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事跡:立足本職 一心為民
時間:2022-08-06 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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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不能使所有人都平等,但是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這種平等需要法官來實現。因為法官是正義的使者,是法律弘揚的傳播者。政法系統開展的“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活動,是確保司法質量,提高司法效率,樹立司法權威的當務之急,也是必要之舉。
我們桃山法院年初制定了以科學發展現為統領,堅持“司法公正、一心為民”的總體工作思路。立案庭作為法院的窗口,是審判工作的第一道關口,肩負審查立案、信訪接待、法律咨詢、司法統計、案卷移送等多項繁雜的工作職能。行為是否規范,語言是否嚴謹,都對法院的形象產生極大的影響。因此我們在以“一心為民”為工作導向,認真譜寫著一曲曲無私奉獻的人生樂章。
第一章便民服務讓八旬老太露出笑容
為了讓群眾真正享受到優質便捷的服務,我們在立案大廳內設立了便民服務臺、咨詢臺、柜臺式立案窗口及信訪接待辦公室。便民服務臺配有專門的桌、椅、筆、眼鏡和紙張等;咨詢臺有專門法官為當事人答疑;大廳內舒適的休息場所擺放有欽水機、茶杯、報刊等;公共大廳內擺放布置有序涵蓋面廣的“法制櫥窗”等,將立案條件、收費標準、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相關法律法規、司法救助條件等公諸于眾,彰顯了司法的親和力。
今年四月的一天傍晚,我們正在收拾東西準備下班,這時進來一位衣衫襤褸的老太太,拄著拐杖邊走邊哭,接待員管穎將老人攙扶著落座后,了解到老人叫趙xx,82歲,家住東勝村,老伴去逝留下三間坯瓦結構的平房,被兒子霸占著,現在把老太太趕出來了。面對此情景,我們立案庭全體人員共同研究決定,天已經快黑了立案來不及,老人又無處可去,還是先把老人送回家里去,原創:找她兒子談一談再說吧。我們把這一決定跟老太太說了,但趙老太堅決不同意,堅持讓法院立案,說街道、居委會、鄰居已經多次調解過了均無效。但我們考慮到天太晚了還是把才人先送回去和她兒子談談,實在不行再立案。當我們打車來到老太家里時,她兒子看到三位穿制服的法官和老人一起回來,非常氣憤。我們看到這種情況出示了工作證,并且說明了來意,談話中我們了解到,錯并不在兒子一個人身上,老太太還有個女兒,單身帶著個孩子生活比較清苦沒有房子住,想和老太太一起居住讓老主太把兒子趕走,所以經常聳恿老太太和兒子、兒媳吵架,兒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說了老人幾句,并沒有把老太太攆出去。我們了解了周圍的鄰居和居委會主任,均證實了老太太兒子所說的話是事實。于是我們說服了老太太找來老太太的女兒,向她講明了道理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來其女兒也表示今后要處理好家庭中的一切關系,善待老人,不再讓老太太和兒子、兒媳產生矛盾了。當我們伴著月色往回走時,我內心深處有了很深的感慨,立案庭的工作沒有轟轟烈烈的庭審過程,沒有威攝加方的驚堂木,更沒有百件辦案能手的榮譽稱號,就用這普普實實的話語,用人間最真摯的感情融化了一顆顆冰冷的心,我們用這最平凡的工作方式也能讓八旬老太臉上露出會心的微笑。
第二章綠色通道讓幾十個農民工安心回家過年
為方便當事人訴訟,立案庭開辟了立案綠色通道,實行電話預約立案、郵政、上門、口頭立案等便民措施,當事人的立案審查到正式立案、交費僅需20分鐘左右時間,就能從首接訴訟材料的法官手中拿到立案通知書等全部立案手續;對起訴材料不齊全或不屬法院受案范圍的,接待法官都能為當事人做好相關的解釋工作。
今年春節前幾天,我早晨上班,剛踏進法院便大門看見立案庭門前的走廊圍著三、四十人在議論紛紛,神情看上去非常氣憤,當我打開立案大廳的門,這些人蜂擁而進,問我:“這是不是說理的地方,我們的事如果不給個說法就不走了”。面對這些人我感到非常緊張,不知發生了什么事,于是我叫來法警維持秩序,讓他們選派一、二個代表說明事情的經過。原來他們是一伙來自河北省某縣、樺南縣、勃利縣自發組織的建筑施工隊伍,在桃山九井附縣隆朋彩鋼廠干活,欠其工資六萬余元經多交索要未果。當時臨近春節還有六天,而這些農民工又都急著要回家過年,要求先行給付路費錢。我把這種情況向主官院長做了匯報,院領導研究決定由立案庭先負責審查,如符合立案條件立即為他們辦理訴訟費緩交手續,并通知業務庭一定要處理好此事。十分鐘后,我們辦完立案的全部手續,將案卷和當事人一并移送業務庭。嗣后,經了解,業務庭當天就向被告送達了起訴狀,通過耐心細致地說服勸導,原創:被告同意先行給付七千五百元,作為這些工人的返城路費,并通知雙方當事人春節后上班即可開庭由于我們立案庭和業務庭的共同努力使這些農民工能夠安安心心地回家過年了,作為法官,我們也感到安心了。
第三章真情相見讓上訪者服判息訪
在信訪工作中,為讓信訪人講理有門、申訴有路,立案庭推行“熱情接待、重在解決”信訪流程管理工作機制,把對進京、進省訪和每周二院長接待日的上訪案件看得一樣重要,對群眾來信來訪做到了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答復,使這項工作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理解。
當時有一起案件,受害人母親李某因其兒子在監獄服刑期間,胳膊被電機絞斷后,起訴至法院要求監獄給予賠償。因為該案根據監獄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身體造成傷害的,由監獄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所以我院不能立案。后來當事人進京上訪,我們為做好李某的服判息訴工作,曾多次找其談心,并向她出示了有關法律條文,而且耐心地向她做了解釋工作,并且告訴她如果堅持立案也可以但最終訴訟請求得不到支持,而且還要花不少的訴訟費,這筆錢也是不小的數目,對她來說給孩子治病更需要錢,而且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這起案件已經明顯看出她得敗訴,我們還找了律師和一些法律工作者,通過他們向李做出解釋該案的管轄權確實不屬人民法院,她應該繼續找監獄或上級主管機關,最后當事人理解了也相信我們所說話了,并表示給我們添了不少麻煩,以后再也不到法院來找、來鬧了。
立案庭的工作是繁忙瑣碎的,默默無聞的,一直不被人重視。我們沒有安靜的工作環境閱讀卷宗,沒有完整的時間合議案件,只能在當事人干擾下在微機中錄入每一起案件,就是我在寫這份材料的過程中,思路不斷被前來咨詢、緩交訴訟費、案件簽批的人打斷。但我深知肩上的責任,對自己所做的工作無怨無悔,也充分認識到規范司法行為是營造良好司法環境的有效載體,對構建和諧社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們為此將奉獻自己的棉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