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聯 主辦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聯
《藝術導刊》是一本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聯主辦的一本文學類雜志,該刊是省級期刊,主要刊載文學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81年,出版周期雙月刊。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藝術導刊》是一本專業藝術雜志,提供最新的藝術資訊、評論和研究。本雜志旨在推廣和傳播各種藝術形式,并為讀者提供深入了解藝術世界的機會。首先,作為一份導刊,本雜志致力于提供最新的藝術資訊。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的藝術展覽、藝術家動態、藝術市場變化,讀者都能通過該雜志及時了解到最全面的信息。雜志將舉辦重大藝術事件前的預告和報道,使讀者能夠及時獲知并安排行程。
其次,本雜志還有評論和研究這一重要欄目,為讀者提供深度的藝術分析和思考。評論家和學者們將對當前的藝術潮流、藝術作品和藝術家進行精辟的評述,從不同的角度和層面解讀藝術的內涵。這些文章既能滿足讀者對于藝術知識的追求,也能引起讀者對于藝術的思考和討論。此外,本雜志還將分享一些藝術家的故事和創作靈感,讓讀者更多地了解藝術家的生活和創作背后的故事。藝術家的訪談和特寫將展示藝術家的思想、靈感和創作過程,激發讀者對于藝術創造的興趣和想象力。
該雜志還特設專欄,提供關于藝術收藏、藝術市場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文章,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藝術產業和藝術市場的現狀,以及如何進行藝術品收藏和藝術教育。在設計方面,本雜志注重視覺體驗,通過精美的排版和高質量的圖片展示藝術作品,讓讀者能夠真實感受到藝術的美感。同時,雜志采用清晰簡明的文字表達,力求將復雜的藝術理論和概念轉化為易于理解和吸收的形式。為讀者提供豐富的藝術信息、深度的藝術評論和研究,以及藝術家故事的分享。無論是藝術愛好者、學生還是從事藝術行業的人士,都能在本雜志中找到有關藝術的啟發和指導。
《藝術導刊》現已更名為《新疆藝術·漢文》。
1.來稿應為“原創”“首發”,即尚未在公開出版物、互聯網上發表過的中文稿件;海外作者的優秀英文稿件譯文視同首發。
2.文題:應簡明扼要,能準確反映文稿的主題,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3.來稿要求包含論文的中英文題目、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作者姓名和中英文署名單位以及文章的中圖分類號、文獻標志碼。
4.文獻按作者姓氏的第一個字母依A-Z順序分中、英文兩部分排列,中文文獻在前,英文文獻在后。引文中的英文書名及期刊名用斜體,論文題目寫入“”號內。
5.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6.關鍵詞是論文的文獻檢索標識,是表達文獻主題概念的自然語言詞匯。論文的關鍵詞是從其題名、層次標題和正文中選出來的,能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數量在3-8個(反映文章主要內容的術語)。
7.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兩格;文中獨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齊,獨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號。獨立段落的引文字體變為仿宋體。
8.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9.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10.對準備采用的稿件,本刊將根據版面情況,在不違背作者本意的情況下,適當壓縮修改。不同意者請在來稿時申明。
地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22號9樓
郵編:830000
主編:祁大慧
我們不是藝術導刊雜志社。本站持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主要從事雜志訂閱與期刊服務,不是任何雜志官網。直投稿件請聯系雜志社,地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22號9樓,郵編:830000。
藝術導刊雜志是一本省級期刊,是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聯主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聯主辦的一本文學類期刊。國內刊號:65-1023/J,國際刊號:1002-7513。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您好,我們擁有多年豐富的期刊服務經驗,可以協助您進行期刊投稿,優化投稿流程,避免頻繁碰壁,縮短發表周期,節省您的寶貴時間,讓您的學術成果快速發表。
能否發表主要取決于您稿件本身的內容,期刊編輯會基于一定的考量,比如發表范圍、投稿資料、研究原創性等內容做出主觀決定。因此,任何正規的學術服務機構均無法保證發表,但我們會用專業知識和經驗,幫助您理解和遵循發表要求,助您提升發表幾率。若我們未達到服務承諾,我們將退還款項。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22號9樓,郵編: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