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研科學發展觀改革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18 0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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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區農業農村改革發展專題調研工作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1號)精神,為學習外省的農業科研體制改革經驗,9月22日至27日,由自治區科技廳、編辦、*農科院等單位的負責同志和專家組成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外省)調研組,到*省、*省、*省進行考察調研。調研組通過實地考察、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開展調研,了解外省的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情況。調研組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大力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是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的保證,農業科研院所屬公益性機構,需要進行調整,要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現將調研情況及體會啟示匯報如下。
一、調研目的
了解有關省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投入等情況,探討我區農業科研體制深化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對策,以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我區農業科技創新能力,促進我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調研方式
實地考察*省、*省、*省的農業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召開相關座談會,聽取相關省科技廳和農科院有關農業科研體制改革的經驗介紹。
三、外省農業科研體制改革的基本情況
(一)三省和*科技進步的基本情況
20*年,*省、*省和*省和*的人均GDP分別為6742元、9459元、13123元和11417元,*人均GDP高于*和*。
20*年,*省、*省和*省和*的全省財政總收入分別為556.57億元、1111億元、1119.3億元和703.86億元,過去三年年均增長率分別為14.97%、10.77%、14.86%和13.98%,*處于四省區的中等水平。
20*年,全省的研究與開發經費占地區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分別為0.64%、0.58%、0.71%和0.38%;*處于全國倒數第三位,與全國平均水平1.42%比相差3.7倍。
20*年,在全國綜合科技進步水平指數的排位分別為28位、29位、15位和30位,*在全國各省的排位中僅高于西藏。
(二)進行農業科研機構的整合,但都沒有進行轉制改革
*省、*省、*省除了個別的糧油加工研究所、農機研究所外,其它的包括供銷部門的食用菌研究所、水利研究所等農業科研院所都沒有進行轉制改革。
1、*省把原屬農業廳的農業科研所劃歸省農科院管理。
20*年,全國科技大會后,*省政府決定進行農業科研院所體制改革,把原農業廳所屬的8個農業科研所,均劃歸省農科院管理,保留二級法人資格,并對各研究所的研究方向進行了重組設置,新設了中藥材和馬鈴薯的研究。但林科院、水利研究所、農機所、煙葉研究所沒有劃進農科院。目前,*省農科院共有18個研究所,在職職工1475人,科技人員比重達到54%,正高和副高職稱人員153人,博士10名,碩士25名。*省農科院利用百年大慶的時機,省政府投資數千萬元大大改善了農科院的科研和生活條件,增強了農科院的科研實力。*省委、省政府把8所農業科研所歸并到農科院后,由于相近學科力量整合,使該省農科院的科研實力得到較大加強和提高。
2、*省進行省農科院屬的研究所調整與改革,與地市政府或企業聯合辦所(辦院),加強省市農業科研機構的合作,促進成果的轉化。
*年至20*年,*省農業科研體制與*一樣,沒有重大改革措施出臺。*省的農業科研院所共有23個,農科院管理的15個,主要集中在種植業和桑蠶蜜蜂業。農業院所沒有進行部門間的合并整合。省農科院與各市州的農科所只是農業科研協作與競爭的關系。
20*年,*省農科院撤消了所屬研究所的二級法人資格。進行了研究方向調整與改革,保留了6個所,新建3個研究所,重組6個研究所。確定了5大領域10大研究方向,擴充了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檢測、農業經濟的研究;并提出要根據農業發展的形勢,及時調整研究方向,*省機構編制部門也積極支持省農科院機構調整,在內部機構和人員編制上給予靈活安排。*省農科院現有在職職工1958人,科技人員1001人,比重達到51.1%。博士4名,碩士152人。事業費和科研經費穩定增長,20*年事業費為9500萬元,科研經費4729萬元。
*省農科院實行開放辦院,聯合辦院,通過內部改革,實行課題制,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近年來,*省農科院與地州市政府或企業共建了7個農業研究所,如*省農科院曲靖萬壽菊研究所、富源魔芋研究所、西雙版納普洱茶研究院、紅瑞檸檬研究所,加強和促進地州市農科所的合作與發展,促進成果的轉化和地方特色產業及地區經濟的發展。
目前,*省的畜牧、獸醫、水產、食用菌等研究所仍歸屬農業廳、供銷社等部門管理。
3、*省進行一所兩制改革,進行科研和開發分開管理,以成果商品化為突破口,加強內部管理機制創新改革。
