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發性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時間:2022-06-09 0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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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發性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在我鎮內肺炎疫情的危害,提高應對肺炎的應急反應能力,保障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環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4.《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5.《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6.《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7.《肺炎診療方案(第七版)》

8.《市區散發性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鎮行政區域內散發性肺炎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及時更新調整。

四、工作原則

堅持把廣大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學、規范、統一”的原則,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的防控方針,加強統一領導,充分發揮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作用,實施分級負責,依法、科學、規范做好學校和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工作。

五、應急組織機構

(一)建立鎮級應急機構

鎮委、鎮政府成立區防控肺炎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領導小組)。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

鎮領導小組建立應對肺炎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以下簡稱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下設相應工作組。進入應急響應階段,鎮聯防聯控機制工作啟動。鎮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加強對防控工作的領導。

(二)鎮級機構職責與組成

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和部署全鎮肺炎各階段防控工作,由鎮委書記、鎮長任雙組長,黨委成員、副鎮長任副組長,鎮級領導兼任各工作組組長,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在鎮委、鎮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和協調全鎮肺炎應急響應階段和恢復評估階段的防控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可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以鎮委、鎮政府為主導,由黨政辦、衛生院、黨建辦、經濟辦、各學校、派出所、民政辦、財政所、勞動保障所、運管所、農業辦、林業站、文化站、市場監督管理所、畜牧站、互聯網信息中心、團委、武裝部、火車站、通信企業以及有關媒體等成員部門組成。

有關部門主要職責:

鎮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衛生院負責根據肺炎防控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醫療救治、疾病預防等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與相關部門共同依法提出隔離、封鎖有關地區等建議。根據授權及時相關信息,負責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肺炎中醫藥的研究、救治和管理。

農業辦、林業站、畜牧站共同負責動物間肺炎疫情監測與處置;共同負責指導養殖小區、養殖場(戶)建立健全防疫制度,依法落實徹底消毒、封閉管理、關停等強制措施。

黨建辦負責監控網上輿情,及時封堵、刪除網絡謠言和不良信息。組織廣播、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及時報道肺炎防控進展與相關信息,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營造積極向上的社會氛圍。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普及等宣傳工作。

各學校負責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實施本學校的調查控制措施,防止肺炎疫情在學校內發生,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所聯合農業辦、林業站加強對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對可能攜帶病毒的野生動物實施封控隔離,禁止轉運販賣。對其它未經檢疫合格的野生動物,嚴禁進入市場銷售。對農貿市場、超市、餐飲、藥店等重點場所以及網站開展聯合檢查和疫情隱患排查,禁止人員聚集和堂食,關停非必須生活公共場所,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衛生健康部門追蹤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者,依法打擊阻撓防控措施實施,借疫情防控為名生產、銷售偽劣藥品和醫用物資,擾亂醫療機構處置疫情、救治患者秩序,散布疫情防控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疫區的管控和疫情防控有關法律事務。

民政辦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配合衛生健康部門開展疫情排查、防治知識宣傳等工作,提醒村(居)民委員會暫不組織開展集體活動,加強養老機構防控措施,嚴格執行探視制度。殯葬場所對參與人員測量體溫,嚴格控制人員數量,并及時報社區和村委會備案,暫停一切室外祭祀活動。

財政所負責安排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勞動保障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制度作用,積極做好相關醫療保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受到傷害人員的工傷待遇政策,落實好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報銷事項。

運管所、火車站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管制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配合有關部門確保肺炎疫情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返鄉人員登記造冊,及時反饋至醫療機構。情況特別緊急時,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文化站負責及時旅行衛生安全提示,部署旅游防控措施。組織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及時收集旅游組織和主要客源地的相關信息。根據疫情關停娛樂場所。

黨政辦做好肺炎疫情應急處理的涉外等工作。

城建辦負責城市小區封閉、設置排查點、城鄉環境整治,加強對建筑工地流動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宣傳、防護、預防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經濟辦會同衛生部門加強對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基礎設施(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的支持力度。

武裝部組織人員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的應急工作。按照應急工作的統一部署,提供必要的人員物力支持,如協助執行動物撲殺、銷毀和疫區封鎖等任務。

各村、社區負責農村各村封閉管理、設置排查點,做好轄區內有疫情省份的返鄉人員的登記造冊,居家隔離人員生活物資采買,配合基層衛生部門做好排查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肺炎疫情處理的需要,組織落實好相關防控措施,完成鎮領導小組交辦的相關工作。

(三)鎮應急機構工作模式

在應對準備階段,各有關部門在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下,依據各自職能開展肺炎防控工作。

鎮政府根據省市要求啟動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設立綜合組(衛生院牽頭)、醫療防疫救治組(衛生院牽頭)、后勤和物資保障組(財政所牽頭)、宣傳發動組(黨建辦牽頭)、排查統計組(疫情防控辦公室牽頭)、環境整治組(城建辦)、組織和紀律保障組(黨建辦、紀委牽頭)、社會治安組(派出所牽頭)等8個工作組,牽頭部門主要領導為所在組組長,各組牽頭部門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對本組組成部門進行適當調整。

(四)鎮人民政府應急機構

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肺炎防控工作,其應急指揮機構、工作機構、組成部門及職責可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五)專家委員會

鎮領導小組下設專家委員會,由綜合組負責聯系。專家委員會成員由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由各相關部門負責推薦、選送成員。主要職責包括:

1.分析評估肺炎的風險,提出肺炎不同階段的啟動、調整、終止建議;

2.分析評估肺炎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提出肺炎應急處置策略與措施建議;

3.開展肺炎應急技術指導和跟蹤評估;

4.提出肺炎應急的科研需求及優先領域;

