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環境監測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11 10: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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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環境監測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行風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提升服務水平,做好發展環境監測工作,優化道路運輸事業發展環境。根據市公路運輸管理處《2013年全市道路運輸系統行風建設暨發展環境監測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本縣運管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創建最優發展環境和發展提升為主題,進一步轉變部門職能、改進工作作風,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執法水平,下大力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道路運輸系統各項工作的認知度和滿意度,樹立行業新風,為全縣“強工興城爭進位,建設生態經濟示范縣”再立新功。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經過不懈努力,把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建設成為政府放心、人民滿意的行業。

年內目標:努力實現行業風氣明顯好轉,發展水平不斷提升,當地發展環境監測年終滿意達80%以上。

(一)所屬各股室工作目標:認真實施“十公開”、“五透明”,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運行,確保權力正確使用,不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改進作風、優化服務,提高機關效能,不發生損害群眾利益事件,無被縣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或被縣效能辦通報的案件;主管業務范圍內全系統無被縣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或被縣效能辦通報的案件;認真受理信訪投訴,做到件件有調查、有處理有回復、有檔案。

三、工作對象

所屬各股室

城市公交客運企業、出租汽車客運企業、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客貨運輸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駕駛員培訓機構、汽車租賃企業在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指導下開展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基礎工作。

1、成立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組織機構,明確任務分工,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機構專門抓、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2、召開專題會議動員和部署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

3、按照具體化、時限化、指標化的要求,就服務態度、辦事效率、行政執法、違約責任追究等實行公開承諾,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并在業務窗口懸掛張貼。

4、完善便民服務設施,單位環境整潔、制度上墻、工作人員掛牌上崗。

5、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務用語,推進工作規范化建設。

(二)深化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1、以行政許可事項和基建項目審批建設為重點,圍繞群眾并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著力構建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監控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推進崗位風險廉能管理工作,切實查找部門和崗位廉政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制定防范措施和業務辦理流程圖,建立健全預防和懲治腐敗制度體系。

3、認真實施《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行業服務項目“十公開”實施方案》,建立行政權利運行網絡監督平臺,全面推行網上審批、電子監察,抓好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的政務公開,完善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

(三)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1、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推行執法規范化建設,限制自由裁量權,推進公正執法,切實糾正濫用職權、執法不嚴、任意使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執法違法案件,嚴肅追究以權謀私、索拿卡要、執法違法、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2、深入貫徹落實《省道路運輸條例》,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扎實開展道路客運、城市客運、貨運、維修、駕培、車站等方面的整頓活動,客運站和班線客車“臟、亂、差”現象明顯改善,班線客車倒客、甩客、宰客和出租車節假日亂漲價行為根本好轉,公交車駕駛員服務態度明顯改善,維修企業和駕培機構亂收費現象明顯減少,“黑車”擾亂市場現象基本得到控制。

3、建立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行風舉報投訴平臺,暢通民意訴求表達渠道,建立群眾投訴快速響應處理機制。

(四)發展環境監測工作。

1、結合自身職能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群眾監督和測評,切實解決機關工和人員“推諉扯皮”、“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不作為、懶作為等問題。

2、加強與縣效能辦公室聯系,每季度匯報一次行風建設工作情況,聽取意見,爭取指導和幫助;積極報請新增一批行風監測點和監督員,有力推動優化發展環境監測工作。

3、加強與轄區監測點企業和監督員的聯系,及時掌握情況,主動解決問題。以服務窗口和執未能部門為重點,誠懇接受監測點和監督員的監測,對電話咨詢、前來辦事的人員,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管理人員行為規范》,做到態度和藹、熱情周到、文明禮貌。

4、主動接受群眾、社會和輿論監督。凡群眾來信來訪有聯絡地址和真實姓名的,反饋率達到100%。對監測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嚴格責任追究。

五、工作方式

(一)上下聯動。將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納入行業管理之中,與各項業務工作有機結合,不斷規范行業管理工作,切實解決監管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好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二)民主監督。聘請10名行風建設監督員,每季度至少征求一次意見,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由行風監督員和群眾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建議。

(三)明察暗訪。對重點車輛、重點車站、重點企業經常組織明察暗訪,充分運用質量信譽考核、行政許可等監管手段,促進存在行風問題的企業、車站和車輛整改到位。高度重視群眾信訪舉報,對群眾投訴反映的問題,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認真調查處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

(四)督查督辦。對每一項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任務,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明確分管領導和承辦部門,明確工作進度。對我所要求上報的方案、制度、信訪投訴處理結果等有關事項,各單位要及時上報。對未按要求和時限反饋、上報的單位,我所將記入日常考核記錄并適時通報批評。

(五)獎優罰劣。對我所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單位,我所將予以通報表彰,對做的不好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視情況上報縣交通運輸局和縣人民政府。對發生重大行風問題的單位負責人、當事人進行約談并追究責任。

六、工作安排

從2013年4月至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位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單位行風建設暨發展環境監測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并召開動力員會進行部署。通過媒體及時公開服務承諾和行風熱線電話。做好行風監督員的聘請工作。5月8日前,向我所報送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方案、服務承諾和行風監督員名單(含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資料)。

(二)集中整改階段。5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并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深入排查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根據查出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改,窗口部門要突出研究如何提高服務質量。

(三)鞏固提高階段。8月至10月,邀請行風監督員、企業代表和群眾對本單位進行檢查,召開座談會或觀摩會,進一步掌握全面情況。我所組織召開行風建設座座會,走訪部分企業,發放征求意見表。各單位對反饋的問題進行再梳理、再整改。各單位對照承諾內容,總結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的成果,通過媒體擴大對外宣傳,展示道路運輸行業新形象。

(四)總結考評階段。11月至12月,我所開展行風建設群眾測評工作,結合日常考核結果,進行排名,上報縣人民政府和縣交通局。考評結果滿分為100分,其中問卷測評占60%,日常考核占40%。

七、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把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具體抓,部門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加強對行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監測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秘書股。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工作人員和分工,于5月8日前報我所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