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的發展觀國稅工作總結

時間:2022-04-2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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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的發展觀國稅工作總結

黨的*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樹立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這是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發展理論在當代中國的新詮釋,是一種全新的科學的發展觀,是我們黨執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華。科學發展觀的提出,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

代化建設的認識,已經從一般的經濟技術層面上升到了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高度。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推進推進基層國稅工作跨越式發展的要求。

一、準確把握科學的稅收發展觀的基本內涵!科學的稅收發展觀應該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的可持續發展,在切實遵循稅收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在執行國家稅收以及在各項稅收工作中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通過促進稅收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充分調廣大群眾的工作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提高納稅人遵從度,促進稅收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具體要做到把握五個方面:一是把握稅收和社會和諧和統一;二是把握稅源與稅收協調發展;三是把握執法與服務有機結合;四是把握治稅與治隊同步推進;五是把握征稅與納稅良性互動。

二、正確把握基層國稅工作現狀,明確樹立科學的稅收發展觀的重要性

多年來,縣級國稅部門在上級局的領導下不斷采取措施推動基層建設,目前基層建設已經有了一個比較好的基礎。從調研情況看,好的基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得到加強,干部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在基層領導班子建設中,注重加強思想、組織、作風方面的建設,班子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不斷增強。通過行評外部問卷調查認為基層地稅領導班子好的占以上。經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基層干部職工的政治業務水平、執法能力都不同程度地有了一定提高,大專以上學歷達到以上。同時,通過競爭上崗、雙向選擇激發了干部隊伍的活力,開展“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等競賽活動,培養了一批稅收業務骨干。二是基礎管理趨于規范,稅收管理現代化有了一定基礎。在基層管理基礎建設中,通過強化管理責任,創新管理機制,推進信息化建設,推行綜合治稅,加強稅源監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三是基層稅收執法進一步改善,納稅服務體系初具雛形。特別是通過推行執法責任制,使基層執法水平上了一個臺階,依法治稅的社會環境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通過簡化辦稅程序、實行政務公開、開展宣傳咨詢等各種方式,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手段,不少縣級基層單位初步搭建了納稅服務平臺。四是基層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目前基層單位辦公設施建全,交通工具齊備,幾乎人平一臺電腦,職工宿舍大部分單位解決得比較好,絕大部分集中在縣城居住,以上的干部職工對工作、生活、文化環境“比較滿意”或“滿意”。

在充分肯定近幾年基層建設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基層建設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差距。主要是:一是基層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年齡結構、學歷層次、專業知識結構以及政治素養、業務素質等方面,離現代化稅收管理的要求還有不小差距。二是基層干部隊伍活力不足,綜合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一些地方沒有建立育人、選人、用人及相應的良好的競爭激勵機制,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還程度不同地存在。高素質的專業人才缺乏、年齡結構出現斷層、基層征管力量相對不足、有能力的人重用不夠等問題還存在。三是稅收征管質效不高,納稅服務仍處于較淺的層次。部分地區征管手段落后,納稅申報方式單一,稅收成本較高,綜合治稅覆蓋面低,涉稅信息分析、應用不充分,科學嚴密的稅源監控體系尚未建成。在納稅服務方面,還程度不同地存在重形式、輕內容,重硬件投入、輕服務質量的問題;納稅人對辦稅效率較低,重復檢查等問題還有不少的反映。四是基層稅收執法需進一步規范。依法治稅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對稅收執法的監督制約不力,導致一些違法行為屢查屢犯,屢禁不止;稅收執法行為不規范,存在有稅不收、收過頭稅、混級次混稅種入庫、違規退庫等現象;在稅務稽查方面,存在調查取證、詢問收集證據材料不齊全,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處罰力度不夠等問題。五是黨風廉政建設還需加強。“兩權”監督工作尚需進一步深化;查辦案件和責任追究力度不夠,行風建設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

分析基層國稅工作的現狀,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基層建設工作仍然任重而道遠,新而高的要求已成為一種現實,基層國稅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就應該做到與時俱進,創造性地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性的稅收發展觀。

三、堅持科學的稅收發展觀,推進基層國稅工作的跨躍式發展

堅持科學的稅收發展觀,實質就是要實現經濟社會更快更好的發展,其本質和核心就是以人為本。作為基層國稅部門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應堅持三個統籌”。

