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股票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2 0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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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貨指數證券研究論文
股票指數期貨是規避股票市場風險的一種金融工具,為衍生金融工具的應用拓展了新的領域,進一步提高了股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關聯度。目前,由金融衍生品易所股票指數期貨研究課題組完成的金融創新課題《我國股票期貨指數期貨市場方案設計》已上報中國證監會,相信股票指數期貨的推出已為期不遠。因此,對與傳統會計理論存在重大差異的股票指數期貨的會計問題進行研究就顯得尤為緊迫。
一、股指期貨對會計要素的影響
傳統會計理論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與該資產或負債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實際上已經轉移;二是該資產或負債的價值可以可靠地計量。因此,傳統會計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而股指期貨在簽約時只是一份待執行的合約,未來交易事項發生與否很難確定,并且股票指數的變化頻繁,未來期間經濟利益的流向在時間和數量上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因而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就難以確認,對股指期貨的確認也就無法沿用傳統會計理論的標準。國際上通常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2條》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80號——期貨和余額會計》的規定處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對金融工具的確認標準:當一個企業成為構成金融工具的合約性條款的一個履行方時,就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參考傳統會計理論對會計要素的確認條件和IASC對金融工具的確認標準,我們可以把股指期貨的初始確認歸納為以下兩個條件:其一,由股指期貨交易形成的金融資產或負債的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業;其二,由股指期貨交易所獲得的資產或承擔的金融債務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因此,股指期貨的合約價值已基本符合“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確認標準,在合約開倉(交易者初次買進或者賣出期貨合約)時,應根據合約價值入賬,而在合約平倉(交易者買進先前賣出的期貨合約或賣出先前買進的期貨合約)時,應將合約價值沖銷。從與國際接軌的角度看,我國對股指期貨的會計規定與國際通用的有關會計慣例應該是一致的。
二、股指期貨對會計計量的影響
貨幣計量是現行會計的一個基本前提。歷史成本或實際成本原則是從貨幣計價這一前提派生出來的。歷史成本原則要求一切經濟業務和事項在計量時普遍建立在歷史成本基礎上,要求一切資產的計價、負債的承諾、費用的計量、損益的計算均以交易發生時的原始成本作為會計計量的原則。歷史成本是交易時的實際成本,具有客觀性、可計量性和可驗證性。一旦形成,入賬后一般不再變動,一直到相應的資產已銷售、耗用或負債已得到清償為止。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2條》的規定,對股指期貨的計量應有以下具體情況:
股票期權計劃證券投資論文
股權激勵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含括學界及實踐中使用的股票期權、認股權證、經營者持股、職工持股及虛擬股票等概念。其中股票期權制度是最受關注的問題。目前,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業界正在積極探討,在當前社會經濟法律體制環境下,如何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特別是如何解決存在的法律障礙和相關配套制度條件。
股票期權實施法律障礙
股票期權計劃雖然在歐美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被普遍采用且效果良好,但是,在我國,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卻面臨著相應的法律制度障礙和市場條件的欠缺。總括一下,基本的法律障礙主要有如下幾點: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問題。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首先要解決行權時即實際購買股票時的股票來源問題。從規范的制度設計看,該股票(或股票額度)應來自公司,即期權權利人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從公司實際購得股票。而根據我國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無法擁有本公司股票。首先,我國《公司法》采行實收資本制而不是授權資本制,即公司章程載明的注冊資本必須于公司設立登記時全部由股東認繳,也即對上市公司而言,其股票必須全部發行在外,公司不能庫存自己的股票,也不擁有待發行的股票額度。其次,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49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除非是為了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之目的,這等于又堵死了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另一途徑。盡管有的人士提出,可以采用讓公司大股東出售或轉贈股份包括國有控股股東減持股份的方式來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且在實踐中,確有此類事情發生。但是,筆者認為,這并不是一個規范做法,規范的股票期權計劃是由公司以自己名義并為公司整體發展利益而實施的,而不是由公司的某一股東實施的。那只是一種權宜之計,其操作完全取決于大股東的單方意愿,不但每個公司的情況特別是股東持股結構并不相似,而且其中仍有許多法律問題(如計價、流通等),因而不能作制度性的推廣。
股票流通的法律限制。完整的股票期權計劃應包括行權后的股票流通。只有允許流通,才能使股票期權的激勵成分真正實現。否則,若不允許流通,持股人只能實現紙上富貴。這顯然使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無法正常發揮作用。而我國《公司法》第147條正是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流通作了限制,該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職期內不得轉讓。