農業廳所屬的研究所開展一所兩制,進行科研和開發分開管理,以成果商品化為突破口,今后還要加強內部體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使收入向創新人才傾斜,加強人才培養和條件平臺建設。*省計劃把畜牧、水產的科研院所整合,成立養殖業科學研究院。
*全省現有23個農業科研院所,省農科院管理的有13個,其余歸農業廳和供銷社等部門管理,但省級農業科研院所重復設置的不多。
*省農科院現有在職職工1727人,其中高級職稱450人。*省農科院獲得國家特等發明獲和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各1項,其他國家級科技進步獎10項,為全國各省級農科院之首。通過抓重點學科的建設,在經費和人員配置上予以重點支持,同時對引進的博士給予增加編制,形成了一支700人的創新團隊,獲得成果1500多項。
省林業廳所屬的林科院,增掛中國林科院*分院牌子,獲得的國家科研經費從200-300萬元增加到20*年的*多萬元。對地市林科所的改革,通過重點投入,建設區域性林科所或增掛省林科院分院的牌子。
*省14個市有13個農業科研所。相對我國其他省份而言,市級農科所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
(三)農業科研院所定位于公益性,省級所實行全額撥款,市縣多為差額撥款
1、*省農業科研院所人員編制壓縮,省級院所從差額撥款改為全額撥款。
*年,*省根據科技部的部署開始搞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技術開發類院所全部轉制,象農科院這類公益性科研院所僅保留原有編制的57%。有收入的公益性院所,不管創收多少,工資部分全撥,但辦公經費和職工福利費僅撥一半。后來,經*農科院積極反映,辦公經費和職工福利費撥款提高到了80%。期間,*農學院也合并到了*大學,對農業科研重視不夠。這輪改革,使*省農業科研院所的創新能力受到了削弱。
20*年,全國科技大會后,*省糾正了以前的一些做法,明確了農業科研院所的公益性職能,省屬農業科研院所實行全額撥款,但市縣所大部分仍然為差額撥款。
2、*省農業科研院所全部是全額撥款,事業費和科研經費穩定增長。
*省農科院現有在職職工1958人,科技人員1001人,比重達到51.1%。博士4名,碩士152人。事業費和科研經費穩定增長,20*年,省農科院事業費為9500萬元,科研經費4729萬元,并且每年安排基本業務費500萬元。
*省地州市和各縣的農業科研所有的是全額撥款,有的為差額撥款。
3、*省的農業科研院所從全部差額撥款改為省級全部為全額撥款,市縣農科所大多為差額撥款。
20*年,全國召開農業科技大會后,*省按照社會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的功能重新定位,對農業科研院所由過去的差額撥款改為全額撥款,并重新進行了定編核定,進行崗位設置改革,按比例定崗,提高科技人員中級人員的比例,對農業科研出院所聘用的后勤管理人員、科研輔助工人等也給予人員核定,給予財政撥款補助。
(四)加強了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
*省農科院加強了人才的培養力度,與泰國的大學合作,培養碩士和博士。現有博士20多人。同時,以優惠政策大力引進高學歷人才,引進博士獎勵住房100平方米,給予安家費8000元、科研啟動費2萬元。
*省農科院與中南大學合作辦研究生分院,培養碩士和博士。各科研所對在讀碩士補助1萬元、博士補助3萬元,鼓勵科技人員攻讀更高的學位。對引進的博士,引進1個,就增加編制1個。
(五)進行農業科技成果的拍賣,加速成果轉化
1、*省進行農業科研所開辦農業科技開發公司試點。
*省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通過建立科技開發公司、科技特派員制度、科技下鄉活動等形式進行,直接服務農戶,產生了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如*省的馬鈴薯、油菜的研究走在了全國的先進行列,成果的推廣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別是*省油菜研究所建立了3個控股公司,直接進行科技成果的轉化。*省油菜研究所的科研成果(農業新品種)通過拍賣,使研究成果得到及時的轉化和推廣,每個新品種可獲得200-300萬元的收益,強調研究成果必須轉化,使研究、轉化和推廣相益得彰,達到良性互動,促進了科技與經濟的結合。
2、*省進行成果拍賣,實行所內的研究和開發兩種內部管理機制。
開展成果轉化形式的探索,進行成果拍賣轉化,與企業合作進行成果轉化。進行內部機制改革,通過課題獎、論文獎、成果獎、轉化提成獎等多種方式,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但轉化提成獎的比例低于國家的規定和高校的標準。
省農業廳所屬的研究所開展一所兩制管理,進行科研和開發分開管理,以成果商品化為突破口,進行內部管理機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使收入向創新人才傾斜,科技成果及時得到轉化和推廣。
(六)各省大幅度地提高省級科技三項經費,農業科研經費投入總量增長迅速,但占農業生產總值的比例仍然偏低
1、各省大幅度增長科技經費的投入
20*年,全國有14個省區市財政科技投入增長超過50%,全國各省科技三項經費撥款達到678.8億元,比20*年增長28.8%。經過三年的增長,全國絕大多數的省區市省級財政科技三項經費投入都翻了一番以上。20*年,*省、*省和*省和*的省本級財政科技三項經費分別為2億元、5億元、2.5億元和1.7億元,過去三年年均增長率分別為31.98%、35.72%、43.28%和12.31%,*無論是總量還是增長率都低于其它3個省,特別是經費增長率,*不足其它3省的1/2。
20*年,*省級財政科技三項經費(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由20*年的8700萬元增加到1.37億元,增加5000萬元,增長了57.47%,各市(州、地)級財政科技經費(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也達到3.89億元。*省委、省政府決定從20*年后,省級財政科技經費按每年20%的比例增長。20*年,*省本級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達到了2億元(*僅1.7億元)。
