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9 10:01:39

導語: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切實提高全區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進一步增強做好法治建設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推動落實2020年全區法治建設重點任務,根據《中共市委依法治市辦關于印發市“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白法辦發〔2020〕9號)文件,區委依法治區辦決定在全區組織開展“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和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主動適應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要求,聚焦解決全區法治隊伍“思想認識不到位、能力素質待提升、工作落實有差距”三個問題,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

二、主要內容

(一)深入開展法治隊伍大培訓行動。分別制定全區法治建設工作暨“法治大講堂”活動7類培訓計劃,開展全面依法治區、依法執政、執法、司法、守法普法、法治政府建設、法律服務人員等主題培訓。

1.舉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業務培訓班。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從事法治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完善法治建設聯絡員隊伍,提升法治工作業務能力和水平。

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8月底

2.舉辦全區領導干部專題法治講座。邀請知名法學專家主講,進一步提升全區各級領導干部依法執政能力,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牽頭單位:區委辦公室、區委政法委、區委依法治區辦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9月底

3.分別舉辦全區執法、司法、普法工作培訓班或召開工作座談會。對各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或開展座談交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和能力水平,推進行業依法治理。

牽頭單位: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設在區司法局)、司法協調小組(設在區委政法委)、守法普法協調小組(設在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各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8月底

4.舉辦全區法治政府建設暨依法行政工作培訓班。對區政府組成部門、區級各行政執法單位人員進行培訓,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提質增效。

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區級行政執法單位

完成時限:6月底

5.舉辦全區法律服務從業人員培訓班。對全區律師、公證員、等法律服務人員進行集中培訓,提高法律服務從業人員政治素質、執業道德水平和依法執業的能力,強化法律服務隊伍建設。

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區公證處、區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時限:9月底

(二)組織開展法治建設大調研行動。制定執法、司法、普法、法治人才隊伍4個調研計劃,深入鄉鎮(街道)、部門單位開展調研活動,分別形成高質量調研報告,為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決策部署提供依據。

1.開展法治建設領域調研活動。組織開展全區執法、司法、普法工作調研活動,了解掌握法治建設各領域現狀、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牽頭單位: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各協調小組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各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9月底

2.開展法治人才隊伍調研活動。通過實地調研、函詢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法治機構設立、人員配備、工作開展情況,形成調研報告,推動解決法治建設機構、人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委依法治區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9月底

(三)著力開展法治建設大督察行動。充分發揮“督察”利劍作用,聚焦解決法治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使督察真正發揮督促、倒逼、問責、激勵的作用。

1.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及《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試行辦法》《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違法行政問題線索調查核實轉交試行辦法》,對各鄉鎮(街道)、區直相關部門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年度重點任務情況進行督察,進一步強弱項、補短板,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細落實。

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政府各部門、區級行政執法單位

完成時限:9月底

2.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專項督察。根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情況開展專項督察,推動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

牽頭單位:區委辦公室、區委依法治區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8月底

3.開展“七五”普法終期驗收工作。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七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查驗收,督促整改落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做好國家、省市上驗收各項準備工作。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8月底

(四)積極開展法治建設大交流行動。通過法治征文、電視訪談、外出學習考察等舉措,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培育典型經驗和工作亮點,提升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整體水平。

1.開展法治實踐專刊征文活動。組織各鄉鎮(街道)及區直部門“一把手”撰寫法治建設專題文章,介紹本地區、本部門法治建設工作思路、主要舉措、工作成效等,在日報等報刊雜志開辟專欄定期登載,并在法治銅城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同步登載。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依法治區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11月底

2.開展“一把手談法治”電視專訪。開展區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電視訪談,介紹本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等情況。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依法治區辦

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區直有關單位

完成時限:11月底

3.開展法治建設學習考察。由區委依法治區辦及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協調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員組成學習考察組,赴法治建設工作先進地區,開闊視野,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做法,凝練打造我區工作亮點。

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各協調小組

完成時限:9月底

4.加強依法治區工作信息報送。根據《區法治建設績效考評辦法(試行)》,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依法治區信息報送工作納入年度法治建設績效考評,作為年終考核加分項。強化法治建設信息報送,健全依法治區信息報送聯絡員隊伍,建立法治建設信息快速報送工作機制,編印《區依法治區工作動態》,大力宣傳推介我區法治建設領域典型經驗做法,推動提升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水平。

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12月底

(五)全面開展法治建設大宣傳行動。深入學習宣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大力宣傳中央、省市區關于法治建設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務,廣泛宣傳我區法治建設新舉措新進展新成效。

1.媒體宣傳。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及新聞網、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普法微信群、自媒體等宣傳形式,提高社會知曉度和影響力。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文體局、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12月底

2.節點宣傳。在“6.5”世界環境保護日、“6.26”國際禁毒日、“12.4”國家憲法日等宣傳節點,將法治建設新形勢新任務作為重要宣傳內容,不斷增強宣傳針對性,擴大宣傳覆蓋面。

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12月底

3.陣地宣傳。依托法治文化廣場、法治公園、法治長廊、法治一條街等法治文化基地及車載電視、電子顯示屏、沿街LED電子屏、電子觸摸屏等載體開展宣傳,讓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深入人心、家喻戶曉,進一步增強宣傳實效。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12月底

三、實施階段和步驟

區“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從2020年6月份開始,到2020年12月底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初-6月中旬)。制定《區“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召開活動動員部署會,對活動作出總體安排,靠實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工作責任。各牽頭部門要制定各項活動具體實施計劃,對每一單項活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下旬-12月)。活動各牽頭部門要按照活動實施方案,把握時限,扎實推進培訓、調研、督察、交流、宣傳等工作。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要積極配合,落實相關任務,形成工作合力。

(三)總結成效階段(12月)。召開活動總結會,認真總結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梳理匯總全區各級、各部門活動開展情況,形成活動工作報告,報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審定后,向各區直各部門通報,并及時上報市委依法治市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區“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在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開展,以“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為引領,建立推進法治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制度機制,全面落實全面依法治區年度重點任務,使法治建設各項工作有機銜接、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成立區“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領導小組: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各牽頭單位要圍繞開展“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五項行動”,找準切入點,統籌規劃、分段實施、全面推進。區直各部門要積極參與、主動作為,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工作臺賬,加強組織協調,推動解決活動開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活動各項舉措一抓到底、見到成效,形成上下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通過電視、報刊、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多形式、全方位宣傳“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動主要舉措和取得的成效,不斷擴大活動社會影響力,營造濃厚的活動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