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主辦單位:珠江航務管理局
《珠江水運》是一本由珠江航務管理局主辦的一本交通類雜志,該刊是部級期刊,主要刊載交通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93年,出版周期半月刊,影響因子為0.58。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珠江水運雜志是一本專注于珠江地區水運領域的行業期刊,致力于報道和推動珠江水運行業的發展和創新。該雜志由珠江水運管理局主辦,是珠江地區水運行業從業者和相關機構的重要交流平臺。珠江水運雜志涵蓋的內容廣泛,包括但不限于珠江航道規劃與建設、船舶運輸管理、港口物流、港口設施建設、水路安全管理、航道維護與保護、水運市場分析等領域。雜志旨在通過發布最新的政策法規、行業動態、技術研究與創新成果,為讀者提供全面的珠江水運行業信息和專業知識。
珠江水運雜志注重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的結合,定期邀請行業內的專家學者、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專家撰寫專題文章,為讀者呈現前沿的科研成果和實踐經驗。雜志還設置評論與觀點欄目,提供平臺供讀者展示個人見解和觀點,促進行業內的思想交流與碰撞。珠江水運雜志注重學術性和權威性,所有投稿均經過嚴格的同行評審制度,確保發表的文章具有學術價值和科學可靠性。雜志鼓勵原創性的研究成果和實踐案例,并關注與珠江水運相關的重要課題和熱點問題。此外,雜志還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論壇和培訓班等活動,促進學術界與行業界的互動與合作。
珠江水運雜志作為珠江地區水運行業的重要媒體,為業內從業者和相關機構提供了一個廣泛的交流平臺。通過閱讀該雜志,業內人士可以及時了解該行業的發展趨勢、政策法規、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和行業競爭力。同時,雜志還為企業提供了向業界展示自身實力和成果的機會,促進珠江地區水運行業的繁榮和創新。
1.無特別約定情況下,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年份一概用4位數字表示。小數的表示方法,一般情形下,小于1的數,需在小數點之前加0。
2.作者在投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接到本刊編輯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受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未被刊用的來稿不作退稿通知,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3.參考文獻,在每一文獻后加注文獻類別標號,專著標號為[M],論文集為[C],論文集內文章為[A],期刊文章為[J],報告為[R],博士論文和碩士論文為[D]。
4.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中文文題一般控制在20個漢字以內。
5.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加以補充、說明,一律采用“頁下注”的形式。注號用“①、②、③……”或 “(1)(2)(3)……”。
6.作者簡歷,包括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7.摘要應能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字數一般以200字左右為宜。一般不以“本文”、“作者”作為主語。
8.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9.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10.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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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運雜志是一本部級期刊,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主管,珠江航務管理局主辦的一本交通類期刊。國內刊號:44-1376/U,國際刊號:1672-8912。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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