20*年,*省頒布了《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建設創新型*行動計劃的決定》,組織實施8大科技工程,20*年省級財政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達到5億元(新增2.5億元),州市縣財政每年配套5億元,設立專項財政資金,5年計劃籌措500億元資金。
20*年,*省本級財政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增加1.2億元,比20*年增長141%。
2、農業科研經費投入增長,但總體水平低。
各省財政農業科研投入約占科研投入的總量的30%-40%,隨著科技三項經費的總量增長,農業科研經費也隨之增長。我國農業科研投資強度已由1999年的占GDP的0.23%上升到20*年的0.56%,但離世界糧農組織確定的發展中國家農業科研投入標準(1%)的仍然相差很遠,發達國家達到2%-5%。我區農業科研投入為農業總產值的0.17%,約為農業GDP的0.3%,自治區本級農業科研經費為5000多萬元,與周邊省區相比,無論總量還是比例都相對較低,對農業科研投入的增長比例也不高。
(七)建設省級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建立農業創新崗位制度
根據農業部、科技部、財政部等九部委“關于印發《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國各地積極貫徹,加快本省農業科技條件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改善科研條件,提升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各省都提出了建設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并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視,正在組織實施。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在不改變原有機構管理體制的情況下,通過整合全省的農業科研資源,投入資金建立農業專業研究中心,重點建設實驗室和區域性農業試驗站,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的科研力量,進行農業科研機制創新,研究中心跳出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機制,管事不管人,按創新崗位給予專項經費保障,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目前,*還沒有提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方案和規劃。
1、*省
20*年上半年,*省提出了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建設方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視,目前正在等待省財政廳的最后審批。計劃建立*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在不改變原有機構管理體制的情況下,通過整合全省的農業科研資源,投入2億元,建立17個農業研究中心,重點建設實驗室和區域性農業試驗站,設置創新崗位,使農業科研有固定的經費投入,每年投入農業科技創新研究中心業務經費3000萬元。
2、*省
*省提出,今后幾年計劃投入3億元建立*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依靠原有農業科研院所,不打破原有院所的管理,圍繞產業發展建立20個農業研究專業中心。研究中心整合全省資源,與地州市聯合,管事不管人,進行農業科研機制創新,按創新崗位給予專項經費保障。研究中心跳出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機制。
3、*省已開工建設
20*年,*省已開工建設農業科技創新中心,計劃總投資4億元,下設20個研究中心、2個基地、13個試驗站,進行全省農業科研資源的整合,設置創新崗位300個。
(八)改革農業科技計劃項目的管理方式
20*年,*省頒布了《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建設創新型*行動計劃的決定》,組織實施8大科技工程。通過對農業產業發展的宏觀研究,進行產業5年布局,從宏觀層面突破,通過行業、領域頂層設計,根據行業和領域發展方向,滾動支持,有針對性地開展構造、策劃重大專項,整體推進產業的研究與示范推廣工作,推進產學研結合和戰略聯盟,整合農業科研資源,改革科研評價制度,加強農業科研投入,進行科研院所內部改革,建立農業科技創新平臺,開展銀企合作,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大力促進產業技術的進步。行動計劃工程中安排農業科研的經費達到35-40%。
(九)各省農業科研體制改革的經驗及其問題
1、經驗和特點
*省:調整農業科研院所的管理體制,進行機構合并與調整;農業科研投入大幅度增長。
*省:及時調整農業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省市聯合辦院辦所,促進成果轉化;農業科研投入大幅度增長;改革農業科研計劃項目的管理方式,提高經費使用效率,促進產業的技術進步。
*省:及時重新核定職能和進行定崗定編,省級農業科研院所由差額撥款改為全額撥款;與企業合作,采用成果拍賣、成果商品化內部管理等多種方式進行成果轉化,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改革農業科研經費的籌措方式;大幅度增加農業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起步早,已進入建設實施階段;通過與大學合作,建立研究生院,加強人才培養力度;爭取國家支持力度大,獲得的國家農業科研經費多。