內幕交易的問題。內幕交易是為任何國家的證券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我國《證券法》(第67條、第70條)及其他證券法規均規定,禁止內幕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股票。《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38條還規定,股份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經理人員和……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買入,由此獲得的利潤歸公司所有。也就是說,即使上述兩個法律障礙得以通過修改法律加以解決,在實施股票期權計劃過程中,內幕交易又必將成為另一個法律問題。要想防止內幕交易的發生,出了立法限制外,內幕人員嚴守誠信原則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我國目前的市場環境中,期望作為股票期權計劃受益人的公司高管人員都能在賣出股票時不利用所掌握的內幕消息,無疑過于天真。因而,在允許期權權利人通過擇機賣出股票以實現最大激勵利益和禁止內幕交易之間,就構成了一對十分現實的矛盾。
這些法律障礙問題不解決,規范的股票期權計劃就無法實施。但由于市場對股票期權計劃的需求已變得十分急迫,且股票期權計劃確實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因此在現實中先行修改法律,再實施股票期權是一個并不可行的方案選擇。為此,必須尋求其他解決途徑。
國際證券市場股票研究論文
摘要:中國企業在海外證券市場的上市不僅能夠拓寬融資渠道,而且促進了這些企業按照國際市場規則進行經營,也有利于國內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增強和海外市場的拓展。但是,企業選擇上市地點,涉及上市地法律環境、上市公司自身資質等多種因素。因此,中國企業對海外上市地點的選擇,應當綜合考慮上市的成功基礎、上市成本以及維持掛牌的后期資金和技術成本等,盡量降低發行風險和成本,以期最大可能地取得海外融資成功。
關鍵詞:海外資本市場;德國證券市場;股票上市規則
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國際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為中國企業進入國際證券市場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去海外成熟證券市場上市已經成為許多企業融通外匯和走向國際市場的一個重要途徑。去海外證券市場上市,必然需要了解海外證券市場的上市規則等法律規定。我國企業去海外資本市場上市主要面臨審批程序繁瑣、上市地會計準則和法律制度各異等客觀問題,另外還要面對海外上市的發行風險、再融資風險以及上市成本風險等風險因素。為了盡量降低發行風險和成本,取得最大可能的上市和海外融資成功,需要對海外不同資本市場及其上市規則、上市企業資質的要求和上市許可程序等信息有全面的了解。筆者曾經撰文專門就德國一級資本市場做過介紹,在此主要對德國證券市場的股票上市規則進行比較研究。德國證券市場,特別是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在國際證券市場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德國立法者對于資本市場也是依據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特點而分別立法加以規定的,這種立法體系構成一個相對比較完善的資本市場法律體系。
一、德國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的具體內容和多層次的立法體系
關于德國股票的上市規則和上市許可程序等制度,主要由立法者規定在《交易所法》這部重要的資本市場法中。立法者通過《交易所法》第32條授權聯邦政府,通過行政立法對公眾利益進行保護、對證券交易所交易進行規范調整,這方面的法規主要是《交易所許可法》。另外,依據《交易所法》第31條,德國各個證券交易所也有權制定本所的上市規章和相關制度,其中尤以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的規章制度最為典型。綜觀這些法律和規章制度,德國股票的上市規則主要包括強制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合作人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和許可程序等。不過,由于德國資本市場的多元化特點,存在不同層次的證券市場和相應的不同層次的上市規則要求。
二、德國多元化的資本市場
證券股票市場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股票市場的平穩運行取決于做多與做空機制的協調發展,中國股票市場風險日益積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與做多機制相對應的做空機制不完善并處于明顯的劣勢。引入信用交易、股指期貨交易以強化做空機制,既是市場發展的需要,又具備了基本條件。
股票市場的平穩運行取決于做多與做空機制的協調發展,中國股票市場風險日益積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與做多機制相對應的做空機制不完善并處于明顯的劣勢。引入信用交易、股指期貨交易以強化做空機制,既是市場發展的需要,又具備了基本條件。
一、中外股票市場做空機制比較
做空機制是與做空緊密相連的一種運作機制,是指投資者因對整體股票市場或者某些個股的未來走向(包括短期和中長期)看跌所采取的保護自身利益和借機獲利的操作方法以及與此有關的制度總和。
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的股票市場一般都有比較完善的做空機制,通常包括主動性做空與被動性做空兩種基本形式。主動性做空機制是指投資者預期股票市場價格將要下跌并積極利用這種下跌來獲取相應利潤的操作行為以及配套的相關制度,具體包括利用信用交易進行賣空和利用股指期貨來進行做空。信用交易賣空的基本運作程序是,投資者(保證金空頭交易者)以部分現金或有價證券作擔保,委托賣出股票時由證券商貸給股票,到期按規定歸還股票并向證券商支付利息。在這過程中,融券的數額取決于規定的保證金率,即投資者交付的保證金占融券折合資金額的比例。在利用股指期貨賣空中,投資者先是在判斷股指將要下跌時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其后待股指下跌時買進以進行對沖。被動性做空機制是指投資者預見到大勢或個股未來走向不好的情況下離場觀望,即通常所說的賣出股票而持有貨幣。在主動性做空機制下,投資者進行操作的動機主要是利用財務杠桿,尋求高賣低買的機會以獲利(保值也可以看作一種獲利),在被動性做空機制下,投資者進行操作的目的之一是避免“套牢”,即股票的市場價格下跌到低于其買價而致使其帳面發生虧損(此時股票雖然沒有賣出,但已經失去了進一步操作的靈活性)之二是回避或者減少實際可能發生的虧損。不論投資者的具體動機如何,做空機制實際上都起著降低市場風險的作用。
中國股票市場的做空機制是不完善的,因為它只有被動性做空,沒有主被動性做空被動性做空的目的是避險,做空投資者的資金處于閑置狀態,資金增值的要求暫時無法實現,因此,投資者一般只在較少情況下才愿意做空賣出股票。與之相對應的是,絕大多數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提高遠遠滯后于其股票價格的攀升,股票市場整體上仍然是一種典型的“零和”博奕形態,投資者要獲利就要不斷地低買高賣推升股指,形成強烈的做多愿望。這就使得被動做空的賣方力量經常小于積極做多的買方力量,做空與做多難以形成良性的平衡關系,致使股票市場的風險不斷積聚。而且,股票市場上所存在的利益格局通常還會進一步加劇這種失衡:
