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政府上半年工作總結
時間:2022-04-29 0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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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伊始,*國土資源局在市局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精神為指導,以切實保護國土資源為重點,以增強對地方經濟發展的保障能力為目標,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全區國土工作會議和全市國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保護與利用、服務與管理并舉,開拓進取,較好的開展了各項業務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土地資源管理。
(一)堅持利用與保護并舉,為建設項目提供優質服務
*年,我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設用地管理。開辟了重點工程項目用地審批的“綠色通道”,積極主動為重點項目搞好服務。上半年完成了巴鎮垃圾處理場、金新化工項目用地的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工作。陳巴爾虎旗天寶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謝爾塔拉鐵鋅礦,年產210萬噸采選項目建設用地,已得到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的批復。全旗沒有一個項目因供地不及時而影響建設進度,保證了呼倫貝爾市和我旗重點項目依法、及時用地。
(二)加強地籍管理,全面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礎,真實、準確的土地調查數據是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實施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依據。根據呼倫貝爾第二次全市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部署,我局認真細致地開展了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前期工作,積極請示旗政府安排經費預算,成立領導機構,選擇測量隊伍,草簽了農村土地調查項目的意向委托合同和城鎮土地調查項目的意向委托合同等。6月17日,我旗城鎮土地調查工作的外業工作已經全面開展。7月7日,我旗二調辦與測量隊伍簽定了正式合同,至此,我旗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又向前邁進了堅實的一步。待二調經費撥付后,我旗的二調工作即可開展實質性工作。
(三)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嚴守耕地保護紅線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通知》精神,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政策,堅決控制國家禁止和不符合產業政策項目的準入。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實現了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準確,位置明確,檔案詳實,責任具體”,使全旗基本農田面積繼續保持在規劃確定的數字內。
(四)加強地價管理,全力做好土地基準地價修編工作。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更新城鎮基準地價的工作部署,我局積極請示政府,多次向主要領導匯報,終于在6月初得到政府的批準并取得了經費。我局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的困難,歷時十天時間,協助測繪隊伍完成了巴鎮、寶鎮、呼和諾爾鎮的基準地價外業調查工作。為7月1日啟用新的基準地價奠定了基礎。
(五)規范土地市場,落實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
我局在工作中加大對建設用地依法管理,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完善土地交易手續,嚴把土地一級市場關。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4宗,目前已辦理了3宗,土地出讓價款221.22萬元。
根據自治區國土廳的批復,我局受市國土局委托,分別于5月20日下午、21日上午,對*胡列也圖東銅多金屬礦等10個項目的探礦權進行了掛牌出讓。共有14個競買人參加了競買活動,最終以4652萬元的總價成交,成交額平均超出出讓底價12倍。此次探礦權掛牌出讓,是一個良好的開端,為我旗今后舉辦礦權出讓掛牌活動積累了經驗。
二、強化監督管理,扎實推進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一)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工作,規范礦業市場秩序。我旗轄區內現有42個地質勘查項目,其中:貴金屬勘查項目5個、黑色金屬勘查項目3個、有色金屬勘查項目24個,煤炭資源勘查項目6個,屬自治區地質勘查項目招標委員會辦公室安排的項目共4個,勘查總面積為3,332.41平方公里,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17.9%。不存在無證勘查、邊探邊采等違法行為,勘探工作秩序井然,地質勘查工作呈現良好態勢。
(二)加大礦產資源開發監管力度,促進資源開發穩步發展。
我旗現共有各類礦山26個,其中:煤炭企業10個,金礦1個、硫鐵礦1個、鐵鋅礦1個、鉛鋅礦1個、銅鉬礦1個、螢石礦3個、采石場2個、礦泉水廠2個、磚廠4個。目前,各礦山企業全部在依法開采、合法經營。
1、年初對全旗13個采礦企業做了儲量核實工作,摸清了我旗采礦企業的家底。儲量報表上報工作,做到了及時、準確、無誤。
2、完成了全旗各類礦山采礦許可證的年檢工作。實地抽查64%,總合格率100%,達到了相關要求,年檢報告已報市局。
3、對采礦許可證到期的企業下達了采礦權延續通知,上半年受理并上報市局辦理了3個礦山的采礦權延續手續。
4、6月15日,按照市國土資源局的要求,使用采礦權系統對過期及注銷企業數據進行了刪除,更新了我旗采礦權數據庫。
(三)深入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
1、為深入貫徹《全國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市整規辦下發的《轉發關于印發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旗實際情況,全面完成了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工作。通過這次“回頭看”行動,使我們了解和掌握了我旗各礦山企業生產經營的第一手資料,為今后更好的實施監督管理,合理開發礦產資源奠定了基礎。
2、根據《呼倫貝爾市非煤礦產整合與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確定我旗探礦權整合區為一處,不涉及到采礦權的整合。通過對整合區內五個礦產資源勘查項目進行梳理,我局結合我旗西部六個探礦企業主體的實際,擬通過收購、參股、兼并等方式整合為二個主體。目前,此項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四)完善突發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夯實地質環境管理工作。