2、存在的經驗教訓
*省:壓縮農業科研機構的人員編制;農業科研和成果轉化工作沒有形成省市聯合和聯動的體系,省強而市縣弱,產學研聯合的程度有待提高。
*省:農業科研機構管理分散,多頭管理;種植業研究力量強,畜牧業研究力量薄弱;科研人員待遇不高,難以吸引高層次人才。
*省:省級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經費少,造成省級農業科研經費不足;激勵機制沒有重大突破,科研人員待遇不高;地市農科所是差額撥款,經費不足,主要精力花在搞開發、搞創收、求生存,職工人多,而科研人員少,留不住人才,科研條件薄弱。
*
四、體會與啟示
(一)農業科研的公益性,決定了政府必須加大投入力度,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提供技術支撐
農業科研周期長、保密性差,成果應用的對象主要是廣大的農民,科研單位難以通過成果的轉讓獲得相應的收益。農業是弱質產業,是各國政府的保護產業,WTO貿易談判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業,特別是最近的糧食危機警示我們,農業科研絕不能放松,只能強化。
各省的農業科研投入近年來已大幅度增長,最近3年已增長一倍以上,多的省增加了10倍,而*農業科研投入增長率一直都保持在12-15%之間,需要進一步增加。
(二)必須加強農業科研體制的改革力度,穩定農業科研院所
我區提出在2020年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要求必須大力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是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的保證,農業科研院所屬公益性機構,需要進行調整,要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農業科研是一個多頭管理工作,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由政府牽頭,多部門配合,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改革,并制定相關政策與之配套。農業科研體制的改革要正確處理好行政與科研的關系,理順科研院所的管理關系,改革農業科研計劃項目的支持和評價方式,并逐年增加經常性科研經費的比例,使科研工作有固定和長期的經費渠道。根據20*年12月29日科技部、財政部、中編辦《關于加大對公益類科研機構穩定支持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制定出*穩定支持農業科研院所的政策措施。
(三)整合農業相關科技資源,增加農業科研實力,提高農業科研水平
據了解,全國32個省級農科院中目前只有*、*、*等3個省區的農科院是非綜合性的,僅為種植業的科研,其它省的農科院都是種植業和養殖業合并的。*種植業科研院分屬多部門管理,重復設置,學科交叉,資源分散,多而不強;養殖業研究力量弱,特別是市級缺乏畜牧水產的科研和轉化機構,*海洋研究所改制后,海洋養殖的公益性研究缺乏。需要對科研院所進行資源重組、合并與加強,減少管理層級。
(四)農業科研與轉化推廣相脫節,沒有形成上下聯合,體系不完整,機構配置上“重研究,輕轉化”現象嚴重,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我區從事農業科學研究、推廣工作的人數多,成果轉化力量和能力很弱,是制約科技成果產業化的薄弱環節。在科技人員職稱評定和干部考核中,過于強調研究成果和論文數量,科技人員不愿搞推廣,成果轉化率低,研究與推廣脫節。自治區、市、縣的農科所各自為戰,沒有形成合力,研究轉化推廣斷裂。需要加強農業科研成果轉化機構的設置和布局,形成自治區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重點在研究、市級重點在轉化、縣級重點在示范推廣的科技創新體系。根據農業區域的特點,建立區域性試驗站(分院、分所)。要加強農業科研院所的成果轉化工作,通過轉化,把科研成果寫在大地上,促進科研與生產的結合,提高科研成果的應用率,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五)建設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是整合農業科研資源的有效手段
要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等9個部委“關于印發《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農科教發《20*》3號)精神,把加快*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到重要議事日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應該由*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區域性農業試驗站、企業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和農技推廣體系組成。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可有效地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的科研力量,進行農業科研機制創新,研究中心跳出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機制,管事不管人,按創新崗位給予專項經費保障,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據了解,這項工作全國絕大多數省區都已陸續進入了實施操作階段,*需要盡快啟動自治區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的規劃和論證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和組建實施。
