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計量管理的通知

時間:2022-08-01 0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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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計量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廳直各單位、各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公司):

為加強全省交通項目工程計量建設管理,深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源頭治理工作,促進工程計量規范化、制度化,現就進一步加強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計量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項目建設的相關單位必須加強工程計量管理的制度建設,制定本項目工程計量管理的實施細則,規定工程計量程序,明確項目法人、監理和承包人等各方根據職責分工對工程計量承擔的相應責任。

2、計量程序應符合有關規定,相關責任人的簽署應齊全。進行計量的工程項目應是經工序驗收質量達到規定要求的合格工程;未經質量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能組織計量工作,更不得支付。

3、工程計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規定進行。工程量清單中有數量或金額的工程項目,按照合同規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及單價計量,不得隨意變更。

工程量清單變動和合同條款規定以外工程項目的作價等事項必須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決定。

工程設計變更項目應按相關規定辦理變更審批手續后進行計量支付。

4、合同各方(項目法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應切實遵守和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提高工程計量的工作效率。

5、相關單位必須加強工程計量支付文件資料的管理,確保工程計量資料完整準確,憑證齊全。

6、工程計量支付責任人員應恪盡職守、公正廉潔。計量支付責任人員濫用職權,弄虛作假,行賄受賄的,省交通廳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