露;二是此信息必須公平地披露給所有信息使用者。然而該概念如果站在證券市場的角度相對于投資者(包括現存或潛在)來說,則界定較為困難,它與各上市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的選擇有關,由于由各上市公司披露的所有會計信息中的每一種信息都可能會導致市場中的部分投資者的福利變好而另外一些投資者的福利變壞,投資者進行選擇并采取行動時,就存在公平問題,因此,其判定標準是,財富是否合理地在經濟中的個人之間進行分配,考慮的是收入的分配問題。假設在有效的證券市場中,某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能公平地在信息使用者之間進行披露,則每個投資參與者從該信息中獲取的超額預期回報為零,在這種狀態下我們認為會計信息的披露相對于投資者是公平的;反之某會計信息事先被少數人掌握,則他們就會利用這種信息的不對稱來操縱證券價格,謀取暴利而使另一些人蒙受損失,我們認為是不公平的。
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兩者之間的關系可以概括為以下兩方面,第一,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是相輔相成、相伴而生的。“帕累托最優”(Pareto-optimality)方案指出,在某種市場狀態下,可能導致經濟中的每個人都處于一種更有利的位置而沒有人處于一種更不利的位置。該方案作為評價市場效率的著名法則,實際上也兼顧了公平原則,我們把它放到證券市場來理解,如果證券市場是有效的,并且會計信息的披露也是公平的,投資參與者通過獲得的上市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進行交易時將較少關注會計信息的不對稱,同時他在交易時也將不會獲得超額預期回報,另外,在此市場里,誰也就不會操縱證券價格,因為,所有可獲得的會計信息都已反映在證券的現行價格中。第二,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兩者之間又是有矛盾的,證券價格的變動是投資者之間的收入再分配,即投資者的財富會隨著證券價格的變動而發生改變,也就是說公平并不是絕對的平等或平均。可見,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兩者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但是無論證券市場的效率還是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都必須以可提供的信息充分披露為基礎和前提,信息披露實質上是左右證券價格的一個重要因素。從我國證券市場的?導試誦星榭隹矗峒菩畔⒉喚瞿芪ち己鎂彌刃蛺峁┛煽啃畔⒑突頸U希夷芴峁┦股緇嶙試礎⒏鋈聳杖氳玫膠俠砼渲謾⒎峙淶囊讕蕁?BR>二、政府與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的關系
在政府與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問題上,無論是學術界的理論探討還是改革者們的實踐探索,往往帶有一種傾向性甚至錯誤的觀點,一者認為市場調節解決的是效率問題,政府規范解決的是公平問題,持這種觀點者是受西方經濟理論的影響;另者認為政府規范所解決的不是公平問題,而應該是效率問題,提出效率優先的觀點,持這種觀點者是根據我國特定經濟市場發展的實際進程歸納、總結出來的;再者在資源配置問題上大談公平,在收入分配問題上大講效率,顛倒效率和公平的關系,進而無法準確研判政府規范領域,持此觀點者目前仍大有人在,必須加以糾正。我們認為在我國證券業發展道路上政府與效率和公平這兩者都有關。所謂政府規范,是指政府主管部門通過開展工作、施加影響,使被規范的對象從不規范到規范的過程。政府的行為體現了政策對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影響,政府規范反映著證券市場和會計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公平兩者之間的辨證關系。我們承認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是一對矛盾體,如果一項規范政策的出臺忽視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則會造成新的矛盾出現,但是證券市場的效率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又不是相互對立,水火不相容的,不能因此而陷入一個兩難的境地。同時,我們又認為政府規范應有所側重,問題的關鍵是,政府規范的重點是證券市場的效率,還是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呢?
