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執法工作計劃
時間:2022-12-16 09: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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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精細化執法,進一步優化城市容貌環境。
一是明確工作標準。根據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新制定的《城市精細化管理量化標準體系》,制定完善《精細化城管執法標準》。積極對接市區精細化管理萬米單元網格區劃,進一步調整局內部網格式管理區劃,力求把執法區域定位到每條街巷、每個部位,執法內容分解到每一個事件、每一個環節,執法責任明確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崗位,進度落實到每時每天,確保執法全覆蓋、辦事有時限、服務有標準、效果不反彈、投訴有反饋、考核不遷就、獎懲有力度。二是突出工作重點。第一,規范整治室外攤點。繼續抓好室外攤點上檔考核,著重解決部分攤位物品擺放不整齊、周邊衛生不達標問題,不斷鞏固提升管理成果,力爭2013年固定攤點95%以上達到A級“五統一、三不影響”的標準。加強日常街面執法巡查和集中錯時執勤的密度和頻率,搞好重點時段、重點路段、敏感地段的管理,使流動攤點進一步得到歸攏安置和規范管理,達到“主路無攤、次路整齊、支路衛生”。積極督導并協同早市、夜市開辦單位搞好越位擺攤、超時經營的規范整治,確保整潔、有序。第二,持續實施門頭廣告上檔升級。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門頭廣告整治向次、支路推進,計劃對、、、街等13條(段)道路兩側1200塊門頭招牌進行更新改造,努力達到底板典雅新穎、字體精巧美觀、顏色清新協調、光亮動感豐富的效果,使市區主、次、支路的門頭招牌全面上檔升級。第三,提升野廣告治理成果。推行市場化有償清理承包制,在抓好動態考核、確保中心區不反彈的基礎上,進一步與高區管委、經區管委協調,力爭市區全覆蓋,確保主路無野廣告,次路、支路可視范圍內控制在2處以下。加大臨街門窗貼字貼畫的清理力度,對嚴重影響市容的實行嚴管重罰,力求門窗潔凈清爽。與各區城管辦、街道辦事處、鎮密切配合,組織居民、社會志愿者開展亂貼亂畫“大清潔”活動。加強“電子信息屏”的使用監督,使其在減少野廣告上發揮應有作用。第四,加大違建處置力度。以“新違建零增長,老違建負增長”為目標,堅持“早、快、嚴、少”的處置原則,進一步完善“聯動、共管、共防、互動”機制,對新發生的違法建筑力求早發現、早查處、早拆除,將其消滅在萌芽之中,減少拆違損失。加大拆違力度,繼續實施春季、秋季集中執法行動,對重點違法建筑實施“拆違會戰”。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排查力度,堅決遏制違章建設行為,切實維護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秩序。第五,深化“五小”行業整治。在完善“批前聯席審核制”、把好行業入口關的同時,著力完善日常考核機制,對擾民問題經常反彈、屢糾屢犯的,通報工商部門年審時嚴格處置,對整改不徹底、嚴重擾民的經營店堅決取締或關閉。深化室外燒烤整治,進一步完善“協議自律”、“公開承諾”和達標考核機制,解決好油煙污染、噪聲擾民、衛生差等問題,營造整潔、文明、有序的夜間休閑環境。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在外部:各執法大隊主動接受駐地政府、管委的領導,其工作納入駐地的考核,與屬地協調、互融、共進,實現條塊有機結合。加強與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溝通銜接,及早設立數字化城管終端,與市、環翠區數字化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發揮屬地管理的優勢,聯合各鎮、辦事處,協調村居設立“城管工作站”,進一步擴充協管員隊伍,實行統一著裝、統一編號、統一管理,加強執法培訓,提高巡防能力,為實現網格化管理的全覆蓋提供人力保障。注重與城市管理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促進閉環式管理,進一步完善“聯動、共管、共防、互動”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增強合力。在內部:設專人負責數字化城管終端的運行,確保督辦問題順利承接、及時轉辦、按時回復。強化對執法人員的績效考核,繼續實行日督查、周檢查、月考核、季公布、年總評,激發執法人員的崗位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凡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中心下達督辦通知的,要對相關大隊和相應網格責任人進行扣分,計入考核成績。強化責任追究,對問題整改落實不力、未通過驗收、直接影響執法局考核得分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取消其年終評先選優資格。
(二)加強隊伍規范化建設,為精細化執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大力倡導講原則、講正氣、講信任、講尊重、講包容的“五講作風”,形成團結一致、和諧互助、真抓實干、銳意進取的工作氛圍。堅持民主集中制,對重要決策、重要活動和干部提拔調整等事項,實行集體研究、民主決策,進一步形成共同謀事、共同干事、共同成事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貫徹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實行“一崗雙責”,形成黨委牽頭抓、分管局長具體抓、科室和大隊抓落實的工作局面,進一步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體系,堅決堵住腐敗漏洞,對違紀和廉政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堅決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努力建設一支既干事、又干凈的執法隊伍。三是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堅持不懈開展思想作風整頓,抓好干部職工的素質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愛崗敬業、執法為民、服務社會、促進和諧”的意識和“親情執法、熱情服務”的理念。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嚴格執行“文明和諧執法語言肢體動作標準”、“八條禁令”、“禁酒令”等規章制度,發揮好社會監督員的作用,發現不良苗頭和行為,及時提示勸告,促使執法隊員自警、自省、自勵。對存有“吃、拿、卡、要”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次責令檢討檢查,二次進行通報和待崗學習,三次責令退出執法隊伍。