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平安工商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17 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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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深化平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加強全市工商系統平安建設工作,服務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和平安建設,根據省局和市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商系統工作實際,經市局綜治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總體要求:以中央、省委、市委主要領導關于深化平安建設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市深化平安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圍繞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大局,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以增強公眾安全感為立足點,以拓展基層行業平安創建為切入點,以解決影響平安的突出問題為著力點,深化平安工商建設,為服務贛南蘇區振興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工作目標:努力實現“三個減少”、“三個下降”、“一個領先”的工作目標要求,“三個減少”即群體性事件減少,嚴重刑事案件減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減少;“三個下降”即萬人犯罪率下降,青少年犯罪率下降,特殊人群犯罪率下降;“一個領先”即綜治工作考核績效在全市領先。
二、重點工作
(一)全力維護政治安全。
1.加強情報信息收集工作,努力獲取內幕性、預警性、行動性情報信息。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適時開展打擊整治行動,堅決將敵對勢力滲透破壞活動摧毀在預謀階段和行動之前。(企業注冊局、個體科,各縣<市、區>局)
2.增強國家安全意識,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力量,組織和依靠人民群眾,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筑牢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綜治辦,各縣<市、區>局)
3.持續開展反邪教安全教育,加強重點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和嚴密防范邪教組織的非法活動。(辦公室、人教科、機關黨委、培訓中心,各縣<市、區>局)
(二)預防化解矛盾糾紛。
4.弘揚蘇區干部好作風。緊緊圍繞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大局,結合“三送”工作,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關心群眾生活,注意改進工作方法,察民情、排民憂、解民困、幫民富、保民安、維民權,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辦公室、“三送”工作隊,各縣<市、區>局)
5.完善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凡是涉及到群眾利益且涉及面廣、容易引發影響穩定問題的重大決策,必須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防止決策不當引發矛盾。(辦公室,各縣<市、區>局)
6.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逐一登記造冊,實行臺賬管理和分級預警。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綜治辦,各縣<市、區>局)
7.加強消費糾紛調處工作。進一步完善“一會兩站”、短信語音、網絡受理等平臺建設,為消費者提供24小時咨詢申訴舉報“無縫服務”。逐步在全市工商系統推廣“訴調對接”和“三調聯動”工作機制。(消保局,各縣<市、區>局)
8.堅持領導包案化解突出矛盾糾紛,副職領導化解不了的,由正職領導出面協調化解;正職領導化解不了的,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化解。(綜治辦,各縣<市、區>局)
9.各縣(市、區)局要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每月交賬制度,對未化解的矛盾,查明原因,落實責任,限期化解;對疑難矛盾糾紛認真“會診”,對“癥”下“藥”,攻堅克難,力求突破,防止矛盾激化引發事端。(各縣<市、區>局)
10.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應急指揮。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果斷穩妥處置,把危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負面影響縮到最小范圍。(市場科、綜治辦,各縣<市、區>局)
(三)筑牢治安防控體系。
11.狠抓重點治亂。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加強對社會治安混亂的重點地區、部位、場所的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整治容易為犯罪分子藏身落腳及傳銷團伙聚集活動的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排查整治,什么問題突出解決什么問題,努力實現由亂到治、由治到安。(公平交易局、市場科、個體科,各縣<市、區>局)
12.加強單位內部防控,提高視頻監控設備完好率,確保不發生治安問題。(后勤服務中心,各縣<市、區>局)
(四)嚴格公共安全監管。
13.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每月組織公共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以“零容忍”態度開展專項整治,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依法打擊查處違法犯罪行為。(綜治辦,各縣<市、區>局)
14.完善安全生產、食品安全、車輛管理、消防安全及用水、用電、用氣等安全監管機制,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安全措施落實,對發生影響公共安全問題的,實行責任倒查,追究領導責任。(食品科、市場科、企業注冊局、后勤服務中心,各縣<市、區>局)
(五)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15.對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對象、重點青少年、艾滋病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完善分類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各縣<市、區>局)
16.圍繞社會管理基本任務,以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為著力點,構建工商職能要求的框架體系。(辦公室、綜治辦、消保局,各縣<市、區>局)
17.加強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群眾在務工經商服務管理工作,加強與公安、民宗等部門的聯系,妥善處理各類涉疆、涉藏矛盾糾紛,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企業注冊局、個體科、市場科、消保局,各縣<市、區>局)
18.加強新經濟組織服務管理,推進在新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南康市局要針對非公經濟組織較多的實際,加大服務管理力度。(個體科、個協辦,各縣<市、區>局)
19.加強輿情監控。及時監控涉及本市、本單位的網絡輿情,及時回應網上熱點問題,對網民的舉報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做好輿情處置工作。(辦公室、信息中心,各縣<市、區>局)
(六)深入推進依法治理。
20.加強和改進法制宣傳教育,引導人民群眾自覺把法律作為指導和規范自身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訴求、維護權益,努力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法規科,各縣<市、區>局)
21.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積極推動信息網絡管理、社會組織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社會救助、突發事件應對等重點難點問題的依法解決為平安建設提供法治保障。(法規科,各縣<市、區>局)
22.充分發揮法治的引導、規范、保障、懲戒作用,切實做到依法化解社會矛盾、依法預防打擊犯罪、依法規范社會秩序、依法維護社會穩定。(法規科,各縣<市、區>局)
23.樹立公正文明廉潔的執法形象。全面推行執法辦案事前告知事中管控事后跟蹤三項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制約,強化執法檢查考核、案件評查、案件督辦,解決突出問題,及時糾正執法過錯,提高執法公信力。實行執法公開制度,凡是法律規定可以公開的一律公開,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法規科,各縣<市、區>局)
(七)提升平安創建水平。
24.開辟平安工商建設專欄,定期向有關媒體投稿,報道平安工商先進典型,通報平安建設成果,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平安工商建設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辦公室、綜治辦、培訓中心、后勤服務中心,各縣<市、區>局)
25.鼓勵干部職工積極加入平安志愿者、社區工作者、義工、群防群治隊伍等平安創建隊伍,激發系統干部參與平安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人教科、機關黨委、培訓中心,各縣<市、區>局)
26.結合“三送”工作,幫扶掛點村居(社區)平安創建工作,全市工商系統各“三送”工作隊要將平安創建工作列入工作隊承諾事項,并公開工作措施。(辦公室、“三送”工作隊,各縣<市、區>局駐村“三送”工作隊)
(八)夯實綜治基層基礎。
27.按照市委組織部、市綜治辦等6部門文件要求,各縣(市、區)局要配齊配強專兼職綜治干部,落實綜治干部崗位津貼。(各縣<市、區>局)
28.積極推進基礎管理與基礎信息采集、應用同步開展,努力實現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礎化,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的基礎工作水平。(信息中心,各縣<市、區>局)
(九)完善工作運行機制。
29.完善領導責任機制。分解量化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班子成員的責任,切實解決平安建設“誰負責、負什么責、怎么負責、不負責怎么辦”的問題。(辦公室、綜治辦,各縣<市、區>局)
30.完善部門協作機制。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職責任務,既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又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合力。(辦公室、綜治辦,各縣<市、區>局)
31.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嚴格按照市委相關文件,將綜治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計財科,各縣<市、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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