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24 10: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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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市委有關部署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建設服務型黨組織為目標,以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以服務群眾為核心任務,集中時間和力量解決一批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為推動全市科學發展、轉型發展、跨越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重點解決以下問題:

(一)著力解決個別基層黨組織書記管黨意識不強、重視不夠、時間精力投入少、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不到位的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認真落實市委組織部《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績效評估辦法》,大力推行基層黨組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述職考核,引導各基層黨組織書記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抓不好黨建是失職”的理念,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二)著力解決個別基層黨組織班子不健全、部分黨員干部群眾觀念淡薄、服務群眾能力不強的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員干部密切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機制,按照應建盡建要求,年內符合條件的新社會組織全部建立黨組織。

(三)著力解決基層黨組織“無場所議事”、運轉保障不夠有力的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穩定的經費保障制度,社會組織活動陣地建設進一步規范完善,實現活動場所全覆蓋。

(四)著力解決部分社會組織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組織民主管理制度、議事規則和程序,不斷提升社會組織管理民主化、規范化水平。

(五)著力解決社會矛盾問題較多,信訪積案處置不夠及時有效、進展緩慢的問題。完善基層社會矛盾問題定期排查化解、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調處、重點人員教育穩控、領導干部接訪處訪和責任追究等機制,集中化解一批當前基層黨員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尤其是因土地征用、流轉、分配及環境保護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問題。對重點信訪案件,要強化穩控和化解措施,確保信訪量明顯下降,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問題。

二、方法步驟

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1、動員部署。10月上旬,市司法局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對集中解決突出問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進行部署安排。會后,各所屬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于10月15日前部署落實到位。

2、排查摸底。9月25日前,組織專門力量,按照新社會組織“五有保障”和聯系服務群眾要求,逐一進行排查摸底,并建立全面準確翔實的工作臺賬,要做到“六清”:一是班子清。采取民主評議、個別談話、入戶走訪等形式,摸清新社會組織班子情況,并進行分類排隊。對班子軟弱渙散的要重點掌握。二是運行狀況清。重點摸組織工作、民主議事決策、“三務”公開、黨員隊伍建設等情況。三是經濟清。要逐項逐筆算賬。四是活動場所清。摸清社會組織活動場所面積、產權、配套設施等情況,重點排查無獨立活動場所、建筑面積達不到要求、不能正常使用的。五是群眾需求清。深入了解群眾所思所盼所需,準確掌握困難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六是矛盾糾紛底子清。全面掌握存在的矛盾糾紛、信訪問題,查清信訪根源及目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3、建立臺賬。10月10日前,各所屬單位要根據排查摸底情況,分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等領域,逐一列出單子,逐個問題分析,研究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在此基礎上,分別建立臺賬,報市司法局集中解決突出問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臺賬要求實事求是,數據要求準確翔實,不要回避問題、不被動應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隨機抽查、電話訪問、實地驗證等辦法進行復核,對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二)綜合施治階段(10月11日—12月31日)

1、選優訓強黨組織書記。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形式,搞好基層黨組織書記和其他班子成員的培訓,提高基層黨組織書記素質能力,提高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工作水平。

2、強化基層組織運轉保障。通過單位自籌、局財務扶持、黨員自愿捐助等途徑,多渠道解決社會組織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

3、健全完善基層黨建工作管理制度。認真抓好“”、黨費收繳、發展黨員、組織生活會等日常制度的落實,深化推廣“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健全完善“兩約談三審計”制度,深化推進“三務”公開。不斷提升基層黨建工作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4、深入開展直接聯系群眾排查化解社會矛盾集中活動。通過組織黨員干部走出機關、深入一線,廣泛接觸群眾,經常性聯系服務群眾,深入查擺“四風”方面的問題表現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把群眾訴求解決好,把群眾權益維護好,把群眾情緒疏導好,實現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總分排名后3位的所屬單位和群眾舉報數量前3位的所屬單位實行重點管理;對信訪案件查經屬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實行重點監督;對單位領導不重視,協調配合不積極的,實行約談通報;對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引發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實行“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

(三)鞏固提升階段(2014年1月1日—2月28日)

1、組織開展績效評估。2014年1月上旬,組織對各所屬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績效評估,重點按照《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績效評估辦法》和上級相關要求,評估各基層黨組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基層黨組織“五有保障”建設、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突出問題化解等情況,評估結果作為各所屬單位科學發展考核的重要依據。

2、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認真總結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成果,并不斷完善提升,形成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黨員發展、黨內關愛、不合格黨員處置等方面的制度,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活力。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局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和具體指導。各所屬單位和科室處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同時,從有關科室、單位抽調精干力量組成督導組,指導、督查各所屬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要強化輿論引導,及時總結和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要把集中解決突出問題與做好當前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堅持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檢驗工作成效,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

各所屬單位要將集中解決突出問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情況,向市司法局辦公室寫出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