(一)統籌國稅業務、政治、精神全面發展

國稅業務是發展對象,國稅政治是發展方式,國稅精神是發展動力。三者互相作用,自成一體。三者的發展,才是全面的發展。

以組織收入為中心,推進現代征管,加快國稅業務發展。要改活收入龍頭,帶動全盤發展,努力實現在“三創”,做到一創經濟發展環境,努力克服過

去片面就收入論收人、抓收入作法,以實際行動積極投身地方經濟建設,大力創造稅收發展環境。二創稅收征納環境,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增強納稅人的自覺遵從的納稅意識。三創稅收執法環境,強制性地改變一部分人的納稅意識,促進社會整體稅法意識的提高,為組織收工作保駕護航。

規范稅收行政和執法責任制,加快國稅政治發展。國稅最大的政治就是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基層單位的政治主要體現在制度。因此加快政治發展,就是要以制度為重點,建立一套嚴密、科學、高效的行政和執法的運行機制。即加強建立包括決策、民主、監督、責任等環節的行政管理制度,加強建立包括稅收征管查和法律救濟各環節的稅收執法規程,以實現行政和執法雙規范,推進國稅政治文明。

探索“績效”管理,建設“效能”基層,加快國稅精神發展。。以信息化技術為依托,以崗位目標考核責任制、國際質量管理體系、稅收“兩權”監督責任制和干部全員評價制度等為平臺,以明確崗責、分解責任、過程控制、考核獎懲、實施評價為重點環節,以落實管理責任和提高管理績效為目標,對稅收管理(包括征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全面、高效、科學監管的管理運行機制,建立對稅收管理全過程的監控,最大限度地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最終實現管理創新。

(二)統籌國稅基礎、改革、創新協調發展

基礎工作是改革、創新的前提或依據,改革是對基礎工作的完善和鞏固,創新是對原有基礎的超越和升華。三者要在不脫離現實客觀情況的原則下,在各自協調的基礎上,相互適應,相互配合,同頻共振,良性互動,才能協調發展。

一是基礎工作要自我完善自身協調。一方面要健全各項基礎管理與服務的運行體系。另一方面要使各個運行體系相互配套支撐相互制衡促進,如人才管理要同征收管理及!其他基礎工作互有機結合等。

二是改革要講求適度。改革的目的是出動力,出效率,促發展,如果失當,就會南轅北轍。最重要的一是力度要適當,不能超過人們可承受的程度。力度過小,達不到目的;力度過大,相當部分的人就承受不了。另一點是頻率要適當,要保持人心的穩定。間隔年度太多無異于未改,當然不行;但改革過頻,就會人心惶惶,產生抵觸情緒或逆反心理。總之,改革過當,容易激化矛盾,有失和洽,事與愿違,適得其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尤其如此。

三是創新要遵循客觀規律。創新是時代的要求,未有創新就未有發展。但要強調求真務實,要防止時期的浮躁冒進之風。當前要特別注意兩點:其一,選項時要深思熟慮,不能頭腦發熱。既要落實上級要求,又要切合自身實際;既要辦得到,又要有實效,把項目選準選實。其二,實施中要尊重自然過程,不能急于求成。

(三)統籌國稅征收、固本、開源可持續發展

征稅是國稅部門獨有的一項要考慮可持續發展的內容。其本源是經濟,本固才能枝榮,源闊才能稅豐。要保證國家資金血脈的長久旺盛和國稅收入的可持續發展,一靠政策,二靠服務,三靠監督。

用好政策,穩固稅本。一方面,征稅要任務服從政策,既不得收過頭稅,也不得有稅不收;既要講增幅,更要講質量。另一方面,對失業再就業、出口退稅、“免抵退”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關于收入分配、環保、生態、資源利用等各項稅收調節政策,要不折不扣,全面及時地落實到位,促使稅本得到全面鞏固和持續發展。

優質服務,拓展稅源。稅收服務已成為稅務部門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因此一方面,將納稅服務制度化作為優化納稅服務的保障。為切實將優化納稅服務工作落到實處。另一方面,將納稅服務全程化作為優化納稅服務的目標,認真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深入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化、優化辦稅手續。

依法治稅,優化環境。要通過嚴明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按規則辦事;實施“陽光作業”,精細辦稅流程;堅持內外監督并舉,整治納稅秩序;落實統一的稅收制度,實行國民待遇等各種手段和措施,為培植新生或后繼稅收,修建起寬闊平坦通暢的“長流渠”,營造出公平、明晰、和諧、高效的稅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