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先進單位和學習型干部的通知
時間:2022-07-29 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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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機關各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現將申報*年優質服務處室、學習型機關建設先進單位和學習型干部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優質服務處室評比申報
《連云港市優化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考核評議暫行辦法》考評對象三類單位中的處室按各單位1個處室名額確定上報。一類單位的參評處室按各單位已經上報的結果按處室數量比例(20%)確定,不再另行申報。
為了體現優質服務處室的群眾公認度,要求對申報優質服務處室的處室,由單位的創建領導小組在本單位范圍內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測評后予以申報。
二、關于學習型機關建設先進單位和學習型干部評比申報
學習型機關建設先進單位和學習型干部實施申報制。
學習型機關的申報:各單位從組織推動、學習機制、學習內容、學習載體和創建成效五個方面進行自評后自行申報。學習型機關建設先進單位表彰名額為35名左右。
學習型干部的申報:以各單位推薦為主,按照評選的基本條件,從學習理念、學習興趣、學習措施和學習效果四個方面進行評審。其中年度內出版了著作或至少有一篇理論文章、調研報告在市級以上報刊上發表的材料一并上報以備核實。
學習型干部推薦上報名額不超過單位在職黨員干部人數的3%,其中30人以下的單位可推薦上報1人。
各單位的*年優質服務處室、學習型機關建設先進單位和學習型干部申報工作于2008年1月23日前結束。過期不再接受申報。
具體情況請與市級機關工委宣傳處聯系,聯系電話:**。聯系人:**。
2008年*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