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監督工作論文

時間:2022-09-17 1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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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監督工作論文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經濟成分、利益主體、社會組織和社會生活方式日益多樣化,這對于做好新形勢下的干部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順應新形勢、迎接新挑戰,能動地把握干部監督工作的主動權,必須從干部監督工作的創新入手,積極探索面向新世紀的干部監督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一、適應新形勢要求,確立以“立體、寬帶、剛性”為特征的干部監督工作新思路

當前,干部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干部監督工作要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的要求,必須擺脫傳統的思想觀念和固有的思維方式的束縛,放開視野,敞開思路,置身更高的層面、更大的空間、更寬的領域,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新形勢下干部監督工作的全面創新。

(一)監督的運行方式要從封閉式監督向開放式監督轉變。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監督工作也應打破相對封閉的格局,步入開放式監督的軌道。一是監督的途徑應由組織監督向執紀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不斷拓展,形成立體式、全方位的監督網絡,做到干部工作開展到哪里,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領導活動延伸到哪里,監督工作就實施到哪里。二是監督的范圍從工作圈向其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斷擴大有效監督的范圍。三是監督形式要由相對單一的監督,向考察預告、專項調查、談話誡勉、來信回復等多形式監督轉化,讓群眾真正參與干部考察工作,讓干部考察工作真正扎根群眾,改變以往機械劃定考察范圍的工作方式,主動深入到所有“知情”群眾中,對干部進行立體開放式考察,讓更多的群眾參與到考察工作中來,在更廣泛的社會空間內“透視”考察對象,使干部接受群眾的有效監督。

(二)監督的運行程序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轉化。長期以來,干部監督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事后監督上,即干部出現了不良苗頭或問題才去制止,去糾正,去查處。這種事后監督,實際上是一種被動消極的監督。要實現由被動監督轉變為積極監督,一是從加強黨性鍛煉和自身修養入手,開展思想監督;二是從引導領導干部正確運用手中權力入手,實施權力制約;三是從遏制貪污受賄、以權謀私行為等方面入手,強化組織監督;四是從增強權力運行透明度入手,引進群眾監督。通過對干部行為的全方位規范和約束,可以起到超前防范性監督的作用。

(三)監督渠道由單一型監督向復合型監督延伸。采取自我監督與紀律監督并重,制度監督與立法監督并用,公開監督與隱形監督并施,組織監督與社會監督并行,審計監督與審察監督并舉等措施,逐步實行干部監督工作系統化、科學化,切實改進傳統的單純依賴紀律監督和組織監督的做法,彌補其“先天性”的不足。特別要進一步改進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辦法,堅持任期審計與離任審計、定期審計與隨機審計相結合,防止和克服干部在任虛假繁榮,離任留下窟窿的現象。

二、積極研究新問題,探索新方法,創造新經驗,增強干部監督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干部監督工作要突出重點

首先,從監督對象上來說,要盯緊“重要崗位”。把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監督作為工作重點落到實處,這是搞好干部監督的關鍵環節。一把手是領導班子中居于首要地位的主要負責人,如果對一把手的權力運用過程缺乏必要的監督,勢必會導致權力失衡、決策失誤和行為失控,給工作帶來損失,給事業造成危害。

其次,從監督內容上來說,要把住“重要決策”。重要決策是指重要的工程項目,重要的外事活動,國內重要的公務活動,重要的人事安排。在這方面要對領導干部重大決策權的運用過程實施有效監控,制定實施細則,包括違規后的相應處罰措施,杜絕違規操作后無人制約的現象。

再次,從監督時間上,要關注“重要時間”。如領導干部婚喪喜慶、職務升遷調動、逢年過節,還有所謂“59歲現象”,即少數領導干部不能“慎終”,保持晚節,以及領導干部所謂“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親屬圈”,都要作為一個重要方面予以監督。

(二)干部監督工作要實現全方位、多渠道

要改變目前存在的監督不到位的狀況,就要形成黨內外結合、上下貫通、縱橫交錯、環環相扣的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網絡和體系,消除監督的“空白點”。

首先要把自上而下的監督和自下而上的監督結合起來。前者是指以權力制約權力,以組織的力量制約權力的濫用。

后者是指要擴大人民群眾在干部監督工作中的知情權和參

與權,對重大事項、敏感問題和熱點問題都要開辟群眾監督的渠道,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要把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起來。搞好領導班子內部監督,一方面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實行

集體領導,凡屬重大問題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另一方面要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制度,領導班子要開好民主生活會和切實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搞好領導班子外部監督,要求應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司法等部門的制約作用,各監督部門要互通情報,形成既有明確分工,各有側重,又有強大合力的干部監督運行機制。還要充分發揮人大、政協、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以及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