股票期權計劃證券投資論文
股權激勵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含括學界及實踐中使用的股票期權、認股權證、經營者持股、職工持股及虛擬股票等概念。其中股票期權制度是最受關注的問題。目前,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業界正在積極探討,在當前社會經濟法律體制環境下,如何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特別是如何解決存在的法律障礙和相關配套制度條件。
股票期權實施法律障礙
股票期權計劃雖然在歐美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被普遍采用且效果良好,但是,在我國,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卻面臨著相應的法律制度障礙和市場條件的欠缺。總括一下,基本的法律障礙主要有如下幾點: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問題。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首先要解決行權時即實際購買股票時的股票來源問題。從規范的制度設計看,該股票(或股票額度)應來自公司,即期權權利人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從公司實際購得股票。而根據我國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無法擁有本公司股票。首先,我國《公司法》采行實收資本制而不是授權資本制,即公司章程載明的注冊資本必須于公司設立登記時全部由股東認繳,也即對上市公司而言,其股票必須全部發行在外,公司不能庫存自己的股票,也不擁有待發行的股票額度。其次,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49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除非是為了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之目的,這等于又堵死了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另一途徑。盡管有的人士提出,可以采用讓公司大股東出售或轉贈股份包括國有控股股東減持股份的方式來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且在實踐中,確有此類事情發生。但是,筆者認為,這并不是一個規范做法,規范的股票期權計劃是由公司以自己名義并為公司整體發展利益而實施的,而不是由公司的某一股東實施的。那只是一種權宜之計,其操作完全取決于大股東的單方意愿,不但每個公司的情況特別是股東持股結構并不相似,而且其中仍有許多法律問題(如計價、流通等),因而不能作制度性的推廣。
股票流通的法律限制。完整的股票期權計劃應包括行權后的股票流通。只有允許流通,才能使股票期權的激勵成分真正實現。否則,若不允許流通,持股人只能實現紙上富貴。這顯然使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無法正常發揮作用。而我國《公司法》第147條正是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流通作了限制,該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職期內不得轉讓。
內幕交易的問題。內幕交易是為任何國家的證券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我國《證券法》(第67條、第70條)及其他證券法規均規定,禁止內幕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股票。《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38條還規定,股份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經理人員和……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買入,由此獲得的利潤歸公司所有。也就是說,即使上述兩個法律障礙得以通過修改法律加以解決,在實施股票期權計劃過程中,內幕交易又必將成為另一個法律問題。要想防止內幕交易的發生,出了立法限制外,內幕人員嚴守誠信原則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我國目前的市場環境中,期望作為股票期權計劃受益人的公司高管人員都能在賣出股票時不利用所掌握的內幕消息,無疑過于天真。因而,在允許期權權利人通過擇機賣出股票以實現最大激勵利益和禁止內幕交易之間,就構成了一對十分現實的矛盾。
這些法律障礙問題不解決,規范的股票期權計劃就無法實施。但由于市場對股票期權計劃的需求已變得十分急迫,且股票期權計劃確實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因此在現實中先行修改法律,再實施股票期權是一個并不可行的方案選擇。為此,必須尋求其他解決途徑。
證券股票市場格局化研究論文
摘要:文章作者從一個經典的動態不完全信息信號博弈模型的視角分析當前中國股票市場解禁的非流通股股東與現存普通流通股東的博弈行為,結果表明:當前針對大小非減持的信息披露機制有其積極意義;同時我國股票市場會發生一些重大變化,特別是價值發現功能和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將逐步增強。在股權分置改革的后續階段,中國市場上投資主體的博弈對象已經逐步由機構投資者與散戶的對抗,轉變為主要是解禁的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的博弈,價值估值體系正在逐步形成,資本市場價格發現功能逐步增強。
關鍵詞:大小非,分離均衡,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全流通,并購重組,資本市場
一、研究背景
大小非的逐步解禁對我國的資本市場有著怎樣的影響,業界和學術界眾說紛紜。安信證券(2008)認為減持對市場的影響更有可能是通過"擠出效應"來體現的,減持對市場更多的是一種"心理效應",減持規模的積累令投資者形成一種心理上的擔憂。
從長期看,陳曉升(2008)認為應該對大小非進行客觀認識和估計,在享受了股改紅利之后同樣不應忽視股改的"下半場"大小非本身也是市場的一部分,有自身的話語權。我們也于2008年初撰文從托賓Q理論的角度對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的套利進行了分析,本文正是基于這種套利觀點,進而通過博弈論討論這種行為為后市場帶來的主要的變化:市場分化將逐步加速,出現一批業績優良有較好發展前景的藍籌股和大量的廉價的"仙股"分化并存的現象。
二、非流通股股東與現存流通股股東的博弈模型