就證券市場的效率而言,證券市場是比較典型的自由市場體系,其運作往往要受到政府行為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證券市場的目標是為了實現“帕累托最優”,而實現此目標也是政府的愿望,政府可以用“看得見的手”來彌補“看不見的手”的缺陷。然而,政府規范的效用并不是萬能的,人們似乎有一種錯覺:政府能夠修補所有的市場缺陷。一旦發現市場問題,馬上就想到政府,而不去分析政府能不能補救,或者說這種補救在多大程度上奏效。人們必須同時清楚地認識到:(1)有效市場假說本身就蘊含著信息競爭,有效市場假說本質上是由零利潤均衡狀態擴展為不確定性情況下競爭市場的動態價格行為。(2)沒有價格影響不一定就是規范不當,而有價格影響的市場也并不足以證明就是規范的效用。(3)在任何情況下,即使是有有效的規范環境,也不可能把“濫用”水平降為零。就是有這種可能,也會因為達成此類結果的成本過高而不具有可行性。(4)政府因缺乏投資者信息需求的證據有可能產生介入性偏差(implementationerror)。因此,在證券市場的效率問題上,應本著市場調節為主的原則,政府不能去管那些本由市場決定而不該管的事情,否則會事與愿違,攬險于身,扭曲市場的功能,影響上市公司創新概念的推出,降低證?諧≡誥梅⒄構討械幕饔謾S霉裨禾甯陌旄敝魅衛罱8蟮幕八擔骸耙桓齔墑焱蹲收卟揮Ω悶諭趾屯貧畬蠹衣獾氖諧〖鄹瘢欣磧梢笳⒑臀ち畬蠹曳判牡氖諧≈刃頡!?BR>就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而言,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的目的是為了公眾的利益。在沒有規范的情形下,證券市場存在著諸多信息不對稱情況,導致了經濟后果與利益關系人中存在著各種矛盾,如,專業信息用戶與非專業信息用戶之間信息的差異性;上市公司管理當局與信息用戶之間偏好的差異性;上市公司生產的連續性和披露的間斷性之間的矛盾等等。擁有信息的這種不對稱在本質上是不公平的,它會產生兩種不良現象,其一是道德危機(moralhazard),即上市公司將利用超級信息的有利位置去最大化其自身利益而犧牲投資者的利益;其二是逆向選擇(adverseselection),即掌握信息多的一方會利用信息使用者的無知來獲取額外利益。這兩種現象的出現,給內幕交易者大開方便之門,影響了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證券市場的有效性也大打折扣。
因此,為了社會公眾的根本利益,保護較少信息的投資者不受較多信息投資者的傷害,必須轉變政府規范的理念。政府規范的重點應放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上,我們認為,立足于降低私人信息搜集,確保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充分地、公平地向投資階層流動,并在及時性的基礎上保證可提供的信息具有公開性是我國目前政府規范的總體目標。當然,將政府規范的重點放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上實質上已經兼顧了證券市場的效率,因為會計信息披露是效率和公平的基礎與前提,基礎與前提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政府只有保證了會計信息的充分披露、公平擁有,才能在市場作用的充分發揮下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最終實現證券市場由弱式有效向半強式甚至強式有效的過渡。
三、政府應如何把信息引入到公開范圍內披露
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不是無效市場,證券價格能較充分地反映已提供的會計信息,證明市場調節機制已經在發揮作用;但是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又不是強式有效市場,證券價格還不能充分地反映所有公開的信息,說明市場還不成熟,在某些方面還存在缺陷,但這并非政府規范所能彌補的,如果政府強行涉足,則市場將重蹈前些年被外界議論為“政策市”的覆撤,與政府規范初衷相悖。雖然目前我國證券市場還處在弱式有效階段,但并不是說那些沒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就無價值可言,更不能由此作為阻礙會計信息充分披露原則貫徹執行的借口,我們甚至更有理由認為建立、健全系統而完善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體制已成為必要。政府是會計改革的“第一推動力”,政府對投資者利益的有效維護是證券市場可持續發展的保證,目前我國政府正在倡導“追求陽光下的利潤”,并將其作為引導市場的主旋律,這一選擇是非常理性的,盡管借助于法律責任(如《證券法》)、直接監管也能實現此目的,但建立一個強制要求哪些會計信息必須予以披露的規范機制則更具證券市場規范的特色,同時我們認為要真正實現會計信息充分、真實、公平地向投資者流動,讓所有投資者都能沐浴到陽光下的利潤,政府還要做許多工作。
在我國現行規范體制中,關于證券市場及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政府規范部門主要有財政部和證監會,盡管其他政府機構和獨立的規范機構也可能影響效率和公平作用的發揮。從原理上看,財政部的管轄權可以看成是制定會計準則,而證監會的管轄權則在于披露。但是其權限界定卻比較模糊,財政部制定的許多準則中都包含披露的內容,而證監會的監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會計準則的制定。但是,無論是財政部還是證監會,作為政府規范部門,是社會公眾利益的代表,兩者在規范上的目標是一致的,尤其是在有效降低私人信息搜集方面具有比較優勢。政府規范部門可在考慮成本效益原則、社會政治因素、環境保護等的前提下,通過制定足夠的財經法規和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會計信息的供求關系及其內容與表達方式進行規范,阻斷(或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會計信息從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向私人流動,使信息使用者能公平地獲得必要信息,從各方面制約上市公司會計行為的自由度,使證券市場在良好的秩序下運行。那么,政府應如何把信息引入到公開范圍內披露呢?
