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企業指導方案

時間:2022-12-27 09: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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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社企業指導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服務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中心、以發展提升年活動為契機,以增強綜合經濟實力和維護社會穩定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通過科學管理,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努力營造和諧、敬業的工作氛圍,形成共同創業、創優的工作合力,為十二五開好局,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貢獻。

二、考核對象

2012年度縣社返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遂供綜辦字[2012]10號聘任通知)

三、考核內容

1、資產經營收入(30分)。

2、企業管理(20分)。包括資產經營管理、制度管理、檔案管理等內容。

3、五大網絡建設(10分)。包括農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和煙花爆竹網絡建設等內容。

4、社會穩定和安全生產(15分)。包括信訪、綜治和安全生產等內容。

5、年終工作測評(10分)。

6、其他工作(15分)。包括令行禁止、行風形象,計劃生育、中心工作等內容。

7、加分部分。包括資產經營收入、清收老欠、招商引資、其他工作等內容。

具體考核評分辦法附后表

四、獎懲措施

1、目標考核獎的制定實行百分制量化,按企業考核最終得分,根據企業年收入情況確定,在完成縣社下達資產收入任務的前提下,年收入40萬元以上(含40萬元)按每分40元計發獎金,年收入20-40萬元(含20萬元)按每分35元計發獎金,年收入10-20萬元(含10萬元)按每分32元計發獎金,年收入10萬以下按每分30元計發獎金。

2、企業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考核對象可按以上相應標準計發獎金,得分在60-79分(含60分)考核對象一律按每分20元計發達標獎金,得分在59分以下,考核對象不得享受年度獎金。

3、在年度目標考核達標以上,考核對象還可享受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和增發一個月基本工資獎勵。

4、取消原企業年度工會、福利費,將其納入工資范疇,上崗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工資,從2012年元月起執行。

5、取消原企業固定招待費包干,企業根據需要經縣社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列支招待費用。

6、對完成任務好,工作業績突出的人員可由縣社另行嘉獎,對不執行系統規章制度,違反財經紀律,隱瞞資產收入等人員由縣社視情節處罰。

五、考核辦法

1、年終考評時,由各考核對象根據考核方案,對照考核評分表、先進行自評,然后由縣社考評工作組進行初評,并交縣社財會股核實有關財務指標完成情況,最后匯總報縣社主任辦公會議審定考核結果。

2、企業負責人兼任企業報賬員的隨兼任企業考核得分,兼任兩個企業報帳員的取其平均得分。

3、企業會計核算組工作人員和食堂管理員考核得分,根據其年度工作表現和任務完成情況,由縣社評定得分,確定分值標準,計發年度目標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