我局在20*年地質環境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礎上,今年繼續與旗氣象部門聯合,對全旗災害易發區進行全天監測,加大預防地質災害對人民群眾造成危害的宣傳,努力防止各類地質災害發生。上半年我局將《陳巴爾虎旗20*年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上報旗政府批復,旗政府已批轉至各蘇木鎮、旗直相關部門及各大礦山企業。同時將《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分隊的通知》下發至各蘇木鎮、旗直相關部門及各大礦山企業。
(五)測繪工作
測繪行政管理工作是國土資源部門三大職能之一。我局已建立完善測繪行政管理體制,通過編制辦審批明確測繪行政管理職能股室,落實了具體負責測繪工作人員,測繪管理體制落實情況報告已上報市國土局。下半年,我們將請示專用經費,抽調人員完成我旗的測量標志普查建檔工作。
三、增強依法行政理念,強化執法手段,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一)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始終緊緊圍繞“事要解決、人不上訪”和預防好“重復訪、無理訪”兩個重點,對接待的信訪案件在初信初訪階段得到及時處理。我局上半年答復了旗人大代表提出的2個議案和政協委員提出的1個提案。
(二)為了鞏固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成果,及時遏制違法違規占地行為。按照市國土局的指示,5月8日對國華呼倫貝爾發電責任有限公司2×600MW機組項目違法用地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報告已及時上報給旗政府。
(三)5月26日,對呼倫貝爾金新化工有限公司50萬噸合成氨、80萬噸尿素項目的違法用地情況進行了調查。向市局主管領導和監察部門做了專門匯報。同時,將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給旗政府。
(四)針對寶日希勒鎮政府批準在國華2×600MW機組項目周邊建臨時建筑的情況,我局于5月14日向旗政府上報了調查
報告。旗政府領導批示讓我局依法嚴肅處理。6月12日,我局向旗政府報送了對寶鎮政府非法批地是否立案查處的請示。待政府批復后,我局將依法進行查處。
(五)開展動態巡查,對非法采石易發區進行不定期巡查。及時取締了寶日希勒鎮布敦呼碩嘎查轄區內1處無證開采、盜采石料的違法行為,有效的遏制了違法行為的發展。
(六)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為契機,通過發送手機短信和張貼宣傳標語、設立咨詢臺等方式,開展了“認識地球,和諧發展”為宣傳主題的第39個世界地球日和以“堅守耕地紅線,節約集約用地,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新機制”為主題的第18個土地日的宣傳活動。
(七)按照市局的普法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全旗開展鄉(鎮、蘇木)村(嘎查)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方案》。為了切實把這次宣傳教育培訓活動落到實處,我局制定了具體措施,加強領導,強化組織協調。成立了“宣傳教育培訓活動”辦公室。當前,正在請示組織部、宣傳部將此項工作納入蘇木、嘎查干部培訓中。
四、提高政務信息質量,全面推行政務公開。
(一)在工作中,我局始終注重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確保信息的真實、及時。在提高信息質量、增強信息時效等方面下功夫。上半年,我局共上報23篇政務信息,政府采用4篇,內蒙古國土廳采用1篇。通過上報的信息,及時反映了我旗國土資源熱點、難點、焦點問題,使上級部門在第一時間了解信息,掌握情況,把握勢態。政務信息不僅反映了工作情況,而且促進了我們對工作的思考,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工作能力。
(二)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系統政務公開,建立局域網,實現網上辦公。
按照市國土資源局要求在20*年6月30日前建立各旗市國土局獨立門戶網站。為了確保這項工作能夠按時、保質完成,我局黨組指定了一名副局長專門負責網站的建設工作。經過籌集資金,選調工作人員,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歷時兩個多月,于6月10日完成了局域網的建設。目前,網站正在測試當中,近期,將正式開通。網站的建設為今后*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現辦公現代化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三)減少國有資源流失,加大國土資源收益。
截止6月30日,我局共完成國土資源總收益43,879,847.83元,其中:礦產資源補償費17,750.00元、土地收益26,530,097.83元、探礦權價款17,332,000.00元。
五、加強寶日希勒國土資源分局的建設,有效提高鄉鎮國土資源監管水平。
寶日希勒國土資源分局在旗國土資源局和寶鎮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旗國土資源局上半年中心工作開展工作。對鄉鎮蘇木土地、礦產的規范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一是通過加強學習,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思想意識、服務質量、工作作風有了一定的提高;二是協助旗局開展了規范轄區內的磚廠用地、經營性用地和探、采礦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三是開展了寶鎮經營性用地規范整頓工作。四是分局加大依法行政,上半年,被寶日希勒鎮政府評為依法行政先進集體。
存在的問題
一、我旗轄區內勘查項目比較多,但由于我局業務人員少、經費不足和檢測設施、設備限制等原因,單一靠報表的形式掌握勘查進度,很難實現實地監管和科學規范管理。下一步,我局將積極請示政府增添必要的設備,培訓部分礦產管理人員,努力實現科學管理目標。
二、河道采砂管理職責不明確,導致河道采砂場全部沒有采礦許可證。此類問題應予以解決,以利依法行政工作順利開展。
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國土工作會議和全市國土工作會議精神,努力完成“兩會”提出的工作目標任務。
二、“二調”工作仍然是土地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力爭十月份提交巴鎮城鎮地籍調查成果;年底“農調”的外業調查工作結束。
三、按照旗政府的指示,圓滿處理好國華電力2×600MW機組項目、金新化工50萬噸合成氨、80萬噸尿素項目的占用土地的問題。
四、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的方法,對本轄區內的勘查項目和礦山企業進行巡查,加大整頓和規范礦業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力度。
五、請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對我旗境內的采礦企業進行儲量檢測。
六、進一步做好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七、繼續做好各類礦山企業年度檢查工作及儲量登記管理工作,按時報送年檢報告書及儲量登記季報和年報工作。
八、加大基礎測繪工作,20*年底前編制完成本地區基礎測繪20*年至2020年長期發展規劃。
九、繼續為企業做好服務,對來我旗進行投資勘探、開發的企業熱情接待、積極引路、主動與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各相關部門協調,為企業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十、完成市局和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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