再次要把教育和懲治結合起來。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

伍,教育是基礎,教育工作做的好,領導干部的精神境界提高了,思想防線牢固了,許多問題就可以防患于未然。但是,對于真正“倒下去”的領導干部,就要堅決地查處。懲治腐敗必須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決不能心慈手軟,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決不允許黨內有腐敗分子的藏身之地。

(三)干部監督工作要貫穿全過程

對領導干部監督,在過程上要從階段向全程延伸,做到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變住,保證權力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

首先要關口前移,加大任前監督力度,把好領導干部的人口關,從源頭上杜絕用人上的腐敗。其次要跟蹤考察,加大任中監督的力度,對領導干部任職過程中的思想品德、群眾威信、領導能力、工作業績要進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再次要把住出口,加大離任監督的力度,要認真實行干部離任審計制,防止一些領導干部在離任前“大撈一把”的現象發生。

(四)干部監督工作要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法制是保證,要把制度建設放在突出位置,逐步建立一整套預防有利、監督有效、法制完善的制度體系。在內部監督制約方面,最根本的是健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定期談話、減勉制度等。在外部監督方面,要建立領導干部推薦工作責任制度;領導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度;選拔領導干部民主推薦制度;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領導干部信訪舉報制度;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制度;領導干部形象評議制度;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領導干部廉政鑒定制度等等,這些制度要做到互相配套,能夠具體實施和操作。

三、實行組織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一體化,著力構建與多元化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相適應的干部監督管理新機制

要切實落實抓好干部監督,關鍵在于建立起一整套簡易、便行、管用的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對各級干部實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一)完善組織監督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組織部門在干部監督工作中的主體作用。由于干部實行分級管理,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直接承擔考察選拔的各項具體工作。因此,組織部門必須在黨委領導下,緊緊抓住干部工作的主要環節,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堅持德才兼備標準,積極推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把好“入口關”,把那些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年輕干部選拔出來。同時,建立領導干部預警教育制度,定期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情況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質狀況進行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對那些群眾反映較大的干部進行重點談話誡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健全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督機制,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一是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凡屬重大決策必須經集體討論,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擅作主張。二是嚴格黨內民主生活。堅持會前過堂、會中參與、會后督查等有效措施,提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特別是要總結、借鑒這次集中開展“三講”教育的經驗,每次民主生活會著重解決領導班子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一兩個突出問題。三是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為黨員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創造條件,著力營造積極向上的民主氛圍。

(三)建立干部監督管理的群眾參與機制,著力提高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群眾監督制度,擴大群眾參與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范圍。一是嚴格選拔領導干部的民主推薦制度,凡未按程序進行民主推薦,組織部門一律不予考察,黨組織一律不予討論和審批。二是建立民主測評和民意調查制度。在搞好民主測評的基礎上,探索建立領導干部的民意調查制度。通過發放調查問卷或建立測評網頁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圍內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也可以把這項工作與推進政務公開結合起來,進一步增強工作透明度,幫助廣大群眾了解情況,實施監督。三是完善黨政領導干部的信訪、舉報制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干部的監督管理。

(四)建立橫向聯動機制,形成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合力。加強與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參與干部的監督管理,產生監督管理的疊加效應。一是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合。組織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考察干部,便于實施對干部的全面監督。同時,應注重運用考察成果,搞好選拔任用。對工作業績突出,但廉政建設有問題的人員不能重用;群眾反映較好,但工作平庸的不能重用,形成一種公開、公正、公平的選拔任用氛圍。二是與宣傳部門聯合。加強新聞單位對黨政領導干部的輿論監督。三是與人大、司法、審計等部門聯合。支持人大做好對政府組成人員的述職、評議工作,強化人大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定期與司法部門進行聯系和溝通,把黨內監督與司法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五)建立橫向聯動機制,形成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合力。加強與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參與干部的監督管理,產生監督管理的疊加效應。一是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合。組織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考察干部,便于實施對干部的全面監督。同時,應注重運用考察成果,搞好選拔任用。對工作業績突出,但廉政建設有問題的人員不能重用;群眾反映較好,但工作平庸的不能重用,形成一種公開、公正、公平的選拔任用氛圍。二是與宣傳部門聯合。加強新聞單位對黨政領導干部的輿論監督。三是與人大、司法、審計等部門聯合。支持人大做好對政府組成人員的述職、評議工作,強化人大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定期與司法部門進行聯系和溝通,把黨內監督與司法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從而建立橫向聯動機制,形成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合力,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科學的監督管理機制,對各級領導干部實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