(一)隨著我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種類和數量的不斷增長,政府可考慮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趨勢,參照國際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探索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框架。要求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上市公司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進行定性和定量的信息披露,以便使投資者了解公司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多種風險。
(二)在高度發達的經濟技術時代,構成經濟決策的因素是錯綜復雜的,從某種意義上看,在某些環節非財務信息往往比財務信息對決策更具價值。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可以幫助投資者更全面地理解公司的經營思想,彌補了財務數據信息的不足。政府應限制性地提倡上市公司對某項經濟決策的作出,不僅要揭示其財務信息,而且還要揭示其非財務信息(如戰略管理會計)。
(三)現行財務會計報告僅僅是事后報告,然而,投資者卻更希望預測企業未來的業績和財務狀況。建議政府應在現行財務會計報告體系中(而非僅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中)增加一個對企業未來可能達到的利潤水平、投資額和其它方面的發展水平的未來前景報表,鼓勵公司進行適當的自愿披露,包括披露一些有一定依據的預測性、前瞻性會計信息和管理當局的意圖等。
(四)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子公司所面臨的機會和風險各不相同,總括的財務信息可能會掩蓋某些項目的實質,因而,投資者還希望了解上市公司的分部信息,以確認和分析公司所面臨的機會和風險,以及分析贏利能力和現金流量。由于分部信息比整體信息更為準確、客觀和有效,政府可要求上市公司按年度、甚至季度披露其分部信息。
(五)“企業是社會的企業”,為滿足非購買者(包括股東以外的、關心上市公司的社會各界)了解公司信息的需求,政府可鼓勵上市公司編制社會責任報告,在傳統的財務報表之外,另外增編增值報告、就業報告、公司前景表、公司目標表等一系列社會報告。
(六)如今的會計僅把重點放在硬性資產的確認、計量與報告上,而未能提供更多關于公司諸如知識、軟件、商譽、人力資源價值等軟性資產的信息。報告軟性資產的信息已變得十分重要。政府應采取必要的會計規范,使這些軟資產價值的變動額得以適當的形式真實地加以反映。
(七)為使投資者全面、及時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資料,一方面可以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將會計信息的和傳輸逐漸由現在的書面形式轉向電子形式,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會計信息收集、分析和檢索網絡;另一方面盡可能地縮短報告周期,建立一種持續披露制度,逐步增強會計信息的及時性,使用戶可以隨時進入上市公司信息庫。
—————————
主要參考文獻
1[美]威廉·H·比弗.薛云奎主譯.財務呈報—會計革命[M].大連:東北財經出版社,1999
2湯云為,陸建橋.論證券市場中的會計研究:發現與啟示[J].經濟研究,1998;7
3陳國輝,李長群.論證券市場失靈與政府監管[J].北京:會計研究,2000;8
4杜興強.談現行財務報告模式的局限性及改進設想[J].財會月刊,1998;4
5董瓊慧.論未來財務報告的發展[J].上海會計,2000;5
6殷官林.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缺陷的分析[J].財務與會計,2000;5
7劉國芳.我國證券監管思路從控制風險轉向揭示風險[N].中國證券報,2000.11.29
- 上一篇:證券市場準則國際化論文
- 下一篇:風險資本市場論文
精品范文
10證券投資實訓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