工薪階層證券投資分析論文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一)工薪階層的收入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薪階層的收入逐年增加。據統計,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超過8%,工薪階層繳納個人所得稅占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5%。以北京市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萬元以上的共有74.95萬人,占到工薪項目納稅人數的10.5%。“工薪階層都是低收入者”的觀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階層的抗風險能力同步增強,具備了進行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二)工薪階層的理財現狀
2005年底,我國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高達28.72萬億元,增速為18.95%,遠遠超過國內生產總值9.9%的增速,其中城鄉居民的儲蓄余額也劇增到14.11萬億元。高儲蓄的現狀直觀反映了當前工薪階層仍以儲蓄為理財的主要方式,但是儲蓄的低利率使之無法為工薪階層帶來較高的收益。大量調查表明,工薪階層已經不滿足于單一儲蓄的理財現狀。然而,工薪階層的特點使其無力進行大額的房產或實業投資,對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不熟悉、投資專業知識相對缺乏也將他們擋在證券投資的大門之外。
二、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主要產品
證券工薪階層投資分析論文
[摘要]文章對各類證券品種的特點及證券投資的風險進行分析,研究工薪階層進行證券投資的具體策略。
[關鍵詞]工薪階層;證券投資;投資策略
工薪階層是以較為固定的勞動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經濟群體。論文隨著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場發展的成熟,作為社會經濟群體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階層有了投資證券的經濟條件和現實需求。因此,基于各類證券品種的特點和證券投資的風險分析,研究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具體策略問題,對于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和工薪階層資產的增值都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一)工薪階層的收入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薪階層的收入逐年增加。據統計,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超過8%,工薪階層繳納個人所得稅占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5%。以北京市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萬元以上的共有74.95萬人,占到工薪項目納稅人數的10.5%。“工薪階層都是低收入者”的觀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階層的抗風險能力同步增強,具備了進行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工薪階層證券投資分析畢業論文
[摘要]文章對各類證券品種的特點及證券投資的風險進行分析,研究工薪階層進行證券投資的具體策略。
[關鍵詞]工薪階層;證券投資;投資策略
工薪階層是以較為固定的勞動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經濟群體。論文隨著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場發展的成熟,作為社會經濟群體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階層有了投資證券的經濟條件和現實需求。因此,基于各類證券品種的特點和證券投資的風險分析,研究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具體策略問題,對于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和工薪階層資產的增值都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一)工薪階層的收入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薪階層的收入逐年增加。據統計,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超過8%,工薪階層繳納個人所得稅占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5%。以北京市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萬元以上的共有74.95萬人,占到工薪項目納稅人數的10.5%。“工薪階層都是低收入者”的觀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階層的抗風險能力同步增強,具備了進行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工薪階層證券投資論文
[關鍵詞]工薪階層;證券投資;投資策略
工薪階層是以較為固定的勞動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經濟群體。論文隨著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場發展的成熟,作為社會經濟群體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階層有了投資證券的經濟條件和現實需求。因此,基于各類證券品種的特點和證券投資的風險分析,研究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具體策略問題,對于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和工薪階層資產的增值都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一)工薪階層的收入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薪階層的收入逐年增加。據統計,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超過8%,工薪階層繳納個人所得稅占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5%。以北京市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萬元以上的共有74.95萬人,占到工薪項目納稅人數的10.5%。“工薪階層都是低收入者”的觀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階層的抗風險能力同步增強,具備了進行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二)工薪階層的理財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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