5.承擔鎮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防控措施

(一)病例監測、發現和報告

1.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發現疑似肺炎病例定義的患者后,應當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

2.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同時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時報告區人民政府。

3.疫情情況由省衛健委負責向社會公布,其它任何部門、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疫情信息。

4.各醫療單位對全鎮實行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二)流行病學調查

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接到轄區內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報告疑似肺炎病例后,應當按照《肺炎流行病學調查方案》進行調查,必要時根據個案流行病學調查情況組織開展病例主動搜索。

(三)標本采集與檢測

鎮衛生院要及時采集病例的相關臨床樣本,并報送區疾控中心,由區疾控中心盡快將標本送至市疾控中心實驗室進行相關病原檢測。采集的臨床標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下呼吸道標本和血清標本等。應當盡量采集病例發病早期的呼吸道標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標本)和發病7天內急性期血清以及間隔2-4周的恢復期血清。標本采集、保存、運送和檢測暫按二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5號)的要求執行。

(四)病例救治和院內感染預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定點醫療機構,我區確定區人民醫院為定點醫院。人民醫院要積極做好肺炎病人隔離治療,并做好醫療救治所需的人員、藥品、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等保障工作。

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預檢分診制度,完善預案及工作流程,規范設立發熱門診、隔離區,滿足疑似或確診患者就地隔離和救治的需要。要嚴格按照《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醫療廢棄物處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院內消毒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控制院內感染。

(五)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

鎮衛生院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和管理,對觀察病例和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每日至少進行2次體溫測定,并詢問是否出現急性呼吸道癥狀或其他相關癥狀及病情進展。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期為與病例末次接觸后21天(根據防控需要隨時調整時限)。

七、應對準備階段

(一)預案及方案制訂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制訂相應的散發性肺炎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預案進行演練。

(二)常規監測與風險評估

鎮衛生院負責健全覆蓋全區監測網絡,完善肺炎監測工作方案并開展常規監測。畜牧站、農業辦、林業站負責完善動物肺炎監測工作方案并開展動物流感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各相關部門及時組織專家開展風險評估,根據疫情形勢,調整監測及應對策略和措施。

(三)信息報告與通報

衛生院、畜牧站、農業辦、林業站等相關部門按職責組織開展相應領域肺炎監測工作,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過組織專家開展風險評估,請求省、市、區給予技術支持等方式,對異常情況的發展趨勢進行綜合研判,提出應對措施,并將相關信息上報鎮政府。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相關規定及時上報;網絡直報信息、事件級別判定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信息交流和合作機制,及時互通肺炎監測等重要信息。有關部門負責加強與市級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收集、分析肺炎監測信息。

(四)宣傳教育

黨建辦等相關部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肺炎防控期間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方案,指導相關部門做好信息、宣傳教育等工作。衛生院、黨建辦負責組織開展肺炎防治知識普及工作。

(五)培訓演練

各相關部門加強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演練,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技術水平。

(六)物資、資金準備

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訂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的物資、資金、措施、政策等準備方案,并組織落實,切實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七)督導與評估

鎮政府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本系統內肺炎準備工作的自我評估與檢查,并派出工作組、督導組進行督導、指導、檢查。

八、應急響應階段

(一)啟動條件我鎮有1例及以上病例,彼此間無關聯性,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啟動本預案,有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做好相關應急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做好病例救治、環境消殺、應急培訓、信息通報、宣傳教育等工作,并加強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醫療防疫救治組集中優勢醫療資源,加強醫療救治,尤其加強重癥病例救治,請求國家、省、市、區級專家會診及技術支持,及時將重癥病例轉診,降低病死率;根據醫療衛生資源評估結果和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部署醫療衛生資源;做好大規模救治患者的準備;在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

(2)醫療防疫救治組和有關部門加強疫情發展趨勢研判和風險評估。各學校、托幼機構開展因病缺課監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開展因病缺勤監測。

(3)社會治安組實施更加嚴格的強制性措施,依法查處、打擊非法畜禽及其產品生產活動。

(4)后勤和物資保障組在醫保局及和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充分發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貧困人口獲得必要的醫療救治服務。必要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征用社會場所作為臨時醫療救治點。

(5)鎮領導小組依法采取相應社會措施。可根據防控需要依法采取停工停課、限制集會等強制性控制措施;保證關鍵部門、關鍵崗位的正常運轉,確保煤、電、油、氣、水、糧等生活資源供給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優先保證防控物資運輸;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基本穩定。社會治安組加強對社會秩序的監管。牧業、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采取措施推進家禽業健康發展。

(6)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工作,根據需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強化肺炎防控各類信息的共享;定期召開新聞會,向公眾病例救治情況、疫情防控進展。宣傳組組織專家講座、媒體采訪、現場解讀、熱線咨詢等活動,強化對公眾防病意識和社會輿論的引導。

(7)保障組加強物資儲備。根據疫情形勢變化,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繼續組織開展應急物資的需求評估。保障組根據需求評估情況落實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運。各村、社區負責做好行政區域內應急物資儲備的經費保障等工作。

(8)要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盡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交通運輸、城鄉公共交通正常運轉,確保人員正常出行和生產生活物資正常流通。落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合理安排復工復產,組織員工有序返崗。加強密切接觸者全面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對確診病例實施針對性防控措施。

(三)應急響應的調整與終止

根據疫情發展變化和防控實際,鎮領導小組對疫情形勢進行研判,適時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九、恢復評估階段

根據專家委員會的評估建議,鎮領導小組宣布進入恢復評估階段。鎮政府根據評估結果和鎮領導小組建議,適時終止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各村、社區、有關部門做好肺炎疫情應對的總結和自評工作。

十、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動態管理,將根據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組織修訂。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由鎮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