(六)要放開搞活和壯大農業科研院所
我國農業經營分散,單一農戶難以抗拒自然風險、市場風險,農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長、效益不高,風險大,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業科研院所的基礎條件、人才、成果和收入分配政策及評價制度還存在許多不足,研究院所創新水平不高,能力不足,政府的投入有限,要發展就必須采取搞活。對農業科研院所的深化改革,要堅持發展與改革相結合,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加快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要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必須給農業科研機構寬松的政策環境,走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科技創新路子,搞活經濟,壯大科研開發實力,開展農業科研、成果轉化、成果推廣等綜合業務,為農業科研單位壯大實力提供有利條件,以吸收更多高級人才,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農業生產、農民增收服務。
五、建議
(一)成立自治區農業科研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以利于統一部署和協調農業科研體制改革事宜。
在機構整合、創新環境和平臺建設、人才吸引和培養政策、財政科研投入的增加、科技投入機制的創新、崗位設置、人員定編、內部管理機制創新等方面進行研究和部署,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增強農業科技創新的能力,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進行自治區級農業科研院所的機構整合和學科調整,以進一步提高*農業科研的整體實力和水平。
逐步改變農業科研機構多頭管理的格局,把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農墾局等部門所屬的農業科研院所,進行合并調整,歸屬農科院管理,形成起管事、管人、管財相統一的管理機制;或另外成立畜牧水產科學院,加強*特色畜牧水產業科學研究。通過機構、人才、資源的整合,加強創新平臺的建設,使創新資源得以充分利用,加快農業科技進步。
(三)加強和改善自治區級和市級農業科研院所的合作、協作關系。根據農業區域特點,在原有地市級農科所的基礎上,建立若干區域性的*農科院市級分院,以市級政府為主導,市與自治區共建,*農科院與各分院具有業務指導關系,對分院的人才培養、科研項目進行指導與合作,開展地方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科研、技術示范和技術推廣工作。
(四)加強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鼓勵和支持市縣級農業科研所與市縣農業推廣機構合并。
加強自治區和市級農業科研院所的成果轉化工作,建立區域性農業試驗站,加大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鐵支持力度,切實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鼓勵和支持其它的市縣級農業科研所與市縣農業推廣機構合并,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管理方式,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市縣農業科研所的場地,可作為農業成果轉化的試驗、示范基地。增設市級畜牧、水產試驗場或研究轉化機構。
(五)改革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方式。
從3-5年中期目標入手,對重點產業、領域進行頂層設計,策劃一批重大專項,一次布局,連續性地分年度組織實施;改革農業科技的科研與轉化推廣成果評價與獎勵政策,加強對農業科研成果的轉化與推廣的獎勵工作。要切實改善農業科研資金投入結構,避免和減少農業科研項目年年申請、年年變更的現象,減少急功近利的項目,落實中長期農業科技發展的戰略性規劃,形成長期的科研大協作,推進重大研究項目。
(六)增加農業科研的投入,擴大政府農業科研經費的籌措渠道。建立農業科研投入增長的政府投入機制,每年增長20%,逐步使農業科研投入占農業增加值達到1%。建議先在水利、林業等部門進行試點,在林業部門的“兩金一費”和重大造林、營林、護林項目中按比例提取科研經費,在水利部門的水利基建項目、水資源使用費、水土保持管理費中提取1%-3%的科研基金。
(七)建立自治區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整合農業科研資源,提高農業科研的效益。建設*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包括農業科技創新實驗大樓、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孵化基地、專業科技創新中心設備建設等,選聘首席專家和創新崗位的科研人員,開展創新資源整合,進行農業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投資4億元。盡快啟動自治區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的規劃和論證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和組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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