加強執法技能培訓,使執法人員熟練掌握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做到善于做群眾工作,善于應對突發事件,善于化解社會矛盾。四是加強黨務公開制度建設。著重完善三項制度:完善責任分工制度,形成黨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政工科負責協調、監督、檢查的工作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反饋制度,及時收集、整理黨員群眾對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經領導小組研究后予以調整完善,并將辦理結果反饋給反映人;完善資料歸檔制度,搞好公開資料的整理、分類和歸檔,便于黨員群眾監督、查詢。五是加強城管文化建設。按照十七屆六中全會關于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政策要求,結合行業特點,提煉城管特色文化,把“親情+幫扶+執法”的執法模式提升到文化層面予以大力推廣宣傳,通過評標兵、樹典型,倡樹“戚恩雨”式的先進人物,全面提高城管隊伍的人文品位和感召力。加強文化陣地建設,聯合街道、居委會開展書畫、攝影、歌詠、乒乓球比賽等文體活動,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向社會展示城管隊伍文明、團結、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三)開展“和諧城管”行動,打造人民滿意城管執法品牌。
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創建“和諧城管”的要求,把2013年作為“親情+幫扶+執法”模式的“鞏固年”,全面開展機制創新活動,不斷提升執法效能和市民滿意度,促使全局上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力求“少挨批、少挨罵、少得罪人、少‘丟人’”,力爭在全省乃至全國樹立起“和諧城管”品牌。主要抓好四點:一是統一思想,轉變理念。進行集中學習和動員,將省廳的要求傳達到每名干部職工,使全局上下準確把握“以人為本、服務為先,多方參與、共同治理,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統籌兼顧、協商協調,依法管理、綜合施策,科學管理、提高效能”的48字方針,堅持用服務解決城市管理中70%的問題,用管理解決20%的問題,用執法解決10%的問題,積極應對和有效化解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和風險,推動城管執法工作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二是創新執法機制,提升執法效能。第一,全面推廣“協議自律”管理模式。本著“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原則,積極引導社會、企業、市民等多元主體參與城市管理,發揮好社會力量在城市管理中的協同、自治、自律、他律和互律作用,實現管理關口前移。在攤點管理上,通過簽訂協議,明確管理者、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并進行監督考核。在治理探頭經營問題上,與臨街門市、商鋪業主簽訂自律協議,凡自覺維護門前容貌秩序的,其宣傳展銷時給予一定優惠。在治理野廣告上,加強對專業清潔公司的動態考核,同時,與電力、路燈、公交、電信等產權單位簽訂協議,強化其日常保潔責任,達到自治與他律的有機結合。第二,建立違法建設共防共治的新格局。全面推廣經區和溫泉鎮違法建設整治工作模式,促動各區建立層級考核體系,強化區、街(鎮)、村“守土有責”的意識。與違建重點村簽訂“違法建設防控責任狀”,進一步發揮信息聯絡員的作用,增強其自治自防的意識和能力。在城郊區各鎮,厘清國土局與執法局的職責界限,在農村農用地上發生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由土地局按照《土地管理法》查處,在規劃區內的村鎮建成區、規劃控制區內發生的違法建筑由執法局按照《城鄉規劃法》查處,減少職能交叉,形成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第三,鞏固“親情+幫扶+執法”的執法模式。在攤點管理上,按照“民生優先、整治規范、有序發展”思路,加快市區道路攤點設置導則編制工作進度,因地制宜增設固定攤點、節假日攤點、季節性攤點、特色攤點群,對殘疾人、本地下崗職工和家庭生活困難的給予費用減免照顧,為社會弱勢群體創造生存空間。在不影響市容交通秩序的前提下,積極開辟惠農特色農產品展銷場地,讓進城農民適得其所、銷售有出路。對嚴重影響城市公共秩序的行為,特別是不按規定地段、時間經營的流動攤主,實行跟蹤清查、堅決取締;對在門前亂擺、亂掛、亂貼經多次勸導無效的,按照一般執法程序予以處罰,達到“處罰一個、帶動一片”的效果。第四,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繼續深入開展“大走訪”活動,采取問卷調查、社會測評、召開懇談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等形式,查找問題,列出單子,分析原因,改進工作。深入開展“城管八進”活動,采取發明白紙、登門服務的形式,大力宣傳法律法規和執法職責,爭取社會各界和市民群眾的認知、理解和支持。積極組織城管志愿者、社會監督員、管理服務對象等參與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現場見證執法行動和工作成效,帶動更多的群眾參與到城市管理中來,創造人人支持城管、參與城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典型引路,創先爭優。結合局黨委創先爭優社會承諾,搞好城管執法示范路、示范單位及示范小區創建工作,選擇有特色、效果好、群眾滿意的示范路、示范單位,向省廳申報“人居環境獎――城市管理范例獎”。在全局開展爭創優秀大隊、中隊、“和諧執法標兵”活動,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四是服務社會,促進和諧。堅持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重要標準,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進一步提高行風熱線、市長公開電話、局熱線電話和市民來信來訪投訴問題的處置效率,做到一般事項在2小時內處結,敏感地段1小時內到現場處理,較復雜問題在2日內回復,力爭處結率、滿意率達到98%以上。進一步提高上級批辦事項的處置效率,健全跟蹤督辦制,確保處理及時率達到100%,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復率、滿意率達到98%以上。在聯村幫扶工作上,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大力改善村容村貌,像對待親人一樣,加強與“結對戶”的血肉聯系,熱忱幫助村民解決生活困難,堅決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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